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中心 > 理论园地 >

历史

打印

千钧棒:公知造谣新中国曾经取消春节13年——兼谈谈国民政府的取消春节

这年头,公知造谣的无底线,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他们做不出的。

我曾经说过,公知有三门绝招,一是歪曲历史,二是造谣,三是忽悠。

春节还没有过完,公知就按捺不住,跳出来歪曲历史了。有公知说道:

【你知道吗?春节曾被取消了13年,WG时期是不过春节的!WG时,几乎所有的传统文化都被当作“四旧”破除了。WG开始的第二年,1967年,宣布取消春节,全国不放假,号召过革命化的春节。】

看到“春节曾被取消13年”这种说法,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佩服这位所谓的作家讲假话的胆量,那么多历史的亲历者还健在,这种谣你都敢造?!

什么叫“取消春节”,准确的定义应该是把春节从国务院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中取消,到底有没有这回事,等一下咱们用证据说话,但是现在首先用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反驳这种谣言。

1970年春节,我在读初一,那年春节,我们全体学生干部到市场里面帮助市场管理委员会维持市场秩序,因为卖东西和买东西的人太多,秩序有点混乱。1971年春节,学校还组织我们两个年级的学生干部看电影,由于场次安排的原因,一部分人年初一看,一部分人年初二看,没有安排到看电影的年级的学生干部就回学校值班,但是我们这些初二的大哥哥故意偷换概念,一直强调初二(指年级)看电影,初一值班。1975年春节,我已经在街道工作,按照规定,我是可以和街道的干部一起按照国务院的规定休假的,但是我却利用春节的连续三天假期在街道组织春节游园活动,让中小学生在春节有个娱乐的场所。此后的1976年、1977年也是。

至于之前的1966到1970年,我在读小学,每到春节,附近的单位就到学校的大操场放电影,虽然片子放来放去基本上是那几部,但那时作为小孩子的我们仍然乐不可支。

烧香、大规模放鞭炮在那时候倒是没有,但是小孩子仍然可以在商店买到烟花炮竹燃放,很多男孩子还买了能够打火药纸的玩具枪和玩具炸弹。那年月,物资缺乏,的确是到年才能够“加菜”,吃点好的,但是政府在物资供应方面还有春节的特别供应。关于这一点,还有其他人的回忆证明我的说法。

在对这个公知的帖子进行反驳的帖子后面有这样的跟帖:

千钧棒:公知造谣新中国曾经取消春节13年——兼谈谈国民政府的取消春节

另外,之前还有人以《我们曾经历的“革命化”春节》为题,回忆从1966年到70年代末的春节的情况。里面也有类似的纪录。

千钧棒:公知造谣新中国曾经取消春节13年——兼谈谈国民政府的取消春节

千钧棒:公知造谣新中国曾经取消春节13年——兼谈谈国民政府的取消春节

那么所谓的1967年春节“取消春节”又是怎么回事呢?

经过查阅,是1967年1月29日,国务院发布了通知:

【“国务院决定:一九六七年春节不放假;职工探亲假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暂停执行,以后再补。”】

即使是公知们从这段话里面理解出文革期间春节不放假,那么顶多也是从1967年到1968年两年,因为以斗批改为主要内容的狭义上的文革实际上只有两年多时间,“破四旧立四新”只是发生在1966年8月。1968年“全国山河一片红”以后,很多东西恢复正常,特别是1969年“九大”召开后就更加如此。退一万步说,即使真的是从1966年开始连续13年公职人员都被取消春节探亲假,也不能叫“取消春节”。如果按照这位公知的“取消春节13年”的说法,那么就是说,他把邓小平第一次复出的1974年春节和主持国务院工作的1975年春节和1976年春节也算进去了,尤其匪夷所思的是还包括了邓小平再次复出以后的1977年春节、1978年春节和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以后的1979年春节。

本来这是我们的亲身经历,本来大多数人都经历过的历史,不需要什么证据,但是,为了证明毛主席那个时代包括邓小平时代的一部分我们的政府是提倡过春节的,有人把60年代到70年代的人民日报翻出来,报纸上有关春节的新闻比比皆是,有放假几天的新闻,有供应各种副食品的新闻,还有各级领导在春节期间慰问群众的新闻,这充分证明了那些编造虚假历史的谣棍是多么的无底线!(下图为著名军史作家成都双石找出来的那时人民日报关于春节的方方面面的新闻)

千钧棒:公知造谣新中国曾经取消春节13年——兼谈谈国民政府的取消春节

像这种大多数历史见证人还健在的情况下,这些公知都敢于歪曲历史,假如这些人有幸活一千岁,都不知道中国的历史会被他们歪曲到什么程度!

过来人都知道,所谓的“过革命化的春节”主要是对公职人员,党团员,还一些重要岗位上的工农兵群众的提倡,有据可查的只是1967年国务院发文规定当年不放春节探亲假。并没有证据证明从1967年到1979年都取消春节探亲假,更加荒谬的说法是取消春节13年。公知这个群体的无底线已经是人尽皆知,他们为了达到政治目的不择手段,已经失去了起码的廉耻感。

新中国和中国共产党从来没有取消春节,因为这些节假日是国务院以法规的形式规定的。

1949年12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统一全国年节和纪念日放假办法》(即后来所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此后这个规定经历过几次修订,但是根本没有曾经取消春节的任何证据,请这位所谓的作家和那位名人最好出示你们的证据以证明你们没有歪曲历史。

新中国和中国共产党没有取消春节,那些别有用心的公知居然能够无中生有,说取消了春节13年,而国民政府却曾经实实在在取消春节,他们却假装看不见。

在1912年,国民政府成立,孙中山曾经试图完全废止农历,废止了农历,当然也就不能过春节了,但是全国群众强烈反对,而且那时农民种地的时间完全依靠农历来掌握,因此这一废止农历的运动草草收场,到了1927年,国民政府再次发起了废止春节的“新文化运动”,这一次来得猛烈得多,还专门成立了“废除农历委员会”,为了不让老百姓过春节,长沙等地的军警四处巡查,发现谁家贴春联过春节就要“法办”,同时媒体也大肆宣扬“打倒正月初一”。

千钧棒:公知造谣新中国曾经取消春节13年——兼谈谈国民政府的取消春节

千钧棒:公知造谣新中国曾经取消春节13年——兼谈谈国民政府的取消春节

当时的春节禁令。令云:民国元年(1912)已颁令废除旧历,以公历为国历。为认真推行国历,今起废除春节。这道法令规定1月1日至4日为新年假,凡传统于春节期间歇业超过4天的行业、企事业可以移延,但严禁在春节中休业。传统的年节活动相应前移:12月15日为年前扫除日;12月31日为除夕,举年夜宴;1月1日为新年正日,举行春宴;1月15日为元宵节,是日“打年锣鼓,游市上灯”。

为确保法令实施,国民政府命各报大力宣传,各机关、学校传达贯彻外,还通过各省市社会局、教育局和公安局采取各种行政措施。如禁止印刷、出版和销售旧历历书历本,禁止报刊附印旧历,学校调整寒假时间;邮局自1月15日起停止收受投发贺年片、贺年电和工厂对旧历春节期间上班者支付双薪等等。为此,上海专门印制了上万本新历和新春联,由各区党部分发;还提出了“过一个革命化新年”的口号(国民党其实也常常是以“革命”的名义行事的),强调“党政军各机关工作人员,更要以身作则,为全民倡”,如有违犯,将予处罚。

1928年5月7日,中华民国内政部呈国民政府,要求“实行废除旧历,普用国历”。原因是:“考社会日常状况,十余年来,依然沿用旧历,罔知改正,……”。“拟办法八条,冀从根本上谋彻底之改造。”其中第二条是严禁私售旧历、新旧历对照表;第三条是严令京内外各机关、各学校、各团体,除国历规定者外,对于旧历节令,一律不准循俗放假;第四条是通令各省区市妥定章则,公告民众,将一切旧历年节之娱乐、赛会等一律加以指导改良,按照国历日期举行。 1930年,政府重申:

【“移置废历新年休假日期及各种礼仪点缀娱乐等于国历新年:(一)凡各地人民应将废历新年放假日数及废历新年前后所沿用之各种礼仪娱乐点缀,如贺年、团拜、祀祖、春宴、观灯、扎彩、贴春联等一律移置国历新年前后举行;(二)由党政机关积极施行,并先期布告人民一体遵照办理,废历新年不许放假,亦不得假藉其他名义放假。” 】

据时人记述,春节期间派警察到关门停业的商店,强迫其开门营业,并将元宝茶及供祀的果品捣毁,有的还要处以罚金,“甚至乡间售卖历本的小贩,亦一并捉去拘役。不过这种做法,一二年后即消失,人们照旧过自己的春节,当局也无可奈何。

1930年12月28日,举行“推行国历演讲大会”,请出了蔡元培,发表“国历远胜阴历,各界应切实奉行”的演讲。

1933年起,有组织的活动已渐渐销声匿迹,民间庆贺年节又复萌。到后来,除报纸不附印旧历和春节期间不停刊外,一切如故。国民政府的这道命令。当时就引来了各方的批评。《民国日报》于1931年2月18曰,即旧历之正月初二,刊发社论《昨天》,在历数了上海街头“锣鼓声、爆竹声,又到处显露着度岁的色彩了”。“一些私立学校依然放假数天”,“内地的学校更视国府明文为废纸”等事实后,明确指出:

【“废历系社会实际生活所形成……,想用命令和宣传力量,去革除废历,实系违背事实之奢望,决无立即实现之理。”】

这种“用命令的力量”革除旧历,“实系最大的错误”。

1934年,国民政府停止了强制废除阴历,要求“对于旧历年关,除公务机关,民间习俗不宜过于干涉”。

公知之所以歪曲历史,目的是什么,相信了解公知的本质的人都清楚,而他们没想到不但被打脸,而且让人们又挖出当年国民党废除春节的臭事,打了“果粉”一个响亮的耳光。我曾经多次说过,自由派公知的常常歪曲历史,把民众都逼成了“历史通”,把他们自己弄成了“笑星”,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说实在的,如果没有他们这次歪曲历史,我还真的是不了解历史上曾经有过国民党要取消春节这回事,感谢这些反面教员!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www.syxtk.com/wzzx/llyd/ls/2019-02-07/54962.html-红色文化网

献一朵花: 鲜花数量:
责任编辑:寒江雪 更新时间:2019-02-08 关键字:历史  理论园地  

话题

推荐

点击排行

鲜花排行


页面
放大
页面
还原
版权:红色文化网 | 主办: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
地址:海淀区太平路甲40号金玉元写字楼A座二层 | 邮编:100039 | 联系电话:010-52513511
投稿信箱:hswhtg@163.com | 备案序号:京ICP备13020994号 | 技术支持:网大互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