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飞跃”:“十九大”报告对毛泽东历史贡献的新概括、新定位
两个“飞跃”:“十九大”报告对毛泽东历史贡献的新概括、新定位
鸟影度寒塘
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已经有些时日了。在此期间,全国各地,各行业、各系统、各战线、各单位广泛深入地开展大会精神的学习宣传活动,规模可谓空前。因之,大会精神的方方面面都得到了学习和宣讲。但是,有一个方面的精粹却似乎没有被人们注意,那就是大会报告对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中的历史贡献的新概括和新定位。
对此,习近平在报告中是这样说的——
“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统一、社会稳定。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找到了一条以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革命道路,进行了二十八年浴血奋战,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一九四九年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
“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建立符合我国实际的先进社会制度。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实现了中华民族由近代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
在这里,习近平用“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必须”这样的句式,不仅讲了两个“飞跃”,而且还都冠上了“伟大”的定语,以此来概括毛泽东对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所作出的无与伦比的巨大历史贡献。虽然,概括地讲毛泽东历史贡献的事,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中并非第一次出现,而是早已有之的。但是,像这这样用两个“伟大飞跃”来进行概括,却还是第一次。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对“历史进入新时期”以来几次有代表性的大会的相关文字进行一下回顾。
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所作)是这样讲:“我们要永远铭记,改革开放伟大事业,是在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创立毛泽东思想,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建立新中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伟大成就以及艰辛探索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取得宝贵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该报告除了“永远铭记”毛泽东外,随即还用较多的文字“永远铭记”了邓小平和江泽民,其文字就不引录了。
党的“十六大”报告(江泽民所作)则是这样讲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完成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了前提。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创造性在完成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实现中国历史上最伟大最深刻的社会变革,开始了在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报告同样用较多的文字对邓小平进行了颂扬,其文字也不引录了。
上述两个报告的共同点是,对于毛泽东的历贡献都既讲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也讲到了“新中国成立后”时期;而就具体评价来说,虽然与“十九大”报告的两个“飞跃”相比要“低调”得多,但是毕竟把新中国成立前后两个历史时期的贡献都讲到了,因而就具有了全面肯定的性质。
对毛泽东的历史贡献评价最低的,恐怕要数党的“十三大”报告(赵紫阳所作)了。那篇报告是这样讲的:“马克思主义与我国实践的结合,经历了六十多年。在这个过程中,有两次历史性飞跃。第一次飞跃,发生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经过反复探索,在总结成功和失败经验的基础上,找到了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把革命引向胜利。第二次飞跃,发生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建国三十多年来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开始找到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
在这里,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后”这个时期的历史贡献完全被“忽略”了,形成真正的空白。这种情况的出现,自然与当时的政治历史背景密切相关。众所周知,党的“十三大”是1987年10月召开的,当时的党内(这是主要的和根本的,下同)和社会上正处在对“新中国成立后”时期的毛泽东进行全面、彻底和“实事求是”的清算的浓厚氛围之中。这种“清算”是全面的和深入细致,是翻箱倒柜和挖地三尺式的,涉及到党和国家的方方面面,并且长期地被广泛而深入地反映在报刊杂志的文章中,专家学者的报告中,文学艺术的作品中,学校老师(特别是政治、历史类老师)的授课中,以及领导人的讲话中。大家众口一词、千篇一律的结论是:从新中国成立直至逝世这长达27年里的毛泽东,简直是一个错误接着一个错误——“抗美援朝”战争“不该打”,“三反五反”运动“搞过了头”,关于电影《武训传》的讨论、对电影《清宫秘史》的批判等等都是“小题大做”,“三大改造”运动是“照搬照套苏联模式”“从而脱离了中国实际”,五七年的“整风反右”是“迫害知识分子”,至于五八年的“三面红旗”、五九年的庐山会议、六十年代前期的“四清运动”、中苏论战,特别是文化大革命,那更是错上加错。至于这期间毛泽东的正确方面,通过一场反映冷清评价却极高的“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用实践这个“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进行检验”,那是一点儿也没有的。可想而知,在此种政治氛围之下的“十三大”报告,不提毛泽东“新中国成立后”时期的历史贡献,那就不仅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克制和“客气”的,是顾及到了毛泽东的面子的,是在“为尊者讳”的。
除了这个基本面外,“十三大”报告的上述这段话有两点需要拎出来说一说,一是关于“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的提法问题,二是关于“飞跃”问题。
现在先说第一个问题。大家知道,“有中国特色”这个提法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开始出现的,是有其特定内涵的,是专门用来指称和定义邓小平所创立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然而,在该报告中,却将毛泽东开辟的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道路也用“有中国特色”来进行指称和定义。而且人们还发现,自此之后,“有中国特色”(后来当局去掉了其中的“有”字)这个提法却像帽子一样,被普遍地戴在了相关的事物头上。比如,“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特色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特色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国特色的行政体制”,甚至还说“中国共产党自成立那天起,就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等等,等等。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定义为“毛泽东思想精髓”的人们,却为何要如此这般地不从党的历史实际出发,不去实事求是一把呢?
再说第二个即“飞跃”问题。“十九大”报告讲了两个“飞跃”;“十三大”报告也讲了两个“飞跃”;人们记得,“总设计师”邓小平也讲过两个“飞跃”。那就是:“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必须长期坚持不变。”
将这一个又一个的两个“飞跃”联系起来,很自然地会促使人们想要搞清楚这样两个问题:那就是究竟什么是“飞跃”?这样接连使用的三个两个“飞跃”其使用到底妥当不妥当?准确不准确?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借助权威语言工具书的帮助,先弄清楚“飞跃”的内含,然后才能对上述问题进行判断。对于“飞跃”,《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是这样定义的:“事物从旧质到新质的转化。由于事物性质的不同,飞跃有时通过爆发的方式来实现,有时通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和旧质要素的逐渐消亡来实现。不同形式的飞跃都是质变。”这个定义清楚明白地告诉我们,所谓“飞跃”,它不是别的什么,而是“事物从旧质到新质的转化”,虽然这种转化“由于事物性质的不同”,它有短时“爆发”和“逐渐消亡”这样两种形式,但是不管哪种形式,都是事物的“质变”,都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消亡,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取代。
根据“飞跃”的上述定义,我们再来分别地看看上述三次出现的两个“飞跃”使用的妥当与准确问题。首先,必须如实肯定,党的“十九大”报告所讲的两个“飞跃”,即“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其具体内容为:“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和“实现了中华民族由近代不断衰落到根本扭转命运、持续走向繁荣富强的伟大飞跃”(其具体内容为:“完成了社会主义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了社会主义建设,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都属于事物性质的变化,都是新事物取代了旧事物,因而都完全合乎“飞跃”的定义,其使用毫无疑问都是妥当与准确的。同时,这两个“飞跃”也都完全合乎一百多年来中国历史发展变化的实际,因而是真正实事求是的。
其次,关于“十三大”报告所讲的“两个飞跃”,则要分开来看。其中的前一个“飞跃”,即“第一次飞跃……”,虽然这里没有明确地讲到“三座大山”的被推翻和新中国的建立,但是毕竟讲到了“把革命引向胜利”,可以理解为包含了这方面的意思——不过从中也可清楚地看出“十三大”报告对毛泽东历史功绩极力贬低的特点,因而,除了前面已经讲过的“找到了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一语中的“有中国特色”使用欠妥外,总体上还是合乎“飞跃”的定义的,因而其使用是基本妥当和准确的。
至于后一个“飞跃”,即“第二次飞跃……”是否真的属于“飞跃”,那就需要进行分析了。这段话讲了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到1987年10月我们党和国家所发生的变化,其中的关键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主干是“中国道路”。报告人(当然也决非是他一个人,他所代表的是党内的一派势力)之所以认定这七年多党和国家所发生的变化为“飞跃”,是断定在这七年多中“中国道路”发生了质的变化,即“新道路”取代了“旧道路”。那么,什么是这里所讲的“新道路”呢?当然是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与之相对立的“旧道路”,毫无疑问是指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结合中国的实际,领导党和人民所建立起来的,并且坚持了近30的,使党和国家的事业取得了全面而辉煌成就、国家和人民生活都发生了翻天覆地巨大变化和进步的社会主义道路。
这里就发生一个很严肃的问题,那就是:如果认定这个变化是“飞跃”,即是“中国道路”上根本性质的变化,那么就必须要回答,性质根本变化后的“中国道路”即“新道路”与性质变化前的“中国道路”即“旧道路”分别是什么道路?众所周知,在当今世界,讲道路只有两条,要么是社会主义道路,要么是资本主义道路,除此之外没有第三条道路存在。毛泽东带领党和人民所建立起来的是社会主义道路,无论在中国历史还是把它放到世界历史长河中,它都是一条崭新的道路,这是地球人都十分清楚的,是既无可否认又无可怀疑的。然而,现在居然公开宣称毛泽东所建立的这条谁也无法否认的崭新道路被一条“新道路”所否定、所取代了,那么,这条否定和取代毛主席创立的崭新道路的“新道路”又是什么道路呢?对此,没有别的答案,只能是资本主义道路。这就等于报告人是在不打自招地承认,自十一由三中全会开始,他们用七年多的时间,在“改革”的动听的名义下,抛弃了毛泽东领导党和人民所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道路,全面地复辟了资本主义道路。
对于党内的某些人或者某个势力来说,这可绝非是寻常小事,而是天大的事情啊!因而这当然不能为他们所承认。因为他们深知,社会主义道路在中国不仅来之不易,而且早就深入人心,如果有人打着“改革”的旗号用资本主义将其取代,那么中国的党和人民是决不会答应的。另一方面,他们又都还挂着共产党员的招牌,并且还将他们的“改革”定义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既然如此,那么他们就决不敢公然地冒这个天下之大不韪。报告人和他所代表的势力当然意识到了这一点,故而在这段并不太长的话中,两次使用了“社会主义”一词,即“开始找到一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开辟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新阶段”,以强调他们所搞的仍然是社会主义。既然如此,那么又何来的“飞跃”呢?更何况他们的所谓“找到”,还只是“开始”呢?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开始找到”就能使之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吗?如果那样的话,事情未免也太容易得点儿了吧?
可见,他们的这种说法只能解释为是在对祖国五千年积淀下来的重要历史遗产——语言文字的乱用。这样解释他们——报告起草人和报告人才可避免借“改革”之名而行复辟倒退之实之嫌。他们当然都是按“四化标准”(“知识化”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选拔任用的人才。而既为“知识化”重要人才,当然应该具备祖国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知识。而之所以他们仍然如此地乱用祖国语言,也只能解释为是在一种党和国家大权已经被控制到手,此后便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为所欲为的欣喜若狂的心态下发生的“失误”。诚然,这种心态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对于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世界大政党,特别是对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这样重要的文字材料来说,出现这样乱用祖国语言文字的错误,仍然是一件很不严肃又很掉底子的事情啊。
话说到这里,就让人想起了“总设计师”关于“十三大”报告如下的很著名的话:“十三大政治报告是经过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一个字都不能动。”(文选第三卷第296页)好家伙,多么地霸气啊!而霸气通常又是建立在高度自信的基础之上的。然而,霸气也罢,自信也罢,“一个字都不能动”——具体到这里,指的是报告对毛泽东和“总设计师”的历史贡献的评价即两个“飞跃”“一个字都不能动”的戒律虽然十分明确,话也说得非常决绝,但是后来还是被动摇了。比如,“十四大”报告就没有再在相关位置使用“飞跃”来对“总设计师”的历史贡献进行评价。到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人的心情应该是更加平静,文字也就更加客观公正,在用两个“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必须”和两个“飞跃”对毛泽东的伟大历史功绩进行评价之后,随即讲了第三个“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即:
“我们党深刻认识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合乎时代潮流、顺应人民意愿,勇于改革开放,让党和人民事业始终充满奋勇前进的强大动力。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改革开放新的伟大革命,破除阻碍国家和民族发展的一切思想和体制障碍,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使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结尾处不再是“十三大”报告中的“飞跃”,而是“使中国大踏步赶上时代”,而且“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也都不见了,统一表述为“合乎时代……”这样一段笼统的话。讲实事求是,说实在话,与“十三大”报告的“飞跃”比较起来,“十九大”报告这样讲要实事求是多。
最后,关于“总设计师”的两个“飞跃”,只想简单地说几句。他讲的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众所周知,人民公社制度,是毛主席带领党和人民建立起来的崭新的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部分),是促进我国农村不断进步、农业不断发展、农民生活不断提高的重要制度保证。有关这一点,新中国前30年的无数事实都充分地作了证明。而所谓的“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分田单干”。它是把已经建立并且得到初步完善和巩固的,与国家日益发展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相适应的,以集体生产经营为特征的制度强行地加以撤销,改而将土地划分成为零零碎碎的小块块,让农民单家独户地各自去进行生产经营,因而是一种真正的倒行逆施,当时农村干部和群众就清楚地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将其斥责为“辛辛苦苦三十年,一夜退到解放前”。近40年来中国农村的种种客观事实,无不都确证了当时农村广大党员、干部和社员群众的这一斥责。
可是,对于这样再明显不过的倒行逆施,这样真正意义上的复辟和倒退,“总设计师”却强词夺理说什么“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这实在是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指鹿为马。自然,“废除人民公社”制度是“十三大”报告不提“新中国成立后”时期毛泽东历史贡献根本原因的一个重要方面。而坚持这样做的结果,是立即给中国的“三农”带来了无穷无尽的灾难,给全国亿万农民造成了无穷无尽的痛苦。“‘三农问题’成为全国一切问题的重中之重”,“2.6亿千里万里,背井离乡,抛妻别子外出打工的农民工”,“7000万留守儿童”,“6000万流动儿童”,“300万卖淫妇女(绝大部分都是农村妇女)”,“空壳村庄”,“386199部队”,以及诸如“矽肺村”、“艾滋村”、“赌博村”、“封建迷信村”和“无妈乡”等等经常出现在平面和网络媒体上的这些词语,无一不都代表和反映了全国亿万农民的无尽痛苦和灾难。
其实,对于这种状况毛主席早就预见到了。因为他早就说过:“在农民群众方面,几千年来都是个体经济,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这种分散的个体生产,就是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而使农民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克服这种状况的唯一办法,就是逐渐地集体化。”(《组织起来》《毛泽东选集》第二版第三卷第931页)可惜,“总设计师”及其所代表的势力,由其阶级立场所决定,根本听不进毛主席的这些饱含无数中国和世界历史深刻教训的话,却仍然要一意孤行地去搞他们的分田单干。从而才招致中国亿万农民的无穷祸殃。总之,分田单干近40年来的无数事实都充分地证明了,并将继续地证明着,“总设计师”讲的“第一个飞跃”,其实根本不是什么飞跃,而完全是反话正说,歪理邪说,其真实的含意是“跳坑”,是强迫全国亿万农民跳进“使自己陷于永远的穷苦”的“火坑”或者万丈深渊之中。
至于他讲的“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必须长期坚持不变。”请问:难道毛主席领导亿万农民和农村党员干部所建立并且已经得到初步完善和巩固的人民公社制度,不就是为了“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吗?不就是为了“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吗?对此,毛主席说过许多的话,比如“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能离开农业合作化而孤立地去进行的”;“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等等(《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毛泽东文集》第六卷第431页、432页)。然而,你根本不听毛主席的忠告,只是从一已之好恶出发,硬要逆历史潮流而动,强行地将人民公社废除了,改而搞分田单干,让亿万农民重新回到“一家一户就是一个生产单位”的个体经济状态之中,从而与国家的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相违背,相对抗。现在却又装起好人,装起正确,装起英雄来,大讲什么“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真是可笑之至。
在简要地分析了三个两个“飞跃”词语使用上的妥当与准确情况之后,我们还是回到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毛泽东历史功绩和贡献的新概括和新定位上来。前文说过,“十九大”报告用两个“飞跃”来对毛泽东的伟大历史功绩和贡献进行新概括和新定位,因其完全合乎“飞跃”的定义,又完全合乎历史的实际,因而其使用毫无疑问都是妥当与准确的,又都是实事求是的。因而对于党的“十九大”,不说全面,仅从这个方面说,就是受人拥护,得人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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