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延安到北京:中共中央档案资料的三次转移
1946年冬,鉴于国民党军的不断进扰,中央机关开始疏散物资、坚壁粮食,准备转移。为保证党的文献档案的绝对安全,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国共产党第一个材料保管委员会,成员有曾三、裴桐、赵德芳、仲一、徐迈、谢国宝等十余人,其职责是征集、接收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重要档案资料并负责转移。此后经过三次大转移,终于将这批中央档案运进北平。
一、从延安到刘家曲
第一次转移是从延安向晋绥革命根据地的兴县刘家曲。自1937年党中央进驻延安后,这里就成了全国革命的指挥中心。中央、中央军委以及中央各部委下达的一切指示性文件、电报,源源不断地流向全国,各地方、各部队上送中央的文件、电报以及其他材料也接连不断地送来延安。十年中,仅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就积累了几窑洞极为珍贵的档案材料,驻延安的各机关也积累了大量的文件材料。胡宗南进攻延安时,为保护好这批极为重要的档案文件,中央下令各机关在疏散转移中应做好一切档案资料的安全疏散工作。首先是集中档案。当时很多文件资料分散在许多部门和个人手中。为此,毛泽东、周恩来、刘少奇、朱德等领导同志都带头把自己保存多年的文电和自己的手稿交给中央秘书处和机要处保管。如中央秘书处平均每年接收档案资料约2万余件,机要处仅1946年一年就收到电报1. 9万件之多。其次是处理销毁不重要的档案。1946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处理与保存密件的指示》规定:凡重要而机密的文电“应指定专人妥善携带”,凡不必留存的事务性文电材料“应即焚毁”。据此,有一个机要单位一次“烧毁事务性电报共13355件”。有的单位一次烧毁10余箱次要档案。毛泽东发现此事后,于1946年12月间派安子文到中央组织部等单位检查疏散转移档案的情况,并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疏散档案,不要惊慌失措,确实不需要的文电可以烧毁,重要文电一定要保护好,片纸只字也不要落入敌人之手。”再次是分地疏散埋藏部分重要档案。这是当时从延安向外地转移档案的一种临时应急措施。如中央秘书处先后疏散了两批:第一批运到陕北保安县安条岭(中共西北局农场)16箱,由中央秘书处派人看守,委托中共中央西北局代管;第二批疏散到陕北清涧县十家源子13箱,委托中共清涧县委代管。最后,护送档案撤离延安。
◆延安。
1947年3月上旬,根据中央决定,中央秘书处、机要处、中组部、中央军委一局和总政秘书处等有关单位组成材料保管委员会(曾三为该委员会负责人),携带90箱重要档案最先撤出延安,党中央还派出十余名武装战士护送。这批珍贵档案经过一个多月的驴驮人背于4月上旬安全到达晋绥革命根据地——刘家曲。
二、从刘家曲到西柏坡
第二次是从刘家曲向西柏坡转移。由于中共中央各机关向西柏坡集中,在中央办公厅秘书处处长曾三的领导下,中央档案又进行了第二次转移前的准备工作:一是搜集和抢救档案。主要是接收被撤销机关档案、个人保存的材料、旧政权的档案和坚壁在陕北的档案材料。二是分类甄别和处理档案。1947年4月5日,刘少奇、朱德联名发出《关于处理文件向中央的报告》中指出:“已令曾三将所有文件分为三类:甲、重要而不秘密者(如《向导》《红旗》及印刷之各种规定);乙、秘密而不十分重要者(如某些电报及西北局计划等);丙、又重要又秘密者。”根据刘少奇和朱德的指示,中办秘书处又制定了《中秘按重要性与机密性处理文件的规定》,并按此规定组织人力对所有档案材料进行了集中清理。共分成了四类,即甲类:包括极重要极机密的文件,如中央会议记录、决定、指示,中央领导人手稿等。这类材料为数不多,是所有档案中最精华的部分,指定专人管理和携带,一旦有了危急情况,要重点保护好这部分文件材料。乙类:属于次重要的秘密文件,包括各地方送给中央机关巡视员的调查材料以及与兄弟党关系的材料、党的历史材料、党的组织情况材料等。这部分材料比较多,也需要重点保护,但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丙类:属于不重要的机密文件,包括事务性报告、信件、经贸账目、过期的情况报告等。这类材料清理出来单独装箱,在军事情况紧急时,可以随时销毁。丁类:重要的公开文件,包括中共中央和各党、政、军、群机关的宣言、传单、标语口号、布告、条例等。由于档案内容重要,都需要精心保管,要求军情紧急时,尽量隐蔽。各单位也根据这个规定将全部档案分类鉴别,将不重要的事务性文件销毁了一部分,由90箱减为64箱,其中中央秘书处25箱,中央机要处9箱半,中央组织部27箱,总政治部2箱半,并于6月编制了《材料保管委员会材料目录》。在此期间,1947年7月13日,中央秘书长任弼时发出《关于各地送来文件统由曾三接收问题给罗迈、李涛等指示》的电报,它授权曾三征集接收党中央需要的现行档案材料,并将它们分成“土改材料”“财经材料”“武装斗争材料”和“思想动态材料”等送中央领导同志参考和利用,这增加了对现行文件的收集与整理。三是向西柏坡转移。遵照毛泽东“保守党的机密,慎之又慎”的指示,同时为了便于携带和运输,装档案材料的64个木箱子全部改为铁皮箱子并全部由牲口驮运,一个毛驴驮两个箱子。在曾三的率领下,于1948年4月初从兴县刘家曲出发,途经岚县、静乐、忻县、五台山进入阜平,沿途设有兵站,一般五六十里地一个,而且都是在解放区内行军,比较安全。5月上旬到达河北西柏坡,至此,第二次转移档案的任务顺利完成。
◆西柏坡。
三、从西柏坡到北京
第三次是从西柏坡向北平转移。曾三考虑到新中国成立后档案事业会有一个很大的发展,因而利用在西柏坡的机会制定和健全了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例如,1948年6月制订了《中央秘书处材料工作细则》,后来又先后制订了《关于中央各部委处理机密文件的制度》《中央办公厅关于承办和收发电报及归档程序》《机要工作暂行条例》等等。《材料工作细则》经杨尚昆批准试行。首先是进一步清理档案。把重要的档案材料和机密档案材料细分为党务、组织、宣传、经济、军事、文化教育、政权建设、职工运动、农民运动、青年运动、妇女运动等类。每一类下面还按问题设“项”。例如军事类下设作战、政治工作、军事工作等项。项内再设“目”。以目为单位管理档案。在档案材料分类、分项、分目后,按不同类别编制详细目录。目录有顺序号、类号、文件作者(成文机关)、文件标题、成文时间、文件号数等。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完成了所有文件的整理工作。其次,制定了文件材料的收发借阅制度。为此,中办秘书处曾给各部门发信,请中央机关秘书部门和各地方机关领导同志对借阅文件材料提出意见和要求,并在1948年8月30日制定出《中共中央秘书处发借文件办法》,《办法》指出,发借文件材料的指导思想是对档案的管理“不仅注重保管,尤其注重利用”,在发借文件手续上进行了改进。最后,加强了发行工作。把材料科发行组扩为发行科,主要职责是收到各部门、各地方送来的文件,分发给中央领导同志和中央各部委。分发给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各领导同志的文件一式六份,在文件的右上角写一代号,如发给毛泽东的文件写上“A”,周恩来为“B”,刘少奇为“C”,朱德为“D”,任弼时为“E”,只要看到英文字母,就知道文件是发给谁的。
七届二中全会后,全国解放指日可待,中央机关开始了向北平的搬迁工作,所有档案材料也将随中央机关迁往北平,中办秘书处和机要处为这次搬迁档案材料进行了更加扎实的准备。在西柏坡驻扎了近一年,档案材料增加很多,这次搬迁装车把文件与资料书报分开装。文件全部装箱,资料却没有那么多箱子装,只好一包一捆地进行登记,将档案装在一辆卡车上,将资料书报刊物装在另一辆卡车上,秘书处全体人员分乘两辆卡车守护着档案于1949年3月23日离开西柏坡,第一天驻琢州,第二天赶到北平。这次档案转移不再是人背驴驮了,而是装在两辆大卡车上运送。
这样,这些中央档案经历了艰难险阻,历时2年零5个月,终于完成了三次大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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