我国明确价格改革时间表 将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
人民网北京10月16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5日正式发布。《意见》明确提出,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 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意见》明确,到2017年,竞争性领域和环节价格基本放开,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到2020年,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基本完善,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和反垄断执法体系基本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基本健全。
《意见》明确了6大重点领域价格改革方向,包括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完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健全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创新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价格管理。
在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方面,《意见》明确,下一步将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稳妥处理和逐步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商品属性。
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尽快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和销售价格,有序放开上网电价和公益性以外的销售电价,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
把输配电价与发售电价在形成机制上分开,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分步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电网、天 然气管网输配价格。扩大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逐步覆盖到各省级电网,科学核定电网企业准许收入和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改变对电网企业的监管模式,逐步形 成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
在放开竞争性环节电价之前,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和标杆电价体系,使电力价格更好反映市场需求和成本变化。
近年来,我国能源价格改革取得较大进展。2013年,我国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机制,调整周期由原来的22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且取消了4%的涨 跌幅限制,价格调整更为灵活及时。天然气价格并轨“三步走”,今年完全理顺了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放开直供用户用气价格;加快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先 后确定深圳、蒙西、湖北、安徽、宁夏、云南、贵州等7个省区进行试点,目前,内蒙古、云南和贵州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相继获批。
专家指出,能源领域往往上游供应主体较少,下游又与民生紧密相关,必须坚持市场化改革与垄断环节监管并重,结合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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