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造谣《战狼2》护照违法,看公知法律党的拙劣表演
从造谣《战狼2》护照违法,看公知法律党的拙劣表演
千钧棒
某些人最近特别搞笑,真的是让人以为他们已经改行当小品演员了。
前不久,朱日和阅兵以后,他们搬出《国旗法》第15条,称阅兵的举旗违反《国旗法》
《国旗法》第十五条 升挂国旗,应当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
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
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
这些所谓的法律人士有时候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
党旗是《国旗法》里面所说的“其他旗帜”吗?
《宪法》序言指出
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宪法》相对于《国旗法》来说是上位法,即使是《国旗法》没有明确说明“其他旗帜”包括哪些旗帜,那么《宪法》的序言已经说清楚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这个说法不是已经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了党旗和国旗、军旗的关系了吗?
不过那场闹剧听说是某些法律界的非标志性人物弄的,这些人大概唯恐外界不知道他,所以故意刷刷存在感吧,因为那些头面人物基本上没有出面。
然而,一个闹剧还没有结束,另外一个闹剧又开场了。
电影《战狼2》火爆,是中国人的血性被唤醒的标志,某些人又搬着放大镜,在鸡蛋里面挑骨头——
于是“某某新闻”如获至宝,马上加以传播:
我为慎重起见,我向看过电影的朋友了解到,那些字根本不是印在护照上,另外一位网友的帖子也证明了这一点——
我自己也亲自看电影,是以护照的背面为背景,打在银幕上的。
我们作为普通人的,尚且知道要弄清楚基本事实才说话,很难想象这位王才亮律师平时是怎么样办案的。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还发现,他前不久还和陈有西杠上了,原因是他不同意陈有西的一个帖子——
陈有西发这个帖子的动机是什么,值得考究,但是他在这里面是说出了实际情况。
而这个王才亮在与陈有西对掐的同时凭印象或者丰富的想象力给《战狼2》安上“违反法律”的罪名。恰好证明了陈有西对某些“死磕派”律师的特征的描述,不管陈是为了自保而切割也好,为了进一步潜伏而与队友上演“苦肉计”也好,王才亮对《战狼2》安的“违反法律”的罪名估计连从来就不参与网络争论的一般网民也会怀疑王才亮的职业操守。
不过,我也严重怀疑,王才亮这种做法包括前面所说的某些人称阅兵举旗“违法”的做法会不会是故意给自己做广告。
有一种人有这么一种理念,如果做不到流芳千古,就遗臭万年,反正出名就行,王才亮这么一折腾,全国都知道他了,等于打广告了,而那些跟他有类似观点立场的人,就从他的帖子发现他是知音,说不定找他代理案子去了。
其实,无论是称朱日和阅兵举旗“违法”也好,诬称《战狼2》“违法”也好,归根结底在于某些人对国人的血性被唤醒的恐惧,这是国内外敌对势力的噩梦。
公知们见不得中国的强大可以理解,这种现象我们在抗日战争中就见识过,而他们由于立场原因,发表什么谬论都不奇怪,而最好玩的是他们常常毫无根据地胡说八道,以至于常常被网友用事实狠狠地打脸。比如,中国进行阅兵,他们便将其与纳粹相联系,并且谎称“民主”国家从来不阅兵。
结果让网友找出一大堆“民主”国家阅兵的照片来,限于篇幅,英国、法国、日本、印度的阅兵咱们就不展示了,仅仅展出美国佬阅兵的“雄姿”吧——
瞧瞧,他们还把美国的国旗跟两面什么旗帜平列呢。
上面图片中的那个国家也阅兵,按照某些公知的逻辑,莫非这个国家也是法西斯国家?难怪它在全世界横行霸道!
其实,上述问题的本质就是一小撮人对中国的强军措施和民众的爱国热情和血性被唤醒怕得要死,恨得要命,因为这么一来,他们的希望美国“王师”“解放”中国就只能成为南柯一梦,他们的复辟梦就只能成为泡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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