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打黑”!黑在哪里?
又见“打黑”!黑在哪里?
孙锡良
打黑,不是新名词,也不是新运动。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开展了一次全国性打黑运动(时称“严打”),手段不可谓不严厉,死刑判决亦堪称罕见,朱德之孙在这场运动中都未能幸免。
本世纪,山城重庆也开展过一场在影响全国的打黑运动。
既然是运动,效果总是会有的,山城的那场打黑可谓是地动山摇。
尽管如此,大家应该同时看到另一种现象:无论刑罚之锤举得有多高,黑恶势力几乎从来都没有真正减少过,只有明与暗的区别。
原因何在?
这必须要分析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热爱“黑”?黑的好处是什么?新中国前三十年为什么就没有黑恶势力的存在?
这些问题,归纳起来讲恐怕就是一点:巨大的私利。有利可图,就有人冒险尝试,有暴利可图,就有人不惜生命。
先举几个真实的例子:
事例一:
某小区有两兄弟,上世纪九十年代,老大带着老二在某路公共汽车上专门从事“三只手”活动,这趟车被称为他们的“专线”。后来,突然在该路车上看不到这俩家伙,大家以为他们金盆洗手了,也就没当回事。几年之后,他们又突然在小区再现,这时已经非比当日了,开的是名车,穿的是名牌,人长得也帅,看起来,那就是标准的绅士。
这两“绅士”是怎么脱胎换骨的呢?据知情人士讲,他的致富叫“铁棍子致富法”,两兄弟纠集一帮混混霸占了某市场的货物装卸业务,谁不听,铁棍侍候,搬着搬着就搬出个搬运公司,“三只手”升级为“总经理”了。就这么一变,小区老人们的夸奖也来了:这俩孩子真不错啊,浪子回头金不换,生来干大事的料,老X真命好啊!
事例二:
大概在去年年中,都市频道播放了一则新闻,一商场的珠宝柜公开通过搞活动卖假金银手饰,结果被多人举报,电视台记者暗访拍下了售假过程并电话联系了工商局和派出所,本以为执法部门来了,商家总该有个好态度。然而,结果不是这样,商家喊来一帮肌肉男围攻记者,并且追至大街上要殴打记者,警察们竟然只是笑着劝说那帮恶人别过分,还搂着一个青年往前走。
当时,我的血管都快要喷张了。
事例三:
前不久,一女学生因校园贷被逼债,贷款1万,不到两月,竟滚到15万多,逼债男子先是逼女学生卖身还债,后来又对着记者讲:她卖身都不够格了,我对她没兴趣了。在记者采访的那座大楼,有几十家现金贷公司,老板个个都光鲜亮丽,讨债青年人人都是蛮横无理。管理部门不应该对此毫不知情(人尽皆知了)。就在记者试着调解女学生的贷款事宜时,有个年轻的男青年主动靠过来,说自己的2万贷款已经在几个月时间内滚到了50万,可能是已经麻木,他对记者讲:要了我的命,我也还不清,随他们了。
在处理这些案件的时候,我们的执法人员居然也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思想,对黑恶讨债者的行为不予以强制处理。记者后来又去采访银行监管部门,它们的口径都是一致的,超出国家规定利率上限的私人放贷,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恶意讨债也是违法行为。但现实执法中却存在软管理的普遍现象,为什么?
欠债还钱,不一定天经地义,现金贷如果违法在先,还贷就未必天经地义,即使有合同规范也是无效合同。有人会讲,欠债不还,不就恶化了社会信用?不是这样。放贷,不是单纯的私人借钱,它是一种投资行为,收益与风险同在,银行放贷同样存在风险,那银行敢违法搞催命的高利贷吗?
事例四:
就在2017年11月份,某市一酒巴被记者盯上,这个酒巴养了几个美女,专门利用网聊勾引男人,一聊上,就约会在该酒巴,进去一般不超过十分钟就结束,一小碟爪子加一小盆水果,至少要敲诈客人500元以上,受骗者怕挨打,一般都是忍气走人。在掌握了大量证据之后,记者电话联系执法部门并在暗处等候。不过,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酒巴的人很快就纷纷离开,执法人员之后也到了,见酒吧没人,就给记者留一句话:一定会严查,若你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决不姑息。
那个记者啥也没说,新闻就播完了。
举上面几个例子,也不知道其它地方有没有,但都是真事。我只想说明一点:所有的黑恶都源于对私利的极大化追求。
那么,我们不妨再回到“打黑”这个主题上来,那就是要搞清楚中国社会的黑在哪里?如果没有搞清楚真正的黑在哪里,那么,打来打去,最后打的全是小流氓和大混混,打了一批,大黑帮又会不断地培养出新的更多的小流氓和大混混。
真正的大黑在哪里?
在我看来,大黑在两个领域:
一是经济领域,涉黑者都是用钱培养出来的,然后再用钱进行漂白。
二是执法部门,涉黑者的普遍性存在足以说明执法者的缺位,当然也有部分公务人员和部分执法人员参与其中。
打黑要取得成功,就必须顺着这两个思路走,否则,打黑的结果就会是:动作大,成果小。
山城打黑,为什么要先打文强?文强不打,法不足以执行。
山城打黑,为什么要打那么多的“企业家”?因为涉黑的企业家们都豢养了一批黑棍和恶棍。
再给几个提醒:
提醒一:非法网贷普遍存在,为什么允许网贷公司挂网的大网站不受处罚?
网贷小公司的网址都是挂在大的理财网站之上,合法的,不合法的,都有办法挂网,年轻人那么容易找到网贷公司,也都是通过理财网站查询查到的。如果说有网贷公司涉黑,那就意味着大网站在养着黑公司,一旦查出网贷公司有违法行为,给它容身之地的网络公司必须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小公司挂网,大网络公司是收费的,是有收益的,有收益,就要承担风险。
现在的问题是,无论是阿里巴巴、百度、新浪等大集团,还是相对规模小一点的其它网络公司,无论养着多少违法加盟商,出了事,违了法,都是安全无恙,这就纵容了它们不断地大胆地接着养黑恶公司。前些日子,一女孩因为对淘宝上的某网店给了差评,该店主千里奔袭找到该女孩并当街殴打她,打人者受了处罚,淘宝却毫发无伤,道理何在?这家黑店不照样好好地活在淘宝吗?
提醒二:刘汉被称为“四川一号黑社会头目”,在对他进行审判时披露出来许许多多涉官的信息,其中就包括他跟某权贵夫人的金钱往来,并且数额过亿,当时引起了巨大轰动。但奇怪的是,后来这事不了了之,甚至有关该事的评论曾经一度都不太容易过关。黑恶者,小闹时,可能还不至于有多少撑腰者,做到“省级一号”,那围绕他身边的故事就是很丰满的,隐瞒任何涉官的细节,都会抵消打黑本身的正面效应,因为老百姓最关心的恰恰是被隐瞒的部分,而不是头目本人。
提醒三:近几十年来,我们对“黑恶”有诸多错误的理解,总只把打打杀杀的看成是黑恶,而把不流血的黑恶看成是良民,黑,并不意味着打人和死人。
这种误解给资本黑恶腐败提供了极好的土壤,大量涉黑资本家都是在这个环境中长大,再在黑恶中洗白,部分巨无霸至今仍不明不白。实事求是地讲,这些老百姓看不见的黑比那些打打杀杀的黑恐怕隐藏着更大的罪恶。打黑,如果不能把已经漂白的黑给亮出来看看,在资本领域还会滋生出越来越黑的势力。
在2018年刚刚起步的时候,中央突然提出要开展全国性打黑除恶的运动,相信是经过慎重考虑和周密安排的,一旦推进,必将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如果我提到的“私利至上的藏黑理论”不能得到认同,我认为打黑的局限性就比较明显,尤其是2017年有关“原罪不究”的宽容性《意见》会给打黑带来束缚。
只要是黑,只要曾经涉黑,不管时间有多长,不管涉黑集团都有多巨大,都不应该设免罪区。只要有特区存在,它的全国性示范效应必然存在,打黑必将陷入恶性循环。
真情提醒:千万千万不要把“打黑”等同于“打流氓地痞”,黑心者都是黑,打黑,必须所有的黑心者。
写于2018年1月2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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