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宪法中人权的实质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研读笔记之一
在《反杜林论》(7—351)中恩格斯指出,“原因和结果这两个观念,只有在应用于个别场合时才有其本来的意义;可是只要我们把这种个别场合放在它和世界整体的总联系中来考察,这两个观念就汇合在一起,融化在普遍相互作用的观念中,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原因和结果经常交换位置;在此时或此地是结果,在彼时或彼地就成了原因,反之亦然。”从而,西方计量经济学中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就从根本上是不可能存在的了,因为这个检验试图表明无论在此时还是在彼时,一个变量都是另一个变量的原因。
恩格斯指出,“新的事实迫使人们对以往的全部历史作一番新的研究,结果发现:以往的全部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这些互相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因而每一时代的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现实基础,每一个历史时期由法律设施和政治设施以及宗教的、哲学的和其他的观点所构成的全部上层建筑,归根到底都是应由这个基础来说明的。”有些人尤其是认同西方经济学的人试图否定阶级斗争,但是,且不说,阶级斗争是对历史的实证研究的结果,单从西方经济学所强调人是自私的来看,人类历史就不可能不是人与人斗争的历史,从而也必然是阶级斗争的历史。
恩格斯指出,“原则不是研究的出发点,而是它的最终结果;这些原则不是被应用于自然界和人类历史,而是从它们中抽象出来的;不是自然界和人类去适应原则,而是原则只有在适合于自然界和历史的情况下才是正确的。”如果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历史上的实践而不仅仅是当下的实践也同样检验真理。
恩格斯指出,“纯数学的对象是现实世界的空间形式和数量关系,所以是非常现实的材料。这些材料以极度抽象的形式出现,这只能在表面上掩盖它起源于外部世界的事实。”而中国当代经济学家、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钱颖一却认为,“数学是没有研究对象的,从这个意义上,数学不是科学。”
恩格斯在谈到“从动产的私有制发展起来的时候起,在一切存在着这种私有制的社会里,道德戒律一定是共同的:切勿偷盗。”时指出,这个戒律并不会因此而成为永恒的道德戒律。“在偷盗动机已被消除的社会里,就是说在随着时间的推移顶多只有精神病患者才会偷盗的社会里,如果一个道德宣扬者想来庄严地宣布一条永恒真理:切勿偷盗,那他将会遭到什么样的嘲笑啊!”因此,恩格斯驳斥“一切想把任何道德教条当做永恒的、终极的、从此不变的道德规律强加给我们的企图,这种企图的借口是,道德的世界也有凌驾于历史和民族差别之上的不变的原则。相反地,我们断定,一切已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恩格斯在这里关于道德的评述同样适用于今天的所谓“普世价值”的评述。
在这里,恩格斯分析了“平等观念”:“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这样的观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现代的平等要求是与此完全不同的;这种平等要求更应当是,从人的这种共同特性中,从人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伸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要从这种相对平等的原始观念中得出国家和社会中的平等权利的结论,要使这个结论甚至能够成为某种自然而然的、不言而喻的东西,那就必然要经过而且确实已经经过了几千年。在最古的自发的公社中,最多只谈得上公社成员之间的平等权利,妇女、奴隶和外地人自然不在此列。在希腊人和罗马人那里,人们的不平等比任何平等受重视得多。如果认为希腊人和野蛮人、自由民和奴隶、公民和被保护民、罗马的公民和罗马的臣民(指广义而言),都可以要求平等的政治地位,那末这在古代人看来必定是发了疯。在罗马帝国时期,所有这些区别,除自由民和奴隶的区别外,都逐渐消失了;这样,至少对自由民来说产生了私人的平等,在这种平等的基础上罗马法发展起来了,它是我们所知道的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但是只要自由民和奴隶之间的对立还存在,就谈不上从一般人的平等得出的法律结论,我们不久以前还在北美联邦各蓄奴州里看到了这一点。基督教只承认一切人的一种平等,即原罪的平等,这同它曾经作为奴隶和被压迫者的宗教的性质是完全适合的。……僧侣和俗人对立的确立,很快就使这种基督教平等的萌芽也归于消失。——日耳曼人在西欧的横行,逐渐建立了空前复杂的社会和政治的等级制度,从而在几个世纪内消除了一切平等观念,但是同时把西欧和中欧卷入了历史的运动,在那里第一次创造了密集的文化区域,并在这个区域内第一次建立了一个由互相影响和互相防范的、主要是民族的国家所组成的体系。这样就准备了一个基础,后来只是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谈人的平等和人权的问题。此外,在封建的中世纪的内部孕育了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在它进一步的发展中,注定成为现代平等要求的代表者,这就是市民等级。最初市民等级本身是一个封建等级,当十五世纪末,海上航路的伟大发现,为它开辟了一个新的更加广大的活动场所时,它使封建社会内部的主要靠手工进行的工业和产品交换发展到比较高的水平。……可是社会的政治结构决不是紧跟着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的这种剧烈的变革发生相应的改变。当社会日益成为资产阶级社会的时候,国家制度仍然是封建的。……无论在哪里,道路都不是自由通行的,对资产阶级竞争者来说机会都不是平等的——而自由通行和机会平等是首要的和愈益迫切的要求。一旦社会的经济进步,把摆脱封建桎梏和通过消除封建不平等来确立权利平等的要求提到日程上来,这种要求就必定迅速地获得更大的规模。……由于人们不再生活在象罗马帝国那样的世界帝国中,而是生活在那些相互平等地交往并且处在差不多相同的资产阶级发展阶段的独立国家所组成的体系中,所以这种要求就很自然地获得了普遍的、超出个别国家范围的性质,而自由和平等也很自然地被宣布为人权。可以表明这种人权的特殊资产阶级性质的是美国宪法,它最先承认了人权,同时确认了存在于美国的有色人种奴隶制:阶级特权被置于法律保护之外,种族特权被神圣化了。……从消灭阶级特权的资产阶级要求提出的时候起,同时就出现了消灭阶级本身的无产阶级要求——起初采取宗教的形式,以早期基督教为凭借,以后就以资产阶级的平等论本身为依据了。无产阶级抓住了资产阶级的话柄:平等应当不仅是表面的,不仅在国家的领域中实行,它还应当是实际的,还应当在社会的、经济的领域中实行。……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任何超出这个范围的平等要求,都必然要流于荒谬。……平等的观念,无论以资产阶级的形式出现,还是以无产阶级的形式出现,本身都是一种历史的产物,这一观念的形成,需要一定的历史关系,而这种历史关系本身又以长期的已往的历史为前提。所以这样的平等观念什么都是,就不是永恒的真理。”
恩格斯指出,“每一种事物都有它的特殊的否定方式,经过这样的否定,它同时就获得发展,每一种观念和概念也是如此。……很明显,如果把否定的否定当作儿戏:先写上a,然后又涂掉,或者先说玫瑰是玫瑰,然后又说玫瑰不是玫瑰,那末,除了做这种无聊事情的人的愚蠢以外,什么结果也得不到。可是形而上学者却要我们确信,如果我们要实现否定的否定,那末这就是正确的方式。”显然,一方面,没有某种程度的走回头路,就谈不上否定,更谈不上发展和科学发展。另一方面,走回头路也不是只有完全回到过去这一种形式。
恩格斯指出,“人们远在知道什么是辩证法以前,就已经辩证地思考了,正象人们远在散文这一名词出现以前,就已经在用散文讲话一样。否定的否定这个规律在自然界和历史中起着作用,而在它被认识以前,它也在我们头脑中不自觉地起着作用;这个规律只是被黑格尔第一次明确地表述出来而已。”其实,马克思主义又何尝不是如此?马克思只不过表述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即便人们不承认马克思主义,也阻挡不了其中指出的规律在现实中发生作用。
恩格斯指出,“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历史性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它首先研究生产和交换的每一个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律,而且只有在完成这种研究以后,它才能确立为数不多的、适合于一切生产和交换的、最普遍的规律。同时,不言而喻,适用于一定的生产方式和交换形式的规律,对于具有这种生产方式和交换形式的一切历史时期也是适用的。例如,随着金属货币的采用,一系列的规律发生了作用,这些规律对于借金属货币进行交换的一切国家和历史时期都是适用的。”马克思关于市场经济的分析当然对于今天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同样是适用的。
在谈到怎样“解决关于对复杂劳动支付较高工资的全部重要问题”时,恩格斯指出,“在私人生产者的社会里,训练有学识的劳动者的费用是由私人或其家庭负担的,所以有学识的劳动力的较高的价格也首先归私人所有:熟练的奴隶卖得贵些,熟练的雇佣工人得到较高的工资。在按社会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里,这种费用是由社会来负担的,所以复杂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即比较大的价值也归社会所有。工人本身没有任何额外的要求。”
恩格斯指出,“在生产自发地发展起来的一切社会中(今天的社会也属于这样的社会),不是生产者支配生产资料,而是生产资料支配生产者。在这样的社会中,每一种新的生产杠杆都必然地转变为生产资料奴役生产者的新手段。这首先是大工业建立以前的最强有力的生产杠杆——分工的特点。第一次大分工,即城市和乡村的分离,立即使农村人口陷于数千年的愚昧状况,使城市居民受到各自的专门手艺的奴役。它破坏了农村居民的精神发展的基础和城市居民的体力发展的基础。如果说,农民占有土地,城市居民占有手艺,那末,土地就同样地占有农民,手艺同样地占有手工业者。由于劳动被分成几部分,人自己也随着被分成几部分。为了训练某种单一的活动,其他一切肉体的和精神的能力都成了牺牲品。人的这种畸形发展和分工齐头并进,分工在工场手工业中达到了最高的发展。”今天的一些人在引用斯密的部分观点赞美分工的效率的时候,忽略了分工的这种恶果。而在资本主义社会,除了生产资料支配工人外,还附加了生产资料使用工人,从而造成了工人的双重痛苦。
对此,恩格斯指出,“当社会成为全部生产资料的主人,可以按照社会计划来利用这些生产资料的时候,社会就消灭了人直到现在受他们自己的生产资料奴役的状况。自然,要不是每一个人都得到解放,社会本身也不能得到解放。因此,旧的生产方式必须彻底变革,特别是旧的分工必须消灭。代之而起的应该是这样的生产组织:在这个组织中,一方面,任何个人都不能把自己在生产劳动这个人类生存的自然条件中所应参加的部分推到别人身上;另一方面,生产劳动给每一个人提供全面发展和表现自己全部的即体力的和脑力的能力的机会,这样,生产劳动就不再是奴役人的手段,而成了解放人的手段,因此,生产劳动就从一种负担变成一种快乐。”这些才是社会主义国家真正要改革的方向所在。而且这样才能“造就全面发展的一代生产者,他们懂得整个工业生产的科学基础,而且其中每一个人都从头到尾地实际阅历过整整一系列生产部门,所以这样的社会将创造新的生产力,这种生产力绰绰有余地超出那种从比较远的地方运输原料或燃料所花费的劳动。”从而也是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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