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坚持党委领导,天经地义!
不知道读者们是否留意到,现在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任命,在职务上将党委书记排第一,董事长排第二(一般为兼任),即“任命某某同志为某企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有人担心这样会造成党政不分、内耗增多,其实这是误会,国有企业坚持党委领导,这是个积极的“正信号”。
一、《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要求
为了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2019年11月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由中央政治会议审议的文件,体现了党中央对国有企业的重视,对国有企业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真抓真促。
在该条例中,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重要原则,这些原则都是富有深义的:
第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的各环节;
第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
第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
第四,坚持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
第五,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可以看出,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就是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成果,是判断党组织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党管干部、党人才,增强基层党支部的生机与活力,体现和落实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二、从现实看,坚持党的领导,使国有企业更好服务于国家和社会
从现实来看,随着市场的深化、分化,市场上的乱象层出不穷,维护好经济秩序的稳定,保障国计民生的产品的稳定供应,参与社会救助,都需要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听党话,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完成重要的任务和使命。不以纯粹的经济利益为导向,把服务国家改革发展大局、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干部和人才资源,探索企业基层党建经验,保障和维护好企业职工的主人翁地位,都需要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
三、从组织管理与纪律作风建设上,国有企业实行党委领导是加强了领导班子建设
国有企业的负责人,首先是党委负责人,负责人首先是党员。这相当于在国有企业的领导上,增加了一种党纪约束,既要求他们一般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又要遵守党规党纪的约束。通过党的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扯扯袖子、红红脸,也能起到一定的防范作用。
从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看,曾试验过的厂长经理负责制,脱离了党的领导,其效果是不甚理想的,而其中一些国企负责人反而变成了不受党纪约束,纯追求经济利益,甚至是个人及家庭利益的聪明人。这其中的代价和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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