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柳传志的问题,又不全是柳传志的问题
是柳传志的问题,又不全是柳传志的问题
子 午
这段时间,民间舆论又在热炒关于联想的“冷饭”。
为什么说是“冷饭”?
“美帝良心”坑国人的事就不说了;而关于联想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左大培等民间左翼知识分子20年前就已经在揭露了,只不过人家有恃无恐,其后还能“花样翻新”、得寸进尺。
前面的故事其实才是问题的源头,明德和司马南讲的不多,笔者不妨再提一下。
联想集团初始登记的计算所公司,在1984年成立时是中科院计算所投资注册的全民所有企业。(1989年改名为联想集团的时候还是由中科院主管,仍属于全民所有制企业)
1986年柳传志当上公司的总经理后,打着“调动管理层和经营团队积极性”的在当时就已经时髦起来的理论,择机提出了"国有民营"的口号。
1988年4月,“北京联想发展”(即计算所全民所有制公司)、贸促会下属的中国技术转让公司(技转公司)与港方导远公司(吕谭平等四位港商)成立合资公司——香港联想,原始股本90万港币,北京联想出资30万、技转公司出资30万,两家国企合计持股67%,港方持股33%,使全民所有制的计算所公司有了一个“外商”、一个“外资”作盟友。
与80年代绝大部分的私有化故事一样,柳传志拉来了洋人,为下一步瓜分国有资产提供了便利。这对中国人民来讲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但却是那个年代的冒险家们通行的做法。只能“怪”毛泽东时代创立的全民所有制产业根基太雄厚了,一是技术和产业积累,一是制度遗产“障碍”,一是民心。
举个另一领域的简单例子其实大家就不难理解这里的“道道”了:80年代初运十上天、六飞拉萨,直接搞垮运十不容易,怎么办?那就引入麦道……其后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
“香港联想”最初从本质上来讲就是一个用来“空手套白狼”的空壳公司,它本身一无技术、二无资金。香港联想的业务一是依托北京联想在国内的保底市场,拿走AST微机(及其他微机)的总代理;二是依托财力雄厚的贸促会下属技转公司拿到了大笔的外汇贷款,甚至连柳传志、倪光南等骨干往返大陆和香港之间的签证都是技转公司办的(那个年代签证可是稀缺“资产”,有这个稀缺资产做风口,猪都能飞上天)。
所以,毫无疑问,香港联想起步和发家的支柱就是两家完全“中资”性质的国有企业或全民所有制企业,跟港资没有多大关系。
在香港联想连续三年嬴利,具备了在香港上市的主要条件后,柳传志抓住时机,开始筹谋通过上市来削弱国有股份的比例以及来自上级主管部门的监控。但当时香港联想的原始股权结构是两家国有中资企业控股2/3,柳传志的做法就是先增加外商投资持股的份额,再由北京联想让权、授权,才能让外商行使相当于"承包"的民营权,国有股减持的对象就是技转公司。
手法是上市之际北京联想和港商增资,而最有钱的中国技术转让公司居然没有增资。按照1994年1月25日公开发行的香港联想上市招股书的记载,1992年10月15日北京联想投入9890万港币(约1270万美元),吕谭平等四位外商投入10万港币进行增资扩股。香港联想总共发行的6.75亿股中,北京联想得2.618亿股,四位外商得2.08亿股。至于四位外商只投入10万港币为何能得到2.08亿股,招股书上没有披露内情。后来柳传志、曾茂朝等承认,香港联想上市前,北京联想借给港商552.58万美元(4300万港币)进行增资扩股。人们才恍然大悟,北京联想增资的9890万港币,其中有4300万竟是借给港商增资的。后来关于这笔借款的调查结论称,这笔借款既不是来自北京联想,也不是来自给北京联想提供贷款的中国银行,人们将怀疑的矛头指向了当时在香港中国银行信贷部工作的柳传志的弟弟柳传民,这笔借款疑似以其他名义借出,再通过一系列的周转操作还上,吕谭平等人最后在没怎么出钱的情况下成了民营持股“代言(理)人”。
当然,这里面的细节到今天都成了谜,事实上也不会有人真正去追究。
1995年倪光南下台后,吕谭平就成了与柳总平起并坐的大股东。可吕谭平是个扶不起来的“阿斗”,香港联想自外商“承包经营”起连续两个年度(1995年4月-1997年3月)亏损达2.45亿港元之多,只能靠北京联想紧急筹借国家上亿元贷款渡过难关。港商还不上当初上市增资的债的话,柳总的借债行为就要被曝光了。
而这时北京联想在大陆的日子就好过多了,在柳传志忙于折腾“从国有到民营”,应对倪光南的“告状”(1994年倪光南发现了借钱给港商负债持股损害全民利益的事之后开始向上告状)时,1994年杨元庆临危受命、领导联想微机部,用“完全由代理销售”的新策略取代了柳传志“行业直销和代理分销相结合”的老策略,短短几年,联想牌微机“攒机”就登上了亚太第一的宝座,把柳传志的“贸工技”路线发扬光大。
1997年,柳传志提出把北京联想的优质资产整合进已经成“烫手的山芋”的香港联想,这样做国有股不会增加,仍是“民营”色彩接近占半壁江山的合资企业,而整合后股价一涨,港商就能轻松还当初上市入股的债了。随着1997年“整合”的完成,几名小港商不仅还上了债,而且一夜暴富,有了十辈子花不完的钱,于是功成身退,退出香港联想管理层,成了真正坐地分钱的股东,柳总在联想有了绝对的权威——一个曾经全民所有制企业就这样借外商“前台持股发号、后台负债听令”而“国有民营”。
“97整合”之后,北京联想作为"国有民营"的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也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造和部分股权私有化。其后的故事就是明德和司马南这一轮揭露的主要部分,诸如中科院的“公地”变成联想“私地”,引入泛海、暗度陈仓,杨元庆以及联想曾经的挂名董事长、前中科院计算所所长曾茂朝曲线持股……这里就不再复述。而计算所所长曾茂朝,作为全民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对所办企业和国家投资人持有的股份负有监督之责,曾经是几个所办或所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包括信通(曾经闻名中关村的"两通两海"中的信通)、联想、振中等等,它们都经历了手法相似、结果又大相径庭的故事,这里面离不开曾所代表的这个开明婆婆的“功劳”,只是联想到今天成了最后的成功者……
IT领域这样的故事还非常多,如北大方正、清华同方,都经历了化公为私的过程;而放眼全国,但凡有点年头的企业,哪个没这样的过程和故事呢?即便是曾经号称“南雨润北双汇”的两大肉联巨头……
而这样的故事还在延续。龙芯的胡伟武是笔者比较尊敬的一位科学家,笔者也相信他个人是没有任何私心的。但龙芯从艰苦创业到正式产业化,也经历了股权“私有化”的过程,目前龙芯的股权结构中,由中科院和北京工投等国资持股1/3,天童持股1/3,再引入1/3的民营资本。
天童实际上是由龙芯团队的几个创始人联合持股的一家民营性质的企业,真正出资的恐怕还是中科院,胡伟武等人实际上是替中科院计算所代持这笔集体资产。
龙芯将来会不会被彻底“化公为私”,这主要取决于胡伟武等人是不是能够一直坚守信仰和节操。但在市场经济大环境,理想主义靠得住吗?就算胡伟武靠得住,其他人呢?
笔者想问的是,为什么非要这样操作呢?即便不搞出个“天童”,胡伟武领导的龙芯团队就不愿意为国奋斗了吗?显然不是!龙芯团队从20年前就风雨无阻在毛主席的诞辰日和忌日去纪念堂、内部也完全按照毛泽东思想在管理,明明是一个无私的理想主义团队,也非得强迫人家按照资本化模式运行,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我们再回过头来看,柳传志当然有他个人“道德”层面的问题,但这里面显然又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联想就算没有柳传志,在“人间正道私有化”的大势下恐怕也会出来“张传志”、“李传志”,去做“教父”柳传志曾经去做的事。
柳传志有没有意识到这些问题是违反了“无产阶级法权”呢?当然知道。2006年,《中国企业家》杂志对柳传志进行了专访,柳传志仅仅自曝了自己主持联想之初的一些违法做法,例如“1987年的时候发奖金,当时凡是奖金超过月工资的3倍,就交300%的税,我们后来采取了‘和稀泥’的做法,没有交,要不然公司没法发展……”
后面化公为私的事柳传志没提,但柳传志声称:“我建议国家不要再去找第一桶金的问题了……况且即便是我们也有妥协的时候,也有不干净的时候,要追究起来那就没有企业是好的了……我觉得准备加入WTO前后是个时间点(把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比较走入正轨的时间,也就是1997、1998年,当时是中国决定要加入WTO前后),之前的全部清零了就是。”
柳传志当然很明白,当计划经济完全转向市场经济,新的法权就已经确立起来了,前面的“抢劫”过程追究起来当然是有诸多“违法”的,而后面的再怎么样折腾也都“有章可循”。
昨天那个为实业资本家代言的项立刚也出来发话了,“和中国绝大部分企业相比,联想都是成功的。不断围攻一个企业,这对产业没有好处,对国家也不是好事。”
这与柳传志的逻辑如出一辙。
这里面最核心的一条其实就是“成王败寇”。一方面,与大多数国企化公为私的过程中被干掉再衍生出面貌全新的资本巨头不同的是,联想的企业品牌至少用到了现在,哪怕它的所有制性质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另一方面如网友所言,从一座房子里拿走一件家具的叫做“腐败分子”,把整座房子搬走的就成了优秀民营企业家……
所以,面对这一轮汹涌的民间舆论攻势,联想会不会有事呢?笔者觉得没多大的事,最后无非明德、司马南们悄悄闭嘴、自讨没趣,即便当年作为当事人的倪光南举报都没用。但他们的呼吁仍旧是有意义的,至少能让老百姓看清楚那些所谓的优秀企业家的本来面目,让这个社会少一些“精神资本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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