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锡良:你在“滴滴命案”之后看到了什么?
你在“滴滴命案”之后看到了什么?
孙锡良
近两年来,与“滴滴”关联的命案已经很有几起了,除命案之外,还有很多起性骚扰案,当然还有支付方面的一般性案件。这次的“滴滴乐清命案”为什么会激起社会如此汹涌的愤怒呢?关键在于公司的管理混乱和客服的草菅人命。
我在看了命案的前后经过之后,说实话,我的第一反应也是愤怒,甚至有把矛头直指该公司老总的冲动。但是,闭目沉思之后,我感觉自己充满了幼稚式善良——命案的选择性。
在比较清闲的时候,我会经常看看地方都市频道的节目,从长期的观察中,我总结出一个规律:几乎天天有命案,几乎天天有血案。杀人已经不是社会的奇怪现象,命案也不是罕见的案件,其实,每个人都只是提着头颅往前行,命好,你一辈子安然无事,命薄,说不定哪天就成了冤魂。
我也希望自己成为“正能量”的人,但我绝对无法否定自己的社会性观察结论:悲剧远离你的时候,你可以认为自己正能量,也可以认为悲剧毕竟是几率性事件,不过,当悲剧恰恰在你身上发生的时候,那就没有概率推定的必要了。
我把滴滴事件与社会案件的普遍性联系在一起,并非为滴滴公司洗地,因为我的内心仍然在谴责滴滴公司。只不过,我会提醒公众严谨、客观、诚实地反思一下自己的社会系统,这个系统的关键因素“人”发生了什么变化?道德沦落下的系统如何能奢望避免经常性窒息死人?
下面,我想讲两个小事:
第一个小事是最近比较令人遗憾的“学诚法师案”。一位曾经“德高望重”的法师,一位中国佛教协会的掌门人,几十年“佛光普照”的得道形象最终还是倒在了“淫”和“腐”这两个世俗的邪道上。我没有宗教信仰,不太懂佛教信仰对人的道德教化有多深的影响,也不懂得佛教信仰之于人心诚善的实际刻痕有多深,从学诚法师对自身所犯错误被举报后的反应方式看,他没有获得我的内心尊重,既然修佛,又是掌门,事已公开,本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便是,然而,他还要等法律来剥皮。佛啊!何必还要等到用尘世的尖刀将您身上的那层袈裟羞辱刺破啊?
第二个小事是我自己身上发生的。几年前的夏天,我穿着一双拖鞋外出散步,路过本校本部的小校门口,几位骑着电动车的摩的司机凑近一位刚从学校出门的女学生,示意让她坐摩的,但女生并未有所表示,继续往对面的公交车站走去,其中有一位司机不停地对她讲些挑逗的语言。见此情景,我就讲了那个司机几句,希望他不要骚扰女学生。结果呢?几位摩的司机放过女生向我围拢,并且满口脏话地骂我。我当然知道自己不是对手,手提拖鞋,打个赤脚就急匆匆跑向正门,并快速进入校内,这样才避开了那群流氓。
法师倒掉了,摩的司机也倒掉了,念佛的背叛了佛,劳动的沾上了痞。
我选择了两个不同视角下的生相,一副相本该被人膜拜,一副相本该受人尊重,但是,这两副相全都给我留下丑陋的印象。
当然,学诚背叛了佛,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僧众都背叛了佛,几个摩的司机沾上了痞,并不意味着所有劳动者都沾上了痞。
如果我把自己看到的个案推及他们所代表的整个群体,当然不符合正常的逻辑推理。这也同样带出了本次命案的同一道理:几个坏司机杀人并不代表数万滴滴司机都会杀人。
好,如果我以讨好大众共识的心态分析中国社会所有领域的事件,始终还是跳不出“不能一杆子打倒一船人”的所谓理性。如果我想跳出,很可能会被反问:你孙某人开滴滴快车,是不是也有杀人动机呢?
我很想对自己给出一个有别于常规习惯的结论:有可能。
如果“我”不是现在的我,而是滴滴司机和摩的司机环境下的“我”,会不会做出骚扰异性的事情,会不会怀有杀人动机,其实,并不完全取决于我个人的思维习惯,更多会取决于我的生活状态和社会状态,我的文化、修养、能力会影响我的判断与行为,我的道德和法律意识深浅又取决于文化、修养和能力,当我的文化、修养和能力不足以维系承载道德与法律责任的习惯时,很可能就会犯奸作科,只有当我达到不受任何社会影响而维系自己的正确决定时,才不至于形成部分隐藏于内心的罪恶动机。
那么,我下面就想对社会案件层出不穷的深层次原因做一个结论:构成社会最核心的基础建筑出了问题,一切案件都是基础碎裂后喷射出来的利器。
如果金钱在每个人心中的地位远高于上帝或大佛,那么,我不敢认为自己不会因为谋求活得好而内心隐藏局部的阴暗,更不敢夸口自己可以修出比学诚法师更高的境界。诚实的同胞们,如果你将自己的处境与社会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转换一下地位,你的内心会隐藏一些什么?
一个社会的犯罪率首先反映的是这个社会的道德风尚,一个社会的道德风尚首先彰显的是这个社会规范秩序者的价值取向。疏通了这样一个路线关系,然后我们才能找到解决悲剧发生的根本之道。
写于2018年8月26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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