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党委负责制”是国企私有化的前奏
在过去几十年的改革工作中, 不少事情,不得不让很多老百姓,考虑其“关联性”。90年代中后期,产生的大量“国企私有化”问题,就是如此。
在40余年的地方国企及集体企业的改革改制工作中,为何在改革初期各类企业出现一片欣欣向荣景象的时期,国企却首先开始改革“两制”?
一是,取消“企业党委负责制”的制度,改为“厂长负责制”。
二是,逐步弱化“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改为“股份制”。
当时,一些人说,这“两个制度”不适合所谓“现代企业制度”,所以应该改革。
还有一些人说,“两制”由于监督权力大,会严重影响所谓经济发展。
再如,为何执行这“两个制度”时期,各类企业“贪污腐败”问题几乎很少?
最关键问题是:为何取消及弱化了“两制”以后,国企才开始被大量“私有化”。
从这个重点来看,一些人说的所谓“影响经济”发展,真实目的,就“不打自招”了。
因为“两制”的存在,国企及集体企业改革中,绝对不会允许“国企私有化”的扩大化,一定不会同意一些所谓“蛇吞象”现象的发生。
同时,绝对不会赞同规模式国企“知识产权”技术流失。
一,“党委负责制”有领导权及监督权。
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制度中,普通职工具有“否决权”。
这些权力的互相作用,保证了经济发展方向,保证了企业决策的科学与民主。
现实中,就不会出现“行政经济权力”高度集中、缺乏监督等问题。
例如,胡乱投资、不科学发展,某些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的不合理企业发展乱象。
再如,在用人方面,党委负责制时,考虑的是“德才兼备”。而行政经济说了算后,更多考虑是“人才”,而有些时候,有才无德者,其患,有可能是“大患”。
还如,在“中纪委”通报中,我们经常看到“几千万”及“几个亿”现象。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取消及打破“两制”后,老百姓实实在在看到的是,国企改革不但没有“越来越好”,相反,各类地方国企数量却是“越改越少”。
很多事实证明,取消及打破“企业党委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后,国有经济不但没有做大做强做优,一些战略性行业反倒是基本“全军覆没”。有的行业,甚至连“龙头老大”也被“私有化”。
从这一点看,过去一些“公知”所鼓吹的取消“两制”,确实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因为正是取消掉了“两制”这个法宝,才造成现在国企的“主体地位”基本上变成“口头上”。
例如,现在“一些人”还在鼓吹央企“混改”,私人资本如果不能“实际控股”,它们会“入股”吗?
这一点,从近期的“央、地”国企混改比较多,就能够看到端倪。
总之,不管先取消“两制”,是不是“巧合”?但是,过去二三十年间的国企改革,数量大幅减少及“私有化”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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