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发展一体化”可以细化为“六化”
新农村的目标是否清晰,直接关系到新农村的发展方向,目标不清,方向不明,不免出现重大偏差。此外,新农村的目标要有吸引力。各地基层干部群众普遍反映,新农村的“二十字”目标不仅不够清晰,而且不够动人,因此未能吸引广大农民。“生产发展、生活富裕”,虽然是广大农民十分关心的话题,但发展到什么水平,富裕到什么程度,才是我们的目标,显然不够清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让人感觉平淡,难以打动人心。为此,大家期待中央为新农村提出一个更加醒目而动人的目标。目前,主张“农村城市化”、“农村城镇化”、“农业工业化”的呼声似乎最多,并且得到各地许多官员的积极响应。然而,我们没有看到令人满意的成效。经过不断思考和反复比较,我以为还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城乡发展一体化”符合农村发展实际。这个目标似可细化为六句话,即农业生产机械化、农业管理企业化、农业发展生态化、农村生活城市化、农村民主大众化、农村保障集体化。
一、农业生产机械化。农业机械化,是指由劳动者操纵机器,逐步代替人力畜力进行农业生产的过程。它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标志,它可以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将农民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让他们充分享受现代物质文明的成果,实现“文明生产,体面生活”。显然,农业机械化是构建新农村的必然要求,新农村的目标不能避开“农业生产机械化”。
二、农业管理企业化。尽管家庭承包制使农民迸发出极大的热情,但这一热情是短暂的,不久,家庭为单位的管理模式便暴露出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最终导致各种危机并发。相反,华西、刘庄、南街为代表的部分农村实行企业化管理以后,促进了劳动者的分工与合作,生产效率显著提高。同时,社会主义“各尽所能”的原则得以体现,人才资源充分利用,专业技术不断提高,“农业管理企业化”已成为新农村发展的必然。
三、农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危机不仅严重影响农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危及人们的生存环境。因此,必须大力推行生态农业,以实现循环经济。生态农业是用生态系统的观点,将农业生产和生态平衡纳入协调一致的轨道。它模拟自然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调整原有的生产结构,把粮食生产与多种经济作物生产相结合,发展种植业与林、牧、副、渔业相结合,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资源利用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形成生态上和经济上的良性循环,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显然,一味扩大工业化,甚至用牺牲农业换取工业发展的做法是不可取的。这种做法与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发展模式密切相关,势必导致农业环境的破坏,而中国人多地少的国情,无疑使农业环境的保护显得更为重要,因而新农村的目标应是“农业发展生态化”,而非“农业工业化”。
四、农村生活城市化。大量农民转向城市打工,意味着城乡差距拉大,农民需求不再满足于温饱问题的解决,还要追求城市人的文明工作和体面生活。提出“农村城镇化”、“农村城市化”来满足农民的欲望不是良策。一方面,目前农村 “老年人无力种地,中年人不愿意种地,青年人不会种地,将来谁来种地”的问题已十分突出,随之而来的粮食危机正在逼近。另一方面,大量的农民涌向城市、城镇给城市、城镇的就业和生活带来严重危机。因此,农业队伍应加强而不是削弱。如何引导广大农民热爱农村,确保他们在农村安居乐业,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以华西、刘庄、南街为代表的部分农村实现了农村生活城市化。这些村不仅没有外出打工现象,而且吸引了大批的外来者。当你走近这些村,发现这里的农民已不再是赵本山塑造的农民,这些村的外观也不像普通的农村,倒像是一个美丽的城镇。这里的办公、教学、住房等工作、生活设施、环境美化等都远远超过了城市绝大多数公民所拥有的标准,是名符其实的农村生活城市化。以刘庄村为例,2010年建成400套第三代住房,该房全框架结构,抗震强度大于八级,配有中央空调、信息网、路网、电网、轻音乐、集中供热供气、供水排水、生活废水处理、休闲健身广场、中心花园、安保全天侯监视系统等设施完备的现代化、智能化、花园式农民别墅。现在,全村人已全部入住新村别墅,每户472平方米,人均120平方米。显然,农村生活城市化比农村城镇化、农村城市化更有意义。以县城为例,进城居住的农民通常不以农为生,而以经营酒店、商店、理发、美容、按摩、泡脚、歌厅、网吧、棋牌等服务业为生,这些行业只能增加生活消费,不能创造物质财富。目前,以上服务业随处可见,早已供大于求。相反,这些农村生活城市化的农村却仍然没有放弃农业,大都从事着以农为生的各种活动,正是这种劳动给社会提供了必备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如果我们强调农业的地位,重视必备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生产,就应当造就更多让城市人向往的新农村。因此,把“农村生活城市化”定为新农村的目标,比“村容整洁”更能打动人心,比“农村城市化”、“农村城镇化”更具有可行性。
五、农村民主大众化。由于目前家庭承包制下的农村各自为政、一盘散沙,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民目无党的领导,不要政府的任何约束,谁想干啥就干啥,结果是谁有钱谁说了算,谁厉害谁说了算,这当然不是我们要的民主,我们的民主既要听取每个人的意见,更要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大多数人能够接受的意见,然后再付诸实施。这样,群众才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建设新农村不仅要反对领导的专制行为,还要防止西方资本民主的渗透和漫延,以及村霸、家族势力和黑势力的干扰。无疑,“农村民主大众化”理应成为新农村的工作目标。
六、农村保障集体化。中国农村改革前后的实践证明,集体经济具有的人民性、公开性、先进性,决定了在集体经营的土地上有利于实现群众监督,民主决策,有利于激发农民团结协作、互助友爱的精神,形成良好的风气,有利于壮大集体经济,造就进步的事业,实现共同富裕。相反,家庭承包制下的个体经济固有的自私性、封闭性、落后性,决定了在家庭经营的土地上不利于实现群众监督和民主决策,恰好强化了农民的私欲,暴露出贪婪的自私行为,往往伴随着违约、违规、违法、违纪、偷盗、抢劫、贪污、制假、诈骗、行贿受贿、卖淫嫖娼、迷信赌博、贩毒吸毒等落后腐败犯罪现象的滋生和漫延,势必导致各自为政、一盘散沙,出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因此,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农村发展必须在坚持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就连中国农村改革第一村小岗村也不得不三次派人去南街村参观,并在留言薄上写道:“大包干发源地的人员,看到了南街村的变化,为我们提供了发展的模式,使我们的党组织看到了前进的方向”,“学习南街村,壮大集体经济,走向共同富裕”。因此,农村保障最终依靠集体化,而绝非私有化。
201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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