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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蝗灾治理及其意义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蝗灾治理及其意义

江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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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江满情,历史学博士,副教授,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 要]蝗灾是中国历史上的三大自然灾害之一。1949~1956 年,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对防治蝗灾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民众,积极推广药械治蝗、飞机治蝗,改造蝗区生态环境,使这一历史性灾害得到有效控制。防治蝗灾是党和政府治理社会积患的重要工作之一,这项工作不仅赢得了百姓的拥护,而且受到了国际关注,促进了新生人民政权的巩固。

[关键词]新中国成立初期 蝗灾 治理 药械治蝗 飞机治蝗

[中图分类号]K27;F3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4952(2019)03-0086-12

蝗灾是中国历史上的三大自然灾害之一,爆发次数频繁,发生范围广,甚至曾造成严重饥荒乃至社会动乱。蝗灾的治理是关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关于蝗灾治理的研究,目前学界主要关注新中国成立前各历史时期的情况,A 对新中国成立后治蝗措施与对策的研究较少。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政府的蝗灾治理工作相较于之前的任何时期都卓有成效。本文拟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蝗灾治理过程、特色和意义进行梳理、评析,以拓展当代中国灾害防治史、中国蝗灾治理史研究。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蝗灾发生的概况

由于我国很多地区的气候条件适宜蝗虫滋生,历史上曾频繁发生蝗灾。

(一)我国蝗虫滋生的气候条件及历史上蝗灾发生的情况

危害中国的蝗虫包括飞蝗、稻蝗、土蝗、竹蝗,最主要的危害来自东亚飞蝗。据研究,东亚飞蝗的分布与气温、雨量关系密切,滋生飞蝗最适宜的年平均气温是12 摄氏度左右,年降雨量则在400 毫米~ 900 毫米之间。我国的华北、华中、华东地区的年平均气温和年降水量基本在该范围内。因此,海河流域、黄河中游和淮河流域,包括河北、平原A、河南3 省的大部分以及山西、陕西、山东、江苏、安徽5 省的一部分,是我国历史上蝗灾频繁发生的地区。新疆亦有飞蝗发生,但不属于同一类蝗灾。B 我国很早即有关于蝗虫的记载,最早关于蝗灾的记载是公元前707 年山东地区发生的蝗灾。自公元前707 年至1935 年的2642 年中,我国共发生了796 次蝗灾,平均每三年发生一次蝗灾。[1]据有记载的资料统计,1912~1949 年间,发生蝗灾的有2100 余县次,平均每年约57 县次发生蝗灾。[2]可见,在新中国成立前2000 多年的治蝗史中,蝗灾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控制。虽然历代总结了不少治蝗方法,如篝火诱杀、开沟陷杀、器具捕打、掘除蝗卵等,但一直是以人力捕打为主。到民国时期,药械治蝗技术引入中国,促进了我国治蝗技术的变革。[3]由于社会动荡,这一方法未能得到有效推广。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蝗灾仍然频发

1951 年初夏,安徽、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平原、山西、新疆C 等省共计78 个县内发现蝗蝻,[4]该年夏、秋全国发生蝗灾的面积达1300 多万亩。[5]1952 年,河北、平原、山东、安徽、河南、广西、湖北、湖南、福建、辽东、山西、陕西、青海、新疆、绥远、四川、甘肃、察哈尔、江苏19 个省、75 个专区、594 个县(市)以及1 个盐区和1 个盟旗发生蝗灾,面积达3779 万余亩。造成灾害的蝗虫有飞蝗、土蝗、稻蝗及竹蝗等。就飞蝗而论,夏蝗在河北、平原、山东、安 徽、河南、新疆、江苏7 个省共计危害农田1426 万余亩;秋蝗在上述各省除新疆以外的6 个省共计危害农田391 万亩,夏、秋蝗合计危害农田约1818 万亩。[6]1953 年,全国发生夏蝗灾害的农田面积共515 万亩,[7]因夏蝗未能彻底消灭,秋蝗情况相当严重,仅江苏省蝗灾面积就达73 万余亩。[8]1954 年,据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安徽及新疆、内蒙古等省区不完全统计,夏蝗造成灾害的农田面积达840 多万亩,蝗蝻密度一般每平方米五六十只,最高达数千只,江苏省灌云县、新海连市D 及安徽省泗洪县E 的个别区、村每平方米有蝗蝻七八千只。[9]1955 年,据蝗虫主要滋生区河北、山东、河南、江苏、安徽等省不完全统计,发生夏、秋蝗灾害的农田面积达1464 万余亩。[9](p.485)总之,新中国成立初期大规模的蝗灾仍然时有发生,“在大片荒地和湖沼地带的水利和垦荒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以前,蝗虫是会经常发生或间隔一、二年或二、三年发生一次的”。[10]不同的是,在新中国成立前发生蝗灾时,常常因统治者无视农民疾苦,没有有效的应对措施,给农业和农民造成了严重损失,导致百姓衣食无着、流离失所。而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每次发生蝗灾都动员大量人力、物力捕蝗、灭蝗,从而避免蝗灾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使广大农民的生活得到保障。

A 新中国成立初期设立平原省,辖新乡、安阳、湖西、菏泽、聊城、濮阳6 个专区。1952 年11 月,撤销省级建制,所辖区域分别划归河南、山东两省。

B 《飞蝗及其防治》,华北农业科学研究所编译委员会1950 年编印,第8 页。

C 1949 年,新疆和平解放后沿用省建制。1955 年10 月1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

D 新中国成立后,先称新海连特区,后称新海连市,属山东省鲁中南行政区。1953 年1 月1日起,划归江苏省徐州专署管辖。1961 年,新海连市更名为连云港市。

E 1955 年3 月,泗洪县划归江苏省淮阴专区管辖。

二、防治蝗灾的组织与动员

能否有效地控制蝗灾,既关系到农民的生计,又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更是对新生人民政权的考验。党和政府对蝗灾问题高度重视。1951 年6 月2 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发出《关于防治蝗蝻工作的紧急指示》,要求“立即发动和组织农民,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形式,立即进行捕杀蝗蝻”,“蝗虫发生在那里,立即消灭在那里”,确定了治蝗工作“打早、打小、打了”的方针。这是我国贯彻“人工捕打为主”、“打早、打小、打了”治蝗方针的开始。周恩来也非常关心治蝗工作,并及时地解决治蝗工作存在的问题,他明确指出:“治蝗工作,不单是一项经济问题,而且是很重要的政治问题,一定抓紧抓好,治蝗工作,要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新中国的无限生命力”。A 在这一要求指导下,新中国的治蝗工作呈现出新的面貌。

(一)成立专门的治蝗领导机构,建立责任制

在中央要求下,各蝗区先后成立了专门的治蝗指挥部,并建立了责任制。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植物保护司提出:“治蝗是带有战斗性的群众运动,因此就必须有坚强的领导和严密的组织……为了及时动员、组织力量投入灭蝗战斗,各蝗区县人民政府须于夏蝗发生前成立灭蝗指挥部,由党政领导干部亲自主持,并在区、乡、村建立大队、中队、小队等一系列的灭蝗组织。”[5](p.49)当时在全国的治蝗战线上形成了一项制度,一旦发现蝗虫起飞或危害作物,发生地区的县一级政府要赔偿损失,当事人要受到严厉处分。B 如安徽省泗洪县一般采取划片包干、层层负责的办法,县设灭蝗总队部,其下按区、乡等级分设灭蝗大队、中队、分队或小组,以加强干部的责任心,推动治蝗工作的顺利开展;C 江苏省灌云县治蝗指挥部由县长担任指挥,有关各区成立大队;[11]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县在县、区、村都建立了灭蝗指挥部,并建立责任制,

A 姬庆文主编:《治蝗丰碑》,《江苏文史资料》编辑部1995 年编印,第58 页。

B 姬庆文主编:《治蝗丰碑》,第58 页。

C 姬庆文主编:《治蝗丰碑》,第69 页;《皖北苏北山东部分地区 农民组织起来灭蝗》,《人民日报》1951 年6 月21 日。

每个工作区都设立组织、宣传、检查、除治、药械、运药等专门小组,村村有干部负责,点点有人包片除治;[12]山东省惠民专区A 于1954 年成立治蝗指挥部,由中共惠民地区委员会负责人直接领导,1955 年改为惠民专署治蝗指挥部,协调全区的治蝗工作,此后山东省济宁、菏泽、聊城、德州、昌潍等地区相继建立了治蝗指挥部。各重点治蝗县也建立了指挥部。这些灭蝗组织在控制蝗灾中起了关键作用。[13]在新疆省,成立了由新疆省人民政府主席鲍尔汉任主任的治蝗指挥部,亲自领导新疆的治蝗工作;重点治蝗区迪化(今乌鲁木齐)、绥来、景化、昌吉、乾德、阜康、乌苏、沙湾、和硕9 个县都成立了治蝗指挥所。[14]由于蝗灾的发生与扩散不易控制,中央要求各地方在建立责任制的同时要建立联防机制。1952 年,河北省沧县与山东省南皮县(今属河北省)交界处发生蝗蝻,一度因缺乏协调,致使大部分蝗蝻发展到四五龄,少数后来羽化。之后,沧县与南皮县组织建立了联合指挥部,统一计划,联合捕打,相互支援,最后扭转了危局。河北省天津专区B 在武清、安次等7 县设立了3 个联防指挥部,由地委、专署干部主持联合治蝗,收效较好。[5](p.50)

(二)建立和完善蝗灾侦查、预测预报制度

在具体的治蝗工作中,党和政府十分重视蝗情的侦查、预测预报工作,在苏联的帮助下建立并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我国有计划的飞蝗预测预报工作于1952 年首先在山东省惠民专区试行。[15]山东省惠民专区由省人民政府拨款2 亿元(旧币,下同),以1000 余名固定侦查人员为主,并吸收群众参加,深入渤海蝗源区进行大规模的侦查。C1952 年11 月4~10 日,农业部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全国治蝗座谈会,推广了惠民专区的经验,明确提出蝗区侦查工作是进行灭蝗斗争的先决条件,今后各地必须在侦查工作上投入足够的力量,侦查工作包括查卵、查蝻、查成虫三个密切联系的环节,是贯穿全年的工作。D1953 年2 月,农业部印发了《侦查蝗虫试用办法》,全国各蝗区先后成立了飞蝗预测预报组织。[15]农业部植物保护司提出:“一九五三年应当继续贯彻‘防重于治’的方针E,开展群众性的田间检查,加强预测预报工作”。[16]1955 年12 月,农业部提出《关于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方案》,将蝗虫作为预测预报的首要对象,要求各省市“健全与建立预测预报制度”,配备专职干部,建立病虫情报网,积极对农作物病虫害进行预测预报,提高防治效果。[9](p.476)1956 年,农业部进一步提出建立群众性病虫情况网,分片召集训练情报员。[9](pp.477~479)当年,全国建立起常规的飞蝗预测预报机制,侦查结果定期向上级汇报,农业部和各省农业厅根据这些资料预测下一年或下一阶段蝗虫发生情况,并制定相应的治蝗计划。[15]

A 1949 年设立的垦利专区于1950 年更名为惠民专区,1970 年改称惠民地区,1992 年更名为滨州地区。

B 天津专区,1949 年8 月至1958 年12 月、1961 年6 月至1970 年1 月间断存在于河北省的专级行政区,其后改称天津地区,辖固安县、蓟县、宝坻县、永清县、文安县、大城县、静海县、安次县、三河县、香河县、大厂回族自治县、宁河县、武清县、霸县、胜芳镇14 个县、1 个镇。1973 年部分辖区并入直辖市天津市,余下辖区更名为廊坊地区。参见天津市武清区档案馆编:《武清历史沿革》,天津人民出版社2015 年版,第43 页。

C 《全国治蝗座谈会汇刊》,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病虫害防治司1952 年编印,第6 页。

D 《全国治蝗座谈会汇刊》,第13 页。

E 1950 年12 月,中央对防治病虫害工作提出:“完成防治病虫工作的关键,在于如何把群众组织起来,依靠群众力量,进行一切必要的预防工作,实现‘防重于治’的基本方针。”参见《认真贯彻防治病虫害工作》,《人民日报》1950 年12 月25 日。

(三)科学捕蝗,药械治蝗

在捕打蝗虫时,政府要求各地“打早、打小、打了”。针对1951 年初夏的蝗情,6 月2 日,中央发出紧急指示,要求“坚决贯彻‘打早、打小、打了’的精神……做到‘蝗蝻发生在那里,立即消灭在那里’”。[17]1952 年,我国治蝗工作提出了“掌握有利时机,消灭于三龄之前”的口号[5](p. 前言)。中国传统治蝗经验是“捕蝗不如捕蝻,捕蝻不如挖卵”[18]。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灭蝗实践证明,单纯地耕卵(即耕翻蝗卵)、挖卵不仅不能实现“防重于治”的方针,而且会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1951年秋冬和1952 年春季,有些地区进行了单纯耕卵、挖卵的工作,结果仅能减少蝗蝻发生的密度,并不能减少蝗蝻发生的面积,耕挖过的田地高低不平,深浅不一,蝗蝻孵化参差不齐,反而延长了治蝗时间、增加了治蝗次数。因此,农业部要求停止单纯耕卵、挖卵的做法。A 1953 年,我国治蝗工作就废除了以前所采用的挖蝗卵等耗费人工过多的方法。[9](p.467)

1949~1951 年,由于药械有限,各地治蝗只能以人工捕打为主,药械为辅。1952年8 月,农业部强调治蝗采取以药械消灭为主、人工捕打为辅的战术。[19]同年11 月召开的全国治蝗座谈会明确了此后治蝗工作要“以药械为主”的方针。会议提出,随着我国财经情况的好转,治蝗药械已能大量自主生产,为使用药械治蝗提供了有利条件。同时,经验证明使用药械比人工捕打节省人力、物力,还能提高治蝗效率,特别是在地广人稀的地区,动员人工捕打难度大,更需要使用药械。B1953 年,农业部植物保护司明确指出:“今年防治蝗虫的方针是以‘药械为主’,但‘药械为主’并不是单纯的依靠药械,而是要发动人力使用药械进行除治,做到药械与人力更加密切的配合。”[20]1953 年实行药械治蝗后,不仅缩短了治蝗时间,而且节省了大量人力。安徽省泗洪县广泛应用喷粉、毒饵,7 天内消灭2.5 万余亩的蝗蝻,所用日工不到1 万个。群众反映,过去打蝗虫3 个月还打不净,今年几天就打完了,也没有耽误生产。江苏省铜山县1951 年治蝗以人工为主,平均每亩要6 个多日工,1952 年开始重点用药,每亩所用日工减至3~4 个,1953 年改以药械为主,每亩只用1/4 个日工,仅为1951 年的1/25,大大节省了人力。[7]随着“以药械为主”治蝗方针的提出,国家对治蝗技术人员的训练日益重视。为了使群众确实掌握技术,农业部要求“凡使用药械的民工,必须经过短期的技术训练”。[20]1956 年,中央要求分省、专区、县三级开展治蝗技术训练,分别训练专区、县级植物保护干部、县级农业干部、侦查员及药械手。[9](pp.487~488)药械治蝗大大提高了新中国治蝗的效率,为扑灭蝗害发挥了积极作用。

A 《全国治蝗工作座谈会汇刊》,第4 页。

B 《全国治蝗工作座谈会汇刊》,第5 页。

(四)广泛动员民众捕蝗、灭蝗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民众被广泛动员起来,加入捕蝗、灭蝗的队伍,使得新中国的灭蝗工作发展成为一种群众性运动。[11]1951 年,河北省117 个县动员了2000万个人工;[21]廊坊市安次县为了推动灭蝗工作,在蝗虫泛滥区开展夺红旗竞赛,比除治净、除治快、除治多,村与村、队与队、人与人都展开了竞赛,涌现出了许多令人感动的模范事迹,在1951 年竞赛中全县评出了15 个灭蝗模范村、170 名模范个人。[12](pp.873,874)安徽省泗洪县在1951 年蝗情严重时,各蝗区停止一切可以停止的工

作,全力以赴灭蝗,未出现蝗情的区乡也组织民工支援蝗区,全县从5 月19 日至6月2 日有13 万人参加灭蝗工作,共捕杀蝗蝻160 万斤;在6 月4~11 日抢收小麦后,于12 日又动员7.98 万人捕蝗4 天;秋蝗时期又发动民工6.1 万人,捕打20 天左右;1952 年夏、秋两季灭蝗,全县发动16.9 万人,动用191.4 万个日工。A1951 年6 月,山东省沛县有4.7 万名农民参加灭蝗工作。[11]截至6 月20 日,山东省23 个发生蝗蝻的县、市共动员13.8 万余人进行捕打。[17](p.371)在1952 年的灭蝗工作中,全国19个省区共计动用了7650 万个日工。[17](pp.374~375)1953 年6 月,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蝗区共发动和组织9.5 万多人,消灭168.4 万多亩的夏蝗。[22]为了调动民众参与灭蝗的积极性,在捕蝗运动中,政府还向治蝗民工发放生活补助费。如1951 年,安徽省泗洪县给参加捕蝗的农民每人每天供给2 斤粮食,以工代赈。B从治蝗责任制的建立、蝗灾预测预报制度的形成,到药械治蝗方针的贯彻、大量药械手的培训、广泛动员民众灭蝗以及给予治蝗民众补贴,新中国的治蝗工作逐步形成了科学有效的制度。

三、有效控制蝗灾的措施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之所以能有效控制蝗灾,关键是采取了以下两个方面的措施:

(一)推广飞机治蝗

关于治理亚洲飞蝗问题,1925 年,苏联设立了世界上第一个使用化学方法的飞机灭蝗大队,前往人迹罕至的库玛河到高加索一带的芦苇丛地区治蝗,第一次飞机灭蝗取得了显著效果。[23]苏联专家认为:“防治亚洲飞蝗的特点是必须要在那些难以通行的地方如芦草低洼地、密生植物的河流、湖泊、沼泽等处进行灭蝗措施。因此飞机灭蝗便成为治蝗的基本方法。”[24]

A 《皖北苏北山东部分地区 农民组织起来灭蝗》,《人民日报》1951 年6 月21 日;姬庆文主编:《治蝗丰碑》,第81、82 页。

B 姬庆文主编:《治蝗丰碑》,第198 页。

新中国成立后也采用了飞机治蝗的方式。1951 年6 月13 日,人民空军出动4 架飞机到皖北执行灭蝗任务,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使用飞机灭蝗。[25]飞机在安徽省泗洪县飞蝗密集、人工难以捕打的深草苇地带,每日早晚连续出动喷射“六六六”杀虫粉,喷射面积达9500 余亩。喷射药粉后,飞蝗与四五龄蝗蝻的死亡及中毒率达70% 以上。经过群众努力捕打和飞机协助扑杀,分布在全县30 余万亩的蝗虫至23日已基本被扑灭。1951 年春夏之交,河北省黄骅县发生了60 余年来最严重的一次蝗蝻,中央人民政府于6 月23 日派4 架飞机前往协助灭蝗,该县23 万亩的蝗蝻至6月26 日即大体被消灭。[26]继黄骅县之后,中央又派飞机到河北省安次县灭蝗,8 月4~9 日喷药总面积达2.44 万亩。喷药后1~2 个小时内蝗虫死亡率达到50%~60%,2~4个小时内蝗虫死亡率达到90%。[12]飞机治蝗的区域还有河北省武清、宝坻、宁河等县以及湖北省天门县等地区,历时月余,均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由于这些一连串的胜利,不但扭转了群众把蝗虫当作‘神虫’的迷信思想,并坚定了‘人定胜天’的信念,同时也为来年的治蝗工作打下了坚固的基础”。[27]

飞机治蝗突破了广大荒漠地区缺人缺水和湖沼地区芦高水深的条件限制,而且飞机灭蝗比喷粉器效率更高。一般而言,1 架飞机1 天的工作量若用喷粉器则需627~1000 架,若用人工捕打则需3.3 万~5 万人。[27](p.35)1953 年5 月,中央派飞机支援江苏省微山湖地区灭蝗,至6 月5 日喷粉结束共计出动飞机390 多架次,喷粉面积达10.7 万多亩。此后,当地农民1.8 万多人又立即深入湖荡进行清查捕打、肃清了残余蝗蝻。[28]据微山湖灭蝗指挥部估计,该区飞机治蝗节省了50 万个日工,以每工4000 元计,共计节省了20 亿元,而飞机治蝗的费用不到7 亿元。[7]1954 年,中央派出4 架飞机分别到达安徽省泗洪县与江苏省灌云县、新海连市等地进行防治,共消灭17 万亩蝗蝻。[29]从1955 年起,河南省开始使用飞机灭蝗。[12](p.885)1956 年5 月26~27 日,江苏省使用飞机灭蝗的农田面积达2.28 万多亩,被喷粉的蝗区在12 小时内蝗虫杀伤率达100%。[30]

值得一提的是,在飞机治蝗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苏联给予了中国较大的帮助。在我国能自行设计生产专用飞机之前,灭蝗用的飞机都是由苏联制造的ПО-2 型双翼教练机改装而成的。机身原来前后共设两座,经改装后只留前方一人座位;后边座位改装放置撒粉器。该飞机功率为120 匹马力,飞行速度每小时80 千米,可连续飞行4 个小时,载重量400 千克。这种飞机对于灭蝗工作有很多优点:能低空飞行,甚至距离地面5~7 米;飞行速度较慢,撒出的药粉能均匀落在地面;飞机小而轻,有400米长的跑道就可自由起降。[27](p.29)1951 年我国第一次使用飞机灭蝗时,为适应苏联产飞机的性能,专门从苏联购买了新式撒粉器,由苏联专家帮助中国空军的飞行与地面人员使用并积累经验,提高了灭蝗工作的成效。[4]在从苏联购买撒粉器的同时,我国也开始赶制撒粉器,赶制工作得到了苏联专家的热情帮助。[27](p.30)1954 年,由于苏联专家及技术人员的耐心指导,再加上中国技术人员努力钻研,重点蝗区飞机灭蝗的效率显著提高。安徽省泗洪县的喷粉面积由开始时每小时240 多亩提高到1100多亩,江苏省灌云县由每小时580 亩提高到1190 亩。撒药以后72 小时检查,毒饵的杀伤率一般可达到80%~90%;喷粉得法的地区杀伤率达到90% 以上。[29]在新疆的治蝗中,苏联灭蝗工作团更是给予了直接的帮助。1953 年,苏联灭蝗工作团在新疆帮助灭蝗,从5 月22 日到6 月25 日的30 多天中,飞机灭蝗面积达61.3 万多亩。迪化等6 县的农田和草原经除治后都消除了严重的蝗灾。[31]

(二)从根本上铲除蝗虫滋生地,改造蝗区生态环境

要真正有效控制蝗灾,必须彻底改造蝗虫滋生的生态环境。新中国成立初期,在捕灭蝗虫的同时,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对蝗区生态环境的改造。通过兴修水利和垦荒,人类能把飞蝗的滋生地改造成良田。治淮工程的完成、官厅水库的兴建、黄河的治理等对从根本上消减蝗区发挥了重要作用。[15](p.12)通过对蝗区生态环境进行改造,至1957 年江苏省已有40 多万亩过去飘蝗的地区变为无蝗区。[32]安徽省泗洪县1952年即开始改造蝗区,并开挖安东河以解决安河洼蝗区的水患;1953 年建成国营洪泽湖农场以改造车路口蝗区,面积达12.1 万亩;同年建成三河闸,改造了龙集滨湖蝗区,面积6 万亩;1955 年完成城头防洪圩堤25 公里以改造城头蝗区,将大堤内建成农田;同年兴建防洪堤以改造大渔沟蝗区。A 周口地区是河南省历史上典型的内涝型蝗区,为了彻底消灭这一地区的蝗灾,该地区在大力开展药剂防治的同时全民动员,对常年积水的洼地和杂草丛生的内涝飞蝗滋生地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造,共开挖排水沟6000 多条,排涝面积64.2 万亩,疏浚河道4 条,修建堤坝13 座,建大闸146 个,到1967 年底,彻底改变了飞蝗滋生地的环境面貌,到1970 年全部变成了粮棉油生产基地。[12](pp.885~886)经过坚持不懈的改造、治理,危害我国数千年的飞蝗之害最终得到有效控制。1977 年,10 月24 日,《人民日报》报道称:“危害我国数千年的东亚飞蝗之灾,如今已被我国人民和科学工作者控制住了。我国已经连续十多年没有发生过蝗害。有关部门准备把这项重要成果推荐给全国科学大会。今天,人们来到昔日蝗灾严重的黄淮流域一些著名的飞蝗孳生地,可以看到绿树如带,稻田如毯。过去的‘蚂蚱窝’,已经变成了‘鱼米乡’。鲁西南微山湖地区的几十万亩湖滩泛水地,历来是孳生飞蝗的场所,解放前,蝗群迁飞,为害数省。如今,这里已变成大片旱涝保收的稻田,‘飞蝗蔽日,禾草一空’的时代已经一去不返”。[ 33]

A 姬庆文主编:《治蝗丰碑》,第107~116 页。

四、新中国成立初期治蝗工作的特点和历史意义

新中国的治蝗工作贯彻落实了党和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新中国的无限的生命力”,具有鲜明的特点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治蝗工作的特点

新中国成立后的治蝗工作显示了以往各个历史时期所不具备的特色。第一,具有高度的计划性、组织性。1951 年全国蝗虫大面积发生时,由于事先准备不足,仓促除治,尽管蝗害最终被扑灭,但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A 1952 年蝗灾再次发生时,中央提出:“今后治蝗工作,将还是一种持续性的长期工作”,“是一种有高度计划性的工作,它的目标不仅仅是消灭蝗虫,而是迅速地、经济地消灭蝗虫”,为此,“必须建立健全的治蝗机构,掌握蝗虫情况,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做好调查、规划、准备、侦察、监视和防治等一系列工作”。[34]由于增强了计划性、组织性,1952 年的灭蝗工作取得较大进展,防治将近3000 万亩的蝗虫,挽救了粮食174.976 亿斤,使用7600 余万个日工,相较于1951 年防治1300 万亩用去19000万个日工的状况大大提高了效率,节省了5670 余亿元,平均每亩防治成本只相当于1951 年的1/6。B1953 年以后,以药械治蝗为主,同时越来越多地采用飞机治蝗,更是极大提高了治蝗的效率,节省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

第二,有效地贯彻了“防重于治”的方针。在灾害治理方面,新中国在世界各国中率先明确制定并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的方针。[35]“以防为主”就是将防灾置于优先和主要的地位,加强对各种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和积极防范工作,以最大限度延缓或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以防为主”要求改善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以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36]党和政府兴修水利、垦荒屯田、改造沼泽地带,致力于根治蝗虫的滋生环境,最终蝗区大都得到改造,蝗灾得以有效控制。“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憧憬的‘去其螟螣’,‘毋害我田穉’的理想,在社会主义时代终于成了现实”。[33]第三,实行科技治蝗。我国传统的治蝗方法一直是以人力捕打为主。1952 年后,随着国家工业化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药械大量生产,我国治蝗转为以药械等科技手段为主的时期。1955 年,国家供应的药剂和器械已完全可以满足治蝗的需要,治蝗工作进入了“以药械为主,机械化配合”的阶段。[21]1958 年我国自主研制的“安二”型飞机用于治蝗后,各蝗区就以飞机治蝗为主了。

A 《全国治蝗座谈会汇刊》,第1 页。

B 《全国治蝗座谈会汇刊》,第1 页。

(二)有效治蝗的历史意义

新中国治蝗工作不仅卓有成效地治理了蝗灾,保障了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而且产生了重要的政治和社会影响。

一是密切了群众与党和政府的联系,进一步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1951 年第一次飞机灭蝗取得胜利对广大民众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河北省黄骅县劳模代表倪彭盛说:“好多人一向认为黄骅的‘四害’:土匪、地主恶霸、水灾和蝗害,是最没有办法的,可是人民政府成立才两年,就替我们除了土匪、地主恶霸和水灾三大害;现在毛主席又派飞机帮助我们来除最后一害了。”[27](pp.42~43)新中国成立后发生的几次严重蝗灾,无疑是对新生的人民政权的考验。然而在控制蝗情、消除蝗灾的过程中,显示出党和政府对蝗灾的高度重视以及空前的控制灾害、治理灾害的能力,赢得了民心。

二是加强了对人民群众互助合作精神的教育。一般当蝗情严重时,正是农业生产最忙的季节。灭蝗与生产、治河、防汛以及防治其他虫害等工作会在时间与劳力分配上发生冲突。因此,需要将广大农民组织起来,广泛开展临时性的互助组,合理分配劳动力,以解决这些矛盾。1952 年,安徽省金寨县汤汇区瓦基乡全乡1800 人,按劳动力强弱进行合理分配,订立“双包合同”:抽调整劳动力400 人去前方灭蝗;留186 个劳动力在后方搞生产;51 个老大爷组成11 个放牛组,负责放牧129 头牛;42个老奶奶组成11 个临时托儿所,照顾96 个小孩;144 个妇女组成8 个收麦和8 个推磨小组,供应前方口粮。河北省大名县发动群众5.2 万多人在前方灭蝗,后方组织妇女、老人45412 人锄苗67321 亩,并治蚜虫34960 亩。平原省梁山县八区刘庄通过互助兼顾灭蝗、生产、防汛,做到灭蝗与其他工作互不耽误,并充分发挥了妇女、老人的潜在力量。通过灭蝗运动,互助组得到了很大发展和提高。仅据河北省霸县、蓟县、大名、三河及平原省南旺5 县统计,在治蝗工作中发展的生产互助组就有550个。这不但解决了治蝗工作劳动力不足的困难,还使广大群众进一步认识到组织起来的重要性,增强了治蝗工作的组织性。A

三是开展了对群众的思想政治教育。在治蝗中,平原省南旺县开始时因不清楚药效,每亩喷药量高达20~30 斤。河北省黄骅县培训了近千名喷粉员,由于进行了技术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了技术水平和思想觉悟,创造了大面积使用时每亩喷粉1.5 斤,效果仍达90% 以上的纪录,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财力。[17](p.377)山东省无棣县十一区由于对喷粉员严密组织、深入动员,52 架喷粉器用了45 天,只损坏了2 架。安徽省泗洪县、山东省无棣县及江苏省沛县等地加强爱护集体财产的教育,许多群众对于喷粉器爱护备至,有不少喷粉员在下雨时脱下衣服遮盖喷粉器。[5](p.50)

A 《全国治蝗座谈会汇刊》,第2~3 页。

四是破除了蝗神迷信,传播了科学思想。新中国成立时关于蝗虫的迷信思想仍然存在。党和政府大张旗鼓地治蝗,训练技术员和药械手,宣传和普及关于蝗虫的科学知识,尤其是发挥飞机治蝗的巨大威力,从根本上摧毁了对蝗神的迷信,树立了科学观念。

当然,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在治蝗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经费不足,无论在补贴捕蝗群众方面,还是在药械及飞机治蝗的推广方面都受到限制,正因如此,党和政府强调“勤俭治蝗”[37]。此外,在推行药械治蝗的过程中,由于群众观念问题及操作不当,曾出现药剂过量使用、器械损坏等情况。为此,中央强调对药械手要加强技术培训和思想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于数千年来一直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产与生活的蝗灾高度重视,贯彻“防重于治”的方针,强调有计划、有组织地防治蝗灾,成立各级治蝗机构,推行责任制,建立和完善蝗情预测预报制度,并大力推广药械治蝗、飞机治蝗,努力改造蝗虫滋生环境,将蝗区改造成良田或林地,最终使蝗灾这一历史性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新中国的治蝗举措,显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治理社会积患的决心与能力,不仅赢得了百姓的拥护,而且受到了国际关注,促进了新生人民政权的巩固。

[ 参 引 文 献 ]

[1]吴福桢:《中国的飞蝗》,永祥印书馆1952 年版,第2 页。

[2]赵艳萍:《民国时期蝗灾与社会应对——以1928~1937 年南京国民政府辖区为中心考察》,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0 年版,第15 页。

[3]赵艳萍、倪根金:《民国时期药械治蝗技术的引入与本土化》,《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 年第2 期。

[4]《各地人民政府领导群众捕打蝗蝻 人民空军出动灭蝗效果良好》,《人民日报》1951 年6 月22 日。

[5]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植物保护司编:《蝗虫防治法》,中华书局1953 年版,第8 页。

[6]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一九五二年全国治蝗座谈会总结》,《中国农报》1953 年第2 期。

[7]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植物保护司:《一九五三年的夏蝗防治工作》,《中国农报》1953 年第18 期。

[8]《江苏省秋蝗基本扑灭》,《人民日报》1953 年9 月10 日。

[9]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53~1957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业卷,中国物价出版社1998 年版,第484 页。

[10]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关于一九五二年农作物几种主要病虫害防治作法的提要》,《人民日报》1952 年4 月24 日。

[11]《皖北苏北山东部分地区 农民组织起来灭蝗》,《人民日报》1951 年6 月21 日。

[12]李秉新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减灾实录》,河北人民出版社1999 年版,第874 页。

[13]孙源正、原永兰主编:《山东蝗虫》,中国农业科技出版社1999 年版,第10 页。

[14]《新疆、湖南、安徽治蝗准备工作基本完成》,《人民日报》1953 年5 月23 日。

[15]邱式邦、李光博:《飞蝗及其预测预报》,财政经济出版社1956 年版,第14 页。

[16]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植物保护司:《对1953 年病虫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中国农报》1953年第7 期。

[17]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1949~195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资料选编》农业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1 年版,第369~370 页。

[18]黄逸之:《蝗虫》,商务印书馆1951 年版,第25 页。

[19]《中央农业部发出“重视防治秋蝗”的通知》,《人民日报》1952 年8 月27 日。

[20]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植物保护司:《做好药械治蝗工作》,《中国农报》1953 年第9 期。

[21]《河北治蝗工作简介》,《人民日报》1957 年7 月5 日。

[22]《中央农业部通知各地注意除治黏虫 并号召各蝗区继续努力彻底消灭蝗蝻》,《人民日报》1953 年6 月30 日。

[23]﹝苏﹞萧宾诺夫斯基:《苏联灭蝗经验》,《中国农报》1952 年第16 期。

[24]﹝苏﹞ A.H. 伏尔柯夫著、吴维均译:《防治亚洲飞蝗》,中华书局1947 年版,第39 页。

[25]《我国有史以来的创举 出动飞机四架前往皖北灭蝗》,《人民日报》1951 年6 月14 日。

[26]《泗洪黄骅蝗虫被扑灭 飞机出动灭蝗群众欢欣异常》,《人民日报》1951 年7 月10 日。

[27]傅守三:《中国飞蝗与飞机灭蝗》,商务印书馆1953 年版,前言、第42 页。

[28]《江苏、新疆两省灭蝗工作有成绩》,《人民日报》1953 年6 月16 日。

[29]《今年重点蝗区飞机灭蝗效率有显著提高》,《人民日报》1954 年7 月17 日。

[30]《农业部派飞机到江苏灭蝗》,《人民日报》1956 年6 月7 日。

[31]《苏联灭蝗工作团帮助我国新疆省灭除蝗害》,《人民日报》1953 年7 月13 日。

[32]《江苏夏蝗基本扑灭 河北飞蝗迅速蔓延》,《人民日报》1957 年6 月28 日。

[33]《“飞蝗蔽日”的时代一去不返》,《人民日报》1977 年10 月24 日。

[34]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一九五二年农作物几种主要病虫害防治作法的提要》,《人民日报》

1952 年4 月24 日;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植物保护司编:《蝗虫防治法》,第53 页。

[35]刘波等:《灾害管理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 年版,第241~242 页。

[36]张建民、宋俭:《灾害历史学》,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 年版,第431~432 页。

[37]《“东亚飞蝗”的泯灭》,《工人日报》1982 年10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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