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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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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平:粮食安全与农业制度

 

  春节闲,写《话说水利》。可能是近期纠结水利的缘故,昨天晚上做了一梦:天下大旱,土地生烟,万物不生,人如饿狼,结群残杀……,被人追杀,走投无路,掉入废井……

  惊恐万分中回到现实,大汗淋漓,冲澡,如是写《粮食安全与农业制度》一文。

  人是铁,饭是钢,一餐不吃饿得慌!

  手中有粮、稳稳当当!这就是中国。手中无粮,人心惶惶!这就是朝鲜。

  粮食安全与农业制度之一:中国人吃饱饭并非因为“分田单干”了

  吃饭是一个国家天大的事,永远都是。

  咱们中国人不缺粮好多年了,多数城市人可能还以为是“分田单干”的功劳。其实是误解。“分田单干”是1982年在全国推开的,在最初的1-2年里,的确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粮食增长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分田单干”在1984年后就对粮食增产几乎没有积极作用了。因为从1984年开始,我国农业劳动力就开始大量非农就业,到90年代就是“3899”(妇女老人)农业了,现在则是“99”(老人)农业了。农民种地的积极性逐步下降,但粮食产量依然在逐步增长,这完全是因为我国的水利基础较好,且大量增加肥料、农药、杂交稻种子等投入的结果。

  1984年,我国的粮食产量为40731万吨,化肥投入为 1739.8万吨 ,到2007年,我国的粮食产量为50160万吨,化肥投入为5107.8万吨。粮食增产了9429万吨,增长21 %,但化肥投入增加了3368万吨,增长 200 %。

  我曾经请教一个农业专家:如果现在化肥投入减少到1984年1739万吨的水平,我国的粮食产量估计下降多少?专家的结论是产量至少下降一半。我请教过数不清的农民:要是减少一半的肥料投入,粮食产量会减少多少?绝大多数农民的回答是减少3-4成。很显然,我国的粮食产量是靠肥料等堆出来的。

  如果有人指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分田单干”农业制度和合作社农业制度相比,“分田单干”不仅不能带来粮食产量的增长,相反还是粮食增产的阻碍,要想在不增加肥料等投入的情况下,让粮食进一步增产,就得重建村社合作农业制度。估计大多数城市人不会相信这个观点,因为他们听到的一直是合作社农业是大锅饭,农民偷懒,是小岗村“分田单干”制度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才保证了中国人饭饱吃的宣传教育;或许还会有去公社化意识形态极强的少数人会给主张村社合作制农业的人扣上“极左”或“反改革”的帽子。

  公众如果摘除意识形态的有色眼镜,客观评估“分田单干”和“村社合作”两种农业制度的粮食生产绩效,结果是明明白白摆在那儿的:即使是在风调雨顺的年份,“分田单干”农业并不一定就比村社合作农业的单位面积产量高和规模效益好。例如:河北东光县古树于村村民2008年自发组建农业合作社,重建农田水利,耕地集中由合作社统一种植,10%的种田能手种全部的土地,90%的劳动力离开了土地非农就业,不仅农产品(粮食为主)产量增长20%以上,且肥料等投入比过去减少15%以上,至于解放劳动力后带来的人均收入大幅增长就更显着了。无独有偶,河北石家庄周家庄公社一直沿袭人民公社体制(一直没有“分田单干”),无论单位面积产量还是规模效益都比周边“分田单干”农村高出很多(人均收入是周边村庄的2倍以上),且单位面积投入的化肥等石化物质投入也更低。至于遇到去冬今春这样的“大旱”,古树于合作社和周家庄公社的制度优势就更加明显了,一点“旱灾”的迹象都没有,而他们周边 “分田单干”的村庄却是实实在在的“田地生烟、万物不生”——“旱灾”百年一遇、甚至千年一遇。

  实践证明,在统购统销的计划经济条件下,“分田单干”农业比村社合作制农业有优势;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村社合作制农业比“分田单干”农业更有优势。

  我国 “分田单干”农业制度已经维持30年了,其粮食增长的边际效益逐年递减,现在已经对粮食增长毫无作用了,甚至有了负作用,“分田单干”农业完全是在依靠过渡的化肥等石化物质的投入和透支过去水利积累、高代价的维持其粮食增长,现在是到了必须改革“分田单干”农业制度的时候了。

  面对“分田单干”制度下的地越种越板结、化肥越用越多、抗灾能力越来越弱、粮食安全越来越难、农业效益越来越低的困境,地方政府官员和城市学者专家中受80年代中后期以来所形成的去人民公社意识形态的影响,大多都不是积极主张东光古树于合作社农业制度的,而是积极主张千家万户的农地向大公司“流转”、搞所谓的“公司主导型”的现代农业。排斥小农合作制农业而积极推动资本下乡主导农业现代化的人们忽略了两个最根本的问题:一是大资本下乡通过所谓的“流转”得到农民土地后,大多都是不会生产粮食的,这对粮食安全构成威胁;二是中国的现代化——减少农民,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温总理曾经说中国现代化还“需要上百年、甚至更长时间”。在中国现代化减少农民的漫长过程中,一定会多次出现2008年数千万农民工返乡就业的危机,因此,为应对农民“进城——回乡——进城”的多次反反复复,资本下乡兼并农民土地的农业现代化是应该尽可能避免的。

  现在到了严肃思考我国农业制度创新的时候了,很紧迫!

  粮食安全与农业制度之二:中国占全球7%的耕地 消耗全球35%的氮肥

  中国用全球7%的土地,养活了全球1/5的人口。中国人用事实回答了《谁来养活中国》的置疑,中国人用事实证明了自己能够养活自己,这是中国人在全球人面前倍感骄傲的一件事,非常了不起!

  但在国内,很少有人提及这样一个事实:中国占全球7%的耕地,消耗了全球35%的氮肥,单位面积上的磷肥和钾肥使用量也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

  1984年,我国的粮食产量为40731万吨,化肥投入为 1739.8万吨 ,到2007年,我国的粮食产量为50160万吨,化肥投入为5107.8万吨。粮食增产了9429万吨,增长21 %,但化肥投入增加了3368万吨,增长 200 %。

  尽管我国是磷矿储备大国,但按照现在的消耗量算,磷肥仅仅够用30年。我国严重缺钾肥,现在钾肥自给率不足15%。2010年1月份中国与白俄罗斯钾肥公司签署的钾肥到岸价仅为350美元/吨,而中化化肥与加拿大钾肥公司PotashCorp签订的2011、2012、2013年到岸价,分别为600美元、695美元、790美元。钾肥会不会成为“铁矿石第二”呢?将来会不会出现3斤粮食换1斤钾肥的局面呢?很是令人担忧啊!

  庄稼需要氮肥、磷肥和钾肥等,哪一种肥料都是“水桶的一块板”,都不能缺的,缺了就会大幅减产。从一定意义上讲,粮食产量很大程度上是由氮磷钾决定的。中国人种地球7%的地,消耗地球35%的氮肥和30%以上磷肥钾肥,如果有一天,中国像朝鲜一样缺肥了,粮食产量由10000亿斤减少到6000亿斤以下,饿死人将以亿来计。一旦出现这种情况,无论是“中国梦”还是“中国模式”,即刻“神马”都不是了。

  我们现在消耗的石化物质越多,我们子孙后代的粮食就越少。这是我族要明白的民族责任。

  农业对石化物质的依赖度越高,粮食安全的风险也越高。这是我民要明白的基本道理。不讲这个,天天鼓吹7%的土地养活了20%的人口,而不说7%的土地,用了全球的35%的氮肥,这种极其低级的忽悠最好不要再忽悠了!

  我国1949年的粮食产量是11318万吨,1978年的粮食产量是30477万吨,29年增产了19159万吨,这是在极少增加石化物质投入(主要是通过合作农业、种子选育、栽培技术和水利建设实现的)的条件下取得的。1978年的粮食产量是30477万吨,2007年的粮食产量是50160万吨,29年粮食增产了19783吨,但这是在增加了(5107-884=)4223万吨化肥和杂交技术获得突破的条件下取得的。从这点上看,前29年的农业增长还是有值得总结的经验的。

  粮食安全与农业制度之三:“刘易斯拐点”——粮食高补贴时代来了

  不管怎么说,中国农村的老人们还是用全球7%的土地种出了够全球20%的人口吃饱穿暖的农产品,且政府只给了极少的农业补贴,这是事实。肥料和杂交稻种子用的再多,也是农民自己掏钱买的。

  感谢农民,感谢中国农村数千万老人们!是中国农村的老人们既帮助“农民工”看了孩子,还种了“农民工”抛弃的土地,为十三亿人提供了丰富而廉价的食物。

  我们一定要对中国农村数千万的老农民心存感激,因为中国的老农民为全国人民吃到便宜的食物做出了奉献。我们拿大米和日本比较一下就知道了:日本农民生产出稻谷,政府要以11-12元人民币/斤的价格收购,否则,日本农民是不会生产稻谷的。日本市民不可能接受太高价格的大米,日本政府还要补贴市民。在日本,农民是不会考虑市民是否吃得起大米的问题的,市民也不会要求政府靠压低农民的稻谷价格来获得廉价大米的。

  有人会说,国际市场上的大米价格很便宜,为什么不进口呀?除了东南亚等不发达国家的大米是低补贴生产出来的外,发达国家的大米都是高补贴生产出来的。管他是怎么生产出来的呢?买得到就好了。可是,任何国家都不会将大米等粮食的供给寄托在国际市场上,都必须尽量做到基本自给。一是因为国际市场上的粮食商品量不大,特别是中国和印度这样人口大国,一旦指望国际市场上购买大米等主粮,市场立马就会出现逆转——买方市场转变为卖方市场,粮食价格就会暴涨。二是因为怕受制于人,有那个正常国家愿意将吃饭大事寄托于别的国家的身上呢?

  中国人这些年吃到了便宜的粮食,真的要感谢农村的老农民们。但是,廉价粮食的时代已经成为过去了。从今年起,中国的粮食价格将进入一个持续以两位数增长的10年,且中国农业的高补贴时代到来了,中国每年的农业和粮食补贴也会以两位数增长。

  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中国的“刘易斯拐点”到来了。

  中国严厉的计划生育政策在农村执行得比较有力度始于1989年,此后的人口增长率逐年下降,由1.2%以上逐年下降到在0.8%以下。2002年开始,全国很多地方都出现了2-3个村并一个学校的现象。现在,中国经济总量世界第二了,经济速度还保持9%的增长,每年需要的农民工劳动力在增加,而90后逐步开始就业后,农民工劳动力新增供给明显减少。2011年的工价比2010年至少上升了20%。

  工价上涨的另一个原因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粮食上涨了20%以上。

  在中国没有出现“刘易斯拐点”之前,中国农民工的工价是由粮价决定的。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农民工工价十几年基本不涨,因为粮食一直是涨涨跌跌的,是被控制在一个非常低的水平上。1990年,中国的粮食(水稻)收购价是0.22-0.24元/斤,2011年的粮食(水稻)最低收购价是1-1.1元/斤,只涨了大约5倍。但是同期的生产资料价格涨了20倍多。1990年农民在深圳打工的工资大约是400-500元/月,2010年深圳农民工工资大约2000-2500元/月,涨了5倍。但是全国各地同期的公务员工资大约涨了40-60倍不等。粮价和房租的价格更是没得比了。所谓的中国“比较优势”,就是低工价优势,低工价是低粮价的结果,低工价优势就是可以给欺负农民的优势,这就是全世界资本家喜欢在中国投资的核心优势。但是,在中国的“刘易斯拐点”逐步出现后,农民工工价的补涨是不可避免的,工价的补涨也必然带来粮价的补涨,粮价的补涨反过来又会促进工价的补涨。未来10年,粮价和工价每年出现两位数的补涨是不可避免的。有人会说,生产资料、房价和公务员工资等会涨得更快,有可能,但必须控制住。如果公务员工资、生产资料价格和房价比农民工工资和粮价涨得还快,一定会出大事!

  出什么大事?我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不知道。但一定得出大事!就因为“刘易斯拐点”开始在中国“拐”了,就不能压低粮价和工价了?是,是的!

  我甚至可以肯定,中国如果2011年不大量进口粮食,中国的新粮上市就会出现严重的惜售和抢购。中国如果大量进口粮食,就会导致国际市场上的粮价飙升和钾肥价格的暴涨,反过来会促进国内粮食价格的飙升。我曾经有专门的文章谈“中国拐点”,不仅全球制造业有“中国拐点”,全球有“铁矿石中国拐点”“钾肥中国拐点”“石油中国拐点”“美元中国拐点”……当然会有“粮食中国拐点”。只要出现了“中国拐点”不是暴涨就是暴跌!

  全球化的中国因素,是最大的因素;对“中国拐点”的把握,是所有投资者、特别是投机者必修的功课!经济学人在国内经济问题上,一定要关注“刘易斯拐点”,在国际经济问题上,一定要关注“中国拐点”。“中国拐点”不会因为它是李昌平(非经济学家)最先提出而不被经济学家们关注,中国的经济学家们不关注李昌平“中国拐点”论,相信“中国拐点”论也会“出口转内销”的。

  扯远了,回来!

  政府在2010年下半年犯了一个大错误,出台的2011年小麦最低收购价实在太低了,不到1元/斤,谁会扩大种植面积呢?谁会为小麦抗旱操心呢?现在干旱了庄稼人的庄稼,庄稼人不操心,温总理操心,各级政府比庄家人还操心。这种“生孩子的不给力,抱腰的给力”的怪现象,除有秀一秀的意义外,对粮食增长有多大的意义呢!?

  政府在2011年1月接着又犯了一个大错误,出台的水稻最低收购价只比去年增加了10%,早稻的收购价只有1.03元/斤。这样的价格刺激,农民怎么可能有种早稻的积极性呢?我国南方早稻和晚稻基本上都是旱涝保收的,中稻生育期长,且在雨季和汛期,中稻总是多灾多难,年年如此。因此,刺激南方稻作区农民多种早稻对稻区粮食增产有决定性作用。这是常识,但我们的决策者们忘记了常识。

  我可以肯定,今年的粮食一定减产!粮食减产就会涨价,粮价涨就会促进工价涨,工价涨就会更少的人生产粮食,粮食就更少,粮价就会更高,如此循环。这样的循环对农民和农民工不是坏事,对政府稳定物价和社会是很大的挑战。

  为了控制物价,央行不断提高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是积极作用大还是消极作用大,还很难说。控制和稳定物价的最好办法,就是大幅提高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价,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增加主要农产品供给和储备。主要农产品供给和储备不足,提高银行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对调控物价有用不大、甚至没有作用。有人说提高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是为了控制房价,为了控制房价不简单吗?一方面对二套和二套以上房屋征税,另一方面把央行冻结的十多万亿的资金的十分之一贷给政府做廉租房。这两招就得了,需要这么无限制的提高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吗?这样既费劲,又不解决问题,还可能造成更大的不确定性经济风险。

  中国缺统筹全局的人,粮食生产的搞粮食生产的,粮食经营的搞粮食经营的,肥料的搞肥料的,土地管理的搞土地管理的,进出口的搞进出口的,发改委搞发改委的,地方搞地方的……东扯西拉、各搞一气、物价上了天、经济矛盾一大堆,最后就指望周小川提高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解决问题,笑话!CPI高到低,还是低到高,那一次不是通过向农民(压低粮价)和农民工(压低工价)转移危机实现的。很多人真的以为是周小川在起决定性作用,这是经济学家族中的赵本山忽悠的结果!

  又扯远了。回到工价和粮价上来。

  “刘易斯拐点”来了,农民工工价不能压了,粮食价格也不能压了。周小川的提高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的招数不灵了。

  如果农民工工价3-5年内涨到3500-4000元/月,如果继续维持“分田单干”的农业制度,对应的粮价(稻谷)应该不会低于2.5元/斤,否则连农村老人们也不愿意生产粮食的。在“刘易斯拐点”出现后,工价3-5年内涨到3500-4000元/月是没有问题的,要是粮价涨到2.5元/斤以上的话,加上投机炒作,会不会出现麻烦呢?我不知道。但高补贴是不可避免的!给市民补贴,给学校部队补贴,给肥料厂商补贴,给粮食生产者补贴,给粮食储备部门补贴等等。一年几百亿就打发了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一年补贴几千亿、甚至更多的时代来了!

  中国无疑已经进入粮食高补贴时代了!

  如果继续维持“分田单干”农业制度,学习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的补贴办法,估计一年补贴高达万亿、甚至几万亿,财政是承受不了的;如果学习美国的大农业制度,让资本下乡搞农业,估计补贴少不了,但粮食安全不一定有保障。“刘易斯拐点”来临后的中国,为保障粮食安全,改革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和土地制度已经变得不可避免、迫在眉睫了!过去的“长久不变”“永远都不要变”和“承包权物权化”的承诺都可能是废话和废招了!

  粮食安全与农业制度之四:粮食生产和流通体制走回头路似乎很难避免了

  粮食一旦供给不足,就是头等大事,其他过去认为都是大事的事都会变成小事了。譬如:“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30年不变”、“长久不变”、“承包权物权化” 、“承包农户自主生产经营权”等等;譬如: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生产资料生产经营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农村金融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等等;譬如:水利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技术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改革等等;譬如“公司+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农户”的现代农业模式等等。都会变得无关紧要了,紧要的是怎么找到对“粮食安全危机”最有利的办法。

  我认为3-5年内粮食出现较大缺口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增加粮食供给、保障粮食安全的可能办法有:

  第一招:大幅增加水利建设的投入。但由于现在已经没有农民共同体发挥作用了,投入再多的钱搞水利,增产粮食的效果不会很明显,在“分田单干”的背景下,这招不灵。如果搞水利社会化、市场化,这招不仅不灵,还是损招。如果农民共同体得到巩固和加强,这招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参考李昌平《话说水利》)

  第二招:提高粮食直补标准。这招不灵,因为现在的粮食直补是按照土地面积直补到户的,补贴不到粮食生产者,再多的粮食直补对增加粮食供给几乎没有作用。(参考李昌平《粮食直补不如提高最低收购价》)

  第三招:控制生产资料价格上升,增加良种和肥料的供给。现在的农民没有组织,无法和生产资料供给商博弈,控制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就只能靠政府对生产资料生产商和经销商实施高额补贴了,即使补贴了,未必销售到农民手上的生产资料价格就会便宜。因此,在“分田单干”农业制度下,这招也不灵。如果农民高度组织化,这招会有作用。

  第四招:重建乡村农技推广队伍。这招会有作用,但在“分田单干”农业制度下,作用不是很大,如果在合作社农业制度和集体农业制度下,这招效果会事半功倍。

  第五招:大力推广“公司+农户”,强制将土地流转给公司,由公司主导农业生产。这招在短期内可以增加粮食供给、且还会减少化肥的使用量,但一旦公司得到了农民的土地,成为了地主,公司就不会生产粮食了,要生产粮食可以,但需要更多的补贴,因为公司从是非粮食生产的机会收益大于小农从事非粮食生产的机会收益。这招的另外风险是小农失去土地了,一旦经济危机发生,大量的农民工失业后无法返回农村和农业,可能会出现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菲律宾出现的情况,农民 “农村土地革命”升级为农民工“城市民主革命”。“城市民主革命”要的不是农村土地了,要的是政治权力——政权更迭。这招,至少坚持共产党领导的政府是不会使的。

  第六招:大幅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这招既要花很多的钱给粮食收购部门——刺激农民生产,又要花很多的钱给粮食供给部门——补贴市民消费。给农民的补贴越多,给市民的补贴也会越多。这招对提高粮食产量肯定是有效的,但缺点是补贴要年年增加,因为在“刘易斯拐点”出现后,劳动力价格加速上涨是不可避免的,粮价越高,工价就越高,工价越高,粮价也会水涨船高,否则就会影响粮食供给。这招一旦使用起来后,就会出现日本的局面——粮食国内收购价是国际市场价的数倍,一旦粮食过剩,休耕补贴也会高得惊人。使用这招,比照日本的水平,每年的补贴最终会稳定在3万亿的水平上,到时中国的财政是不是可以承受,不好说。至少现在不能承受。

  还有没有别的招呢?既可以保证粮食供给安全,又不需要太高的财政补贴,农民也可以接受。当然有。只是说出来就会遭很多人骂!

  上面说的是粮食生产,下面再说说粮食流通。

  我国在现有的粮食流通体制之下,外国公司都可以在中国收储和加工粮食,粮食一旦出现较大缺口,投机粮食之风就会刮遍全国的每一个角落。在粮食有较大缺口的时候,谁不投机谁就会吃亏,于是大家都投机,供需缺口就会因为惜售、抢购、储备和投机等行为放大数倍、甚至数十倍。在农产品可以投机的流通体制下,大蒜在短短几个月之内可以炒到10元/斤,粮食在短期内炒到10元/斤更是可能的。一旦这样的局面形成,就乱套了!周小川把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利率提高到天花板上去对控制物价也不会有任何作用。过去粮食流通体制的市场化改革成果、甚至所有市场化改革的成果就会被认为是恶果了。粮食流通体制回到过去的声音就会高涨起来。

  我预计一旦粮食出现较大缺口,“以粮为纲”就会再次变成真理!粮食生产和流通就会成为总书记、总理亲自抓的工作了,“米袋子”就是各级排在第一位的“一票否决”的工作了。层层就会下指标,填不满“米袋子”,就会摘掉“官帽子”。一时间,各地抓粮食生产风声鹤唳,防“投机倒把”会关卡林立。为了增加粮食供给、保障粮食安全,我政府最会使的一招、也是最有效的一招就是恢复“粮食定购任务”。发达的市场化国家的招使不了,使出来也不一定灵。“定购任务”这招熟练,使出来就灵。

  如是,一定会有很多人为“定购任务死去活来”而悲伤得“死去活来”:辛辛苦苦30年,一夜回到改革前啊!

  粮食安全与农业制度之五:去集体化的土地制度改革可能要180度大转向

  改革30年来,土地制度改革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去集体所有制。最近30年的演变路径大体上是这样的:“大稳定、小调整、平均地权”——“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30年不变”——“长久不变、种地不要钱、粮食直补到地”——“承包权物权化、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土地制度是向着“国家所有+农户永佃”进而“私有化”的方向去的。笔者一直是坚决反对去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在很多人看来,中国加入WTO,与国际接轨,私有化趋势浩浩荡荡,坚持集体所有制实在是太不识时务了,嘲笑笔者是螳臂当车。

  但我深信不疑,土地改革私有化的趋势是不可持续的,因为这不利于中国应对粮食危机,土地改革只能巩固集体所有制。甚至,在土地集体所有制下,不能搞无偿承包经营,一定要搞有偿承包经营。笔者在6年前曾经预言:2018年中国一定会再次土改,不是加速私有化,而是重回集体所有制。

  原因很简单,因为粮食安全。

  中国一旦因为粮食供给出现较大缺口,做出恢复“粮食定购任务”的制度安排的可能性极大,如果一旦做出恢复“粮食定购任务”的决策,土地制度改革就会发生180度的大转向,不是转弯,是转向。转向哪里?再次转向集体所有制。这个判断和邓小平1993年3月所说的“两次飞跃”——重回集体所有制和集体经济为主导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和“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再是“大包干”,更不是“分田单干”了。邓小平、陈云、李先念、薄一波等人都认为“两次飞跃”是必由之路。

  一旦重回“粮食定购任务”体制,粮食任务只能下达到村社,村社再实施“联产承包到户”或“联产承包到合作社”或“联产承包到互助组”。对于粮食产区来说,承包耕地就应该承担粮食任务,这是中国保障粮食安全的最根本的原则和办法。

  承担了粮食定购任务的农地承包者,也必须承担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义务;反过来,承包者是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主体,有利促进土地的产出最大化,确保粮食安全。由于农地承包权是有义务(粮食任务和水利建设)的,因此农地承包权有可能会再次成为“负产权”,在城市非农就业了的人就有可能将农地承包权重新交回村民共同体——村社集体,或委托村社集体转包,土地的发包权和调整权就有可能重新回到农民共同体(村社集体)的手上。已经多占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的人和现在不占有或少占有承包地、宅基地、自留地的人,在地权上会重新回到同一公平线上——平均地权。村社共同体内部的种粮能手可能会成为农地“联产承包”的经营主体和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主体,承包权不再是无偿和无义务的了,应该是有偿和有义务的,多数农村人虽然依然是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所有人(有份额所有权),但有可能并不承包经营农地了。农业补贴不会补贴到农户了,而是补贴到农民共同体(村社集体),再由村社集体补贴到联产承包的农民或合作社或互助组。进城工作和居住了的村社成员,有偿永久退出村社共同体(村社集体)的诉求会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回归后变得可操作,这有利于城市化。“是农民没有承包地、且得不到农业补贴;有承包地不是农民、且获得农业补贴”的不公平现象会得到彻底解决。

  土地制度在“粮食定购任务”恢复后所出现的上述改变,最大的好处是粮食安全会得到保障,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有了主体,还有一个好处是:村社组织——集经济发展、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三位一体会”的农民共同体,会得到恢复、完善和加强。这不仅是水利建设和粮食安全的需要,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和村社有效治理的需要,还是农民有效参与政治和管理基层政府的需要。

  在粮食定购任务的约束下,土地制度的180度大转向,也会让很多人感到惊讶:土地制度改革走回了30年前的原点。但是,大可不必担心,现在是市场经济环境了,再不可能回到从前的计划生产和统购统销的经济环境下的公社体制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所有制是民有制,不是公有制,建立在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新型农民共同体(村社集体),是民有制的农民共同体,是自主经营的市场主体,是民主自治的治理主体。

  我多次申明,我既不是左派,也不是右派。经常是左派说我是右派,右派说我是左派。很多“右派”朋友几乎年年月月的苦口婆心的劝我不要阻碍土地私有化改革,我非常感谢他们的真诚。但我不明白,为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制平等、主体平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在土地制度改革上一定要去集体所有制呢?在我看来,只要中国还有数亿农民,只要中国粮食安全问题没有彻底解决,只要城乡二元社会依然存在,农村土地制度维持村社集体所有制是最好的选择了。

  粮食安全与农业制度之六: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要兼顾粮食安全

  这些年,因为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是私有化,农地承包权物权化一直是经济学家和法学家努力推动的最重要的改革。主要目的就是要通过私有化、市场化、最终要建设市民社会和实现宪政化(土地去集体所有制了,就可以宪政了,这个逻辑我还没有构建起来)。当然,增加农地承包者的财产性收益也是农地私有化改革的目标之一。最近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也都强调要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什么是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呢?实际就是指土地流转、出租和抵押的收益和政府对农地补贴的收益。

  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的村社,集体农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较多,以集体建设用地出租、转让,“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确实很可观;在城市郊区的村社,由于农地可以搞服务型农业,农地出租、转让给第三产业经营者,“农民”的财产性收入也是不错的。很显然,我国发达地区和城市郊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加,实际是以牺牲粮食安全为代价的。改革开放以来,发达地区和城市郊区几乎不种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了,就是追求土地财产性收益最大化的结果。

  对于全国大多数有农地承包权的“农民”来说,农地一般还是以种粮棉油为主,要想增加其财产性收入,就是将农地承包权高价出租、转让给种经济作物的人。如果农地承包权高价出租、转让了,增加的是“地主”的财产性收入,真正种地的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不仅不会增加收入,还会减少收入,更主要的是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供给会受到影响。农地承包权转让的财产性收益越多,标志着真正种地的农民的种地成本越高,种地收益越少,粮食安全越难以保障。

  农地的财产性收入还有一项,那就是农业和粮食补贴。我国的农业补贴和粮食补贴,都是按照承包地面积直补到户的,不是补给真正种地的农民的。国家的农业和粮食补贴实际上就是承包农户的财产性收入,没有对生产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真正农民实施补贴。这同样是对粮食安全不利的。

  从粮食安全的角度看“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增加“承包地农民”财产性收入,就有可能增加真正“种地农民”生产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成本。假如每亩粮食产量1000斤,“承包地农民”将承包权以400元/亩的价格转让给“种地农民”,这就等于每斤粮食增加了4毛钱的成本,或真正的“种地农民”每斤粮食少了4毛钱的收入或城市居民就要多付出4毛钱。农地承包权物权化——增加“承包地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的土地制度安排,是剥夺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种地农民”的土地制度,是不利于粮食安全的土地制度。

  在笔者看来,承包权物权化,不是增加真正种地的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的土地制度,而是增加不种地的农民——“地主”财产性收入的土地制度,是剥削真正种地农民的土地制度,是不利于粮食安全的土地制度。为了粮食安全,农地承包权物权化的改革,应该叫停,非农民必须把农地归还给农民共同体(村社集体)。重回“耕者有其田”的制度,耕者不耕了,必须还田于农民村社共同体(集体)中的耕者。为了粮食安全,决不能增加不耕者的农地承包权的“财产性”收入。

  中国人均土地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粮食危机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现实危机。在这个危机没有解除之前,农地的第一要务就是养活中国人,私有化、物权化、增加农民承包权财产性收入的制度设计都是错误的。因此,最近30年关于农地所有制和农地承包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应该全面检讨和修正。

  有没有既增加农民农地的财产性收入,又对粮食安全有利的办法呢?有的。那就是在农民共同体(村社集体)的主导下,对村庄的各种土地进行整理和改良,节约出更多的宅基地、自留地和改良更多的“四荒地”、盐碱地、废地,并实施“非转农”,国家要在现有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框架内对农民共同体为主体实施“非转农”的土地给予高额补贴。如果1亩地补贴30万,100亩就是3000万,这是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又利于粮食安全的一举两得、利国利民的好办法。这个办法有效实施,需要巩固土地集体所有制,需要巩固农民共同体(村社集体),而不是土地去集体所有制和解散农民的村社共同体。

  粮食安全与农业制度之七:合作社制度有利于粮食安全

  (注:文章的数据来源于2010年3月的调查)

  河北沧州东光县有个古树于村,全村180户,760人,土地1881亩。同河北千千万万的村庄一样,几乎是家家户户一季玉米、一季小麦,忙忙碌碌一整年,每亩收入500元。20多年来,一直过着“温饱尚可,小康尚远”的“小岗”式的温饱生活。

  2008年3月,由村民王杰华等5人发起,成立了“古树于农民合作社”。从此,合作社给这个村带来的变化,是王杰华等人也未曾想到的。

  古树于合作社经过近两年的发展,现有社员145人(高峰时230人)。合作社下设有资金互助部、水利部、农机部,农地流转经营部,农资和生活资料部,技术服务部等部门。合作社现有互助股金56.68万元,经营耕地1070亩(其中90亩为合作社整理入社土地后的新增面积),深机井及其灌溉系统一台套(价值16万元),农机具14套(价值32万元),超市一个,玉米库存110万元,肥料库存7.5万元,种植冬麦子430亩(12万元)。除去欠款、股金和折旧,合作社账面盈余40多万元。

  随着合作社的建立,基础设施和生产管理水平大大提高,在节约肥料、种子等投入25%的基础上,粮食单产增20%以上,总产增30%以上(增加耕地90亩),转移劳动力150人(原先非农就业40多人),村民人均纯收入9000多元,比2007年翻了一番。

  2010年,古树于合作社计划吸收新社员30人,再接受村民流转土地400亩,全村90%以上的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另外,在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投入的同时,还为社员发展专业养殖服务。

  合作社的成立及其成长过程:

  动议成立古树于合作社是在2007年12月,起初只有王杰华等5户社员,2008年3月注册资金只有6000元,王杰华2000元,其余4人各1000元。2008年3月初正式营运后,一个月后就吸收社员120户,每户互助(股)金500元,股金达到了6.6万元。

  互助(股)金吸收上来了,怎样才能让这些社员得到实惠呢?王杰华等合作社骨干坐在一起开会讨论,决定从农机服务做起,由于资金不够,5个发起人每人自愿再增资5000元优先(股)金,总互助(股)金达到了9.1万元,花6.8万元购买了大型拖拉机,0.7万元购买了旋耕梨。

  合作社用拖拉机为社员旋地,春季下来共为社员耕地1200亩,按市场价25元/每收费,除去成本11元,共盈利16800元。合作社留6720元,其余10080元为社员分红。春忙过后,王杰华等紧接着又为社员统一购买农资,把利润全部分给了社员。到了2008年9月份,社员户数达到了210户。9月底召开了社员大会,修订了合作社规章制度,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理事会,3人组成的监事会。在社员大会上,合作社又与本村一家私人超市签订了合作合同,只要合作社社员到超市购物,每月按消费总额的3%进行返还。到了2008年秋收季节,合作社又为社员整地700亩,合作社共盈利3.15万元,合作社留下1.26万元,为社员分红1.89万元。2008年底,互助(股)金共计15.4万元,分配后积累8万元。

  由于农业的收入要远远低于村民外出打工的收入,为了把更多人从土地上解放出来,合作社从2008年秋后开始吸收村民流转的土地入社,社员土地入社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每年固定领取每亩500元的流转费,另一种为“500元底金+土地经营分红”。合作社共接受流转和入股土地890亩。

  对社员流转和入股进入合作社的土地,由合作社进行统一整理,增加种植面积90亩。除种植20多亩蔬菜外,其余950亩全部种植收入稳定的小麦,玉米等大宗作物。为把这950亩土地建设成为高效的机械化示范田,合作社投资29.2万元购买了玉米小麦联合收割机,新型播种机等现代农业机械。2009年开春时麦田面临严重的干旱灾害。合作社迅速采取措施,投资16万元打了一眼300米的深井,购买了变压器潜水泵等设备,铺设了2700米管道。因小麦得到及时灌溉和科学管理,亩产达 到了1000斤左右,亩产增20%以上。2009年度,合作社950亩土地年盈利60多万元。

  古树于合作社对粮食安全的意义

  一,巩固和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增强农业后劲。合作社成立两年,不仅重建了田间水利工程,还投资16万多元打了一口深井,配套了灌溉系统。确保全村1881亩耕地都成为高产稳产、旱涝保收。而周边继续“分田单干”的村社,一家一户单独抗旱,不仅成本高,更重要的是解决不了“搭便车”的难题,所以基本上处于望天收的状态。

  二,增加土地面积、复制指数和粮食产量。农户890亩土地向合作社流转后,经过合作社统一整理,变成了980亩,增加了90亩耕地面积。土地在农户经营时,大约有30%的土地只种一季,流转给合作社后,百分百的种两季了。过去农户分散种植时,年平均每亩粮食产量不足1700斤。土地转入合作社后,单位面积产量也每亩提高了200多斤,单产增20%以上,加上土地平整后增加10%的种植面积,两项相加增产30%以上。如果按照“土地增减挂钩政策”对古树于合作社新增的90亩耕地进行补偿,古树于进一步对村庄宅基地、自留地和四荒地进行整合,至少还可以节约100亩耕地。如果全国比照古树于节约耕地计算,可以新增耕地1亿亩以上。古树于合作社增加耕地面积、复种指数的经验对提高我国粮食产量、大大提高粮食安全保障线意义非常重大。

  三,减少投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合作社成立并实行集中种植后,种地成本大大降低了(肥料、种子等少投入25%),每亩每年少支出150元,粮食等农产品由于统一销售,销售价格也提高了5%以上。全国如果都能节约25%的肥料等生产资料投入,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数字。什么叫科学发展,“分田单干”农业走向合作社农业就是科学发展;什么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型发展,古树于合作社在少使用25%的肥料的基础上增加30%的粮食产量就是最好的注释。

  四,土地抵押贷款难题在合作社内部成为很自然的事,有利于农民发展和粮食安全。没有任何正规银行愿意接受小农的土地抵押贷款,这是个世界性难题,中国小农的土地更零碎,抵押贷款更是一个大难题。我国各级政府不知为此想过多少办法,都不得法。但在古树于合作社成立资金互助部后,社员以自己的承包地或者集体土地的份额所有权在合作社抵押贷款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了。这既有利于土地在农民共同体内部流转、并集中种植、农业增长增效、保障粮食安全,又有利于农民非农就业和自主创业。古树于合作社的经验说明,农村金融改革不是要优先发展资本下乡的“外置金融”,而是要优先发展农民共同体内部的“内置金融”。“内置金融”才是符合农村发展要求、对农民有利,对农业有利的金融。

  我国现在依然是个农民大国,有农民2。4亿户,农村户籍人口占70%,现代化过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既能够转移劳动力,又能够增加粮食产量,还能够在发生经济危机时让农民有退路的农业经济制度,就是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决议的农民合作社制度和新集体经济制度。在我国的现代化过程中,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工业化是一个整体,是相辅相成的,特别需要发展千千万万的古树于农民合作社,这是中国现代化事业成功的基础和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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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粮食安全  农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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