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培永:马克思与生态学
马克思与生态学
陈培永
在生态问题凸显的今天,各式各样的生态理论与绿色运动成为当代中西方社会理论与实践的焦点,有关马克思有无生态学思想的争论也日益升温。值得重新思考的问题是:究竟如何看待马克思的生态学,马克思的生态学在当代社会还有何价值?
如果说马克思根本不关注生态问题,那是最容易批驳的。马克思早在那个时代就关注了具体的环境问题,最早敲响了环境保护的警钟,最精彩的是这段:“光、空气等等,甚至动物的最简单的爱清洁习性,都不再成为人的需要了。肮脏,人的这种腐化堕落,文明的阴沟(就这个词的本意而言),成了工人的生活要素。完全违反自然的荒芜,日益腐败的自然界,成了他的生活要素”。
其实,在马克思备受关注的社会历史思想背后深度耕犁文本,是可以理出一条一以贯之的、在不同时期又有着不同关注点的“绿色”生态学线索的。从其早期作品到《资本论》始终贯穿着一个绿色主题:即人与自然的社会历史关系。
深受黑格尔哲学体系影响的青年马克思,在从思辨哲学走出的同时赋予了自然在哲学中的地位,把自然从唯心主义、思辨哲学中解放出来。在对伊壁鸠鲁为研究对象的《博士论文》阶段及其后,马克思呼吁把一切超自然的、目的论的原则从自然中赶走。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把自然定位为人的“无机的身体”,并把未来的共产主义看成完成了的自然主义和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的统一。尽管缺乏科学实践唯物主义的基础,但这至少表明马克思的理想社会是有生态的维度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摆脱了费尔巴哈的自然主义,将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让自然具有了历史的维度。马克思明确地把自然分为“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和作为“工业和社会状况产物”、“历史的产物”的“周围的感性世界”,借助于社会和自然之间的劳动的联系更为合理地把自然分为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开始了为寻求人与自然异化关系的“现实”解决寻找客观历史发展规律的进程。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曾经删除过这么一段话:“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密切相联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
不考虑这里删除的原因,可以看出马克思历史科学的两方面追求,既要形成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又要道明自然发展史(其中必然有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既要考察人类与自然的物质占有关系又要考究在其之上的人们之间的关系,找到未来的理想社会,在此意义上而言,历史科学就是生态学思想与社会思想的有机统一。
马克思的高明之处在于他坚持把自然看作历史性的,看作社会性的,自然不是一个始终如一的自然,总是在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发生改变,而当今的生态主义一味强调自然的内在价值、内在规律,实际上并没有用历史的眼光去看待问题,这种看似进步的价值观念,这种自然内在价值的宣扬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这与马克思在其青年时期所突破的自然主义的传统如出一辙。
在之后的一系列有关政治经济学手稿及《资本论》中,可以看到,马克思认识到自然的异化是当今制度的结果,只有从制度的层面找寻自然异化解决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形成的途径。
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促使这种正常的过程出现了一种“一个无法弥补的裂缝”。
马克思开拓了把生态问题解决与社会变革联系起来的先河,他的结论是:在资本逻辑下是不可能解决生态问题的,只会导致生态问题的不断涌现,只有通过社会变革改变现实社会才是根本之策。
只看到生态问题的严重性加以解说,不乞求革命性的社会力量变革现实,对问题的解决于事无补。对马克思而言,只有在实践中找到客观规律和主体力量才是根本解决之策。
当今的生态学理论的欠缺之处恰恰在于未能打造生态问题解决的主体力量,依靠社会变革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的世界,这应该是马克思给当今生态运动所开的良方。
问题是,谁是今天中国解决生态问题的主体力量?我们今天应该找到谁,应该依靠谁?就像一场革命、一次改革需要主体一样,一场环境的革命也需要主体意识的觉醒,需要一场主体的行动!
作者简介:陈培永,哲学博士、博士后,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副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课题首席专家,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广东省委党校“青年岭南学者”,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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