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的掠夺性接收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各级军政官员在收复区内进行掠夺性的接收,激起各阶层民众的强烈不满。
日本政府刚宣布投降,国民党政府就将接收的地区划分成苏浙皖、湘鄂赣、粤桂闽、冀察热、鲁豫晋、东北和台湾七个区,分别派遣军队和大批官员前去接收。据不完全统计,接收日、伪工厂2411座,价值约达20亿美元;接收日本侵占的大量物资、金银、房地产、仓库等,约值10亿美元以上。据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公布的数字,共接收日、伪物资价值6200亿元法币。实际数字当远不止此数。这批资产,形式上是由日、伪占有转移为国民党政府所有,实际上完全由官僚资本集团控制。
国民党官僚资本集团还凭借政治特权,将大量民有企业和资产指为敌产,以“接收”名义加以侵吞。有些被日、伪霸占的民有企业,即使发还原主,也将日、伪原有股份变为官僚资本股份或另增加“官股”,由官僚资本控制。由于官僚资本的吞并和国民党政府的重税盘剥,民族工商业大批破产。如上海原有民营工厂3419家,倒闭2597家,占原有厂数的75%。在日、伪统治下长期惨淡经营、受尽煎熬的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抗战胜利后竟遭到如此严重的掠夺和摧残,使许多民族工商业者极为愤懑。
在接收过程中,国民党政府各级接收机构和官员竞相抢掠,大发横财。北平被接收的日、伪物资,入库的数量不足五分之一,其余绝大部分被接收官吏据为己有。国民党上海市党部主任委员吴绍澍,利用职权侵吞日、伪房产1000余幢,汽车800余辆,黄金1万多条;上海市长钱大钧盗卖日、伪物资价值法币42亿元。人们把这种接收讽刺为“三阳(洋)开泰”(捧西洋、爱东洋、要现洋)、“五子登科”(位子、金子、房子、车子、女子),称这样的接收为“劫收”。这种“劫收”,充分暴露了国民党统治集团的腐败堕落。1945年9月27日《大公报》发表的社评指出,这种行为“几乎把京沪一带的人心丢光了”。
在接收过程中,国民党政府以大大压低币值的伪币收换办法,对各阶层民众进行残酷掠夺。1945年9月26日,国民党政府财政部颁布《伪中央储备银行钞票收换办法》,11月21日又颁布《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钞票收换办法》。前者规定流通于华中和华南沦陷区的伪币中储券200元兑换法币1元;后者规定流通于华北沦陷区的伪币联银券5元兑换法币1元,并规定限期、限量兑换。按照这些地区与国民党统治区批发物价总额比较,这两种伪币与法币的实际比值分别约为35:1和0.5:1。据估计,仅通过这种掠夺式的货币兑换手段,国民党政府就从收复区人民手中攫取达2亿美元。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为了维持巨额的军事费用和行政费用,印发大量纸币应急,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面对这种局势,它一方面将战时在大后方实行的食盐、糖等人民生活用品专卖制度推行到收复区,使那里的社会经济纳入它的统制之下;另一方面又用增加捐税等手段,大规模地搜刮民脂民膏。国民党政府的一些贪官污吏和官僚资本家,利用收复区与大后方在商品、货币比价上的巨大差额,凭借政治特权和握有大量法币的优势,加紧抢购和囤积物资,操纵市场,榨取民财。由于收复区被“劫收”的日、伪工矿企业有三分之二不能开工,民族工商业纷纷倒闭,城市失业工人日益增多。被长期战争破坏的农村经济尚未恢复,广大农民又受到新的压榨。收复区城乡人民的生活迅速陷于新的困苦之中。
抗战胜利时,收复区人民曾对国民党政府抱有很大希望。然而事实却如人们所说的,“想中央,盼中央,中央来了更遭殃”。国民党政府的“劫收”,使人民对它的希望迅速归于破灭。1945年10月24日,《大公报》发表《为江浙人民呼吁!》的社评说:“这一带无数万的人民都曾为胜利狂欢出而今却如水益深,如火益热,大众不得聊生。他们痛苦极了,比未胜利时还痛苦。”社评称国民党政府的接收给广大人民带来“一片胜利的灾难”。美国政府中的一些人也承认:“国民党的文武官员在自日本手中收复之地区中的举止,已使国民党迅速地在这些区域中丧失了人民的支持和他们自己的声望”①。一位负责经济接收工作的国民党政府要员也向蒋介石当面进言:“像这样下去,我们虽已收复了国土,但我们将丧失人心!”他认为这样的接收使政府“基础动摇,在一片胜利声中,早已埋下了一颗失败的定时炸弹”②。
【注释】:
①《艾奇逊致杜鲁门总统的信》(1949年7月30日),《中美关系资料汇编》第1辑,世界知识出版社1957年版,第35页。
②邵毓嶙:《胜利前后》,台湾传记文学出版社1967年版,第76、87页。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下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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