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立法禁种转基因的“标帜意义”
黑龙江立法禁种转基因的“标帜意义”
佟屏亚
新华社2016年12月16日播报,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将“依法禁止种植转基因玉米、水稻、大豆等粮食作物”写进《黑龙江省食品安全条例》。从2017年5月1日起,全省彻查转基因滥种,凡是种植转基因粮食作物的,责令铲除、销毁,最高罚款20万元。
黑龙江人民一片欢呼!一位种业老板发微信称:正义之举,护国之举,利民之举。黑龙江省领导班子高瞻远瞩,察民情、接地气,立法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为种子销售清洁了市场,为黑龙江非转基因玉米、大豆、稻米进入国际市场铺平了道路。一位市级农业官员说,立法及时,利国利民,长志气、长锐气,我们说话办事有了底气,发现转基因滥种坚决严查严办,不再担心转基因有什么背景后台说三道四了。
黑龙江立法禁种转基因在全国具有重要的“标帜意义”
第一,为依法治国树立榜样。《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中国“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即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黑龙江省人大立法禁止种植转基因作物的决定,是用法律手段从源头保证农业安全、粮食安全、食品安全以及食品选择权与自身健康至高无上人权!
第二,立法拥有广泛的民意基础。2016年10月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国家统计局黑龙江调查总队,在全省13个市(地)及部分市县开展问卷调查,91.5%的被访者反对在黑龙江省种植转基因农作物;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又以全票通过《食品安全条例》,反映了人民意愿,回应了社会关注。普通民众在社会舆论、政治环境中的作用和影响正在得到新的尊重和提高。注意:这个“91.5%”和“全票通过”不仅反映了黑龙江省人民也反映了全国绝大多数人民的意愿,人心向背是不会让转基因利益集团得逞的!。
第三,为中国种子产业清洁了市场。多年来东北是转基因作物泛滥的重灾区,例如2016年初查处辽西地区有93%以上的玉米被转基因,吉林揭露并监管转基因玉米滥种源头的6家种子公司,黑龙江查处非法销售的转基因玉米种子有30个。掩盖多年的转基因作物滥种真相终被于揭露了,保守估计东北地区转基因玉米滥种至少在5000万亩以上。黑龙江首例立法禁种转基因,为吉林省、辽宁省以及其他各省做出了榜样!
第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说明,在国家现行法律条文中,没有不允许省级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禁止转基因作物的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法无禁止即可行”。黑龙江立法禁种植转基因作物完全合法合理也尊重民意。法学界人士指出,农业部宣传的所谓《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仅是部门的一个条例、《“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以及农业部新闻发布会宣布所谓“十三五”要推进转基因棉花、大豆、玉米产业化等表述,都不具有法律意义。
黑龙江立法禁种转基因是一个重要的历史性转折事件,不仅是对黑龙江省也是对全国粮食生产有重要意义。习 总书记多次指示:“一个国家只有立足粮食基本自给,才能掌握粮食安全和主动权,进而才能掌控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大局。我国有13亿人口,端牢自己的饭碗,就必须把农作物种子自主权紧紧攥在自己手里。”
黑龙江立法严禁转基因种植也引起某几个人的胡言乱语。小小寰球,有几只苍蝇碰壁!嗡嗡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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