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事不问“姓‘社’姓‘资’”是对邓小平的误解
关于“姓‘社’姓‘资’”这一问题,从目前已经公开的材料看,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集中谈过:“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有人由此演绎出这样的观点:只要能够推动经济发展,一切无须问姓“社”姓“资”,谁问姓“社”姓“资”就是“左”,就是阻碍和反对改革。这符合邓小平的本意吗?如果联系当时邓小平谈话的上下文,就会发现这实际上是断章取义,是对邓小平本意的误解和篡改。
邓小平在南方谈话的第一部分中强调:“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只有坚持这条路线,人民才会相信你,拥护你。”这里十分明确地指明了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这是后面谈话内容的一个根本前提。
接下来邓小平明确回答了经济特区姓“社”姓“资”的问题。他说:“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随后,邓小平又举了深圳的例子,认为深圳姓“社”不姓“资”。他指出:“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投资只占四分之一”,“我们有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这是不问姓“社”姓“资”吗?
讲到姓“社”姓“资”问题,不得不提到另一则材料。1998年2月18日,吴邦国在《光明日报》发表了一篇文章,回忆1992年他陪同邓小平在上海考察时的情况。文中透露的一些内容,对全面和深入了解邓小平在姓“社”姓“资”问题上的想法是很有帮助的。据吴邦国回忆,1992年2月10日,邓小平视察上海贝岭公司。当公司总经理陆德纯介绍通过合资引进的大束流离子注入机时,邓小平沉思了一会儿,意味深长地指着离子注入机问,你们说这台设备姓“社”还是姓“资”。当我们正在发愣的时候,小平同志接着说,这台设备原来姓“资”,因为是资本主义国家生产的,现在它姓“社”,因为在为社会主义服务。“资”可以转化为“社”,“社”,也可能转化为“资”。对外开放就是要引进先进技术为我所用,这台设备现在姓“社”不姓“资”。两天后,邓小平在视察上海闵行开发区时又谈到姓“社”姓“资”的问题:到20世纪末,上海浦东和深圳要回答一个问题,姓“社”不姓“资”,两个地方都要作标兵。要讲综合国力,讲社会生产力,要回答改革开放有利于社会主义,不利于资本主义。姓“社”还是姓“资”?这是个大原则,要用事实来回答。实践这个标准最硬,它不会作假。你们闵行开发区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收回了投资,是原投资的2.8倍,这就是事实。但这还不够,还要用上百、上千的事实来回答,回答改革开放姓“社”不姓“资”,有利于社会主义,不利于资本主义。
综合上述分析可见,邓小平既反对事事问姓“社”姓“资”,也反对事事都不问姓“社”姓“资”。邓小平在这个问题上的态度,既是唯物的又是辩证的。
一方面,邓小平不是空发议论,而是专门针对当时党内和社会上对引进外资、设立经济特区、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等做法甚至整个改革开放产生姓“社”还是姓“资”的无端担心和怀疑的现象而说的。出现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左”的思想的影响,就像邓小平所讲的:“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这种现象的存在势必会影响和阻碍改革开放的步伐,因此,正确分析和辨清姓“社”姓“资”的问题,走出抽象争论姓“社”姓“资”的误区是非常有必要的。邓小平的做法是让实践和事实来说话,他提出了判断改革开放得失成败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这个判断标准中,“生产力”、“综合国力”之前特地加上了“社会主义”这个限定词(“人民”之前无需加),这就巧妙地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对辩证统一的矛盾寓含其中。只有既强调推动经济发展,又始终坚持社会主义这个前提,达到既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才能说我们的改革开放是成功的,是姓“社”而不是姓“资”的。偏废其中任何一条,都不符合邓小平的本意,是十分错误和危险的。
另一方面,邓小平主张以辩证的分析方法对待姓“社”姓“资”,不能笼统地说问或不问姓“社”姓“资”。在涉及改革开放和我国社会发展的政治方向、发展道路、基本制度的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地问姓“社”姓“资”。邓小平多次强调,“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社会主义道路,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在这个问题上,是绝不能含糊的。而在一些不涉及政治方向、发展道路、基本制度的具体方法、手段以及资金、技术等问题上,不必拘泥于姓“社”姓“资”的争论,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可以积极、大胆地采用、引进。邓小平对此有过多次分析。1980年8月在答意大利记者法拉奇问时,他说:“有些东西并不能说是资本主义的。比如说,技术问题是科学,生产管理是科学,在任何社会,对任何国家都是有用的。我们学习先进的技术、先进的科学、先进的管理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而这些东西本身并没有阶级性。” 1986年12月19日,在听取几位中央负责同志汇报时,他又指出:“许多经营形式,都属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手段、方法,既可为资本主义所用,也可为社会主义所用,谁用得好,就为谁服务。”[ 《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92页。]南方谈话中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那段论述,即“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73页。],更可以算得上经典。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660期,摘自《观领袖 品党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4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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