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敬琏所谓“竞争性市场体制”的实质:私有化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以巩固西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垄断
吴敬琏所谓“竞争性市场体制”的实质:私有化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以巩固西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垄断
方兴起
吴敬琏认为,中国“在20世纪末初步建立起来的经济体制,仍然是一种‘半统制、半市场’的混合体制”,这种体制“离‘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因此,“在经济体制方面,进一步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建立和健全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使市场能够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基础性的作用”[1]。那么,“竞争性的市场体系”真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基础性的作用吗?这是一个需要与吴敬琏商榷的问题。
一、两种“关欧模式”
吴敬琏认为,“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即“美欧模式”为“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所共有。反映这种经济类型运动规律的现代经济学认为,政府的基本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而不是在立场上提供私用产品;过多的政府干预会妨碍市场的有效运作并且滋生腐败”。“在资源有效配置和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这两个问题上,市场经济具有比计划经济优越得多的特性。市场经济制度的核心架构,是它的市场定价制度。由市场竞争形成的各种资源的相对价格,承载了各种资源相对于全社会千百万种其他资源而言的稀缺程度的信息。社会个别成员通过商品的相对价格就掌握了竟争的态势,可以据此作出正确的资源配置决策,以较低的信息成本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与此同时,市场活动的每一个参加者都既受到竞争约束,又受到产权约束,因而可以大大降低激励成本。这两个方面综合起来,使市场经济成为一种具有资源配置效率和运作效率的经济制度。不建立这样的经济制度,社会资源配置就缺乏可靠的指引,经济资源就不可能得到有效的配置,也不可能激励人们努力工作。”[2]
但是,吴敬琏所描述的这种“美欧模式”只存在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教科书中。在美欧社会中,实际存在的“美欧模式”完全不同于教科书中的“美欧模式”。以美国为例,少数大企业不仅在国内的经济活动中处于垄断地位,而且在全球的经济活动中也处于垄断地位,“市场定价”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垄断企业。另外,大企业与本国政府普遍存在无罪或合法的钱权交易关系,即存在合法的腐败。由于美国政府与本国的大企业在利益上的融合(政府利用大企业的经济实力在全球维持霸主地位,大企业利用政府的力量在国内排斥外来的竞争对手和在国外拓展市场),也就形成了当今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还有,在经济活动的常态下,政府会以补贴、合作研发、军事装备的采购等形式,将大量资金注入大企业,而在经济活动的非常态下,政府通过减税、降息、债务担保,直接购买商业票据和注人股本金,以及托管等方式来支撑一些“大而不能倒”的垄断企业。这就是实际存在的“美欧模式”。吴敬琏说的“市场活动的每一个参加者都既受到竞争约束,又受到产权约束”情况,至少对于在美国处于支配地位的大企业来说是不存在的。美国实际存在的情况是:“利润私有化,风险社会化。”因此,所谓“社会个别成员通过商品的相对价格就掌握了竞争的态势,可以据此作出正确的资源配置决策,以较低的信息成本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不过是“古希腊的神话”。即使是最坚定的新自由主义者格林斯潘也看到了这一点。1996年,格林斯潘作为美联储主席,意识到美国股市中已经形成了极富危险性的泡沫,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为此,他在1996年12月5日的美国企业协会的年度晚宴上,以《民主社会中央银行所面临的挑战》为题演讲时,认为股票市场正处于“非理性繁荣”状态,并用他特有的表达方式提出了一些不言自明的问题:“我们如何判定哪种价格才是更重要的?当然是当前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通货膨胀的基本衡量标准。但是未来的商品和服务—如股票、真实资产或其他收益性资产,它们的价格是否应该加以考虑?这些价格的稳定对于经济的稳定有何重要意义?”“当非理性繁荣不适当地抬高了资产价格时,我们如何得知它是否会像过去十年中的日本那样导致经济的长期紧缩?我们又如何在货币政策中考虑这一因素呢?”[3]客观地说,格林斯潘看到了一个放任的股票市场导致经济风险已经从传统的通货膨胀转变为资产价格的通货膨胀。遗憾的是,这位担任据说具有独立性的美联储主席的格林斯潘,却屈从于美国政府和国会的政治压力而在1997年“变成了投机狂潮的超凡领袖”。一言以蔽之,在现实中,美欧成熟的市场经济只是一种不完全竞争、不完全信息和政府与市场交互作用的经济体制。如果用有些西方学者的话说,“美欧模式”是一种不完全市场的经济,是政府作用与市场作用混合的经济体制。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的产业创新,不是“市场定价制度”的产物,而是由政府主导实现的。在20世纪80年代,日本的许多工业制成品的国际市场占有率远远超过美国,从而加速了美国经济霸权的衰落。美国人惊呼“日本第一”的时代已为期不远了。而西方舆论则普遍认为美国时代已经结束,21世纪是日本时代。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在军备上耗尽资源的里根政府只能采用非经济手段来遏制日本经济的发展势头。在苏联解体的背景下,克林顿政府以资源“投资于民的战略原则”取代了里根和老布什政府的“资源投资于军”的战略原则。之所以发生这样大的转变,是因为“冷战结束了,国家之间的竞争,已从军事转移到经济”,并从这个意义上认为“美国的敌国是日本”。在这一战略原则下,克林顿政府提出了一个类似于肯尼迪政府阿波罗计划的"NII”构想,即将现在的计算机网络和今后创建的信息网络融合在一起,开发成为美国规模巨大的信息基地。这个构想反映了美国企图在21世纪将其人工智能产业称霸于全世界的野心。为了实现"NII”构想,克林顿政府一方面推动军工和核科学技术向民间转移,以加速美国在人工智能领域的产业创新;另一方面,以政府为主导,领导产业界、大学和科研单位,形成了将“官产学”融为一体的共同研究体,以加速尖端技术的开发。由于产业创新的目标明确和政府主导,从而使美国在人工智能领域成为“世界性技术创新的领头人”[4]。
到这里不难看出,吴敬琏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中学到的“美欧模式”,与美欧社会中实际存在的“美欧模式”是两种不同的经济模式。前者是逻辑优美的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美欧模式”,后者则是现实的实用主义的“美欧模式”。难以理解的是,吴敬琏却坚持主张将逻辑的“美欧模式”作为中国市场化改革的目标。
二、“竞争性市场体制”不过是逻辑的“美欧模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周叔莲曾认为,吴敬琏最突出的特点是“这么两个字:执著。他的执著在工作、学习、生活上都有明显的表现。向科学进军、搞市场经济、学英语、学习西方市场经济学、写文章,他都是这样”[5]。正是通过对西方市场经济学的“执著”学习后,吴敬琏以“具有现代经济学知识”(实为具有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知识)的学者自居,从此拜倒在“逻辑的美欧模式”之下。只要一谈中国的所谓市场化改革,他就言必称“逻辑的美欧模式”。
吴敬琏认为,“自由市场经济模式”即逻辑的美欧模式为“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所共有”。因此,不言而喻,中国要成为“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从而被美欧国家承认“市场经济地位”,就必须以“逻辑的美欧模式”作为改革开放的目标,其他非“美欧模式”(包括中国模式)都必须统统加以否定。为此,他将“逻辑的美欧模式”中国化为“竞争性市场体制”。
基于西方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吴敬琏认为,市场取向的改革就是要建立一个“竞争性市场体制”。为此,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过程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对计划经济下的产权制度进行彻底的改造”,从而建立“新的产权制度”。令吴敬琏感到非常失望的是,在“中国改革过程中,新产权制度的建立并没有像俄罗斯、东欧等国那样,通过对原有的国有企业和集体农庄大规模的私有化而快速地实现,而是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逐步实现的”[6]。显然,在吴敬琏看来,将我国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大规模的私有化,是建立“竞争性市场体制”的一个重要内容。
吴敬琏说,“讲到产权制度,涉及人口最多、影响最广泛的莫过于土地产权”。在这方面“中国的农村改革是不彻底的。土地承包制是一种在不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的条件下采取的变通办法。在这种土地制度下,农民所获得的只是承包期内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永久的而且有权自行处置的土地使用权”,而“延长农民的土地承包期也并不意味着恢复了‘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既然农民并没有获得土地的永久使用权,所以对保护耕地和对土地进行投资缺乏热情”。其言外之意十分清楚:土地承包制是没有触动集体所有制的不彻底的改革。中国农村要实现彻底的改革,必须实现“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即实行农村土地的私有化。不过,吴敬琏将农村承包制作了私有性质的解读。他说,“从1980年到1982年末,中国农村普遍实行‘包产到户’,人民公社制度随之土崩瓦解。对于这种承包经济的性质,虽然政府文件往往把它称为‘集体所有制的合作经济’,但实际上,它乃是一种建立在从集体‘包’来的土地上的业主制企业(中国法律称之为‘个人独资企业’)”。他由此认为,就承包经济的私有性质而言,“农村承包制改革对于打破国有制和准国有制经济一统天下的旧有格局起了主力军的作用”[7]。
在吴敬琏看来,与集体经济的改革不彻底相比,国有经济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触动了国有制。“当世纪之交包括数百万计的县乡镇政府所属的乡镇企业改制成为私有企业,绝大部分国家控股的二级企业经过重组成为多元持股的公司在国内外股票市场上交易”,从而使“市场的力量大大增强”。直到21世纪初期,“全国中小型国有企业全面改制,其中绝大部分成为个人独资或公司制企业”。而在大型国有企业中,非金融类企业“绝大多数国有二级企业已经改组为国家相对或绝对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在金融类企业中,“四家主要的国有商业银行已经在海外整体上市,为中国金融市场提供了必要的微观基础”。另外,“外商投资企业是一种新的经济成分,它们的进人迅速改变了短缺的市场结构,带来了更多的市场竞争和对旧体制的冲击,也有利于打破国内市场分割,加速行政主导型的资源配置向市场主导型资源配置方式的转变。因此,外商直接投资不仅带给中国发展经济所需要的资金、技术和管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强化市场竞争,促进了国内市场化的经济体制的改革”[8]。
总之,“不论是农村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的兴起,还是开放个体经济、允许个体业主雇工和私营企业发展,以及开放国门允许外国投资企业的发展,都意味着,在国民经济中逐步增添了新的非国有的经济成分”。因此,“家庭承包经营制全面推行以后,中国农业产量连续多年增长”,而民营企业则成为“中国出人意料的发展的最基础的推动力量”。中外合资企业和外国独资企业也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另一支重要力量”。在吴敬琏看来,正是这些力量所形成的合力,使后30年的“中国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9]。
但是,吴敬琏认为,私有化国有经济的改革任务还没有完成,“许多竞争性产业还保持着国有大企业的行政垄断,工商企业也多半是二级企业实现了上市,而一级企业(集团公司)绝大部分还保持着国有独资状态”。因此,“在经济体制方面,进一步改革的核心问题,仍然是建立和健全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使市场能够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基础性的作用”。而“从中国的现实情况看,对平等竞争市场的威胁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国有经济对一些重要产业的垄断。第二,政府对市场的过度干预。改革也要从这两个方面着手进行”[10]。
具体来说,吴敬琏认为,针对国有经济的经济性垄断,必须“大力推进国有经济布局调整,使国有资本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在那些国有资本没有退出的企业中”,也要“尽可能地引人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以解决“在国有独资和绝对控股的企业中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这一老大难问题。接下来,可将“国有公司股权划拨到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用以归还国家对老职工的社会保障欠账,‘做实’他们的个人账户”。或者按照原政府高官陈清泰的建议,“实行国有资产的资本化,并将现在滞留于一般产业的国有资本的30%或许50%划转到社会保障和其他公益性基金,使国有资产回归到全民所有、全民分享的本性”[11]。这与张维迎教授讲的“最大的那些国有企业也已经上市,以后只剩下技术性、操作性的问题,即以多快的速度减持国有股”如出一辙。最后,即使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吴敬琏也要求国有经济退出。因为,在吴敬琏看来,“在当今的世界上,可以说没有一个国家不存在国有企业。只不过在大多数国家,国有企业之所以会存在,是因为它们能够提供私人企业所不能或不愿提供的物品,即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这样,国有企业就被完全排斥在“竞争性市场体制”之外,被挤压在只能以“提供私人企业所不能或不愿提供的物品,即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的领域内[12]。
在吴敬琏看来,完成上述的国有经济改革,并不意味着他主张“取消所有的国有企业”。相反,他主张“对多种公有制形式(如各种形式的基金和基金会、各种形式的合作组织、社区所有制)的探索和开拓,不能局限于国家所有制和苏式‘集体所有制’,更不能把国家所有制看作‘公有制的最高形式和社会主义必须追求的目标’”。因为,中国是否具有社会主义的性质,并不是由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决定的。如果吴敬琏的这一观点也是正确的话,那么,盖茨和巴菲特的慈善基金、索罗斯的开放社会基金等都是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这意味着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批判过的封建社会主义、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真正的”社会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等都属于吴敬琏“对社会主义作出更明确的定义”后的“社会主义”[13]。我们能够以欣赏的目光一睹吴敬琏在T型舞台上脱下马克思主义外衣的风采,也能谅解吴敬琏改换门庭而不能作出公开说明的心态。
至此,吴敬琏说“中国要建立包容性的经济体制”。“这种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保障私有财产(私有制)、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保证个人创业积极性与法治)、鼓励投资和科技创新”。否则,当“政府的管控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不断加强时,国家资本主义的趋向就变得十分明显”。吴敬琏望文生义地认为,“所谓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国家资本以政治权力为依托,与其他资本展开竞争,进而形成市场控制力的一套政治经济体制”,而在“中国的历史背景和缺乏民主法治的现实条件下,国家资本主义极有可能向权贵资本主义,即毛泽东定义的‘封建的、买办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官僚资本主义转化”[14]。
至此,人们也终于看清了吴敬琏的“竞争性的市场体制”,这一“中国唯一可能的出路”的真实内涵,那就是: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就是建立竞争性市场体制,而对平等竞争市场的最大威胁来自具有经济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的国有经济。因此,为构建竞争性市场体制,国有经济必须“退出一般性竞争部门”,以腾出空间发展非公经济。这实际上是通过“腾笼换鸟”的方式实现私有制主体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从而将米塞斯和哈耶克的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在中国变为现实。但是,如果市场经济唯资本主义论的教条在中国果真变为现实,就一定能建立起有效率的“竞争性市场体制”吗?我们的回答是否定的。
因为直到目前,中国国内市场上的最大垄断者是美欧的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合资或独资企业。我国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说:“随着我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跨国公司已经长驱直人,参与到包括种子研发、种植、加工、物流、销售等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有的产业已完全被外资掌控。虽然我国两大主粮—小麦和水稻目前产量还比较充裕,但是从大豆、玉米的形势看,我国已从最大的大豆出口国转变为最大的进口国,由玉米出口国转变成为进口国。因此,民族种子产业的发展面临严峻形势”[15]。另外,“在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21个国民经济最重要行业中,跨国公司子公司已占据国内1/3以上的市场份额,部分行业已经接近半壁江山,也就是在产业中拥有绝对控制权”。“外资的强大控制力在流通行业比例已高达80%以上;在手机行业、电脑行业、IA服务器行业、网络设备行业、计算机处理器等行业,外资均在中国占绝对垄断地位”。“汽车工业的外资控制度在95%以上;日用化工行业已接近整体被外资垄断控制”[16]。更为严峻的是,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凭借其在核心技术、品牌和全球生产与销售网络的垄断地位,并借助其政府对国际经济秩序的控制,将中国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挤压在全球产业链的低端。而只要我们完全放弃政府的作用,完全基于市场原则竞争,则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不是西方垄断企业的竞争对手。显而易见,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它们所面对的最大既得利益者和最大垄断者是外资企业。新一轮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改变这种局面,而绝不是国有企业私有化。因为在目前的外企、国企和民企的格局下,“国退”以后,能“进”而主导的只会是外资企业,而一般不可能是民营企业。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们会像美国那样鼓吹“买本国货”或以安全为名将外资企业拒之于国门之外(当然我们反对外资企业享受“超国民待遇”),而是强调市场取向改革的目的是要在中国造就一个拥有自己的核心技术、品牌和全球生产与销售网络的企业群,而绝不应该是仅仅为外资企业进人中国市场开启方便之门和让其起支配作用。
上述这些“不是用紫衣黑袍遮掩得了的”事实表明,即使采用吴敬琏的办法,把中国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私有化而建立起来的所谓“竞争性市场体制”,实际上也只能是一种“封建家族的、买办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这也许是吴敬琏真正所向往的体制,他曾明确说过,"30年来的改革开放使得我们取得举世瞩目的成绩,我们度过了短缺经济,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我们个人也不再是计划体制下的灰色人,而是跟国际社会近乎同步的文明的受益者。这一经验只是中外文明交往的一个小小案例,却也雄辩地说明开放成功的可能性,而敌意、紧张等等则败坏了文明。事实上,洋务运动、北洋时代、国民政府主政的黄金十年……凡是中国快速发展的时期,都是开放的”。“我们富强后的目的是什么?我们繁荣起来的价值观何在?我们服务于世界和人类文明的关键在哪里?遗憾的是,这些问题尚未得以解答,我们社会反而陷人一轮又一轮的弱者情绪里。我们对外尚未知人论世、平等相待,就再度想当然地以为他们有阴谋了”[17]。这番话足以表明,吴敬琏“执著”地为西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垄断地位辩护和向反对西方跨国公司垄断中国市场的人们挥舞“民粹主义和民族主义”大棒,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不仅带给中国发展经济所需要的资金、技术和管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强化市场竞争,促进了国内市场化的经济体制的改革”,并“执著”地要拔掉有为政府和国有经济这两道门栓,为美欧跨国垄断企业的长驱直人大开方便之门。
综上所述,吴敬琏主张的是基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私有化,以及巩固和发展西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垄断地位来构建的“竞争性市场体制”。吴敬琏并不主张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健全与完善国家宏观调控的现代自由“竞争性市场体制”。他的主张符合党中央一再强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吗?他给出的这种“唯一可能的出路”,如果不属于改旗易帜的邪路的话,又是什么呢?!
结束语
自1840年以来的170余年,中国处于大英帝国霸权由鼎盛走向衰亡和美国霸权由鼎盛走向衰落的世界大格局的演变之中。这种世情导致了中国经历了一个从被迫开放到被迫封闭,再到自主开放的历史进程。吴敬琏对这种世情和国情视而不见,就必然在旧中国、新中国的前30年和后30年的相关问题上,颠倒黑白,混淆是非;他有根深蒂固的小农世界观,看问题非好即坏,非此即彼。吴敬琏——一个“昨天”还在主张集体所有制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人,“今天”却主张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私有化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而这种资本主义的“现代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这种“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在西方跨国垄断公司对市场的强大控制力及其政府对国际经济秩序的强大控制之下,客观上只能向依附性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过渡。
马克思提出了一条以公有制为起点,利用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的农业国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列宁提出了一条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的俄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斯大林提出了一条完全公有制和去市场化的封闭僵化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苏联东欧国家放弃封闭僵化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后却走向了改旗易帜的邪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三十多年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科学实践已经充分证明,而且未来的社会主义实践也必将进一步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方向,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因此,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只能走公有制主体型和国家调控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
吴敬琏认为,“如果目前各种社会思潮能够在理性的平台上充分争论,对于推动中国实行平稳的社会转型,将是很有帮助的”[18]。我们对此表示赞同,但必须按孙冶方“极力主张、同时也迫切希望”的方式展开争论,即“学术界能够建立起一种只讲真理不讲人情、只为学术不看风向、畅所欲言不违心违志的争鸣局面”[19]。我们正是响应吴敬琏的理性争论的倡议,同时又坚持孙冶方主张的“只讲真理不讲人情、只为学术不看风向”和“不违心违志”的原则,写出了这篇与吴敬琏商榷的文章,如有不妥之处,甚望惠予指正,也十分欢迎吴敬琏的反商榷和反批评。
注释:
[1]吴敬琏、马国川:《中国经济二十讲》,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1、254页。
[2]吴敬琏、马国川:《中国经济二十讲》,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209,25-26页。
[3]彼得·哈契:《泡沫先生》,范立夫、孙冰洁、孙越译,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04,107-108页。
[4]《美国总统经济报告:2001年》,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第20页。
[5]转引自吴晓莲:《我和爸爸吴敬琏》,北京:当代中国出版社,2007年,第159页。
[6]吴敬琏、马国川:《中国经济二十讲》,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132页。
[7]吴敬琏、马国川:《中国经济二十讲》,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201,79,88页。
[8]吴敬琏、马国川:《中国经济二十讲》,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211,142-143,102-103页。
[9]吴敬琏、马国川:《中国经济二十讲》,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91,3,90,3页。
[10]吴敬琏、马国川:《中国经济二十讲》,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143,254页。
[11]吴敬琏、马国川:《中国经济二十讲》,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205,255页。
[12]吴敬琏、马国川:《中国经济二十讲》,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138页。
[13]吴敬琏、马国川:《中国经济二十讲》,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137页。
[14]吴敬琏、马国川:《中国经济二十讲》,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257-258,211,222页。
[15]臧云鹏:《中国农业真相》,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I页。
[16]程恩富、方兴起:《国企与民企要同舟共进》,《光明日报》2012年6月10日;徐旭红:《国企改革不能片面理解为国企私有化》,《人民政协报》2012年4月17日。
[17]转引自臧云鹏:《中国农业真相》,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7页。
[18]吴敬琏、马国川:《中国经济二十讲》,北京:三联书店,2012年,第254页。
[19]邓加荣:《登上世纪坛的学者:孙冶方》,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第315页。
参考文献:
[1]丁晓钦:《当代资本主义发展的现状、基本矛盾和趋势》,《海派经济学》第19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
[2]杨承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若干间题答疑》,(海派经济学》第14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
[3]程恩富:《中国宏观经济发展与改革目标》,《海派经济学》第17辑,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年。
[4]方兴起:《米塞斯的谬论:社会主义不可行与资本主义是唯一的出路》,《马克思主义研究》2012年第12期。
[5]程恩富、方兴起:《国企与民企要同舟共进》,《光明日报》201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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