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怎样领导反腐败
毛泽东主政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是中国共产党人廉洁从政的光荣岁月。毛泽东对腐败的基本态度是迅速反应、严惩不贷,决不心慈手软、姑息养奸。毛泽东注重榜样作用,加强思想教育,善于营造浓厚的反腐败社会氛围;充分依靠群众,加强人民监督,形成压制腐败的强势;注重制度建设,努力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反腐败斗争同其他工作的关系。今天,我们必须像毛泽东那样,树立腐败不除誓不罢休的彻底革命精神,始终把反腐败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着力打牢执政基础、营造反腐败大势;坚定不移地依靠群众、强化监督,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能够为世人称道的廉政时期并不多见。毛泽东主政的20世纪五、六十年代,是中国共产党人廉洁从政的光荣岁月。几十年之后的中共领导人江泽民指出:“建国初期,我们党在扫除旧社会的污泥浊水、保持党和国家机关清正廉洁方面,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有学者指出:“那时,中国共产党取得的反腐倡廉成就,与世界反腐倡廉史上任何一个成功范例比起来,都毫不逊色。”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为新中国的廉政建设打下了坚固的基础。认真回顾毛泽东领导反腐败的基本做法和经验,对于现阶段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毛泽东对腐败的基本态度是迅速反应、严惩不贷,决不心慈手软、姑息养奸
尽管党在执政以前开展了长期的反腐败斗争和根据地廉政建设,七届二中全会还特别提醒全党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侵袭,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两个“务必”,但是,真到了执掌政权,一些党员干部就开始憧憬执政给个人带来的种种好处,有的经受不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滑向了腐败的泥潭。根据当时的统计,北京从1949年解放到1951年底,在市属机关和企事业内部,查处贪污腐败分子650人,贪污总金额约15亿元(旧币,本段下同)。同期上海发生的大大小小贪污案3002件,涉及3230人,贪污总额186亿元。其他地方这类贪污腐败现象也多起来。当时西南局领导人之一的邓小平指出:蜕化腐朽“倾向正在发展,特别是经济方面的问题很多。无论城市农村,贪污腐化现象都很严重。”“这种现象如不纠正,不但影响工作,损害党的声誉,而且要垮掉一些同志。”
面对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腐败现象,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毛泽东认为,腐败分子是“钻到我们队伍里面的坏分子,蜕化变质分子,这些人,骑在人民的头上拉屎拉尿,穷凶极恶,严重地违法乱纪。这是些小蒋介石”。“蒋介石”者,人民公敌之谓也。在毛泽东看来,政治思想上的蜕化变质,经济上的贪污受贿,生活上的挥霍享受,均属于腐败的范畴。腐败是剥削阶级思想在党内和政府内的反映,反腐败是“一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大战争”,关系执政党的前途和命运,“是全党一件大事”。毛泽东深刻地指出,腐败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个基本乱源,轻则引起群众的反对和不满,重则会引起“第二次革命”,造成干部“霸王别姬”、党和国家改变颜色的局面。后来他多次讲到腐败会“亡党亡国”。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最早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是1951年12月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即“三反”运动。毛泽东领导反腐败,“一旦下决心要抓,就抓得很紧很紧,一抓到底,从不虎头蛇尾,从不走过场。他不仅提出方针,而且亲自督办;不仅提出任务,而且交待办法”(薄一波语)。为指导“三反”运动,毛泽东所写的指示、批语、书信等各种文稿,多达300余份。他特别注重抓大案要案,敢于碰硬。他主张对投机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坚决消除,对犯罪的共产党员要加重惩处。在处理刘青山、张子善一案时,曾有人以刘、张都是有贡献、有影响的领导干部为名替其说情,毛泽东的回答是:“正因为他们俩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理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毛泽东这种坚决的反腐惩贪态度,不仅使当时党内和国家机关内部存在的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现象得到一次广泛的揭露和相应的惩处,同时也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一次生动的深刻的反腐败思想教育,从而为党风、政风的清明廉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毛泽东清楚地看到,“三反”运动的重点对象是各级不廉洁的干部,因而许多干部可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抵制运动。为把运动引向深入,毛泽东制定了“首长负责,亲自动手”的方针,进行层层发动,督促领导带头。据统计,从1951年11月20日至12月31日的42天内,毛泽东撰写大量指示、批语和书信,批转了许多报告,其中比较重要的就有50多件。他对干部注重加强正面引导,肯定、表扬和推广了罗瑞卿、贺龙、习仲勋和空军党委领导运动的经验;同时,尖锐批评那些行动拖拉者和掩饰错误、消极怠工的干部。山东分局因“打虎”数量少,受到毛泽东的督促:“你们打虎成绩还很小,你们还没有制订出全省包括县以上党政军民各系统的打虎计划,你们对下面督促不严。”1952年12月31日中直机关的党委扩大会,严肃批评了做得差的单位,并撤职查办了几名高级干部,引起强烈反响。在毛泽东的带领和督促下,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亲自挂帅,雷厉风行,层层检查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不使反腐败运动走过场。
二、加强思想教育,注重榜样作用,营造浓厚的反腐败社会氛围
掌握思想教育是中国共产党在战争年代就形成的工作方法和优良传统。解放后,毛泽东在领导反腐败斗争方面始终不放松思想教育。主要特点是:其一,运用各种宣传教育手段,声势浩大,形成强大的舆论优势,不留死角;其二,始终以党员干部作为教育的重点对象;其三,树立先进典型,进行典型教育,如60年代进行的学习雷锋、学习焦裕禄的活动;其四,最高领导层以身作则,身教重于言教。
对于反腐败,毛泽东历来强调教育在先,对人不能“不教而诛”。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这是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一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毛泽东强调:“应该使每个同志明了,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坚持了这一最高标准,为政清廉就有了基本保障。他历来主张“奖励廉洁,禁绝贪污”,强调共产党员在政府的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毛泽东反复告诫:“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已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二是艰苦奋斗的传统教育。艰苦奋斗“是我们的政治本色”,也是毛泽东反腐倡廉的指导方针。全国解放前夕,他就提出,“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执政以后,他始终用这一优良传统教育全党,增强反腐防变的免疫力。三是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教育。毛泽东认为,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共产党人克服自身不正之风的有效武器。他一生领导党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整党整风,成功地运用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保持了党的清廉和良好作风。四是历史经验的教育。毛泽东倡导学习《甲申三百年祭》,教育全党“不当李自成”;学习“贞观之治”的经验,教育干部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等。通过学习和研究历史经验,从执政的高度增强反腐败的自觉性。五是榜样的教育。毛泽东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作清正廉洁的模范。他一生清廉,痛恨腐败,自己就是为政清廉的实践者和表率,这在中国是众所周知、无需举证的。他树立了雷锋、焦裕禄等许多大公无私、清正廉洁的先进榜样,对几代人的成长起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他也注重运用腐败分子“反面教员”的作用,教育干部引以为戒。毛泽东十分重视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尤其是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在反腐倡廉中的表率作用。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抓领导、以上带下的反腐倡廉策略和对策。一是提倡实行干部的低薪、节俭保廉制度。毛泽东认为高薪、特权,进而生活奢侈是干部腐败赖以产生的物质基础,要实行巴黎公社创造的低薪原则,防止干部产生升官发财的动机。二是提倡实行干部定期参加劳动的制度,以克服干部中官僚作风和特殊化现象,保持密切联系群众和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三是坚决执行严格的奖惩制度。毛泽东非常注重调动和发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反腐败的积极性和带头作用。在“三反”运动中,毛泽东号召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向当时的西南军区司令员贺龙那样亲自上“前线”,把“三反”斗争当作一场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大战争来打。他支持武汉市委公开揭露和惩处一批公然压制群众批评的领导干部。
三、充分依靠群众,加强人民监督,形成压制腐败的强势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是毛泽东领导理论的核心,也是贯穿在他领导反腐败斗争实践的一条红线。毛泽东通过总结历史经验,明确地指出:“只要我们能够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信任群众,紧紧地和群众一道,并领导他们前进,我们是完全能够超越任何障碍和战胜任何困难的,我们的力量是无敌的。”
毛泽东崇尚“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所以他非常重视人民监督,扩大群众参与,注重公开揭露问题。他提出,扩大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就是公开批评。他认为,公开批评比私下批评更有力量,更有利于执政党保持自身肌体的健康,更有利于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毛泽东的领导下,1950年4月1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指出:“我们的党已经领导着全国的政权,我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很容易危害广大人民的利益,而由于政权领导者的地位,领导者威信的提高,就容易产生骄傲情绪,在党内党外拒绝批评,压制批评。”为此中央决定:“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了确保这种公开批评不受压制并取得成效,还明确规定,“凡在报纸刊物上公布的批评,都由报纸刊物的记者和编辑负独立的责任。”这一决定还指出:“只要报纸刊物确认这种批评在基本上是正确的,即令并未征求或并未征得被批评者的同意,仍然应当负责加以发表。”“批评在报纸刊物发表后,如完全属实,被批评者应即在同一报纸刊物上声明接受并公布改正错误的结果。如有部分失实,被批评者应即在同一报纸刊物上作出实事求是的更正,而接受批评的正确部分。如被批评者拒绝表示态度,或对批评者加以打击,即应由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予以处理。上述情事触犯行政纪律和法律的部分,应有国家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予以处理。”这一决定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间产生了热烈的反响,在报刊上进行公开批评蔚然成风。在刘青山、张子善因巨额贪污被处决的一个月前,一些党员群众就投书《人民日报》,批评河北省委、省政府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他们质问道:“刘、张小集团进行贪污行贿已有一年之久,而天津地委同志和李克才等亦不断有过检举、报告……河北省委为什么长期没有发现这件事情?”“像他们这样大规模地贪污、盗窃国家财物,在天津专区闹得风声很大,为什么河北省政府竟长期没有发觉?”在党内外的公开批评下,中共河北省委副书记马国瑞、河北省政府主席杨秀峰分别代表省委、省政府在《人民日报》上作了公开检讨。1952年1月15日,《人民日报》又发表了河北省委书记的妻子弓彤轩对自己接受刘青山、张子善礼物的错误的检讨。因检讨不彻底,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室李春、谷雨投书《人民日报》,要求“弓彤轩应重新作检讨”。1952年2月6日《人民日报》为这封来信加编者按予以支持。当时,这种公开批评虽然涉及高级别领导干部,但党内外并没有感到有什么特别和不妥之处,也没有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负面影响,相反,倒给广大干部群众一种振奋、一股力量,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信任党,拥护党的领导。鉴于这种实践效果,毛泽东在1953年进一步提出:“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从毛泽东倡导公开批评的实践中,能够深刻感受到,公开批评显示的是人民的力量、真理的力量,以及党的强大生命力和自信与睿智——一种更重要的力量。
毛泽东是讲政治的大师,总是把重大社会问题提到政治高度来认识。他的名言是“阶级斗争,一抓就灵”。解决重大社会问题的基本思路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纲举目张”。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们都清楚地记得,毛泽东主政时期的政治运动一个接一个,如三反、五反、新三反、新五反、反五风、整党、整风、整社、反右倾、四清等,几乎不给人以喘息的机会。运动一来,先是学习教育,继之是个人对照检查和检讨,领导和群众对当事人“帮助”,一遍遍地在领导和群众面前检查、“过关”,到“运动后期”再进行组织处理。问题严重的扣上“政治帽子”,再严重的投入监狱;较轻的记录在档案,“限制提拔使用”。在这样一种政治高压之下,哪一个党员干部没有受到过批评乃至批判?谁没有做过检查或检讨?总之,谁都得“夹着尾巴做人”,不可轻举妄动,不能恣意妄为。这种政治高压,一方面,造成党内和人民群众关系紧张,人们不能彼此交流真实思想,而是互相防备,生怕被抓住“小辫子”,不可能形成畅所欲言、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另一方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确谨慎了,谨言慎行,谨慎用权,在客观上起到了监督和制约权力的作用,使更多的干部不能滥用权力,有效地预防了腐败现象的发生。
四、注重制度建设,努力从制度层面解决问题
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定者,也是一系列反腐倡廉制度的奠基者。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清醒地看到,私有制和封建专制制度是万恶之源,也是腐败现象的根源。他们以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气魄,摧毁了旧中国人剥削人的经济制度,通过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摧毁了旧中国人压迫人的政治制度,通过人民民主专政,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保证了人民对国家权力的掌控和监督,从而限制了大规模腐败现象的发生和蔓延。与此同时,也制定了一系列包括惩治和预防腐败功能在内的具体制度,并在反腐败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
第一,惩治腐败的法规。1952年4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对贪污罪的惩治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例成为此后我国制定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法律的参考依据。同月,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处理贪污、浪费及克服官僚主义错误的若干规定》,对个人、集体的铺张浪费和官僚主义行为的处理作出了规定。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规定一切国家机关人员必须“接受群众的监督”,赋予公民对于任何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书面控告或者口头控告的权利。这对于打击和防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腐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财经制度。腐败行为总是同“钱”相联系。为了管住钱,克服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违法失职现象,不使腐败分子钻财经制度的空子,1950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实行国家现金管理规定》,11月又颁布了《财政部设置财政检查机构办法》,规定了现金与票据的管理办法。1952年8月,党中央作出《关于财经部门增加专司政治工作的副职的决定》。建国初期,机关生产引发了严重的贪污浪费现象。1950年4月,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发出《关于禁止机关部队从事商业经营的批示》。1952年政务院发布《统一管理机关生产的决定》。各项财经监察制度的制定及初步完善,使财经系统的工作人员受到经常性的严格监督检查,大大减少和防止了消极怠工、贪污贿赂和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
第三,干部管理和待遇制度。为了防止领导干部脱离群众、搞特权,1953年10月15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作出《关于党政军群负责人视察、参观、休养、旅行时地方负责人不许接送、宴会和送礼的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军队、党派、团体的各系统的任何负责人,凡赴各地视察、参观、休养、旅行时,当地负责人一律不许接送、宴会和送礼。当他们在某地停留时,除因视察工作须有当地有关人员随同前往外,一般参观游园可由招待人员引导,无须当地负责人员陪同前往;各系统的负责人员亦不得向当地负责人提出上述各种要求。1959年2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降低国家机关三级以上领导干部工资标准的决定》,意在缩小干部待遇方面的差距。1960年11月13日,中共中央下达《关于不准请客送礼和停止新建招待所的通知》。这些规定具有重要的反腐倡廉意义。
五、坚持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反腐败斗争同其他工作的关系
毛泽东认为,反腐败必须坚定不移地依靠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反腐败斗争之所以必须由中国共产党来领导,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是因为中国共产党除了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任何特殊的私利,本身是廉洁的,“我们一切工作干部,不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是因为党由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能够按照反腐败斗争的规律办事。在中国,没有任何一种政治力量能够像中国共产党这样,正确领导人民开展反腐败斗争并取得彻底胜利。中国共产党是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力量。
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在组织上,就要组建专门机构,加强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在毛泽东的建议下,建国之初,党建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1949年11月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确定中央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与职权有三项:“(甲)检查中央直属各部及各级党的组织、党的干部及党员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乙)受理、审查并决定中央直属各部及各级党的组织及党员违犯纪律的处分,或撤销其处分。(丙)在党内加强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严格地遵守党纪,实行党的决议与政府法令,以实现全党的集中的统一。”在党中央的领导下,刚刚组建的纪委在净化党的组织、反对党内腐败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赢得了特殊形态“政权保卫战”的胜利。1951年4月24日,中央纪委书记朱德在中央纪委第一次全国纪律检查会议上的报告说,一年来,各中央局、分局及人民解放军党的纪检机构共处理违反纪律案件8571起,处分党员8026人;中央纪委受理案件295件,处分党员201人。根据华北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报告,1951年上半年就处理了3947个区以上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其中有531个属于贪污案件。
1955年3月,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设立中央和各级地方监察委员会,代替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在职能方面比原来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所增加。它“有权检查和处理一切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有权检查下级党的组织有关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不仅如此,还要“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执行党的路线政策中的监督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央各部门(各党组)和各省(市)的高级干部的监督工作,主要是监督他们有无违反党的路线、政策、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行为。”1961年,在农村基层建立监察委员会,此举对于控制当时农村党政干部的腐败行为起了一定作用。
毛泽东重视反腐败斗争,但从来没有把反腐败斗争置于高于一切的地位,而是强调反腐败斗争要与党的中心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的有机结合。他强调:“党委要抓紧中心工作,又要围绕中心工作同时开展其他方面的工作……不能只注意一部分问题而把别的丢掉。”针对全国轰轰烈烈的“三反”运动,他指出:开展“三反”斗争“也不是停止一切工作不做,专做三反斗争,而是和各项工作结合,特别是和整党整风工作结合去做,三反斗争就是目前整风的主要内容”。在军队中“三反”斗争则是结合当时的军队整编进行的。
六、深入学习和研究毛泽东,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任何伟大人物都会有其历史局限性,毛泽东也不例外。在他的晚年,领导事业出现了严重失误,其中就包括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毛泽东反腐倡廉思想中存在着不足和缺陷,例如,对腐败过于强调阶级的原因,而对经济的、体制的原因注意不够;反腐败要依靠群众,但运用“大民主”和“群众运动”的方式,产生了许多负面效果。这些教训启示我们——廉政不能理想化,反腐不能运动化,权力不能绝对化,社会不能无序化。但是,即便是对这些“不足和缺陷”,也必须把它放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具体分析。“彻底否定”有重要影响的历史时期和历史事件,从来就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历史记载了毛泽东领导反腐败的思想与实践的伟大贡献:在理论上,为中国共产党建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奠定了雄厚的基础;在实践中,成功地压制了建国初期迅速出现的腐败倾向,创造了为世人称道的50年代那种清廉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这对于保持共产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年轻的共和国政权,顶住国际上的“反华大合唱”,成功地度过若干“困难时期”,夺取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具有重要的意义。
历史表明,毛泽东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对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和腐败行为深恶痛绝,领导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同腐败的地主资产阶级进行毫不妥协的斗争,为实现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奋斗终身。毛泽东是伟大的无产阶级政治家,深谙政权兴亡规律,时刻警惕腐败对党的领导和人民政权的危害,毫不留情地惩治党内和革命队伍中的腐败行为。毛泽东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条件下反腐败的规律以及方法途径,为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策略基础。尽管1976年渐行渐远,但是毛泽东领导反腐败斗争的理论与实践愈加闪耀出灿烂的光辉,值得后世的共产党人珍视。
——反腐败的坚定性和彻底性是毛泽东领导反腐败的一个显著特点。作为毛泽东事业的继承者,我们必须像毛泽东那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腐败不除誓不罢休的彻底革命精神,始终把反腐败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从新的时代特点和实际情况出发,认清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重在打牢执政基础、营造反腐败大势是毛泽东领导反腐败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在今天,要从根本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就必须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制度,构建教育、制度、监督、纠风、改革和惩处六位一体的反腐倡廉工作体系。
——依靠群众、强化监督是毛泽东领导反腐败的又一个显著特点。在今天,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到反腐倡廉建设中去,就必须疏通和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丰富民主监督的实现形式,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反腐败斗争提供有效、便捷的途径。毛泽东有一个著名的论断:“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其实,腐败也是纸老虎,终将被人民抛进历史垃圾堆。可以相信,不管反腐败斗争道路上还有多少艰难险阻,都阻挡不住中国人民反腐倡廉建设的前进步伐。
(作者系中央纪委研究室原副局级纪律检查员,监察部监察专员)
(来源:新华网2013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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