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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发起的名誉权诉讼

原编者按:1859年12月,小资产阶级庸俗民主主义者、波拿巴的代理人福格特发表了诽谤性小册子《我对〈总汇报〉的诉讼》,以捏造的事实和纯粹的谎言来诋毁马克思和他领导下的无产阶级革命者的革命活动。福格特对马克思的骇人听闻的诽谤达到如此地步,竟然把马克思及其同志说成是一群同警察当局秘密勾结的阴谋家。1860年初,柏林资产阶级报纸《国民报》在1860年1月22日和25日第37号和第41号的两篇社论(《卡尔·福格特和〈总汇报〉》和《怎样伪造激进传单?》)中转述了福格特小册子的诽谤性内容。马克思为了正在形成中的无产阶级政党的利益,决定在刊物上答复福格特,而对《国民报》以诽谤罪向法院提出控告。从1860年1月底起,马克思开始收集材料,以便写书反驳福格特和对《国民报》起诉。1860年2月,马克思把对《国民报》编辑察贝尔的诉讼材料寄给了柏林自己的辩护人法律顾问维贝尔。本文为马克思当时写给维贝尓的信。

马克思致法律顾问维贝尔

——柏林1860年2月13日于伦敦哈佛斯托克小山梅特兰公园路格拉弗顿坊9号

尊敬的先生:

上星期我写信给柏林的一个朋友,请他给我介绍一位律师,以便进行我必须对柏林《国民报》提起的诽谤诉讼。

今天我收到了回信,我的朋友在信中指出,您,法律顾问先生,是柏林最著名的律师。因此我冒昧请您在这个诽谤案件中当我的律师,案件的详细情节我下面再谈。

如果我随信附上的十五塔勒预付款不够的话,那就请来电告知,我将立即把所需之款寄上。

附上我的委托书,希望有这个文件就行了。

我恳请您立即向法院起诉,以便不错过时效期,并且务请用电报通知我,您是否将采取必要的步骤。

同时我在伦敦这里对《每日电讯》提起诽谤诉讼,因为该报用英文转载了《国民报》的诽谤文章。致最高的敬意。

忠实于您的 卡尔·马克思博士

(见背面)

我在这封信中提到的《国民报》的文章刊登在该报第37号(1860年1月22日,星期日)和第41号(1860年1月25日,星期三)。这两篇文章都是社论。我在以后的通信中还有机会向您阐述这两篇文章中贯穿的精神。至于我在下面明确提出的几点,是我要提起诽谤诉讼的依据,而且我认为从法律上看这是最重要的几点,即:

(1)在第41号(文章的标题是《怎样伪造激进传单》)第3栏末尾写道:

“布林德在《总汇报》上两次断然声明,他不是〈传单《警告》的〉作者,而且他这样说不是为福格特辩解,他并不同意福格特,而是反对马克思—李卜克内西—比斯康普……他〈布林德〉显然不是亲马克思派的成员。我们觉得,使他变成替罪羊,对于该派来说并不十分困难,而为了对福格特提出的控告有分量,这种控告就必须由某一个能对此承担责任的相当的人来进行。马克思派之所以能够轻而易举地把传单说成是布林德写的,正是由于后者事先在同马克思谈话中和在《自由新闻》上的一篇文章里,表示过类似的看法;利用布林德的这些意见和说法,就可以把传单伪造成象是他的〈布林德的〉作品一样。”

可见,他们在这里直接指控我以别人的名义“伪造”传单。其次:由于《国民报》在这同一篇文章(见同一栏,往上一些)中自己向自己的读者叙述,我给奥格斯堡《总汇报》寄去“排字工人费格勒的证词”,费格勒在证词中说,“他根据以前的手稿认得布林德的笔迹,他在霍林格尔印刷所亲自排了传单的第一部分,霍林格尔本人排了第二部分,所以《国民报》在上面援引的那段话中不仅荒谬地指控我伪造传单,为了欺骗而使传单具有布林德“作品”的形式,而且还干脆武断地说,我有意给奥格斯堡《总汇报》寄去一份伪造的文件。为了使自己的诽谤癖达到完美的境界,该报继续写道:

“11月2日霍林格尔就此发表声明说:断言传单是在他的印刷所印刷的或者传单的作者是布林德,这是恶意的臆造,在他那里工作了十一个月的排字工人维耶可以证实这个声明。总是随机应变的马克思在11月15日的《总汇报》上回答说:‘霍林格尔的声明简直可笑。霍林格尔知道他印刷传单不标明印刷地点是正式破坏了英国的法律。’此外,马克思几次援引以下的说法,即早在传单出现之前布林德就向他口头转述过传单的内容,而且写过后来传单上所写的那些东西;因此,由于内容和形式上的相似,从一开始布林德就被认为是传单的作者。”

为了把上面援引的那些侮辱我的话发表出来,《国民报》在这里故意不提我在1859年11月21日奥格斯堡《总汇报》附刊上刊登的一篇声明中在法学家看来,特别是在英国法学家看来最重要的部分。我附上奥格斯堡《总汇报》的剪报,并给您标出我的声明中《国民报》故意省略不提的一些地方。

按照一切法律惯例,《国民报》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它所提出的侮辱我的指控是真实的。但是我将寄给您法律上的证据,证明它的指控是虚假的。您会看到,根据英国的法律,只要我愿意,我甚至能够现在就以“秘密勾结”反对我的罪名把布林德先生送去服苦役。

(2)在《国民报》第37号标题为《卡尔·福格特和〈总汇报〉》的社论第二栏里,一字不差有这样一段话:

“福格特在第136页及以下各页上说:在1849年的流亡者中间,有一群人以硫磺帮或者也以制刷匠帮知名;这些人起初散居在瑞士、法国和英国,后来逐渐聚集在伦敦,并在那里把马克思先生推崇为他们的著名首领。”

我将给您寄去证据,证明在这里把两个根本不同的日内瓦团体混为一谈,这两个团体从来没有同我有过任何联系,也没有建立过这样的联系。但是我认为这不重要。最重要的是后面的一段话,我要用这段话来作为诽谤诉讼的第二点依据,现将这段话照抄如下:

“硫磺帮〈据称它在我的领导之下〉的主要职业之一是败坏住在祖国的人的名誉,使他们拿出钱来,以便这个帮保密,不败坏他们的名誉。向德国寄去了不是一封信,而是几百封信,威胁说,要把他们参与革命的各种行动揭露出来,如果不把规定的款额限期交到指定地点的话。”

让《国民报》对它指控我的这种极端卑鄙行为提出证据,不要它向法院交出几百封信,甚至不要交出一封信,而只要它交出能证明这种卑鄙敲诈行为的哪怕仅有的一行字——关于这仅有的一行字,如果不能证明是出自我本人之手,至少也要证明是出自曾经同我有过某种联系的某人之手。该报紧接着上面引证的地方写道:

“根据‘谁要不是无条件地站在我们一边,他就是反对我们’这个原则,任何反对这些阴谋〈即反对上面所说的那些诈钱的恐吓信〉的人,不仅要在流亡界中败坏他的名誉,而且要遭到报刊的‘危害’。‘无产者’〈我被描绘成他们的领袖〉对不尊重他们的那些民主主义者所进行的告密,塞满了德国反动报刊的各栏;他们成了法国和德国秘密警察的同盟者。”

《国民报》当然不难在被塞满了的“反动报刊的各栏”中指出哪怕仅有的一行字是我或者我的朋友写的,并且包含着对任何一个“民主主义者”的“告密”。

完全正确,——而且这是唯一的事实,——斐迪南·弗莱里格拉特写过一首讽刺诗反对金克尔先生的革命公债和他在合众国的革命旅行;起初他把这首诗刊登在我的朋友魏德迈在纽约出版的杂志上,后来刊登在《晨报》上。这当然不是“告密”。其实是所谓民主主义流亡者(德国的)用关于我的最愚蠢的谣言塞满了德国报刊。在我认为需要予以答复的唯一的一次,我给一家报纸寄去一篇反驳文章,它却不予刊登。

我在被迫流亡后只为一家德国报纸写过东西,这就是《新奥得报》。该报大约从1855年1月初到7月发表过我的通讯,在这些通讯中我一次也没有,而且连一个字也没有提到流亡者。

至于说到奥格斯堡《总汇报》上李卜克内西的通讯,它们完全与我无关,这些通讯同样一次也没有而且连一个字也没有提到流亡者,顺便说一下,这些通讯(我是指它们的内容)使他获得很大的荣誉。关于这点我将较详细地告诉您。

我同德国和法国秘密警察的同盟,对我说来自然是个趣闻。

(3)在上面援引的《国民报》第41号上《怎样伪造激进传单》一文中,它指控“无产者的党”——称我是这个党的领袖,因而也就是指控我——于1852年在瑞士搞过“大量制造假钞票的极端可耻的密谋,等等”,并且指控它于1859年也玩弄过类似的“伎俩”,因此德意志各邦“在缔结维拉弗兰卡和约以后”似乎不得不向瑞士“联邦委员会”提出质问。

以后我将较详细地来谈这样一个问题:我同这一切根本没有任何关系,从1850年9月起我完全停止任何宣传鼓动,并且早在科伦共产党人案件时期(1851—1852年)我就解散了我所在的共产主义团体,从那时起我没有加入任何秘密的或者公开的团体。《国民报》在这一点上也是蓄意诽谤,这从下述情况可以看出:它从科伦共产党人案件的材料中一定已经知道,我本人通过科伦律师揭露了那个似乎于1852年在瑞士作为警探活动过的家伙,施梯伯本人也不能不承认,这个家伙从1850年起就同我处于敌对的关系。必要时我将提出证据,证明这个家伙(舍尔瓦尔,他的真名是克列美尔)从来没有,甚至在1850年以前也没有同我有过联系。

(4)提起诽谤诉讼的最后一点,应该根据第41号《怎样伪造激进传单》一文第二栏中的这样一句话:

“天知道,从哪里为这家慷慨分发的报纸〈即在伦敦出版的《人民报》〉弄到钱;人们知道,马克思和比斯康普都没有多余的钱。”

如果把这句话同两篇社论的总的精神联系起来看,——这两篇社论把我描绘成是与秘密警察、反动分子以及以揭发革命活动来威胁和敲诈勒索的硫磺帮同流合污的人,——那就是暗指我用卑鄙无耻的手段为《人民报》弄钱。让《国民报》为这种诽谤提出证据。我将把我为《人民报》弄钱的事实告诉您,如有必要,也把察贝尔先生所怀疑的我的经济情况整个告诉您;这些事实可以证明,《国民报》上的卑鄙的诽谤是完全与事实相反的。

请您在回信中同时指出,有哪几点您还需要我作补充说明。

又及:为了使这封信不致延误寄发时间,委托书将迟一些(明天)寄给您,但是如果来得及的话,今天晚上就另函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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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寒江雪 更新时间:2025-02-20 关键字:欧洲  小小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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