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化网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中心 > 理论园地 >

经济

打印

揭开共享单车的画皮:其实就是一家没有牌照的揽储金融公司!

揭开共享单车的画皮:其实就是一家没有牌照的揽储金融公司!

吴小平 李俊慧

彻底明白了。

押金200,平均有6-10个人把押金留在APP里(你不会每次用车都把押金拿进拿出的,对吗这是利用你的懒惰),那么就有1200-2000元停留在这辆车上。这辆车的购入单价,我不太清楚,但目测估计不会超过200元。而富士康工厂化生产大规模介入后,可能只需要100元。

于是,每一辆共享单车,要生生从市场上拿走至少1000元。如果投放1000万辆车,那么就是100亿元的存款。奶奶个熊,这不是一个农村信用社吗

100亿的现金,可以派生出500亿的借款(你脑子可别想着100亿元去投资国债,每年3%的回报哟),这是金融基本的套路。500亿投资市场上,每年是35亿的稳妥收入,刨去利息、运营等费用,10-20亿利润,是有的。

一年挣10-20亿纯利润的生意。中国有几家上市公司能做到怪不得能估值上百亿!

再微微目测下,这里面应该还有大量的广告信息:甭管是打开APP,还是贴在车上的。这里有多少钱不知道,找个张贴小广告公司的经理,一问即知。

呵呵,如果地方政府好大喜功,要“跟上时代”,愿意给单车公司以“绿色补贴”,奶奶个熊,那创业者更美死了。

其实,这估值百亿的套路里,还有每一个用户的基本信息,更值钱。刚才说了。1000万辆车,那可是1000万人的信息:账户信息、路线信息、住址信息。我是做金融的,直觉的一个就是:账户,得账户者得天下,这好像是国泰君安的老总、后来去了银联的万建华所说,我完全赞同。

有了账户,共享单车公司会好好收拾用户的金融投资的,你放学后,给我等着。

有没有牌照,不知道,谁TM关心这个这些公司背后不是有强大的股东吗,让他们去和监管慢慢搞定。原来明显处于非法运营的专车服务,后来不都合法了吗

以后合法就行,现在无所谓。

我想起当年的股票配资生意,多辛苦,多创新,互联网化的融资融券。因为股灾,被连累而退出合规的历史舞台。怎么我们就不能共享资金呢怎么就不能共享股票交易的最后一公里呢我也怒了。

这些共享单车,占据大量公共场地,他们向我、向你付费了吗我生生的厌恶这些创新,因为这些创新,都是在消耗大量公共资源的基础上,拿走每个人的私人信息,进而做起了金融生意(实质性地,有非法融资之嫌疑)。

就酱。你可以不同意我的观点,咱们拭目以待。方便,有那么便宜的方便吗(作者吴小平,来源:天天快报)

共享单车“免费骑”就是靠押金与充值来圈钱

作者:李俊慧,来源:俊慧看网谈法

自古商业领域“买的没有卖的精”,在所谓“共享单车”实为“互联网+租赁单车”领域更是如此。

众所周知,不论是ofo单车,还摩拜单车,如果用户未支付押金,是无法获取解锁密码或扫码解锁的。

简单说,民众想要免费骑ofo或摩拜单车的前提是,首先要支付押金,其中,ofo单车的押金标准是99元/人或账号,摩拜单车的标准是299元/人或账号。

因此,这些共享单车平台的“免费骑行”或“免费大战”,越多人的参与体验,平台就能归集越多的押金,参与体验的人体验或周期越长,平台占用押金的时间也就越长。

这与滴滴、优步、神州、易到等早期的“补贴”大战可谓“天壤之别”,网约车的补贴、烧钱,是无条件真烧钱;而单车平台的免费大战,其实是附条件的免费。

更重要的是,工作日期间,正常上班族的单车使用频次一般是2次,所谓“免费”不过是少花2块钱,但是,需要用户支付给平台99元或299元不等的押金。从筹资或归集资金的角度来看,就单一用户花2块钱“借回”99元或299元,这个融资成本应该不算高。

此外,平台在免费骑行活动结束后,辅助大力度的“充返活动”,还能吸引用户支付更多的费用且继续长时间占有押金资金。

因此,单车平台的“免费大战”,与其说是“烧钱”,不如说是“圈钱”,通过“免费骑”的活动,用一辆车从更多用户手中归集押金和充值消费金额。

单车消费陷阱多:可以不收的押金和无法退款的充值

不论在传统景区单车租赁服务中,还是其他租赁服务中,收取押金确实是比较常见的做法。

从法律层面讲,缴纳或收取押金,目的在于对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起到一定的担保作用。

既可以督促承租人或使用人正当使用房屋或自行车等租赁物,也可以确保发生不当损害时,出租人或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

因此,作为“租赁单车”服务的摩拜单车或ofo单车,为了确保用户正当使用其单车,面向用户收取“押金”并不违法。

“收取押金不违法”,但不代表“必须收取押金”

在传统租赁合同中,1)如果租赁双方是相熟的朋友、同学关系,一般是不会额外要求收取押金的。2)如果租赁双方彼此信任程度较高,一般也是不会额外收取押金的。

此外,在传统景区单车租赁服务场景中,之所以必须收取押金,是存在用户骑走不退还的风险。

而在ofo、摩拜等名曰“共享单车”实为“互联网+租赁单车”的服务场景中,用户每次使用都需要获取密码或扫码解锁,每次结束骑行必须上锁才会终止计费,相当于解锁用车,上锁还车,因此,不太容易出现“骑走不归还”的风险。

而这原本正是“互联网+租赁单车”的技术优势或创新所在,那么, 既然押金可以不收取,为什么各个平台还要坚持收押金呢

那只能理解为:各个平台很看重押金这种形式的资金归集功能。

此外,在充值及余额退还方面,很多单车平台都存在明显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做法。

在充值环节,摩拜单车的充值最小单位为1元,而ofo单车的充值最小单位为20元。

其中,摩拜单车计费标准0.5元/半小时,ofo单车计费标准1元/小时,但ofo最小充值单位限定20元,涉嫌构成强制交易的“霸王条款”,明显涉嫌侵犯用户的公平交易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简单说,应当根据单车计时租赁收费标准,提供基准充值服务,比如最低充值单位为1元或0.5元。

而在充值消费环节,不论是ofo单车,还是摩拜单车,对于“充值”之后的金额,在用户未消费完之前即“余额”,两家平台均不支持“余额退款”,此举明显不公平、不合理。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对此,工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应加强对ofo、摩拜等单车平台不当经营行为的监管和处罚,避免各类平台设置不公平交易条件侵害用户的合法权益。

微信扫一扫,进入读者交流群

本文内容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网站立场。

请支持独立网站红色文化网,转载请注明文章链接----- //www.syxtk.com/wzzx/llyd/jj/2017-03-21/43227.html-红色文化网

献一朵花: 鲜花数量:
责任编辑:寒江雪 更新时间:2017-03-22 关键字:经济  理论园地  

话题

推荐

点击排行

鲜花排行


页面
放大
页面
还原
版权:红色文化网 | 主办: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
地址:海淀区太平路甲40号金玉元写字楼A座二层 | 邮编:100039 | 联系电话:010-52513511
投稿信箱:hswhtg@163.com | 备案序号:京ICP备13020994号 | 技术支持:网大互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