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决定开除周永康党籍 依法逮捕
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3年12月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央纪委在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周永康违纪线索情况的汇报,决定开展相应核查工作。2014年7月29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听取了中央纪委开展核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决定对周永康立案审查。
经查,周永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多人谋取非法利益,直接或通过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滥用职权帮助亲属、情妇、朋友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巨额利益,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本人及亲属收受他人大量财物;与多名女性通奸并进行权色、钱色交易。调查中还发现周永康其他涉嫌犯罪线索。周永康的所作所为完全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极其恶劣。
2014年12月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周永康严重违纪案的审查报告》,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将周永康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周永康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案件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
人民日报评论员:坚决惩治腐败 严肃党纪党规
新华社北京12月6日电 12月6日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坚决惩治腐败严肃党纪党规
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给予周永康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周永康涉嫌犯罪立案侦查并予以逮捕。这一决定,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不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定不移惩治腐败的坚强意志和鲜明态度,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反腐没有禁区的原则,充分彰显了我们党坚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宗旨信念,深得党心、深得民心。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目前公布的事实来看,周永康滥用职权,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泄露党和国家重要机密,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所作所为完全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极大损害党的形象,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影响极为恶劣。党中央果断决策,对周永康进行立案审查和严肃处理,这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负责,是对党的纪律的坚决捍卫,是对社会主义法治的坚定维护。
党与腐败水火不容。腐败现象是侵入党的健康肌体的毒瘤,坚持不懈反对腐败、坚定不移割除腐败毒瘤,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突出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对腐败现象绝不姑息,对腐败分子绝不手软,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从严治党不是口号,惩治腐败没有例外。“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我们要通过查处周永康严重违纪案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零容忍的态度、猛药去疴的决心、刮骨疗毒的勇气、严厉惩处的尺度不变,凡腐必反、除恶务尽。
坚决惩治腐败,严肃党纪党规,是我们党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同志和广大群众的共同愿望。“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从严治党的明确要求、切实增强党的观念和政治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红线,决不允许阳奉阴违、自行其是,确保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坚决反对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决不允许在党内搞任何形式的非组织活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党员领导干部务必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加强廉洁自律,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和廉洁操守,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治党纪为首,治国法为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决反对腐败,防止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腐化变质,是我们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继续坚持严格依规治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我们党就一定能够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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