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新育:温州金融改革之我见
相传已久的《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下文称《方案》)终于在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通过了。对于小微企业融资的强调,被外界认为是该方案的最大亮点。
的确,在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充裕、民间金融活跃的温州,开展某些金融探索是必要的,但《方案》并不意味着温州的金融改革试验就此踏上铺满鲜花的坦途。任何试验都有成功和失败两种可能,有些试验未必能够达成试验者所期望的目的,甚至可能带来始料不及的负面后果,我们对此必须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近年来,温州部分中小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和企业主出走现象,对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成为制定和批准这一《方案》的重要驱动力量。在国务院会议确定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十二项主要任务中,很多都是直接为了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而提出的。但其他条件相同时,小微企业在金融市场上天然处于劣势,这一点不因任何良好意愿而改变。而且,通行的“正规化”规则与小微企业融资迫切需要的“便利性”存在冲突。目前做得较好的民间借贷机构依靠“熟人社会”中对借款人资信的深入广泛了解控制风险,也依靠“熟人社会”中失信可能导致丧失一切的机制抑制借款人的潜在道德风险。要谨防民间融资所谓“规范发展”,扼杀上述长处。
此外,如果处理不当,温州获得授权全面推行金融改革试验,也可能对当地和其他地方的潜在道德风险形成“逆向激励”。近年出现资金链断裂和企业主出走的温州企业,许多并不是得不到正规金融体系的融资,而是得到了多得不成比例的金融资源,却投向投机性业务而不是实业,或是投资规模过大,超越企业承载能力。
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还很有可能带来关联贷款扶摇直上,从而加大金融市场不透明和风险。在有意进入金融行业的民营企业家当中,大部分人不了解金融行业的规律、规则,有些人存在着误解,认为办银行就是为自己的企业解决融资困难。他们没有认识到这就是关联贷款,或者没有认识到它的严重性。另外,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给部分大企业资金投向提供了一条出路,中小投资者实际上无缘分羹,也使入股金融机构的大企业有可能操控自己参股的金融机构,开展违规运作。
温州早在好几年前就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并不是现在才取得这个地位。为什么几年下来并没有取得什么实绩?我们不能天真地以为名之曰“改革”就一定会成功。事实上,商界不少缺乏诚信之辈已经瞄上温州金融改革的“商机”,一手炮制“收购美国特拉华州大西洋银行”假新闻的温州商人林春平就自述,此举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日后参与温州金融改革。我们必须把各种可能考虑周全一些。▲(作者是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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