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家庄的人民公社可以大规模复制、推广吗?
最近,《新华每日电讯》的一篇文章《“定格”在人民公社时期的周家庄》引起人们的关注。从1958年至今,河北省晋州市周家庄人民公社已经存活了50年,成为中国目前唯一保留人民公社 制度的乡镇,而且今天仍然具有一定的活力,万人大乡无人外出打工。2013年,周家庄乡人均纯收入14104元,乡里发放的养老津贴等11项福利,还统一为社员们盖楼。
对于仍在为住房、养老、教育、工作、医疗等愁苦不堪的大多数中国人来说,周家庄无疑就是人间天堂。可以说,周家庄基本实现了中国人民期盼已久的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梦想。这并不是 说现在的周家庄已经十全十美,但周家庄的发展模式显然为中国社会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思路,一个可供选择的既非老路、也非邪路的可靠有效、科学合理、现实可行的发展道路。
有人说,当今中国的党和政府并非不想为人民服务,并非不想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目标,只是没有办法,没有可行的方法和方式。那么,有了周家庄这种现实可行的人民公社的发展模式 ,我们的执政党和政府就不应该有任何借口不去实践自己一直以来所标榜和承诺的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标了吧?
首先,周家庄的实践已经证明,一种真正集体所有制的企业生产是现实可行的。关键在于,这种真正集体所有制的企业,一方面可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一面是又的的确确有利于普通劳动 者的利益要求。这就是周家庄这一最后的人民公社之所以屹立不倒的根本原因。对于其集体成员来说,尽管有种种的不合理、不如意,但是留在集体中总比退出集体要好得多。
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要真正做到分工平等与按劳分配。在其集体内部,既有收入差别,又有共同利益。收入差别取决于劳动差别,搞卫生的与技术员的工作不一样,收入也不一样。具体 差距和方式既可以由互相之间的自由谈判,通过某种民主的形式来确定,也可以像周家庄那样由某个权威根据经验来决断,只要其成员能够接受,愿意接受就行。而共同利益则可以多种形式 ,比如共同的、尽可能多的福利待遇等等。
我们看到,据报道:“周家庄乡对不同的工种进行了372项细分,每项劳动的单位劳动量所得工分一目了然。每项工作所达到的要求也进行了具体规定,比如收割机收小麦,一平方米掉小麦不 许超过13粒,否则便被罚公分。抽查者要趴在地上,清除杂物,进行查验。每次上工,队里的会计都会记账,到年底统一结算。当年全队总收入除去合作社一年中支出的生产资料成本、水、 电、口粮款以及集体公积金等,算出每个工的工值”。显然,这种分工与分配方式是合理的,基本平等的,基本做到了科学有效、按劳分配的要求。正是这种科学合理的按劳分配方式,再让 企业有效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的同时,也消除了不合理、不公平的雇佣劳动关系,让普通劳动者获得了平等的权利,激发出劳动者的巨大积极性与凝聚性,让劳动者获得了实惠,让集体 企业取得了成功。万人大乡竟无一人出门打工,实是现代社会共同富裕的典范!
周家庄的人民公社制度无疑还具有一些不足和缺点,但其基本方式和方法是符合集体所有制按劳分配的原则、原理的。正因为周家庄的人民公社在一定程度上,比其它人民公社更好地贯彻了 按劳分配的原则,所以周家庄的人民公社才能运转良好,能够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持续至今依然生机勃勃。
真正的集体所有制必须是严格贯彻按劳分配的。而真正的按劳分配,必须是以私有财产、市场经济、法治和人权自由为基础前途的。也就是说,真正的公有制、集体生产的目标必须是其成员 更好、更多获取私有财产,集体的生产是为集体成员更好的生产与生活服务的。各个劳动者之间、集体企业与社会之间都必须是自由、公平、平等的,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严格遵循市场经济 原则。劳动者可以自由进出;每个劳动者之间在责、权、利上绝对平等;有一个很好的企业制度把各个劳动者组织起来,共同生产与劳动,共同发展与致富。
也就是说,集体所有制和按劳分配的本质都是劳动者通过集体实现了自身的自由。这正如马克思、恩格斯在《费尔巴哈》中所说的:“在真实的集体的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 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
据报道:“与过去人民公社不一样,周家庄乡虽然实行的是集体所有制,却不控制公民个人财产,到了年底就进行分配”。“1953年,雷金河为首的一班人制定了“干多少活、记多少分”的 规定。当时,这样细致的“定额管理”异于全国其他公社。1954年周家庄公社的出工数量比1953年增加了52%”;“自从1953年周家庄实行的就是能够调动每个人劳动积极性的按劳分配的“三 包一奖”生产责任制,这不同于一般人民公社的大锅饭。”显然,周家庄的人民公社可以成功并延续至今的原因正在于其初步、真正符合集体所有制的这些按劳分配原则,完全符合马克思主 义的理论要求。
过去毛泽东时代的人民公社为什么普遍没有成功?显然不仅仅是改革后国家取消人民公社的结果,而主要是其运转状况不好的结果。据报道:“1982年底,‘家庭联产承包制’成为全国农村 主要的生产形式。但周家庄是个例外,依据中央文件“宜统则统,宜分则分”的精神,周家庄也曾组织社员投票表决,但多数人表示不同意,乡里至今还收藏着那份按满手印的‘不分家’协 议”。显然,中国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失败,主要是人民公社自身运转不好的结果。
其实,毛泽东时代的人民公社化运动失败,根源于其没有贯彻落实按劳分配的原则和精神。建立人民公社时,各地在分配上搞“吃饭不花钱”的供给制,大办公共食堂,实行农民生活集体化 ,大有高级共产主义马上到来的之势。从“大跃进”、“大锅饭”这些描述人民公社的形容词上就可以看到出来,到了后来,大多数人民公社的性质已不是集体所有制,而是实质上的全民所 有制了。按劳分配原则与“大锅饭”是截然相反、互相对立的事物,“大锅饭”的人民公社不可能是贯彻按劳分配原则的结果。与其他国有企业的问题一样,人民公社的问题也是“大锅饭” 问题。1958年,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就有人提出现在的人民公社已是事实上的全民所有制,应该改名为全民所有制的问题,遭到了毛泽东的否定。这一事件就说明,这时的人民公社已 经变了质、改了性,事实上已经不是集体所有制,而是全民所有制了。既然是全民所有制性质的,那么全民所有制的那种通病:“大锅饭”自然就避免不了,“虚假的人民公社”、“虚假的 集体所有制”自然要失败了!
众所周知,中国改革开放初始成功的关键就是“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实施。这一改革政策有效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与生活水平,为中国私有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但是很少有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学者研究这种“家庭联产承包制”为什么会取得成功,人们也普遍把这种成功归结于私有制的成功。其实,这种成功不是私有制的成功,而是按劳分配的成功。 也就是说,“家庭联产承包制”是一种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制度。本质上“家庭联产承包制”是一种小农经济,之所以这种原始的小农经济也能促进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就在于原来的实 质为“变态全民所有制”的人民公社不是按劳分配的。“家庭联产承包制”之后,虽然是小农经济,但也初步实现了按劳分配,因此取得了成功。也就是说,大锅饭的全民所有制,甚至不如 按劳分配的小农经济制度更有效、更合理。
依据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按劳分配,而非按资分配或按权力分配。只有按劳分配的企业制度,才可能是唯一公平、合理、平等的没有雇佣关系的企业制度。如何在社会化大生 产的前提下,实现一种没有雇佣劳动的按劳分配的企业制度,就是决定社会主义事业能否成功、有效的根本关键。实践已经证明,全民所有制不是按劳分配制度,也无法实现马克思主义的按 劳分配的理论和目标。只有类似周家庄这种按劳分配的集体所有制才真正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要求和目标。因此,可以说,真正意义上的集体所有制的人民公社是否能在中国取得成功 ,决定着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命运,也决定着中国共产党,决定着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历史命运。
把周家庄集体所有制的人民公社制度和共同富裕思路发扬光大、普惠中国,需要以按劳分配原则对周家庄的人民公社制度进行深度的完善与发展。周家庄实际实行的人民公社制度,有几大不 足和缺点,不利于其发展,不利于其在全国的普及、发展。如果要把周家庄的人民公社模式在全国大规模推广,必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是要改善管理方式。
据报道:周家庄是“所有劳动都是队长分配,队长让干啥就得干啥,这样也好,不用操心,但是一定要干好,干不好队长就要扣工分”;“这些队长都是20年前任命的,这几年对个别不称职 的队长进行过调整,并没有采取过选举制”;“合作社主任韩建明说,队长必须懂技术,懂得生产的每个环节,‘老是换人也不好’”。
显然,这种家长、独裁式的管理方式,有一定好处,也有一定坏处。好处正如报道所说:“老是换人也不好”。坏处是无法适应现代化的科学管理,一个人的能力再强大,也是不可能持久的 。一种企业生产制度,如果没有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与之相适应,也是不可能推广、普及开来的。
要发展和推广人民公社制度,在管理制度上,必须以毛泽东提倡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之进行科学的完善与发展。首先就是完善民主制度,最好的民主制度就是所有权上的一人一票。集 体企业的所有权必须平等的归企业劳动者集体平等共有,这是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的最起码要求。只要解决了这一根本关键问题,企业的所有大事都可以以此为决定,获得圆满解决。其次 就是集中,就是说,一旦决策得以通过民主形式产生,就必须得到无条件的贯彻执行。具体的企业制度,完全可以参照股份制公司的运作方式,所不同的只是所有者不是企业股东,而是所有 劳动者的成员。职工大会、常委会、监委会、总经理等制度一应俱全,有效齐全。
其次,就是要改变公社性质。
中国历史上的人民公社其实不止是经济概念,更是社会概念。既是生活上的,搞集体生活;也是政治上的,有党的领导;同时也是地域上的,一个地区就是一个公社;当然更是经济上的,一 个地区、一个公社就是一个经济体。显然,在当前中国社会,要想推广、发展人民公社制度,就必须改变公社的这种社会性质。我们可以把让周家庄的人民公社成功的按劳分配的集体所有制 的经济制度向全国推广,却无法把周家庄的人民公社的社区概念向全国推广。因为这种推广必须遵照自由、自主、自愿的原则,我们不能强迫不喜欢这种生产方式的人加入其中。因此除了党 的政治性质和经济性质之外,其他均应免除,让人民公社的范围不再是一个地区,而只是一个企业。让人民公社不再是一个社会的地区概念,而是一个纯粹的企业概念。企业是自由、自主、 自在的,人民公社也是随之而自由、自主、自在的。
第三,就是理顺所有制关系。
所有制关系是一切生产关系的根本决定因素。集体所有制本身就是一种关于所有制关系的概念,这种所有制关系的特征就是企业的所有权归企业的劳动者集体平等共有。因此,一人一票地以 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决定生产中一切事物的所有权关系应该是集体所有制的基本方式和特征。但是,由于受到“向全民所有制转变”的传统错误的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现实中的人民公社却不 是这样的。在现实中的人民公社中,普通劳动者基本没有什么权利,公社领导要么是政府任命的,要么是受党委书记的领导和决定。在这种人民公社中,所谓的按劳分配,也只是类似资本家 的那种论功行赏,缺乏科学合理性,具体分配往往只是领导者个人的一句话事情。
因此,只有理顺人民公社的所有制关系,真正体现集体所有制的按劳分配的科学原则和平等精神,真正体现出劳动者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优越性来,才能理顺人民公社的各种利益关系,释放 出巨大的生产积极性来。为此,必须依据平等的原则,所有劳动者一律平等,一人一票,共同决定企业生产的所有事情。
第四,解决公社的创建与再生问题。
把人民公社制度在全社会范围内推广,严格执行企业所有权归企业劳动者所有的集体所有制原则,必然会面临一些集体所有制企业破产与再生的问题。虽然就如周家庄的人民公社一样,只要 严格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这种集体所有制企业基本不会破产倒闭,劳动者的积极性远远比私企和国企的高,经营效益会更好。但是,不排除因各种原因而倒闭的可能。而一旦倒闭,如何再 生就是一个大问题。
显然,如何建立新的集体所有制的人民公社组织是一个根本的大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了,人民公社制度也就可以在全国迅速推广、普及了。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任何生产的形成无非有个基 本因素,一个是劳动者;另一个就是资金。在当前中国推广、创造更多的人民公社,存在一个原始资金积累的问题。因为理论上劳动者原本是一无所有的,既无生产资料,也无可供担保和抵 押的资产。因此,解决了劳动者的资金问题,也就解决了新的生产公社的创建问题,人民公社制度就可以在全国推广了。
实际上,马克思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理论,就是为解决这一问题而才产生和存在的。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制加上社会上存在大量可以自由流动的、一无所有的劳动力,就是资本 主义生产方式的产生根源。所以,马克思主义主张通过由劳动者共同占有和管理生产资料的形式来解决这个问题。由劳动者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必然表现出一种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形式。实现 生产资料公有制,建立一个由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客观上要求无产阶级专政。以无产阶级专政政权为依托,通过一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形式,帮助劳动者解决生产资料问题, 那么由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按劳分配的集体所有制企业生产就可以得到迅速的普及与推广。这样,劳动者就可以随时建立自己拥有相应所有权的企业,就不必再去出卖自己劳动力。由此,资 本主义的雇佣生产方式得以避免,劳动者的自由与解放得以实现,共产主义最终会成为一种社会现实。
显然,按劳分配的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为当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制度和国有企业的存在与发展提供了坚实、有效、可靠、科学的理论与现实基础。以此为基础,中国的社会主义制 度才能成功,才能取得人民支持,才能永久辉煌并屹立不倒。
解决劳动者创建新的人民公社的资金问题,无需把国有生产资料送给劳动者集体。以无需抵押和担保的政策性贷款方式提供给劳动者集体同样是可行。只要能够帮助劳动者集体解决了资金问 题,那么剩余的一切问题劳动者自己都可以以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方式予以很好的解决。况且,现在中国社会并不缺乏资金,劳动者自己也并不十分匮乏,劳动者自己以商业银行贷款、自筹 资金、发行债券等等方式也是可以解决资金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的党和政府要给予一定的政策、行政、法律等方面的支持,从而让这种集体所有制的企业取得社会信任。一旦有了信任,这 种劳动者集体自己的企业生产是很容易组织成功的。
显然,当今中国有充分的条件可以迅速有效的普及、推广周家庄的这种现实可行、共同富裕的集体所有制生产方式。只要对周家庄的这种人民公社制度进行上述的改进与完善,那么一种崭新 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就可以迅速地在全国各地普及、推广开来,不但可以解决当前中国的经济增长问题,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贫富差距、贫穷与失业问题,从根本上化解党和政府所面临的政 权合法性危机,实现中华民族的长久可持续的稳定、繁荣与发展。
笔者研究社会主义问题长达20多年,有充分理论与证据可以证明这种集体所有制生产方式的现实可行、科学合理性。笔者个人虽然没有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实际工作的经验,但通过大量的间 接资料和本人长期的观察、思考和研究,深刻了解和掌握了集体所有制企业成功的根本和关键,认识到按劳分配的本质和意义,认识到集体所有制生产方式对共产主义的实现、对国家和人民 的巨大好处和无与伦比的伟大价值和意义。笔者50多万字的著作《通往自由与繁荣的联合之路——唐涛1世纪的科学社会主义》一书,以及5万多字的《中国经济社会问题的系统化解决方案》 系列等文章都充分、详细、深入地论述了这种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在基本原理、内部管理机制、按劳分配的具体实现机制、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非常深入的 探讨。
可以说,类似周家庄人民公社的这种集体所有制生产方式才是真正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要求,真正能够实现共产主义的目标,有效满足人民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的生产方式。笔者相 信,以无产阶级专政和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将成为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唯一出路和可能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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