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城对张五常的点名批评完全正确——评唯心史观的制度解释
周新城对张五常的点名批评完全正确
——评唯心史观的制度解释
何干强
作者按:最近,求是“旗帜”栏目“官方微博”转发了中国人民大学老教授周新城同志在“察网”发表的理论文章——《“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周老的文章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不忘初心”的重要讲话精神,重温《共产党宣言》,除了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全面、深入地阐释维护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极端重要性,还对搞私有化的错误思潮,对某些人的有关言论,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批驳。党的十九大提出,“全党要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坚决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面对反党反社会主义错误思潮,周老敢于站出来说话,这是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自觉贯彻,表现出一位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工作者对工人阶级、广大劳动人民和中华民族整体利益的维护,表现出老共产党员对党的忠诚和无私无畏的革命精神,理应受到称赞。可是,周老的文章却遭到了国内外敌对势力和一些人的舆论围攻。其中,受到周老点名批评的“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也出来“回应”,竟继续散布他那在理论上根本站不住脚的“私有产权”优越论。10多年前,笔者写过一篇评述张五常关于产权制度的文章,认为其“理论”具有浅薄性、欺骗性和极大的破坏性。现将此文的原文发给察网,以证明周老对张五常的点名批评,是完全正确的,有充分根据的。
引言:从经济解释谈起
张五常先生《经济解释》的论文集在中国大陆出版后,中国经济学界使用“解释”或“解释力”的多了起来。张先生用交易成本解释制度安排,主张私有化。有人认为,这很有解释力;张先生断言,“在中国,马克思实际上已经成为过去”[①],有人附和着说,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缺乏解释力。这反映出,张先生的经济思想确有社会影响。而他的批判矛头,对准当代中国的基本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这就很值得关注。
科学的认识论认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不在于懂得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因而能够解释世界,而在于拿了这种对于客观规律性的认识能动地改造世界”[②]。可见,对经济现象做出某种解释,并不值得自鸣得意。尽管如此,对经济现象做出科学解释,毕竟是认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环节。只要经济解释是科学的,对经济建设的实践就可以起促进作用。因此,一般地说,主张经济理论要有解释力,没有什么可挑剔的。问题在于,一种理论是否真正具有科学的解释力。
回答这个问题,不能不提到张五常先生蔑视的、但是被世界舆论评为上世纪“千年伟人”的马克思。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③]理论能否说服人,也就是有无解释力。理论解释力是否科学,就是看它能否抓住事物的根本。能够透过现象深入经济的本质,并能找出本质与现象之间的中介,从本质说明经济现象产生必然性的理论,才能称得上是具有科学解释力的经济理论。那种只停留在复杂经济关系的表层,对经济现象直观地作“实证”解释的理论,决不是彻底的、具有科学解释力的理论。
不过,对经济现象做直观的“实证”和表面化的解释,似是而非,却比较容易迷惑普通意识,如果解释者又能制造新的术语加以渲染,这就很可能在某些人中产生一时的共鸣效应,这正是庸俗或肤浅的经济学(德文DieVulgärökonomie)能够在社会上流传的重要原因。张五常先生关于经济制度的解释,能引起某些人的兴趣,主要原因也在于此。当然,某些地方媒体出于误解,以为他的制度解释对中国改革有利,对其新闻炒作,也是原因之一。在经济学界,出现肤浅经济学的杂音,本不足为奇。但是,张先生的理论却有着反对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鲜明目的和危害性。中国人民追求独立自主和经济发展,切身的体验是,必须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拯救和发展中国;而张五常先生则以其“经济解释”,大肆鼓吹“马克思错了”,宣扬他到香港大学担任经济系主任,就是要期待“中国会走向资本主义,逐步推行一种以私有产权为基础的制度”,就是要看自己的推测,“是否成真”。[④]他的经济解释,谬种流传,误人不浅。为此,很有澄清的必要。
张五常先生在“经济解释”中,花气力最多的就是“用交易成本来分析制度和组织的选择”[⑤]。那么,就让我们从品味他的“制度”“解释力”开始吧。
一、“私有产权制度最优”论就是私有制永恒论
张五常先生说的很清楚,“‘制度’一词看起来可能模糊不清,但我用这个词仅仅是指涉及两个或更多人的经济活动的安排。”[⑥]这种定义沿袭凡勃伦以来的美国制度经济学,但是,在概念上并不完全相同。凡勃伦等人把“制度”定义为“社会群体的成员所接受”的“行为的规律性或规则”,并把社会规则(制度环境)与特定组织形式(制度安排)加以区别,认为后者要受社会规则的约束。[⑦]“制度安排”,由人的行为来决定,与人的主观选择相联系;“制度环境”是社会规则,具有客观性。可见,凡勃伦的制度定义中包含某种客观成分,但是张五常先生所解释的经济制度,则是“仅仅是指”制度安排。这样一来,唯物史观揭示的,由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经济制度,在张先生的解释里就不存在了。
在唯物史观看来,经济制度有历史必然性,但是经济体制则是人们制定的,具有主观性。所以,经济体制有可能背离经济制度的客观要求,如果出现了背离,就必须改革经济体制,使之适应这种客观要求,否则就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张先生的经济制度概念,只具有经济体制的某种含义。我们说,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自我调节和完善,其科学的解释,就是要通过主观努力,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客观要求的经济管理体制,加速生产力的发展,消除贫困,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由现阶段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状况决定的,正因为如此,体制改革才需要按照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两个“必须毫不动摇”[⑧]的要求来进行。但是张五常先生却以自己的经济解释,造成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这两个有重要区别的概念混淆,误导人们把经济体制改革理解为,要改掉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
张先生按照自己对经济制度的理解,断言“人类只有三种类型的产权安排”[⑨],即三种经济制度。第一种是私有产权制度,第二种是公共产权的共产主义制度,第三种是不健全的私有产权制度。他认为,公共产权与自由竞争不可能并存,为了减少“租金消散”(产权收益的流失),只好实行权利结构按等级地位来划分,但是这样一来,公共产权制度就导致人权的不平等,个人在法律上的不平等,所以,共产主义制度没有出路。所谓不健全的私有产权,是指与许可证(如外贸进出口许可证)结合的私有产权,许可证产权掌握者必定以权受贿,因而产生“寻租”腐败,这种不健全的私有产权制度只有转向第一种健全的私有产权,才有出路。在第一种健全的私有产权制度中,产权所有者“具有专有的使用权、收入权以及把财产转让给所有者认为合适的任何人的专有权利”[⑩],这样的私有产权制度,就是人类社会最优的产权制度。
可见,在张五常先生看来,人类社会只有私有产权制度即私有制才是符合制度安排规则的,如果私有制不健全的话,就需要健全起来。张先生没有讲到原始社会的公有制、奴隶制和封建制这些经济制度。他完全抹杀了由人类社会一定阶段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经济制度的历史特征。奴隶制和封建制这些私有制,究竟应当纳入他规定的第一种制度,还是第三种制度呢?从他关于健全的私有产权定义来看,奴隶主和封建地主的产权,难道不也是健全的吗?一般西方经济学家,是把奴隶制和封建制这些私有制纳入不健全的理性社会范畴的,但是,按照张先生的健全私有制的定义,奴隶制和封建制这些私有制恐怕也要归属健全理性社会了。
总之,在张五常先生看来,在人类社会,健全的私有制是最好的经济制度,要是存在什么弊病,也只是私有制健全与不健全的问题,而公共产权制度即社会主义公有制,则从根本上是不符合制度安排规则的,是应当通过“改革”排除在制度安排之外的。既然他的制度安排是人主观选择的结果,那么他的“健全私有产权”论,也就代表着一种主观愿望,就是私有制永恒论。
事实上,从1917年原苏联十月革命成功开始,人类社会已经开始在向超越私有制的新历史阶段迈步。从世界范围来说,崭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已经产生并正在逐步发展,尽管在前进中有曲折,但是,其发展趋势是不可阻挡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中国经济建设的成就,就是证明。私有制永恒论,不过是私有制社会正在走向衰亡的总趋势中,其卫道士的自我陶醉而已。
二、唯心史观的交易成本解释
张五常先生交易成本理论,是为分析和判断私有制这种最优经济制度服务的。在他看来,健全的私有制是交易成本最低的制度。他把经济制度的形成解释为,人们为降低交易成本所做的选择。这种解释科学吗?
张先生的所谓交易成本,就是“鲁宾逊·克鲁索(一人)经济不可能存在的所有那些成本”[11],也就是二人以上的人们形成一定社会组织的成本。“所有的组织的成本都是交易成本,反之亦然。”[12],“除那些与物质生产过程和运输过程直接有关成本以外,社会中所有可想象的成本都是交易成本。”[13]具体地说,“一系列制度成本,其中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起草和实施合约的成本、界定和实施产权的成本、监督和改变制度安排的成本。简言之,交易成本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14]他把交易成本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在有交易的经济中的交易成本,一种是“在几乎没有或完全没有交易的经济中也存在”的交易成本,后者“称为制度成本”。[15]包括“制度成本”和“社会中所有可想象的成本”在内的广义交易成本概念,在张先生的经济解释中占有重要地位。张先生断言,“共产主义国家”的这种交易成本“远远高于私人企业经济”,因为“制度成本”太高(也许还包括张五常先生“可想象的成本”太高),“这就解释了不同经济制度何以绩效相差悬殊的原因。”[16]可见,交易成本的高低是判断经济制度以及任何制度、组织优劣的唯一标准。理解张先生的制度解释,就必须理解他的交易成本解释。
张五常先生解释,交易成本产生的原因,一个因素是“归因于我们的无知和缺乏信息”,另一个因素是“最大化行为的普遍存在”。[17]这两个因素都是人的主观因素,可见,张先生的交易成本是与人的主观因素联系在一起的。而他更强调后一因素,认为这种由个人利己主义决定的“最大化行为”,是经济学成为科学的“最终因素”,他特别指出,“当我们偷窃、欺骗、撒谎、偷懒或违背诺言时,这同样是最大化行为”。[18]按他逻辑,只要是人们“最大化行为”选择的制度,就是交易成本最低的制度;假定人人都很诚实和勤劳(缺少“最大化”),虽然经济交易的成本较低,但是其他的“制度成本”必定会高得多(他认为这是因为实行了等级制度);而人人都很诚实和勤劳的假定,在经济学上是毫无意义的。显然,张五常先生认为,不利己的人们,是不可能处于有效的制度安排之中的。关于个人最大化假设是否真有道理,下面再谈。这里,我们要指出的是,如果交易成本是由主观因素产生的,那末由此解释的制度也就没有客观性或者不具有科学性了。
一般地说,提出广义交易成本(广义制度成本)概念,并把它理解为社会经济组织的构建和运行需要的一定耗费,这是无可非议的,在同样的约束条件下,应当努力减少人为造成的交易成本或资源浪费,也是科学经济学所要求的。问题在于对交易成本本身的解释是否科学。正如前面指出的,在唯物史观看来,经济制度的产生具有客观必然性。这种必然性的一个现实表现就是,人们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所构建的经济体制或具体的经济组织(具有主观性),如果偏离经济制度(客观性)的客观要求,就必须改革,否则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应当把有主观性的经济体制与客观经济制度在概念上区分开来。当然,无论是偏离客观经济制度的经济体制,还是符合客观经济制度的经济体制,都会耗费广义的制度成本。但是,客观经济制度的制度成本是有客观标准的。
客观经济制度的制度成本,取决于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多种因素,决不是仅仅由当事人的主观能动性一个因素决定。就按张五常先生的“有交易的经济中的交易成本”来说,它们就取决于一系列客观的经济因素。
——从宏观角度来看,全社会商品量的多少、交通网络的发达与否和合理与否、信息工具的先进与否、各类商品易坏程度的高低(由商品本身的自然属性和环境因素决定)、由科技和交通等因素决定的各类商品供给周期的长短,等等,这些客观因素都会对商品流通中费用(交易成本)发生重要影响,人的主观因素只能在既定客观因素的前提下,才能起作用。
——从微观角度来看,由于具体企业所处的地区经济环境、自然条件有差异,构成企业生产力的客观因素有差异,他们的商品流通成本也会有差异。在中国,运行较好的企业经济制度,有规模大小不等的国有企业制度,有规模大小不等的集体企业制度,有多种所有制在同一企业占不同比重的股份制企业制度,有各种私人合伙制度,有单一私有企业制度,等等,它们能在市场竞争中同时并存,共同发展,这说明,决不是只有私有制企业的交易成本才是最低的。其实,在资本主义经济中,资本家为了“个人最大化”,有时是很不节约交易费用的,为了取得社会信用,他们常常扩大奢侈性交际费用。可见,“个人最大化行为”并不总是与节约交易成本结合在一起的。这难道不是事实吗?
张五常先生说私有制的交易成本最低,用的是主观评价标准。由于他把“社会中所有可想象的成本”都包括在交易成本的概念之内,他就为自己论证“私有制最优”创造了“无往不胜”的武器,因为任何人要是说社会主义公有制优于资本主义私有制,他都用可以想象出的高交易成本,“充分”地论证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如私有制优越。怪不得张五常先生,在天真的听众面前鼓吹私有化,总显得那么“胸有成竹”。
三、关于制度形成解释的浅薄性
现在,我们来研究张五常先生如何用交易成本来解释制度的形成。他认为,任何制度被创造出来,都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关于市场制度和私有制的形成,他说,“市场本身是一种制度,如果交易制度成本为零,市场就不会出现。”[19]同时认为,“私有产权与交易成本为零是不能共存的”[20],私有产权制度的产生就是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他的逻辑是,由于任何社会经济制度的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所以必定出现市场制度,而为了在市场交易中降低交易成本,人们必定要选择私有产权制度。(正因为如此,他“推测中国会走资本主义道路”[21])这种把市场关系和私有制的产生,都归结为交易成本的解释,无异是说交换关系中有消耗才产生了市场,为了减少交换中的消耗才产生了私有产权。这显然逻辑上不通,也与历史事实不符。市场本身就是交换关系,用交换说明交换的产生,这是同语反复,并没有真正讲情市场产生的原因。事实上,市场和私有制都是历史范畴,它们的出现和发展,都是由人类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市场作为商品交换关系,其产生的直接原因,是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突破了自然经济那种生产的直接社会性(小范围内的自给自足),出现了与生产的间接社会性联系的社会分工;市场的发展程度则是由这种社会分工扩大的程度决定的,而社会分工的扩大程度又取决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的程度。私有制产生的直接原因也是社会生产力。由于生产力的发展使原始社会末期有了剩余产品,才出现了私有制。市场和私有制都不是有史以来就有的,产生的直接原因,都不是人们为了在交换中节约交易成本。张五常先生关于市场制度和私有产权制度产生原因的解释,完全缺乏历史依据。他预测“中国会走资本主义道路”,不过反映了他的主观期盼而已。
张五常先生用交易成本因素来解释经济制度的形成,有很大的主观片面性。在他眼中,人类社会凡是合理的经济制度,都只能用私有者交易成本的节约来解释。这就意味着,除了交易制度之外,其他经济制度都是不存在的,即使存在,也是不合理的。这样一来,人类社会的复杂的经济制度系统,就变成了交易制度“一薄层”了。因此,他对经济制度的解释是浅薄的。
在唯物史观看来,经济的社会形态是复杂的系统,社会生产关系是多层面的,如果说人与人之间的规范的生产关系就是经济制度的话,那么,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制度有丰富的层面。经济关系的不同层面在内容上有不同的规定性,并不都是交易关系。
——在直接生产领域,经济关系的基本内容是生产条件的所有权关系和生产中的分工协作关系。在这一层面,生产条件的有产者同无产者,只能是强制与被强制关系,不可能是平等自由的私有产权交易关系。从一般的分工协作角度来看,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指挥服从关系,也不是交易关系。
——在简单流通领域,自由平等的等价值交换关系决定了这一层面的经济关系。只有在这里,对处于交换双方的商品货币所有者来说,他们才是自由的“私有产权交易者”。
——在资本流通领域,平等地占有利润的竞争关系是这一层面经济关系的内容。这一经济制度,只是在人类社会出现了劳动力商品的买卖关系和机器大生产之后,才出现,它只存在于资本所有者之间,对于劳动力的卖者而言,是享受不到这种经济制度中的权益的。而这种制度中的经济关系,并不是什么交易关系,而是资本家平等地剥削劳动力创造的剩余价值的权益关系。
——在个人收入分配领域,个人从生产中创造的新价值产品中取得属于自己的一份,这种权益关系,是这一层面经济关系的内容。这也完全不是什么平等交易关系,个人收入的高低,完全是由生产条件的所有制关系决定的。在资本主义经济中,雇佣工人得到的是相当于劳动力价值的工资,而资本家则可以获取远远高于工人工资的收入(剩余价值),雇佣工人和资本家之间哪来平等的交易?
——在消费领域,消费者对消费资料的享用权益关系是这一层面经济关系的内容。这里的经济关系显然是与生产力发展达到的水平、与个人收入分配决定的有购买力的需求关系联系着的,还与不同民族、地区的生活习惯联系着,也显然不是消费者之间的交易关系,更不能简单地用交易成本来说明消费制度的形成。
可见,这些不同经济层面的经济关系,都有自身的规定性。不加区别地都用交易成本来解释这些经济层面制度的形成,显然是简单化的,非科学的。唯物史观揭示出,人类社会在不同历史阶段存在的经济形态有着丰富的规定性,它们是许多层面经济关系构成的统一系统,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定水平决定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发展进程中之所以要不断改革和完善经济体制,就是要使人们在实践中制定的经济管理体制,最大限度的遵循由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的经济关系大系统的要求。对这个真理,张五常先生完全不屑一顾。
问题还在于,张五常先生把任何社会组织的形成,都视为要耗费交易成本的;把任何社会制度,都当作人们主观选择决定的、人与人之间通过讨价还价形成的交易制度,而且选择的价值观也是唯一的,就是为实现一定约束条件下的私人利益最大化而节约交易成本。在他的视野中,在经济组织内部上下管理层级关系,也是交易关系。那种非交易的、靠自觉纪律联合起来的任何组织制度都是不合理的。根据他的制度定义,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组织,必定是高交易成本的,是无效率的,而以追求个人最大化的原则组织的国民党反动派军队组织,倒必定是交易成本最低的,最有效率的。然而,解放军以小米加步枪取得了胜利(公有制组织,低成本,高效率),美式装备的国民党反动派军队却彻底惨败了(私有制组织,高成本,低效率),这铁一般的事实难道不是对张五常先生制度解释的莫大讽刺吗?
用生意人做交易的眼光看待一切,把人们的一切社会活动都看做交易活动,让人们的一切行为规范都服从于自己的有私利可图的价值取向,这就是张五常先生经济制度解释的核心内容。这真是满脑子资本主义生意经的人创造的制度理论!
四、用表层产权关系抹杀深层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
现在我们来重点研究张五常先生关于企业经济制度的解释。张先生把资本主义企业的产生论证为“要素市场取代产品市场”,是“一种类型的合约取代了另一种类型的合约”。[22]于是,企业制度就成了要素所有者之间的合约。这种体现要素市场关系的合约内容是什么呢?
张五常先生把这种合约看成是一种天然合理的交易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作为劳动力要素所有者的工人与作为生产资料要素所有者的资本家,他们都是“拥有生产性投入”的“私有产权所有者”。[23]这样一来,在企业中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关系,就成了私有产权所有者之间的一种平等交易关系了。张五常先生用简单流通领域的交易关系替代了根本性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
其一,在企业内部,生产资料所有者与劳动力所有者之间决不是对等的私有产权所有者。从资本家与工人在流通领域交换用货币交换劳动力商品的角度看,他们似乎是平等交易关系,但是,这仅仅是一种表面现象。因为这种交易仅仅是为资本家在生产中使用(支配)劳动力所有者服务的,一到生产领域,后者就必定处于被前者强制支配和剥削的地位。这是《资本论》科学证明了的。张五常先生用私有产权这个概念,混淆生产资料所有权和劳动力所有权的本质区别,是闭眼不看经济事实。他无法回避,生产资料产权同劳动力产权,是经济性质显著不同的两种产权,前者可以作为其所有者生产生存资料和生产商品的物质条件,而后者则不能。众所周知,自古以来,总是没有生产资料产权的人去被迫让占有生产资料的人剥削剩余劳动,因为他不这样做就无法生存。为什么总是资本家雇用工人,而不是工人雇用资本家,基本道理也在这里。张五常先生把人与人之间在生产资料面前有无产权这层最基本、最深层、最有决定意义的产权关系,完全抹杀了!
其二,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是资本家占有雇佣工人剩余价值的剥削关系。资本主义的生产目的是追求剩余价值,这决定了剩余价值的占有关系是企业制度的核心。但是,剩余价值从何而来,这对于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来说,历来是一个难以深入或者避而不谈的“爆炸性问题”[24]。张五常先生则根本否定资本主义企业制度存在剩余价值关系。他公然挑战马克思的剩余价值论,说邓丽君不是资本家,“她工作几小时就能赚几百万,是因为台湾、香港和日本的资本主义企业家跪下来求她签合约。于是我问:剩余价值何在?”[25]我们撇开流通领域存在通过垄断价格等方式转移剩余价值这些现象不谈,试问,如果台湾、香港和日本的资本主义企业家(其实是资本家)手中没有从生产中获取的高额剩余价值,他们又怎能为一位歌星支付出那么多货币?如果说合约关系就是等价交换关系,那么资本家为什么在同雇佣工人“等价的”交易关系中,还能得到一笔利润?
其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有制企业制度具有区别于资本主义企业制度的崭新历史特征。公有制企业的劳动者也采取自主选择的市场就业方式,但是他们在企业内,是自主联合劳动者,处于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主人翁地位。尽管处于各个生产分工环节中的他们,上下层级之间存在严肃的指挥管理,横向不同工序之间要进行严格的经济核算,但是,这种社会化生产的一般性经济关系,是与社会主义公有制要求的厂务公开、群众监督、团结互助、按劳分配等结合在一起的。公有制经济必然产生民主管理和自觉纪律。这些都是公有制企业制度的优越性所在,改革是要让这些优越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更好的发挥,而决不是让私人交易关系对公有制企业的这种共同劳动关系起瓦解作用。
所以,企业制度的核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用交易关系不能科学地解释企业制度的本质。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合约,只要是直接与物质生产过程联系在一起的,其经济内容归根到底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合同(合约),体现的是劳动者自主共同劳动的平等关系。但是,中国旧社会“保身工”合约、封建地主与租地农民之间的合约就决不是平等的交易关系,而是赤裸裸的剥削关系。资本家与雇佣工人的契约则是表面的平等(流通领域的交易平等)掩盖生产领域的不平等。张五常先生的交易制度,不过是用一般流通或者说简单流通的平等合约来抹杀这一切。他用交易成本来解释的制度,说到底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他的制度解释并不是有些人吹嘘的“深入浅出”,而是一种真正的肤浅解释。
五、主观片面的“个人最大化”假设
张五常先生把私有制经济解释为最优,其基本理由是,这符合人的追求私人利益的本性,“经济分析的一个中心假设是,每个人都是在限制条件或约束条件下使其实际收入(或收益)达到最大”[26],也即每个人都是“约束条件下的极大化者”[27],因而,每个人都是从节约私人交易成本出发签订合约的,于是,交易成本最低的制度只能是私有制。但是,他这种中心假设渗透着唯心史观,是毫无科学根据的。
资产阶级经济学历来把自利“经济人”作为经济分析的前提,张五常先生把每个人的收入极大化做为经济解释的中心假设,表明了他采用的完全是传统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理论假设。自利人追求收入极大化就能形成优越制度的理论,并无新意,与十七世纪资产阶级学者提出的“自然秩序”论、“社会契约”论如出一辙。当时的进步思想家托马斯·霍布斯就批判过这种“理论”的荒谬,认为人人追求自利,势必造成“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马克思充分肯定这一见解,曾引用这句话,深刻地批判了资产阶级经济学自利经济人假设的错误,他指出,“关键并不在于,当每个人追求自己利益的实现的时候,也就达到私人利益的总体即普遍的利益。从这种抽象的说法反而可以得出结论:每个人都妨碍别人利益的实现,这种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所造成的后果,不是普遍的肯定,而是普遍的否定。”[28]张五常先生只宣扬私有制如何优越,完全回避与私有制相联系的各种“战争”,也完全回避在私有制下出现的贫穷极大化,这是很武断的。
其实,私人利益并不是人的头脑中固有的,也不是从来就有的。私人利益的“内容以及实现的形式和手段则是由不以任何人为转移的社会条件决定的”[29]。在唯物史观看来,自私是一种具有社会历史性质的欲望和需求,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产生的意识形态,是私有制观念。不能把人们的一般人性及其观念同私有制人格及其私有观念等同起来。每个个人因民族差异和生理特点,在吃、穿、住、喝及其精神生活需求方面提出的个人要求,这些并不属于自私的范畴。不能把人的行为都当做自私行为。人们的利他行为也比比皆是。但是张五常先生则把人都是自私的,做为经济制度解释的基本前提。既然他主张建立以私有观念为前提的经济制度,那么,这种经济制度只能是私有制经济制度。他的整个论证是在私有制中兜圈子。然而,他不是用私有产权关系的历史存在,来解释自利人及其“最大化”的产生;而是反过来,用天生的自利人的交易和选择,来解释私有产权制度形成的天然合理性。这真是唯心史观方法论的典型“范式”。
当今中国已经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如果肯定这个事实,就应当承认,人们之间社会共同经济利益的形成,已经不以那些任何时候都死抱着私人利益最大化不放的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公有制决定的共同经济利益是当代中国社会和谐的物质基础,由此必定会产生反映共同利益要求的、占主导地位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会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通过人们形成的整体利益观和共同的理想和信念,维护公有产权,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在这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仍然把每个个人都说成是追求私人利益最大化的自利“经济人”,这要么是一种曲解,要么是涣散人心的煽动。
张五常先生批判公有制,是以人天生具有私有观念、必然为私利而竞争为前提的。在他心目中,什么共同利益,什么共同理想,都是子虚乌有的“乌托邦”,人既然是自私的,对于属于公共产权的资源(例如“捕鱼湖”)就根本不可能形成共同维护和合理使用的产权制度。可见,张五常先生是带着极端个人主义的有色眼镜来看待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当然,这也与他不懂具有主观性的经济体制与客观经济制度的区别有关,他是把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的一切弊病都归因于公有制本身的。
那么,究竟应当如何解释经济关系中的人呢?唯物史观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这就是关于经济关系人格化的理论。马克思深刻地指出,“人格化,是由社会生产过程加在个人身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是把个人理解为“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30]也就是说,个人是受一定所有制经济关系和经济机制(所有制关系与资源配置方式的结合)制约的,任何经济关系中的个人,都被客观的经济关系赋予一定的社会规定性,成为一定经济利益的承担者。所以,在资本主义经济中,资本家不过是“人格化的资本”[31],“工人不过是人格化的劳动时间。”[32]。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也应当从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的资源配置方式的客观要求,来解释人的经济性质,离开了这种社会历史条件侈谈人性,只能陷入唯心史观的误区。
因此,对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而言,必须把人理解为社会主义公有制与资源的市场配置方式结合而形成的经济关系的人格化,这样的人是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在一定生产力水平条件下的统一,正是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这种经济利益关系决定着对人们激励的着力点,以及人们接受激励的兴奋点。这种激励机制,张五常先生无法理解,也是用他的“中心假设”解释不了的。
六、“经济解释”的辩护性和破坏性
张五常先生的经济解释具有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明显辩护性。在他的经济解释中,健全的私有制只有优点,没有缺点。他说,“私人产权是经济增长的最重要的前提”[33],这是因为,私有产权可以使个人财产的所有者“根据自己的判断行事”,“享有不参加某一组织的选择权,这种选择权对采用交易成本较高的组织是有效的制约”[34];在私有产权制度下,存在着“组织间吸收成员和引导成员努力工作的竞争”[35];私人产权具有防止有用物过度使用的功能,而公有产权制度下则没有;等等。对私有制的这些评价,其实是用他自己的价值观做出判断的。评价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的优劣,不能离开一定社会的历史条件,关键看其是否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但是张先生却撇开这些客观的根据,只从个人最大化的中心假设出发,他对产权制度优劣使用的是主观评价标准。
张五常先生把私有产权制度吹捧成人类社会最优制度,很有些夜郞自大。因为历史事实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进程,已经开始了逐步扬弃私有制。撇开已经推翻私有制统治地位的社会主义国家不谈,资本主义发展到100多年前,产生了股份制这种产权组织形式,这难道不是在资本主义经济范围内对私人产权的一种扬弃吗?而在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已出现了代表“总资本家”利益的国有经济,这难道不也是在资本主义经济范围内对私有产权的一种扬弃吗?
张五常先生对比私有制与公有制优劣的方法是错误的。他讲的有制度缺陷的共产主义制度,其实是传统的计划产品经济体制,属于管理体制层面,而他讲的私有产权制度虽然也涉及体制层面,但是主要是指生产资料私有制意义上的根本经济制度。他把私有制根本经济制度与公有制具有暂时性的管理体制相比,这是把不对等的东西做比较,而且是离开历史发展的具体条件做比较,显然是似是而非的。正如把幼年人与成年人的自律性程度相比,是有意义的,但是把幼年人的自律性程度与成年人的偶然行为失误相比,则是没有意义的。
张五常先生混淆根本经济制度与经济管理体制,抓住社会主义新中国在传统计划产品经济管理体制上的缺陷,大讲共产主义根本制度的不合理处。他的经济解释直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关于维护社会主义根本经济制度的规定,所以,有很大的破坏性。
——他把作为公有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广大劳动人民称之为“无产者”[36]。这就造成一种只有生产资料私有者才是唯一有产者的认识误区,起了动摇人们对社会主义公有制信念的作用。
——他以私有制最优的有色眼镜看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管理制度。在公有制经济管理中当然会有社会化大生产所要求的管理层级分工,但是,张五常先生却把社会主义公有制(他表述为共产主义制度)必然具有的管理层级,等同于计划产品经济有弊病的管理层级,又把它与封建等级制混为一谈,然后把社会主义公有制管理层级的产生说成,它是在强制性地废除私有产权后,为了减少公共产权租金(产权天然应得到的收入,为什么凭借产权就有收入,是不做解释的)的消散(可以理解为流失),而必然做出的对私有产权“真空”的“填补”[37]。而等级制就意味着政府官员以权谋私。这样一来,他就在曲解公有制管理层级的基础上,“解释了”在社会主义国家产生政府官员“寻租”腐败制度的原因。他让人们把少数干部腐败谋私的原因归咎于公有制,而不是私有观念的腐蚀。他向人们指出的改革目标十分明确,就是“从等级制度向以财产论高下的制度过渡”[38],即瓦解社会主义公有制,复辟资本主义私有制。
——他露骨地提出了用金钱腐蚀各级干部,实现私有化的具体方案。在张五常先生看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管理干部“等级”意味着特权地位,每个官员都是自利经济人,都要维护既有的特权地位,因此,他们会成为废除“等级制”、实现私有化的阻力。要消除阻力,就应当“给予他们私有产权来交换特权地位”。[39]这就是张五常先生摧毁社会主义中国整个干部队伍的“策划”。这里,张五常先生提出了把公有财产送给私人(管理干部)作为实现向私有制转轨的条件。但是,口口声声主张“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人,这难道不是在公然主张侵犯集、联合起来的个人财产吗?难道公有制不是一种联合起来的劳动者的个人所有制吗?其实,他是只允许一部分私人占有更多的生产条件,而让更多的人失去生产条件。他的“策划”,不过反映了私有者对联合起来的劳动者共同占有的生产条件那种垂涎欲滴的心态,不过是被推翻了的剥削阶级的代言人,想轻松地夺回生产条件的一种骗局。
可见,张五常先生的经济解释对当代中国的作用,集中到一点,就是破坏社会主义根本经济制度!他根本不是自吹自擂的经济体制改革“设计师”,而是推动中国向两极分化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发展的“策划师”。
七、张五常先生对中国人民提出了什么问题
中国改革的体制目标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为了纠正传统计划产品经济体制的弊病而确立的,实质是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综上所述,张五常先生针对中国改革做出的旨在私有化的制度解释,损害中国人民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我们是根本不能同意的。但是,他从反面提出的关于经济制度方面的问题,未必不值得人们重视。
其一,关于节约地使用公有资源的问题。张五常先生认为只有私有产权才有防止有用物过度使用的功能,而公共资源天然不能得到维护和有效使用的观点,在理论上是没有科学根据的。但是,在我们的公有制经济生活中,确有浪费公有资源的情况。必须充分认识,从剥削阶级手中夺回生产资料所有权,并不等于立刻形成适合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产权的实现形式。有效维护公有资源和可持续地利用公有资源的经济管理体制,这些公有制的具体形式不是联合起来的劳动者的头脑中固有的,也不会从天上掉下来,而只有依靠自己的实践,积累经验,包括借鉴私有制国家管理公共资源的经验,才能形成。所以,我们一定要着眼于经济管理制度的创新建设,提高完善节约而有效地利用公有资源的自觉性。
其二,节约经济组织的管理成本问题。社会化生产的经济组织管理总要耗费一定的人力和财力,管理成本具有一般性。在有机构成和经济规模相同的条件下,如果组织成员能够自觉地遵守纪律,这比起由强制纪律建立的私有制组织,无疑会减少许多监督管理成本。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组织本质上是劳动者自觉共同劳动的组织,因此,在节约管理成本上是有优越性的。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却存在管理成本耗费过大的情况,这不能归咎于公有制经济组织本身,而是由人为因素造成:(1)脱离生产力的实际状况,主观地设计公有制形式;(2)管理者缺少社会化生产的科学管理经验,过多的耗费了管理成本;(3)管理者沾染官僚主义习气,主观上缺少节约意识,有奢侈浪费行为;(4)组织成员缺乏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自觉纪律意识,致使管理成本加大。为此,必须着眼于生产力的实际状况寻求公有制实现形式,必须选好管理者,必须在严格纪律的同时,不断加强对管理者和职工群众的思想教育,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主人翁地位,提高节约和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其三,公有制经济制度中的个人自由选择权问题。说社会主义公有制中的个人不如私有制中的个人有自由选择权,这是缺乏科学理论根据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40],其中无疑包含着个人的自由选择权。当然,这一基本原则的实现程度取决于社会物质条件的提高程度。但是,就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来说,公有制中的劳动者已经有了比私有制经济中更多自由选择权。问题在于,传统计划产品经济体制过于强调集中,没有使劳动者在现有社会生产力条件下应有的自由选择权充分释放出来,这正是要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原因之一。但是,也决不能把人的自由选择权理解为无政府主义的自由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制度建设上必须处理好民主与集中、德治与法治、自由与纪律的关系,处理好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经过制度建设的实践,实现了这些方面的统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定可以更充分的发挥出来。
其四,“寻租”腐败和公有财产的流失问题。张五常先生主张用公有财产收买政府官员的办法实现私有化,消除所谓导致公有产权消散(流失)的“寻租”腐败。殊不知,这是明目张胆的主张把公有产权白送给私人。其实,导致某些干部腐化变质的根本原因,正是千百年来私有制产生的不劳而获的私有价值观念。当代哪一个资本主义私有制国家没有“寻租”腐败行为?所以,私有化决不能阻止腐败,只会助长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加强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才能有效的制止和消除腐败,制止和杜绝公有财产流向私人。
结论:让唯物史观占领经济理论阵地
综上所述,张五常先生针对中国改革的经济解释,其分析对象是社会制度,主要是经济制度,其分析工具是建立在唯心史观基础上的交易成本,其论证的目的则是要促使中国改变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正确方向,实行资本主义私有制。他对经济制度的解释具有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方法论的显著特点,这就是:主观性(因为他把自利“经济人”追求私利的最大化作为中心假设)、表面性(因为他的眼中只有表层的流通关系)、片面性(因为他面对层面丰富的经济制度仅仅看到一种交易制度)和静止性(因为他把私有制当作人类社会最优的永恒不变的社会制度)。
中国不走私有化的道路,这是中国党和政府领导人代表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反复重申的重大原则。但是,近年来,在某些舆论传媒上却屡屡出现所谓“张五常热”。这一方面是因为张五常先生以“大师级”经济学家的面貌出现,容易受到善良人们的尊重,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认,某些掌握舆论阵地的人,对唯心史观的经济学教条失去了警惕,甚至受到私有化的精神污染,充当了为有害“理论”推波助澜的工具。这种状况决不是好现象。既然在舆论阵地上已经出现了精神污染,清除污染就理所当然。一定要让唯物史观指导的科学经济理论占领舆论阵地,使人们充分认识,私有化的制度解释有极大的危害性,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能够发展中国。牢固地形成这种共识,这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的要求,这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要求,这是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的要求。
2002.12.
注释:
[①]《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91页。
[②]《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292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9页。
[④]《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90页。
[⑤]《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11页。
[⑥]《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518页注②。
[⑦]陈建波郁仲丽译,[英]马尔科姆·卢瑟富著:《经济学中的制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注①。
[⑧]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5页。
[⑨]《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51页。
[⑩]《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51页。
[11]《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38页。
[12]《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08页。
[13]《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518页。
[14]《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07页。
[15]《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38页,第439页。
[16]《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39页。
[17]《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39页。
[18]《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39页。
[19]《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527页。
[20]《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527页。
[21]《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528页。
[22]《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46页。
[23]《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354页。
[24]《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564页。
[25]《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90页。
[26]《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17页。
[27]《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218页。
[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1979年版,第102页。
[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1979年版,第103页。
[30]《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995页。
[31]《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260页。
[32]《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271页。
[33]《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16页。
[34]《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12页。
[35]《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13页。
[36]《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29页。
[37]《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33页。
[38]《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506页。
[39]《经济解释——张五常经济论文选》,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454页。
[40]《资本论》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649页。
(本文发表于论文集《11位知名经济学家批评张五常》(程恩富等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年5月版,第179~206页。并发表于《海派经济学》2003年第3辑。何干强,南京财经大学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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