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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草案》保护私有财产权与朱学勤、《大国崛起》间的共同性

《物权法草案》保护私有财产权与朱学勤、《大国崛起》间的共同性

叶劲松

朱学勤和电视系列剧《大国崛起》与《物权法草案》保护私有财产权似乎毫无关系。朱学勤和电视系列剧《大国崛起》主要讲述历史问题,而《物权法草案》保护私有产权属于法律问题。朱学勤、《大国崛起》的制作人员,与《物权法草案》起草者间也未听说有何关系。但是,我们如撇开他们间领域的区别,我们可以看见他们间的共同点。

朱学勤和《大国崛起》所讲述的历史,主要是私有制社会的历史。私有制社会的主要特点是存在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存在剥削阶级对被剥削阶级的剥削、压迫,存在因为阶级剥削、压迫而产生的阶级矛盾和被剥削阶级反抗剥削压迫而进行的阶级斗争。以上的私有制社会的主要特点,在人类几千年(对美国是几百年)的私有制社会历史中是一直存在的,并通过各国的经济基础和包括国家机关等在内的上层建筑表现着,由劳动人民的反抗行为表现着。所以,如讲述私有制社会历史和现实,私有制社会的主要特点――阶级剥削压迫、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就应是讲述的主要内容。

然而,阶级剥削压迫、阶级矛盾、阶级斗争,都充分表现了私有制社会的残酷和黑暗,表现了私有制社会的统治阶级贪婪、残忍,表现出剥削阶级的私有财产来自他们对劳动大众的残酷剥削,表现出私有制社会的严重贫富悬殊也缘自剥削阶级对劳动大众的残酷剥削。鲁迅在他的小说《狂人日记》中,通过“狂人”的口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坚睡不着,仔细看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鲁迅用杂文手法,将私有制社会的剥削、压迫、残酷和黑暗表现出来。

私有制社会的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要把自己打扮的道貌岸然,所以,他们唆使其御用的笔杆子,在编写历史和表述现实时,要把表现出他们的贪婪、残忍,以及表现出他们统诒下社会的残酷、黑暗的阶级剥削压迫、阶级矛盾、阶级斗争全抹去。然后按鲁迅的说法,这些剥削阶级的御用的笔杆子,将把这些剥削阶级统治下的社会写满“仁义道德”;而洋气、时尚的说法是写满人性、和谐、安定团结。

被“仁义道德”化后,私有制社会下剥削、压迫也将是那么“正常”、“合理”, “正常”、“合理”的剥削、压迫造成的严重贫富悬殊也将是那么“正常”、“合理”。反之,揭示私有制社会下阶级剥削、压迫,揭示劳动人民因为被剥削、压迫,因为社会的贫富悬殊而进行的反抗,都将是不“正常”、不“合理”的,都是应该反对的。朱学勤反对鲁迅关于私有制社会“吃人”的观点,朱说:“我首先就不赞成鲁迅对中国历史的这种讲法,鲁迅的这种历史观就是过去农民起义历史观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的小孩饱读水泊梁山这些相互砍人的东西,再读到鲁迅对中国历史的大简化,他会饮鸩止渴”。“不管这个历史是谁写的,哪怕是鲁迅写的,我都觉得这个是对历史的大扭曲、大曲解、大减化。”

朱学勤要将私有制社会描写成人性、和谐、安定团结的社会,方法是将历史发展规律加以抛弃。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而正确的历史观作为社会意识,应是社会客观发展过程的客观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经过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五个阶段,作为社会意识的历史观、历史教科书都应反映(表现)这五个阶段。而朱学勤说使历史教科书“放弃了五个社会发展阶段”。即朱学勤通过抛弃人类发展史中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五个阶段,来抹杀后四个社会的阶级本质。这样,就不必逐一介绍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而这些社会中,谁是剥削阶级,谁是被剥削阶级,他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政治关系(统治和被统治关系)等就可避而不谈。

朱学勤反对鲁迅,因为鲁迅揭露了私有制社会的剥削、压迫、残酷和黑暗的真相。朱学勤反对水泊梁山等农民起义,因为农民起义是被剥削阶级――农民对残酷的阶级剥削压迫的反抗;农民起义是农民希望砸碎占人口极少数的地主占有大部分耕地这种贫富悬殊现状,以实现耕者有其田的社会公正的行动;农民起义表明了私有制剥削压迫的残酷、社会的黑暗。这一切,将揭露朱学勤编造的私有制“温情脉脉安定团结的‘和谐史’”的谎言。

《大国崛起》没有象朱学勤那样直白地表述“放弃了五个社会发展阶段”,也没有象朱学勤那样直白地表述反对将私有制社会说成是“吃人”, 《大国崛起》没有朱学勤那样公开嚣张,它采用的方法是:只做不说,对阶级剥削压迫、阶级矛盾、阶级斗争予以回辟和掩盖。

西方的崛起过程,实际上是西方资本主义的兴起过程。本质上是相对于封建生产关系,更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西方较快发展,从而促进西方生产力较快发展的过程。

《大国崛起》不从西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去讲述西方的崛起。因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是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要讲它,必然涉及这经济关系的剥削阶级――资产阶级、被剥削阶级――无产阶级,涉及到阶级剥削、压迫,涉及到阶级矛盾、阶级斗争。而这些,是《大国崛起》要回避和掩盖的。

另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和发展都必须要有两个条件:资本和能被雇佣的“自由”劳动力。并且资本越多,能被雇佣的劳动力越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越快,在全国经济中比重将越大。但如靠封建社会自然发展来积累资本和能被雇佣的劳动力,形成大规模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势必要经过谩长的时间过程。中国在明朝时,沿海一些城市就有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萌芽,但直到清末,也未形成大规模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国也未崛起,原因就在于此。

     西方资本主义发展,走的是与中国完全不同的另一条道路。它不是在封建经济自然发展中,缓慢积累资本和被雇佣的劳动,来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是用暴力,通过火与剑,实施疯狂的掠夺,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在短时间里为自已积累了大量的资本和能被雇佣的劳动力,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快速发展,从而实现了其经济的崛起

西方国家资本原始积累的主要方法是圈地运动、殖民掠夺、奴隶贸易、利用国家权力掠夺等。但《大国崛起》对正是靠这些手段较快完成资本原始积累,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西方迅速发展,从而使西方崛起的事实真相,则讳莫如深。因为西方较快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真象既充满暴力、血腥,又表现出残酷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揭示出来,不符合他们把西方社会描述成人性、和谐、安定团结社会的要求。

例如,《大国崛起》谈伊丽莎白一世这位封建统治阶级的代表时,隐去她“加强专制统治……颁布血腥立法,迫害因圈地运动而流离失所的农民”(《世界历史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248)等加强对被剥削阶级统治压迫的事实,却慷慨地给予她“宽容”、“开明”、“ 高超的技巧和智慧”等肉麻赞颂。并说伊丽莎白一世还得“全体英国人(当然也应包括伊丽莎白一世颁布血腥立法,迫害因圈地运动而流离失所的农民――笔者注)组成的民族”的支持。

《大国崛起》说:“工业革命前的英国,有很多像瓦特家族这样的家庭,在新教思想影响下,开始努力创造财富,追求利润,他们想以现实的成就与上帝沟通,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弄钱是人生的主要之事。’”《大国崛起》将资本家追逐利润的动机,描述得很纯洁、高尚。好象不是私利,而是因为信奉新教,因为出于高尚的为了上帝的信仰,才使瓦特家族(瓦特的先辈)这些资本家追求利润。

《大国崛起》不但美化资本的动机,还编造“像瓦特家族这样的家庭,在新教思想影响下,开始努力创造财富”的说法。似乎是资本家创造出财富。我们知道,一切财富都是劳动大众的劳动创造出来,资本通过剥削劳动大众,积累巨额剩余价值来获巨额收入并更富。即资本家(老板)是作为资本的化身要求劳动者怎样劳动,并占有和出售劳动者劳动的产品(社会财富)而致富。《大国崛起》隐瞒劳动创造财富,隐瞒资本占有劳动者劳动的产品(社会财富)而致富的真像,却散布是资本家创造财富的谎言。

《大国崛起》隐瞒阶级剥削压迫、阶级斗争之后散布谎言的例子太多,限于篇幅.我们就不逐一举出。我们再来看看物权法草案与《大国崛起》等的共同处。物权法草案与《大国崛起》一样,没有朱学勤那样公开嚣张,它采用的方法也是:只做不说,对阶级剥削压迫、阶级矛盾、阶级斗争采取回辟和掩盖的方法。物权法草案回避阶级剥削的主要方法是只谈“超阶级”的法律术语(私有财产权、物权等),无视社会现实,不谈反映社会现实和本质的术语(如阶级剥削、剥削阶级的财产、财富不均等)。

2003年去世的美国进步学者赛义德说“知识分子应当打破专业化的藩篱,走出自己专门学科领域的界限,作一个‘业余者’。他的讲话针对着美国学术界的日益强化的专业化倾向,指出这一倾向的背后是学术机构的日益产业化、企业化,成为市场和资本的附庸。……更为严重的是专门话语成为掩饰真相的策略。萨义德举了一个例子来说明。他有一次跟参加过越南战争的轰炸机飞行员谈天,飞行员把他的任务用专业术语描述为‘目标获取’,术语所掩饰的是炸弹落地‘目标获取’后血淋淋的生命丧失。美国近十几年来频繁在世界上发动高科技装备的战争,‘目标获取’、‘电脑高精确制导’、‘智能炸弹’ 使多少生灵涂碳,冷漠的专业术语下面掩盖了多少肮脏的意图?”(刘康、张慧敏《“萨义德和左翼公共知识分子”笔谈》乌有之乡网站)

赛义德说得好,漂亮的字眼、专业的术语成为被资本收买的文丐们掩盖其为资本利益辩护的障眼术。被垄断资本收买的美国学术界在冷漠的专业术语下面掩盖其已成为市场和资本的附庸,掩盖其行为造成的残酷后果,掩盖其行为为资本服务的肮脏的意图。而我国那些为我国资本利益服务(不管是自觉还是不自觉的)法学界的所谓“精英”也一样,他们实际不过是为资本服务的附庸、奴仆,他们企图用专业术语掩盖其是资本的附庸、奴仆的实质,以把自已打扮成高贵的、饱有学识的学者形象,使劳动人民拜倒在他们面前;他们还企图用冷漠的专业术语(物权、私有财产权)、法律要求就是这样的话语,来实现象《大国崛起》那样回避残酷的阶级剥削压迫现实,并掩盖其为资本服务的肮脏意图。

我们知道,一切财富都是劳动大众的劳动创造出来,资本通过剥削劳动大众,攫取巨额剩余价值来获巨额收入并更富。而法学界所谓“精英”,回避以上事实,坚持搞物权法草案,坚持物权法草案要写上保护私有财产权, 保护私有财产权这法律术语掩盖着从法律上肯定生产资料私有必然产生的阶级剥削,肯定资本家(老板)占有劳动者劳动的产品(社会财富)而致富,肯定资本家(老板)占有劳动者劳动的产品(社会财富)而致富造成的社会贫富悬殊的肮脏意图。

法学界所谓“精英”以饱有学识的派头谈论保护私有财产权重要性,但他们却回避谈论我国私有制情况下,生产资料私有制必然产生剥削,回避剥削造成收入、财富的贫富悬殊这种严重不公平。然后企图旁若无事地将生产资料私有制下的剥削、以及贫富悬殊这种严重不公平,在法律加以肯定和合法化。这一点上,我国的法学界所谓“精英”远不如西方的一些资产阶级学者(包括法律界人士)诚实和正义。

并非共产党人的法国著名律师郎克罗瓦,在1974年出版了一本名为《法国司法黑案》的书。朗克罗瓦在书的序言中写道,“我们的社会使不公平制度化了。当社会存在富人和穷人,当法律和法庭竭力维护富人特权的时候,还有什么公平可言……但愿有人来指责我,说世上也存在诚实的富人,他们是靠自己的血汗一点一点地积累财富的。我敢说,没有一个真正诚实的富人。只有当他们剥削别人的劳动,以高价出卖商品时,他们才会发财致富……富人最巧妙的手法正是让这些无知的受害者保护他们,让司法合理的概念以法国人民的名义确立起来,倒过来又压制法国人民。服从法律和法庭便是这种欺骗的最终目的。每个公民从小就学到:法律是准绳,法庭是公正的。但是,只须少许经验与思考,便可发觉这是十足的虚伪。难道一个建立在非正义基础上的社会需要建立维护正义的法制吗?难道特权阶级想集体自杀吗?”(《法国司法黑案》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1、2)

另一些法国学者也谈到富人剥削穷人。“我们傲慢地自称为自由世界,并妄言生活‘民主’。对国内来说,这已值得商榷,对国外来说,则纯属虚伪。我们首先是剥削穷人的剥削者,我们依靠的是一种占支配地位的经济体系,它是为富人巧妙的设计的。”(〔法〕勒内.杜蒙、弗朗斯.莫坦《被卡住脖子的非洲》,世界知识出版社1983.4)美国学者麦克劳也指出,资本主义“力图建立一种新的剥削形式,反对者称之为‘工资奴隶制度’。不少作者根据卡尔.马克思给资本主义所下的原始定义,强调资本主义体制不只是市场经济,也蕴含着由资本家或由其利益统治的政治体制。这种定义包含着相当大的真理……一旦市场开始替代这些常规,政治权利就开始移向新富”(麦克劳《资本主义世纪》内蒙古文化出版社1998.6、7)。

如果你认为以上西方学者话有些左倾,我们看看一位资本主义忠实信徒对资本主义的认识。2002年8月17日,英国资产阶级报纸《金融时报》刊登尼尔.弗格森的题目为《完整的马克思主义》的文章。文章写道,“没有多少MBA课程从马克思的《资本论》中选取读物,也没有多少首席执行官能够准确引用《共产党宣言》的内容。但是有很多时候,就连资本主义的最忠实信徒(包括我本人),也对这位大胡子预言家肃然起敬……马克思对阶级斗争有了正确的认识。在资本主义泡沫和萧条的背后存在着阶级斗争,而阶级斗争是理解现代政治的关键……他在19世纪发现的资本主义缺陷今天也非常明显。”弗格森这个资本主义最忠实的信徒,也看到马克思发现的资本主义缺陷延续在今,也看到资本主义经济现象下面存在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并认为这种矛盾和斗争是理解资本主义的关键,也承认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发展预测的正确。但法学界所谓“精英”和主流经济学家, 不能象上述的法国和美国学者一样揭露私有制下富人剥削穷人,更不象这些学者痛斥剥削。这些“精英”极力地掩饰剥削,掩饰“理解现代政治的关键”──资本主义私有制关系中资本和劳动大众间的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他们只说社会上所有的人的收入、财产,然后说他们的物权法草案保护社会上所有的人的私有财产权。他们用这种方法掩饰社会上的人分属不同阶级,掩饰资本家的残酷的阶级剥削,掩饰资本家财产来自罪恶的剥削,掩饰因为罪恶的剥削获取的财产不应该保护。他们比西方许多资本主义的最忠实信徒还爱掩盖事实真相,还更热衷为资本家服务。

我国法学界的所谓“精英”不仅掩盖私有制下的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还掩饰它们制订的、为这种经济关系服务的法律性质。为此,他们掩盖西方资本主义法律作为资本主义上层建筑的一部分,被资本主义的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即经济基础)决定,并为资本主义的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服务,即为资本利益服务的事实,要将为资产阶级服务的西方法律移植到中国来。“精英”们“超阶级”的谈与国际接轨,“超阶级”的谈保护私有财产权是“中性”的、公平地保护富人和穷人的财产。但是,如“精英”们如真要公平地保护富人和穷人的财产,就应在物权法草案中只是提出,保护穷人和富人都有(虽然数量、质量有很大差异)、穷人和富人生活都需要的生活资料私有财产权。

《共产党宣言》讲,“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利,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利。”所以,革命导师讲得很清楚,他们开创的革命运动,并不反对生活资料私有,但坚决反对会导制剥削、奴役产生的生产资料私有。

而资产阶级出于保护他们攫取的财产,更主要是出于为保护生产资料私有会产生少数人剥削多数人,少数人压迫多数人的现存经济关系的目的,通过他们收买的法学家,以保护私有财产法律形式确认保护他们的私有生产资料,确认生产资料私有神圣不可侵犯,从而确认生产资料私有产生的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是正常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们为了掩人耳目,故意不区分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笼统地谈保护私有财产。他们希望这样能获得未识破他们骗局的穷人的认可。所以保护私有财产主要不是财产,保护私有财产是掩人耳目的幌子,主要的、要害的是从法律上赋予生产资料私有后的人剥削人、人压迫人的经济关系合法性,将这种关系作为规则和秩序要求劳动人民遵守。

与我国“精英”掩饰他们要移植的西方法律的阶级性,以便欺骗人民相反,法国著名律师郎克罗瓦从西方的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出发,发现、并大声向人民指出,西方法律肯定现存的人剥削人的、使资产阶级“才会发财致富”经济关系,实际是“法律和法庭竭力维护富人特权”。因此朗氏认为,西方法律和司法使“不公平制度化”的情况下,让人民“服从法律和法庭”,包括服从保护私有财产权,是欺骗,是让“无知的受害者”不反抗以保护资产阶级。朗式说,法国法律是法国资本家“以法国人民的名义确立起来,倒过来又压制法国人民。”

而物权法草案的起草者们也秉承资本意图,企图以中国人民的名义确立起保护私有财产权,倒过来又以保护私有财产权压制反对阶级剥削、砸碎生产资料私有制以消除贫富悬殊的中国人民。它们企图以此永保产生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永保资本家骑在劳动大众头上。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教导我们说:“过去一切阶级在争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无产者只有消灭自己的现存的占有方式,从而消灭全部现存的占有方式,才能取得社会生产力。无产者没有什么自己的东西必须加以保护,他们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

而物权法草案却要用保护私有财产权的名义,来保护生产资料私有制。资本家企图这样使全社会都服从于产生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的生产资料私有制,“使整个社会服从于它们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巩固对它们有利的贫富悬殊。资本企图以法律来束缚劳动者、束缚共产党。它们企图以保护私有财产权来间接宣布,马克思主义观点、无产阶级革命目的:“必须摧毁至今保护和保障私有财产的一切”,“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都是非法的;它们企图以此间接宣布,目前这种因为阶级剥削压迫造成的贫富悬殊是正常的,而通过消灭产生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的生产资料私有制来消灭贫富悬殊则是不正常、不合法的。它们企图以此间接宣布,虽然物权法不能追溯以往,但是,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你们共产党以前没收地主土地的土地改革, 你们共产党以前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都是侵犯私有财产权的非法行为。

如果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也宣布保护私有财产权,保护会产生人剥削人的经济关系的生产资料私有,那么,这不是与共产党的名称矛盾吗?这不是与《共产党宣言》所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背道而驰吗?我们又怎么解释当年我国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进行的反对资产阶级剥削的斗争(难道能说,当时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反对资本家剥削的斗争,是让共产党上台后,又让新资本家来剥削压迫无产阶级);又怎么能解释我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的没收地主土地的土地改革,以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合法性呢?所以,物权法草案分明是对共产党设下的圈套,让共产党往里面钻,然后攻击共产党。它们让共产党通过有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然后又以共产党领导无产阶级进行的反对资产阶级剥削的斗争、革命时打土豪分田地、建国后没收地主土地的土地改革,以及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都违反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为由,攻击共产党历史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攻击共产党历史就是胡来。它们还可进一步质疑共产党的名称及共产党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即它们将以共产党的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作武器对共产党进行猛轰,以让你共产党处于不好还击、被动挨打的局面。一句话,如共产党通过有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将是共产党给资本家及文丐们一种攻击共产党的武器。

另外,从社会角度看,更具体说,反对阶级剥削、促进社会进步公正、促进生产力发展等方面来看, 没收地主土地的土地改革,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都符合社会进步、公正、发展的要求。反之, 不顾反对阶级剥削、促进社会进步公正、促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从资本主义法律的保护私有财产权的法律名词出发制定法律,是社会的退步。

因此,不论从历史角度,还是现实情况看;也不论从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共产党的宗旨――建立共产主义,还是从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劳动人民的阶级利益来看,物权法只能提保护生活资料私有,不能提保护暗含保护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保护私有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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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物权法草案nbsp私有财产权nbsp朱学勤nbsp大国崛起nbsp共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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