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运动视角下西方NGO的民主输出与“颜色革命”
社会运动视角下西方NGO的民主输出与“颜色革命”
王宏伟
冷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继续在世界范围内推动“颜色革命”:20世纪90年代末,巴尔干地区发生了“推土机革命”,南联盟被肢解,米洛舍维奇政权被推翻;21世纪初,中亚三国相继发生政权更迭;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里,西亚北非地区又发生了“阿拉伯之春”。近年来,我国的台湾地区出现了反服贸“太阳花革命”、香港地区发生了“雨伞革命”。对于这一新情况,我们应给予高度的警惕。
从总体上看,西方发达国家输出“颜色革命”是以NGO为主要载体的,这些“颜色革命”表现为以颠覆政权为目的的社会运动。它们相互模仿与扩散,产生了“滚雪球效应”,每一波次的“颜色革命”都为后来者树立了样板,起到了示范作用、产生了模仿效应,对我国政治稳定与意识形态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对此,研究西方民主输出与操纵“颜色革命”的手法,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反制措施、进而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一、“颜色革命”的本质:西式民主输出引发的政权更迭
“颜色革命”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语汇,它主要是一种政权更迭,徒有“革命”的表象。革命是社会制度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目的是为了推翻旧制度、构建一个新世界。通常,革命需要使用暴力手段。但是,从冷战后实际发生的“颜色革命”来看,“革命”后的国家制度并没有发生变动,国体、政体、经济制度、意识形态与民众的生活方式等并没有出现大的改变。其唯一结果就是政权发生了有利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利益的变化。不仅如此,在“颜色革命”中,政权更迭并非通过暴力革命的形式来实现。所谓的“颜色革命”,其本质不过是“和平政变”,目的是推翻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利益相左的政权,扶植对西方俯首帖耳的政治领导人。
从世界范围看,“颜色革命”都是西方国家幕后插手、推动、输出的结果,都与所谓的“民主促进”密切相关。西方学者苏珊·斯泰沃特认为,它是“指这样一种活动:(1)目的在于民主发展;(2)由外国政府、政府间组织或非政府组织做出;(3)通过公民社会组织的渠道提供。”[1]换个角度看,“颜色革命”是西方国家借助NGO推销“民主化”的结果。
西方民主输出代表了垄断资本集团的战略需求和根本利益,是垄断资本向全球进行扩张的霸权主义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巩固既有的世界中心一边缘结构,强化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在资本全球扩张过程中,西方国家逐渐建立起世界体系的中心一边缘结构,并不断强化用以维系这种结构的秩序:资本大国集团位于世界体系的中心,而广大发展中国家则处于世界的边缘。中心国为世界的运转制定规则,对边缘国进行盘剥与压榨,并向其释放风险、使其承担世界发展的代价。而边缘国则陷入经济贫困化与政治边缘化的境地。维系中心一边缘结构的就是不公正、不合理的秩序。
历史上,对于不服从中心国家制度安排的边缘国家,中心国家一向不惜推行炮舰政策。它们依靠在工业化进程中打造的先进武器,攻城略地,以暴力对其进行殖民统治。在此过程中,军事扩张始终是与文化扩张相伴相随的,即表现为“一手拿枪、一手拿《圣经》”,文化始终是西方国家用来促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扩张的另一种重要工具。它们的目的就是将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模式、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强加给边缘国家。
在总结1974年以来民主化“第三波”的主要原因时,美国学者亨廷顿列出了前两波没有的新因素:外部行动者政策的变化,即美国在其他国家推行人权与民主政策。“在第三波中不乏暴力行为,但总体上是极为有限的。”[2]冷战结束后,资本扩张的脚步没有停歇,西方国家的民主输出依然继续,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继续输出民主,以服务于它们的战略利益。它们对外输出民主的目的是:以“和平”方式来影响、改变其他国家、地区的政治生态。为此,西方国家不惜制造思想混乱与社会动荡,直接或间接打压不服从垄断资本意志的对手。
冷战结束后,西方国家民主输出的活动主要分为两类:一是推动所谓的“威权国家”实现“民主转型”,即实现从非民主国家向民主国家的过渡,这意味着国家政权性质的变化;二是推动政权性质已经发生变化的“混合政权”进行“民主巩固”,通常是借助民主选举的机会,扶植反对派领导人上台。无论是“民主转型”,还是“民主巩固”,西方国家都通过NGO的跨国行动来进行民主推销,掀起“颜色革命”的一次次地缘政治风暴。西方NGO在推行民主理想和价值观的背后是超级大国在世界重要战略区域打压战略对手、扶植亲西方政权的行动。
西方NGO将西方民主作为普世价值加以输出。例如,自由之家评价民主的标准是:“存在着一个竞争的、多党政治制度;全体成年公民享有普遍的选举权;竞争性选举实行秘密投票;主要政党通过媒体和竞选方式有权公开接近选民。”西方国家将“民主”的内涵狭义地理解为“选举”,这是非常偏狭的。我国学者杨光斌认为,从西方发达国家历史来看,民主发展历程是要经过一定顺序性阶段的,即立宪民主或法治民主、分权民主和选举民主。前两个为“基础性民主”,最后一个为“上层性民主”,先有基础性民主,后有上层性民主。但西方国家“对外推广的总是一套没有‘基础’的‘上层性民主’,即‘反向的民主’,结果许多国家因此陷于泥淖而难以自拔。”[4]在西方国家眼中,民主就等同于选举民主。它们不顾别国实际,借助选举之机,扶植有利于自己的势力上台,以便于资本的自由流动,而从来不关心民主是否具有有效性。
二、NGO:西方输出民主的载体
西方国家的NGO致力于输出“颜色革命”并非肇始于冷战的结束。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西方国家兴起新公共管理革命,在全球推行完全私有化、市场化与非管制化的新自由主义。与此相应,发达国家开始世界范围内开展“民主援助”,帮助非民主国家成为民主国家或帮助已经开始民主转型的国家巩固民主制度。NGO的作用从间接转化为直接、从边缘开始走向核心。
1982年,美国国务院提出“推进民主”法案,其目的是:促使苏联和东欧更加开放、走向民主。美国政府拨巨资,责成美国民主基金会、亚洲基金会和欧亚基金会等部门开发项目,让国际NGO发挥更大的作用。该法案提出推进民主的5个方面,“训练领导人;进行教育;加强民主的机制和组织;通过各种途径传播思想和信息;开展美国同其他各国的个人和机构之间的联系”。[5]此外,欧洲国家以及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等国也加大了对外民主援助的力度。其实,所谓“民主援助”,就是“民主输出”,有时甚至是枪口下的强力输出。
冷战结束后,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西方国家越发倾向于使用民主输出、操纵“颜色革命”的手法,以实现其战略目的。一方面,这是因为当今世界信息的高度透明,西方通过暗杀政治领导人等方式赤裸裸地暴力手段干预别国政权变化会受到国际道义的谴责,不具备可行性;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经济、科技发达并占据信息传播高地,对其他国家输出价值观念更具有优势,推行“颜色革命”相对于军事打击成本更加低廉,可以收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因此,NGO在民主输出中的作用更加凸显。
冷战的结束使经济全球化提速,以自由为天性的市场经济迅猛发展,新的中产阶级规模壮大,NGO组织数量激增,并逐渐形成跨国网络。作为公民社会的核心,“通过向政府施加压力和向决策者提供技术专家而塑造国家政策;它们培养公民参与和公民教育;它们向那些想参与公民生活的年轻人提供领袖素质训练机会。”[3]NGO之所以适合成为西方国家民主输出的主要工具,是因为以下原因:
第一,隐蔽性。冷战的结束使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步入低潮,国际舞台上意识形态对抗不再占据主流,人们开始以包容的心态接受多元思想与多元文化,甚至出现“意识形态终结”的论调。NGO具有公益性,本身没有明显的意识形态色彩,进行民主价值观输出更加具有隐蔽性,可以避免赤裸裸干涉所面对的国际舆论压力。通常,NGO给人的印象是超脱于政府的主导与控制之外,更加具有公信力。
第二,渗透性。NGO的形成基于公民自愿,具有草根性和亲民性,往往在帮助公众解决具体、实际问题中发挥巨大的作用,其价值观传播具有“润物细无声”的特点,较容易为社会公众所接受。相比之下,NGO比政府更接地气、更能赢得人心。
第三,灵活性。作为第三部门可以同时解决政府失灵与市场失力的问题,NGO拥有广泛的资源与专门的技能,长期专注特定领域,灵活创新能力较强。相对于政府僵化的官僚组织而言,NGO在民主输出的过程中方式、手段灵活,将价值观悄然附着于正义、慈善事业的促进活动之上,也可以让背后支持的政府获得有弹性的回旋空间。
第四,跨国性。冷战结束后,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世界上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往来和人员交往日益频繁,NGO的跨国行动十分便捷。国际NGO通常具有庞大的全球行动网络,具备强大的议题设置能力、倡议能力以及资源动员能力,使社会怨恨与不满得到充分的表达与宣泄。
目前,NGO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外交政策的重要工具。外交环境发生了新的变化,这主要体现在:“国际关系参与者的多样化”“国内和国际问题彼此相通”“国内民意能够影响对外政策的决策过程”。[6]国际NGO作为国际政治的重要行为体,通过跨国活动,可以彰显西方国家的“软实力”、推动公众外交,对别国公众的“心灵与大脑”产生影响,进而间接影响他国政府的内外决策。
西方国家充分认识到NGO的优势,因为发展中国家的“民主转型”并不是国外政府直接干预的结果,也不是武装叛乱或精英驱动的自我改革的结果,而是NGO组织参与大众给暴力示威或其他公民抗命行动的结果,如罢工、抵制、抗税、占领公共空间等不合作行为。西方国家通过NGO来改变他国政治生态、挑起大规模的社会运动,这可以使发展中国家政府失去存在的合法性、进而实现政权更迭,不失为一条最有效率的路径。
一场成功的非暴力革命需要漫长的准备。在这个过程中,一国的政治生态会因为西方NGO的渗透而悄然发生改变。NGO与政府不同,具有很明显的专业性,长期关注教育、医疗、卫生、环保等某一个领域,表现出强大的“战略定力”,可以在长期的专业活动中植入西方民主的理念、展示西方民主的魅力,重塑社会公众的心理与认知。
三、西方国家对NGO的幕后操纵:政府与NGO的“联姻”
从理论上说,NGO是政府与市场之外的“第三部门”。作为公共组织,它不属于政府,被称为非政府组织;它不以营利为目的,也被称为非营利组织。但是,西方国家的许多非政府组织并不能真正秉持非政治性、非营利性、不受任何政府支配的宗旨。其名义上是独立、中立的,但背后却有本国政府的支持,需要完成本国政府赋予的使命,为其进行调查研究、搜集情报、政策宣传,甚至成为政府推行“颜色革命”的工具,充当干涉别国内政、颠覆别国政权的“急先锋”。
在美国,政府对外推消民主的四个主要渠道包括:第一,美国国际开发署(USAID);第二,美国国务院的民主、人权与劳工局(DRL);第三,中东伙伴关系倡议(MEPI);第四,千年挑战公司(Millennium Challenge Corporation)。它们向符合某些西方民主标准的国家提供资金、鼎力相助。美国许多NGO组织与这些机构有着密切的关联,成为对外输出民主的工具。
1983年,里根政府成立NED,将国际NGO推向全球民主推进的前沿,以抵销苏联的影响。其背后的真实目的是通过非政府组织的努力,加强世界范围内的民主制度。NED的六个目标是:(1)通过私人部门倡议,鼓励全世界的自由与民主制度,包括促进对民主制度运行很重要的个人自由权利与自由的活动;(2)促进美国私人部门团体与国外民主团体的交流;(3)促进美国对海外民主培训项目和民主制度建设的非政府参与;(4)通过即时措施,与当地民主力量合作,强化民主选举过程;(5)支持美国两大政党、劳工、企业和其他美国私人部门团体,鼓励其与国外投身于民主多元主义的文化价值、制度和组织进行合作;(6)鼓励符合美国国家利益以及他国民主团体特殊要求的民主发展。
NED下属的附属机构主要包括国际事务国家民主研究所(NDI)、国际共和党研究所(NDI)、独立私人企业中心(CIPE)和美国国际劳工团结中心。它是一个准政府的基金会,接受美国政府的拨款并资助国际NGO。这些国际NGO通过多样化的行动,在世界各地推动“颜色革命”。对于中亚“颜色革命”,西方学者麦金农(MacKinnon)说:“资助政治动乱不是NED的一项新业务..尽管NED如今在如何干预别国政治方面受到更多限制,但它可以通过自主所谓的‘公民社会’来规避这些规则:非政府只和媒体管道表面上是非党派的,但其活动却可以倾向于一个候选人或政党。”[7]美国政府与NGO围绕民主推进的核心任务,建立了密切的伙伴关系。美国的对外民主输出形成以NED为龙头、四大附属机构为支柱、其他主要NGO组织为策应的“伞状网络”,其主要使命就是:在世界范围内,对目标国家推行民主价值观,促使其政治制度发生有利于美国的转变。在国际舞台上,NGO由于是非政府的,可以完成外交官所不能完成的使命,不会被认为干涉有关国家的主权。
美国政府通过NED向相关国家的反对派组织或政党提供资金,支付其办公场所、计算机、网络、传真机、打印机等费用,资助选举监督员并提供其他后勤支持。不仅如此,美国还资助举办研讨会、开展培训,支持竞选活动中的反对派领导人,这些反对派领导人都是保守的,有着亲西方、亲民主、亲市场的明显倾向。美国资助的培训、建议和战略资助刺激了公众的非暴力行动,威胁有关国家的政权生存。
西方国家通过NGO一方面积极改造“非民主”国家的政治生态、甚至直接插手社会运动,另一方面积极扶植这些国家本土NGO组织的发展。在一些国家内部,接受西方驯化的本土化NGO组织是独立的社会组织,对相关国家政权提出挑战:一是它们“拥有自己的资源”,“进行反政府的动员”;一是“向国家进行政治利益表达,要求国家做出进一步地朝向民主方向的政治经济改革”;三是充当“反对党的原形。”[3]西方国家通过自己的NGO起作用,西方的NGO又试图借力于他国本土的NGO形成一个庞大的跨国网络。
在社会运动中,抗议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集体行动的影响。居间联系(brokerage)在运动动员中扮演者重要角色,它将两个或以上不同的社会地点,以中介性单元或彼此关系而连接起来,形成声势浩大、此起彼伏的社会运动。从这个角度看,NED就是一个全球社会运动的居间组织。在它的作用下,发生在发展中国家或转型国家的社会运动形成民主化浪潮,让“颜色革命”此伏彼起。
四、“颜色革命”中的“调色板”:NGO发挥作用的方式
如果说“颜色革命”是西方国家试图改变其他国家政治图画的行动,那么,西方NGO就是通过对相关国家反政府的社会运动产生影响,发挥了“颜色革命”的“调色板”作用。这主要表现在西方NGO促成了社会运动所需要的抗争动机、政治机遇、资源动员和抗争技巧。
第一,抗争动机。通常,人们认为相对剥夺感与愤懑是集体行动的根本原因。发生“颜色革命”的国家都存在着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社会公平、正义缺失。但是,仅有社会问题不会产生相对剥夺感。西方NGO输出的“自由”“民主”“人权”等价值观念拉大了价值期望与价值能力之间的差距,引发社会公众强烈的相对剥夺感以及对政府的严重不满。西方NGO构建了集体行动的框架,将社会问题归因于现行的政治制度,并为推翻政权勾画一幅“美好的蓝图”。
第二,政治机遇。西方NGO通过对目标国家输出民主价值观,改变他国政治生态,塑造有利于社会抗争运动的舆论氛围,软化政治精英立场,制造统治阶层分化,提高政府压制社会运动的成本,降低运动参与者的风险。
第三,资源动员。西方NGO为社会运动提供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资源支持,并帮助抗争力量形成动员组织网络,增强动员能力。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网络与社交媒体成为社会运动资源动员的高效工具。西方NGO积极向运动参与者传授社交媒体的使用技巧。此外,它们还在社会运动中充当居间联系的角色,使运动从地方蔓延到全国、从全国蔓延到全球。
第四,抗争技巧。西方NGO培训社会运动的参与者,提升其抗争的效率。例如,它们教授抗议者如何进行非暴力行动,如何制造新的抗争剧目,等等。例如,为了推动民主输出对象国家的社会运动,西方NGO重点影响的人群包括:(1)青年学生。青年学生思想激进,情绪不稳定,可塑性强,又缺少现实利益的后顾之忧;(2)知识精英,特别是有着在西方留学经历、已经接受西方价值观的知识精英;(3)政治精英中的温和派,在统治集团内部制造分裂;(4)军队与警察,促使其临阵倒戈或保持中立。
有鉴于此。西方NGO输出“颜色革命”、促成大规模反政府社会运动的主要发力点是:抓住关键领域,包括意识形态、资金支持、社会组织、舆论宣传、技巧培训。
第一,意识形态。意识形态是激发“颜色革命”其他影响因素的指导思想。西方发达国家通过自己的NGO向所谓的非民主国家灌输“自由民主”思想。这种意识形态战争十分隐蔽。“颜色革命”对象国由于受“自由民主”思想的影响并在一部分意见领袖的指导下,自动发生激进的变革,实现了西方国家“不战而胜”的目的。
社会运动的框架建构理论认为,集体行动的框架是抗争行动的导向,可以让消极参与者变成积极参与者、积极参与者变成激进参与者。它传递的信息就是人们所抗争的政权应该为目前的不满现状负责。社会运动框架构建的三个步骤是:(1)意识形态将问题归因,为社会运动树立目标;(2)意识形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给社会运动规划一个蓝图;(3)意识形态提供行动的依据,说服人们参与社会运动。西方NGO输出民主价值观,影响人们的意识形态认知,将社会问题的存在归结于有关国家的民主匮乏,提出只有推翻专制政权才能解决社会危机,并给民众参与社会抗争提供了合法性依据。
第二,资金支持。资金是西方国家进行意识形态渗透的经济基础,可以起到社会“润滑剂”的作用。西方国家是以钱开路,传播其意识形态影响的。资金可以将社会运动的思想转化为实际的行动,为意识形态搭建一个寄生的“巢”。西方国家通过本国NGO输出资金,扶持亲西方、主张人权的他国本土化NGO组织。它们还传授当地NGO如何筹资、以部分地实现自力更生。这是因为外国资助越来越受到相关国家的警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本土化NGO通过自行筹资,也可以扩大自己在本国的影响。
社会运动的发生一定需要动员各种资源,即实现运动目标所要动用的手段。人们尽管非常愤懑,若缺少组织、领导和动员,也不会发生社会运动。社会运动的发生必须要对资源进行动员,特别是不能离开资金的支持与保障。对此,西方国家通过NGO成为社会运动的“金主”。
第三,社会组织。西方NGO一般会扶持相关国家的NGO组织,形成社会运动的人力资本。“颜色革命”的力量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核心层:他们充当先锋的作用,是西方意识形态坚定信仰者,也是控制着促进民主变革组织的领袖人物;(2)紧密层:他们充当骨干的作用,充当扈从的角色,效忠于核心层,完成具体的任务;(3)外围层:主要包括一般公众,是社会运动的同情者与支持者。
根据社会运动的政治过程理论,社会运动的发生取决于政治机会的变化。社会运动力量与对手之间的差距缩小、政府镇压社会运动的成本提升,都有利于促使抗争行动发生。在全球化时代,西方政府及其NGO的支持促使社会运动的政治机会发生有利于社会抗争的变化。西方NGO通过培训运动骨干的招募、动员能力,为参与者发放酬金,宣扬非暴力抗争技巧以降低参与风险等手段,赢得社会公众的广泛支持与参与;传授运动组织建设知识,以提升运动整合度和提供资金支持为手段,增强了运动的团结性;通过信息工作,提高运动的沟通水平;通过培训提高运动领袖的领导力,借助包装来塑造运动领袖的个人魅力。
第四,舆论宣传。西方NGO传授对象国NGO的一些技巧,如何发送传单,以醒目的口号、标识、颜色对公众心理产生影响。通过社交媒体的网络,社会运动的组织者传播意识形态,招募更多的追随者和同情者。普通社会公众也通过社交媒体跟踪社会运动的新闻和进展。此外,通过信息工作,亲西方人士还为未来的抗议活动制定战略计划,联络国内外相关组织。通过各种媒体的传播,社会运动的意识形态及其影响被放大,存在感被不断强化。其中,新媒体迫使传统媒体发声,报道社会运动的相关消息。
在社会运动中,媒体可以起到议程设置等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动员,使更多的支持者知晓运动;第二,确证,彰显社会运动的重要性;第三,扩大冲突范围,使第三方卷入冲突,使力量平衡发生有利于自己的变化。所以,西方NGO在社会运动中不遗余力地对社会抗争者提供印刷、广播等设备,传授宣传技巧,甚至扶植独立媒体。随着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西方NGO对社会运动的参与者提供上网费用并对其进行社交媒体方面的培训。
第五,技巧培训。社会运动要有集体行动的“戏码”。查尔斯·蒂利认为,社会运动要有三个要素的结合:(1)运动,通过有组织的持续抗争,向抗争对象提出集体诉求;(2)创新的行动技巧,如示威、游行、守夜、请愿、通电等;(3)WUNC的展示,即价值、统一、规模、风险。换言之,集体行动要有价值,如举止冷静从容、衣着整齐洁净,有神职人员、世俗贵族以及带有孩子的母亲到场;集体行动是团结的,如相同的徽章、头巾、旗帜或服装,列队前进,高唱歌曲;集体行动具有规模性,表现如总人数、请愿书上的名字、拥护者的呼声、水泄不通的街道;集体行动要体现奉献精神,不畏恶劣天气,行进中老弱病残赫然,抵抗压制,引人注目的捐助、捐赠甚至捐躯。[8]西方NGO围绕这三个要素,对反政府人士进行创新技巧的培训。
在“颜色革命”中,社会运动采用公民抵抗的手段,对政权进行挑战。它是持续的集体行动,而非个人行动;它使用非暴力的方式以实现国内公民社会的共同目标。公民抵抗可以被看作是一种非对称冲突,边缘化人群对抗当权者。在社会运动中,西方NGO致力于传播吉恩·夏普的非暴力行动技巧。作为“颜色革命”的精神教父,他提出过非暴力行动的198种方法。这些方法非常详细并便于抗议者操作,在历次“颜色革命”中均有应用。
总之,西方国家通过NGO不断向其他国家输出西式民主、制造“颜色革命”,以强化中心一边缘结构,其结局对世界和平与人类发展而言注定是灾难性的,已经引起了有关国家的高度警惕与强烈反对。在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大背景下,西方国家借助NGO干涉别国内政的非道义行径愈发不得人心。当然,并非所有的西方NGO都从事推销民主的活动。在全球化时代,完全将西方NGO不加筛选地屏蔽于国界之外,既不可行,也不可取。
对于西方国家NGO的渗透、颠覆与破坏活动,我国必须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采取有力、有效的管制与反制性措施,以捍卫国家安全。同时,对于遵守中国法律、从事正当活动的西方NGO,我国应予以保护、支持。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12BGL109);2015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5JGA02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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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宏伟,河北承德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国家安全、应急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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