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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光:思想解放有底限--共产党应明确自己是左派的政党

刘国光: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

《学习参阅》 2008年第7期

最近,大家都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希望总结改革开放的历史经验,在取得伟大成就的基础上继续前进,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成功。我作为改革开放的参与者,也讲几句话。

一、用唯物辩证法与历史唯物主义方法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经验

应该怎样总结送三十年的历史经验呢?角度很多,可以百花齐放。

一个不会反思的民族,不可能成其为伟大的民族。一个民族的伟大,与这种百折不挠的民族精神息息相关。改革开放历时三十年,对于这样一场关系全国人民福祉的伟大的运动,显然更应该全方位地进行反思。反思就是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同时,总结经验会有不同立场、观点和方法。人们对事物的不同看法、判断、言论,自觉不自觉地都有着自己的立场,都有自己的态度、看法、判断,这是勿庸置疑的。

马克思主义者从来不掩饰自己的立场、观点、方法。从马克思哲学方法论的角度来分析问题,这是我们共产党人的一贯做法和宝贵传统。既然改革开放是用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指导中国具体实践的结果,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改革开放具体实践相结合产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那么,总结改革开放三十年的经验,当然可以用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这是顺理成章的办法,是一个好的视角。

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博大精深,包括唯物辩证法和历史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有三条基本规律作为主线,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问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矛盾、经济基础内部的矛盾、上层建筑内部的矛盾,以及意识形态和社会存在、社会发展之问的矛盾。我试着用其中的一些观点方法,对改革开放三十年作一个鸟瞰式的思考。

二、一分为二地看这三十年

对立统一规律认为,一切事物、现象、过程都可分为两个互相对立和互相统一的部分。一分为二是毛泽东同志对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普遍规律的科学简明的表述。他说,“一分为二,这是个普遍的现象,这就是辩证法。”(毛泽东:《党内团结的辩证法》,《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496~498页)对于改革,也要一分为二地分析。

建国这六十年的历程极不平凡。前三十年坎坷曲折,走了许多弯路,但是功绩很大,不容抵毁。有问题并不能掩盖所取得的伟大成就,更不能像某些人那样将历史成就一笔抹杀。改革开放以来的三十年,取得了更大的成就。这也是有目共睹的事实:经济保持平稳快速发展,经济总量迅速扩大,财政收入连年显著增加,国家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到1999年,我国经济总量排名世界第七,此后一路赶超意大利、法国、英国,目前已超过德国,照此速度发展下去,五年内有望赶上日本。如果以购买力平价衡量,我国现在就已经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仅次于美国。我国进出口贸易增速以及占世界贸易的比重都在稳步提高,成为世界贸易不可忽略的重要力量,在世界贸易中的位次从2001年的第六位提高到了第三位,超过了英国、法国和日本。在迅速发展过程中,城乡居民收入显著增加,人民生活福利整体上有了巨大改善,改革开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进展。

与过去相比,经济体制变活了。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市场起到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大大消除了传统僵化体制的消极影响,初步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通过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的技术进步,增强了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能力,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向集约的转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都有了明显的提高。

总之,我们对这三十年所取得的成就,无比欢欣鼓舞,成绩不容否认。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一面,要看到成绩。同时,也要看到问题和潜在的风险。这就是一分为二。
三十年来,特别是最近一个阶段,社会经济面临深刻变化,深层次矛盾逐渐显露,遇到了过去少有的问题。这些问题过去即便有,也是很小的问题,不是主要问题,现在则成了主要问题,这里列举几个。一是贫富差距扩大。尽管基尼系数不足以完全说明问题,但其上升速度很快,由改革初期低于0.3到现在接这0.5,达到了全世界少有的水平;社会阶层贫富差距悬殊,在世界上也很突出。二是腐败盛行,案件愈来愈多,愈来愈重。这种现象也是过去没有的。三是社会道德沦丧,重利轻义,世风渐衰。四是环境破坏,资源环境越来越紧张。

对于这种发展态势,大家感到担忧,认为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后果不堪设想。生产力发展了,国家经济实力增强了,但如果生产出来的财富越来越集中在极少数人的手里,这样一种改革,结果是资本主义成功,而不是社会主义改革的成功。如果对于改革掌控不好,此种前景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但是,是不是像一些人说的那样,邓小平反复告诫的那些话(“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那我们就失败了。”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1页),已经变成了现实了呢?我在《关于分配与所有制关系若干问题的思考》一文中有个论证:虽然贫富分化的趋势已经相当严重,但还没有达到社会无法承受的两极分化的程度,不能说改革已经失败(见《开放导报》2007年第5期),这里就不再细说文中的论证。我单讲其中一个考虑是,我们党和政府正以百倍的努力和高度负责的精神,解决收入差距扩大和其他种种社会民生问题。现在问题是解决得慢,离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还有差距,一时无法满足;有些矛盾和问题还在深化发展,一些使居民利益受损现象还时有发生;教改、医改、房改、国企改革等政策中的某些失误,还需要加大纠偏力度,进一步采取完善措施,逐一解决。

总之,辩证地一分为二地看,改革总体上还是成功的,有问题并不能掩盖已经取得的伟大成就。不能说社会主义改革已经失败,改革不能倒退,不容否定。

三、否定之否定:改革在更高层次上的综合

否定之否定规律,也是辩证法的普遍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就是“正”、“反”、“合”。事物是矛盾的,但这个矛盾的斗争,从量变到质变,是一重否定;由新的量变再到质变,又是一重否定。矛盾发展,否定了前一个阶段的事物,然后再发展,又否定了上一个阶段的事物,如此循环往复。否定之否定,并不是回到过去,而是在更高层次上的综合。由此推动事物向更高阶段发展,这是辩证法的规律。

对我国的改革进程,也要这么看。如果说改革开放之前是“正”,改革开放之后的一段时期就是“反”,这是一个否定。需要说明一下,这里是纯粹从方法论和逻辑上讲的“正”与“反”,而不是价值判断,不是要肯定改革开放以前的东西。

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的“正”与“反”,表现在哪些方面呢?它们很清楚地表现在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备个层面。主要有:一是经济运行机制。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计划为主转向市场为主,市场起基础性调节作用。二是所有制结构。过去是单一的公有制,越大越公越纯越好,一切向国有制看齐;改革后是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及其他备种混和所有制经济都出现了,这是以前没有的新现象。三是分配制度是过去名义上是按劳分配,实际上是“大锅饭”,即偏于平均主义的“大锅饭”。当然,也不能说是完全的平均主义,张春桥曾攻击“八级工资制”是修正主义。平均主义遏制了大多数人的勤奋努力;改革后变成了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如邓小平所讲的“先富、后富”已经出现了,收入差距拉开了,这是好现象,对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有很大的激励作用。

简单而言,有这么几个“正”与“反”。三十年来,一“正”一“反”才形成现在的局面,也积累了不少新矛盾。经过三十年,当前正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要对一些新矛盾进行一些新的“反”与“正”,从而在更高层次上转向新的综合。

四、关于经济运行机制:在继续坚持市场改革的同时,要重新强调国家宏观计划调控的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运行机制逐步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推动我国经济生动活泼地向前发展。在全部商品流通总额中,目前市场调节部分已占到90%以上。几年前有人估计,我国市场经济在整体上完成程度已达到70%左右。可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初步建立。

但是,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够充分、不够完善,市场经济还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如资源要素市场、资本金融市场等,都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到位。也有因经验不足、犯了市场幼稚病,从而导致过度市场化的地方,如在教育、医疗、住宅等领域不该市场化的部分也搞市场化,以至于发展到对市场迷信的地步,带来一系列不良后果。
市场经济初步建立之后,市场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都充分展现出来。市场经济在发挥激励竞争、优化资源配置等优越性的同时,其自身固有的缺陷经过三十年的演变,也逐步显露出来了。特别是在总量综合平衡上、环境资源保护上,以及社会公平分配上引发的问题,在我国不是市场经济本身能够解决的。因此,三十年的结果,一方面经济发展取得很大成绩;另一方面社会经济出现新的矛盾,资源环境、分配民生等矛盾越积越多。这与国家宏观计划调控跟不上市场化的进程,有一定的关系。

本来,我们所要建立的市场经济,就是国家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这一根本点在1992年就明确地写入了党的十四大文件。这些年来,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在不断前进,我们在短期经济波动的控制上,先后取得了治理通货膨胀和治理通货紧缩两方面的成功经验。但是,国家计划对短期和长期宏观经济发展的导向作用明显减弱,计划本身多是政策汇编性的,少有约束性问责的任务,计划的要求与执行实绩相差很大,国家计划控制不了地方盲目扩张行为。总之,国家计划失之软弱,变成可有可无的东西。这影响到宏观调控的实效,造成国民经济发展许多方面失衡。

现在是到了继续坚持市场取向改革的同时,需要加强宏观计划调控的作用,强调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指导作用的时候了。针对国家宏观计划调控跟不上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状况,最近十七大提出“发挥国家发展规划、计划、产业政策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综合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提高宏观调控水平。”(《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杜,2007年版,第26页)十七大重新强调多年未提的发挥国家计划的导向作用,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家知道,宏观调控有这么几种主要手段,财政政策、货市政策和计划手段。只有少数市场经济国家设有计划机构,并编有预测性计划,一般不用计划手段。但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大国,有必要在宏观调控中利用计划手段。至于产业政策,则属于计划手段。规划也是一种计划。所以,主要就是上述三种手段。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国家计划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仝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23页)在财政、货币、计划三者关系中,计划应是财政货币政策的指针,财政、货币政策要有计划的指导。国家计划与宏观调控不可分,计划是宏观调控的主心骨。国家计划有年度计划,还编制五年、十年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包含经济增长速度、投资总额、财政预算、信贷总额、外汇收支、失业率、物价上涨率和人口增长率等指标!每年都由国务院提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应当是有法律和行政效力的。这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都应该在宏观调控中起导向作用,具有约束力。关键之处还应问责和追究法律责任,这样的国家计划才能对宏观调控起到导向作用。

在市场经济初步建立,市场的积极方面和消极方面都充分展现之后,目前在“市场化改革”口号下,迷信市场成风,计划大有成为禁区的趋向。在这种氛围下,重新强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也要加强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看来十分必要。

这次十七大重新强调了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并不是如某些人所歪曲的那样,“要回到传统计划经济模式”。重新强调国家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导向作用,不同于过去“传统计划经济”,而是计划与市场这个问题在更高层次上的新的结合。其主要表现:一是现在的计划不是既管宏观又管微观无所不包的计划,而是只管宏观层面,微观的事情主要由市场调节。二是现在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手段是市场,计划是弥补市场缺陷与不足的必要手段。三是现在的计划主要不再是行政指令性的,而是指导性、战略性、预测性的计划,同时又要有必要的约束和问责的功能。

国家计划导向下的宏观调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应有之义,不能把“计划性”排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含义之外。1992年5月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同志在中央党校讲话中谈到十四大将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法的时候,强调了这一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有计划的”。(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出版,第6页)我们要依照这个精神,努力改进国家计划工作和宏观调控工作,使之名符其实地起导向作用,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实现市场与计划的更高层次的综合。

五、关于所有制结构:在坚持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同时,要重新强调“公有制为主体”

关于所有制改革,现在也到了否定之否定的“合”的阶段。

改革开放以前,是单一的公有制形式,越大越公越纯就越好,脱离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而不断改变生产关系。改革开放以来,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这是一个否定。这个“正”与“反”的变化,一般规律是在公私比例关系上“公”降“私”升,这是合理的。因为改革以前私有经济几乎等于零,公有制占有绝对地位。因此,在相当一个阶段里,非公有制经济保持超过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速度,从而增加非公有制经济占总体经济中的比重,公有制比例下降、私有制比例上升,是合理的变化过程。这个“正”与“反”变化过程已经持续了三十年。

现在是不是到了一个新的时期,“公”降“私”升是不是到了一个关头,到了一个关键阶段,需要重新考虑一下,来一个新的否定和新的综合?对此,社会上有几种截然不同的估计。

关于公有制主体地位目前有三种估计,都是现实中存在的意见,有文字可查。第一种意见认为,现在还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但是,这种计算方法有问题。它将自然资源、行政性资产都计算在内。几年以前,有同志曾试图解答这一问题,他把资源性资产都算作国有资产,那当然可观,土地就是一大笔财富,其结论自然是以公有制为主体。这个回答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这里讲的国有资产,应该是指经营性资产,不包括资源性资产。第二种意见认为,公有制地位已经动摇,一些地区和部门公有制已不占主体。有没有这种现象?这也算是一种意见吧。第三种意见,干脆说公有制地位已经丧失,私有制占据主体,已经是既成事实了。

持第三种意见的有两种人。一种人是担心这种情况出现,认为不能这样。现在公有制丧失主体地位,国家应想办法挽回。另一种人的意见是赞成私有化,说不要再提姓“公”姓“私”了,既然不是公有制为主,已经很好了嘛,干嘛还要再提!理论界就有人提出,经济改革已经成功,现在要政治改革了。这些人所讲的经济改革成功,就是指公有制变成私有制已经基本完成。上述的两种人,都认为公有制主体已经不是主体了,观点相同,但是态度和倾向不同。

这几种看法,都是个人根据自己的估计得出的。在国家综合部门、统计部门尚未拿出公私结构的正式的全面数据以前,难以准确判断我国的所有制结构现状。

但是,从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一直到现在,党的文件一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没有一个文件不要公有制为主体。十七大重申了党的这一主张,说“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共产党笫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杜,2007年版,第25页)这当然不是空话,不是停留在文字面上而是要坚决贯彻落实的。我国的所有制结构现在已经变成什么样,公有制还是不是主体?社会上对此有很多议论,已经有人将这一意见提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要求我们国家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公布这方面的材料,现在各种所有制的比例到底怎样,希望人大监督这个事情。

现在到了需要重新考虑的时候,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即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毫不动摇地发展多种所有制形式,不能只强调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能只强调一个毫不动摇。这件事到了新的综合之时。首先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同时要毫不动摇地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有人攻击公有制效率低,是官僚经济,是权贵经济;不是国家的财富,而是少数人的财富。我在一篇文章中谈到这个问题。(见《开放导报》2007年第5期)公有制并非注定效率低,六十年代我国的“鞍钢宪法”,有很好的经验,日、美、欧企业管理都吸收它的经验,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国有企业管得好的,并不是一概效率低。改革开放以来,公有制低效率是与私有化预期联系在上起的;而且效率愈来愈低,是与前几年经济调整伴随“国退民进”发生的现象,国有企业经营不善,国有资产流失,巧取豪夺、改头换面通过各种渠道流失,一夜之间从地底下冒出千百万家财万贯的财富精英,与刮起来的这股私有化风尘有着千丝万缕的内在联系。

国有经济内部管理也有问题,某些企业管理不善,变国有资产为少数企业高管人员的个人财富,变为私有财产;就算没有MBO,一些国有企业的领导层也在腐化变质,几百万年薪的高工资,而普通职工月薪只有几百、几千元。这些都不是公有制固有的属性。人家攻击我们国有经济已经不是公有制,并非完全虚指,也指出了一些问题。

国有企业本身应进一步改革,既不能变回到过去“大锅饭”的旧体制,也不能维持现在被扭曲的形象,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解决目前存在的垄断和腐败问题,解决企业内部的激励机制问题;要使得国有企业真正体现社会公平,同时又有激励机制。这种探索,西方国家不是没有先例。西方国家也有国有企业,也有国家公务员,看看二者的收入比例,差距不会像我们现在拉得那么大。国有企业的领导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样,都是国家的公职人员,不能完全按照私有经济的法则办事。为什么不学这个呢?所以,国有企业管理腐败一定要治理。

重新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并非恢复过去“大一统”的公有制经济,也不是恢复旧模式的国有经济,而是在保障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毫不动摇地保护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并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深化国有经济改革。这是所有制经历了正反两个阶段之后在更高阶段的综合。

农村所有制的“否定之否定”,集中体现在小平同志所讲的“两个飞跃”上。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了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这是改革开始时的一个否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大发展,经过了三十的发展,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现在应当着手实现第二个飞跃,即发展新的集体经济。集体经济也是公有制实现方式。小平同志讲“两个飞跃”时就说,“公有制为主体,农村不能例外。”(见《邓小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9页)这是又一个否定。但是,这是新阶段的新综合,不是回到过去吃“大锅饭”的人民公社制度和生产队体制,而是要充分考虑保障农民和农户的财产权益,在此基础上的新的集体合作经济,包括专业合作和社区合作。

新型集体合作经济已在我国大地上萌生起步,茁壮成长。如江苏的华西村、河南的南街村、山西的皇城村、山东的南山村等等,还有苏南、浙江、广东一些农村最近兴起的社区股份合作企业。这些集体合作组织带动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贡献。这些星星点点的火花,现在社会舆论、宣传部门对其重视程度还不够,某些媒体还在找碴挑剔,冷嘲热讽。如果社会舆论和政府决策能给予更多关心和支持,它们是可以为我国农村走社会主义道路开辟宽广前程的。

六、关于分配关系:要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转向“更加重视社会公平”

从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到拉开收入差距,允许一部分人通过勤劳先富起来,是完全正确的,是改革后一次最成功的否定。但是,如果收入差距拉得大大,以至于贫富分化造成难以逾越的鸿沟,出现两极分化,就不对了,那就需要来一个新的否定,让先富带后富,缩小贫富差距,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实现分配领域的更高的综合。

在改革开放后的一段时期内,强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有其正面的积极作用,就是促进效率,促进生产,促进经济发展。但是,过了这个阶段,贫富差距扩大,不能实现先富带动后富,不能实现共同富裕,不能实现公平的目标,这个时候,就必须强调效率与公平二者同时并重,而且更加重视和强调社会公平。我在2003年《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要关注收入分配问题》一文中提出“逐步淡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口号,向实行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过渡”,并向十六大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提出。(《刘国光文集》第十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98~513页)十六届四中全会文件未出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2005年我在《进一步重视社会公平问题》一文中,再次阐明了这一主张(《刘国光文集》第十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杜,2006年版,第582~594页),还写了《要把效率优先放到该讲的地方去》一文(《刘国光文集》第十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23~625页)。这篇短文除了指出把公平置于“兼顾”的次要位置欠妥外,还认为初次分配也要注重公平。此文原稿呈送了中央。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报告征求意见稿中还有“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和“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字样,受到一些同志的非议。但是,五中全会文件最终定稿时,消除了这两种提法,同时突出了“更加重视社会公平”的鲜明主张。十七大还将初次分配也要重视社会公平这一原则写入了中央文件(《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杜,2007年版,第37页)。我的上述这些观点主张,与党中央的最终决策精神是一致的。

淡化“优先、兼顾”提法,强调“更加重视社会公平”,不是要回到过去,不是回到过去的“大锅饭”,不是回到过去的平均主义,而是在更高层次上的综合与提高。从平均主义到拉开收入差距、先富后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然后再转回到“同时注重公平与效率、更加重视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重视公平”,这也是明显的“正”“反”“合”的例子。

关于分配问题中拉开差距与缩小差距的矛盾,效率与公平的矛盾,国内讨论文章很多,这里也就不细谈了。

总之,无论是所有制结构、运行机制还是分配制度,都有“正”“反”“合”三个发展阶段。还有很多例子也都经历这样三个发展阶段,其他改革开放过程也都可以运用这个方法总结。

改革过程中否定之否定的“合”的阶段正在开始,能不能坚持正确的发展观,把这个更高层次的综合做好,到了非常关键的时候。综合得好,社会主义能够坚持,我国经济能够继续发展;综合得不好,经济不能发展,社会主义也不能坚持到底。有人说经济可以照样发展,但我可以肯定地说,如果中国社会主义不能坚持,社会不可能稳定,经济就不能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由“正”到“反”,进一步从“反”到“合”,走向更高阶段的过程,向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进,这样的综合,决不是倒退。倒退没有出路,也不会有回头路。不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中国没有出路;市场化走过了头,也没有出路。完全市场化,不要国家宏观计划调控;完全私有化,不要公有制为主体;完全的两极分化,不要社会公平,这不是我们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是小平同志讲的。不按这样的道路走,改革开放就会失败,按这样的道路走,改革开放的道路光明灿烂。

关于一分为二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用唯物辩证法的要领和方法来回顾总结这三十年,简单地就讲这些。辩证唯物主义中的质量互变规律,也有丰富的内容,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例子也是非常多的。因为篇幅所限,不再赘述。下面用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概念、方法,来看这三十年的一些问题。

七、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

历史唯物主义,首先讲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对矛盾。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一对矛盾,是任何社会发展的根本矛盾,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一个社会的生产方式。改革开放过程也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比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包含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两方面,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另一方面是“市场经济”,二者是矛盾的,也是统一的。

“市场经济”主要着眼于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然很难有效率。这是被实践证明了的正确结论。社会主义主要着眼于强调生产关系,社会主义不同于其他社会的特殊性在什么地方?公有制、共同富裕,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主要特征。离开了这些本质特征,就不是社会主义。小平同志讲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发展生产力,这是专门针对“四人帮”搞“贫穷的社会主义”来说的,不是对社会主义泛指的定义。发展生产力,是一切社会形态取代前一社会形态时都具有的一般特征,是共性的东西,任何一个社会都要发展生产力。这是第一点。

第二,社会主义的目的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单有生产力发展,不讲生产关系、不讲社会公平,少数人占有财富而大部分人不能分享财富和技术进步,两极分化,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小平同志说这是改革的失败。(“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什么新的资产阶级,邪我们就真是走上邪路了”。见《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993年版,第111页)所谓改革的失败,不是指生产力的失败,而是指生产关系的失败,生产力可能上去了,或在一个短暂的时期里上去了,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没有了,这样,生产力是成功了,但是,生产关系改革最终失败了。按资本主义的观点看,则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胜利,是资本主义“改革”的成功。为此,对“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一定要统一地来看,不可偏废。这是很重要的原则,不然就会变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

第三,不能什么都讲姓“社”姓“资”,生产力就不能讲“社”姓“资”,生产关系中一些共性的东西,不必去问什么姓“社”姓“资”。要造大飞机,要信息化、高科技、管理现代化,就不能讲姓“社”姓“资”。但是,生产关系中非共性的东西,就不能不讲姓“社”姓“资”。对于资本主义有益于我们经济发展的东西,如“三资企业”等,也应当拿来“为我所用”,而不是“为资所化”。但是,资本主义腐朽没落、与人类文明背道而驰的那些东西,必须予以批判。所以,对于姓“社”姓“资”,一定要具体分析。

有些人打着邓小平的旗号,反对讲姓“社”姓“资”,说什么思想解放就是要从姓“社”姓“资”的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这根本是错误的,而且歪曲了邓小平的讲话精神。邓小平不是不讲姓“社”姓“资”,是在提出计划市场问题时,讲“三个有利于”原则时,讲到不要讲姓“社”姓“资”问题,他说,资本主义也有计划,社会主义也有市场,都是手段,不要讲姓“社”姓“资”,仅此而已,哪里是一般地讲不要姓“社”姓“资”?小平同志讲“三个有利于”的时候,特别点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他说深圳特区姓“社”不姓“资”,是社会主义。还说“三资企业是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都不要怕。”在这些原则问题上,小平同志分明是讲姓“社”姓“资”的。小平同志还说自己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最积极,一再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他怎么会一般地反对区别姓“社”姓“资”呢?这些人断章取义、恣意歪曲小平同志的根本主张。

八、关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是又一对矛盾。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影响经济基础。

就改革开放来说,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矛盾。政治改革隶属于上层建筑,经济改革与政治改革的矛盾是三十年来尖锐的问题。特别是最近几年,有一种议论,说经济改革已经成功了,问题在政治改革,上层建筑不适应。其意是所有制已经基本完成了私有制为主体的变革,但政权不适应这种经济基础,政权还要进一步适应私有化,即整个政权的资产阶级化、西方化。境内外都有一些别有用心的势力主张这种“政治体制改革”,实际上是要我们放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放弃社会主义制度。

改革开放初期,党的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更多地强调经济改革,这是必要的,也是应该的。与此同时,党一贯地强调政治改革。十三大提出政企分开、党政分开。1989年后有所缓进,这是由于“六四”以后国际国内环境有所变化,党政-分开、政企分开有所缓步。但是,选举制度、基层民主、行政体制等改革还在稳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逐步改善。这些方面不是没有进展、没有改革,而是不断进步。十六大以后,中央又不断强调政治体制改革,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仝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27页)

当然,政治领域的改革,相对于经济改革来说是滞后了一些。有些方面大家感觉进展慢了些,要求加快改革。比如,言论自由问题,左派、右派都有意见。右派有意见,是觉得自己言论受限制,左派也感到受排挤;一些马克思主义的言论不仅在市场化的媒体上不能发表,在一些正式媒体上也不能发表。相比而言,右派言论相对自由一些,前年“西山会议”没有什么追究,南北各有报刊不断公开发表“擦边球”和越轨文章,而左派就没有那么大的自由度。

又如,权力制衡问题。权力缺乏监督,主要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人治”代替“法治”的弊端还很严重。我们不提倡西方式的:“三权分立”的“普世”模式,但权力制衡总得要有。没有制衡的杈力、缺乏约束的权力一定要腐败。十七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仝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2页),就是分权制衡原则的运用,这方面我们需要加大改革的力度。

再如,领导人选制度改革。列宁所说的领导人从群众中产生,对群众负责,这一点还要逐步逐层推广。目前,差额选举,基层选举放开了许多,淘汰制、竞选制、普选制有些进展,但效果不尽理想。“选举民主”和“协商民主”如何更好地结合,如何在人大和政协的框架内,在社会主义的原则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推进这些民主程序,确实需要更大的努力。

关于言论自由、权力制衡、领导人选制度等方面的改革,还需努力,还要抓紧。

与上述正确的改革思路背道而驰的错误思潮,是新自由主义和民主社会主义,两股思潮都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其核心是反对共产党领导,主张多党轮流执政。

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小平同志最积极,小平同志说,二十一世纪前五十年都要反。邓小平强调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以公有制为主体,不能出现两极分化,他只提出从政治上解决资产阶级自由化,那时只解决到这一步,没有从经济上解决资产阶级自由化,还没有发展到这一步。但是,不能说经济领域没有自由化,没有资产阶级化倾向。资产阶级自由化,不但政治领域有,经济领域也有。私有化的观点、完全市场化的观点、政府守夜人的观点等,这一系列观点都是经济领域里资产阶级自由化的表现。防止经济领域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防止经济领域变质,经济领域如果变质,政治领域会跟着变质。这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常识。把住这一关口非常重要。过去赵紫阳就认为经济领域没有资产阶级自由化,至今仍然有一些领导干部这样认为,这是极糊涂的。有人提出经济(所有制)改革已经“成功”,现在要随势而发搞与“普世价值”接轨的“宪政改革”,就是这方面的强烈信号。因此,那种认为经济领域没有意识形态的问题,是大错特错了。

小平同志提出反“左”防右。“左”是带引号的,是极“左”,那是要反的,特别是我国在民主革命时期和社会主义革命时期,都受到极“左”路线干扰,损失很大,痛定思痛,不能不反。但是不带引号的左,邓小平是从来都不反的。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在世界思想潮流中就是左派理论,共产党是左派政党,邓小平也是左派。如果不带引号的左也要反,那还有什么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那还有什么共产党领导?见左就避之唯恐不及,像躲瘟疫一般,是极不正常的现象。反“左”防右中的左,是带引号的“左”,不是正常的左。共产党要明确自己就是左派政党,态度要鲜明。共产党事实上执行的是中左路线,团结中右,反对极右!防止极“左”。共产党不明确自己是左派的政党,就会迷失方向。

起码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百年内,还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只要党工人阶级先锋队性质不变,坚持科学社会主义方向不变,没有变成像社会民主党那一类政党,那么,我们仍然会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条道路是走不通的。换了其他什么政党,都不会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至于一百年之后,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会是什么样政治状况,要根据那时的情况。中国共产党也不会是永久领导,那也不符合辩证法。也许,那时的社会阶层单一化了,社会阶层变化了,不需要共产党的领导了。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不能实行多党轮流执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还是我们的基本主张。多党轮流执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完结了。换了政权,整个路线就全变了,就不能保证我们向社会主义高级阶段过渡,那是不行的。

九、关于生产力内部的矛盾

生产力内部在时间空间上的矛盾也很多,其中对经济发展全局最重要的一个矛盾,就是外延与内涵、粗放与集约之间的矛盾。到底是注重速度数量,还是结构、资源、环境、质量?这是我国生产力发展中一个突出的问题。
由粗放发展方式转向集约发展方式,这是“双重模式转换”中的一重。“双重模式转移”包含体制模式的转换和发展模式的转换。发展模式转换指的就是生产力内部的矛盾。这是非常概括性的内容,也是很重要的实质性问题。过去讲求速度、数量,轻视结构、资源、环境、质量,现在仍然没有完全克服这种倾向,片面追求产值、速度的现象还很严重,特别是一些地方还存在GDP崇拜,牺牲后代利益加速眼前的发展,这种发展实际上是不可持续的。这是三十年来很大的一个问题,积重难返。现在正在大力扭转,特别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提出,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推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推动转变,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一、二、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这是促使我们的经济发展由片面追求速度向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转变的正确途径。

“双重模式转换”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由理论界提出来的。“九五”以后,党的正式文件正式肯定为“两个根本性转变”的方针,十六大以后更是非常强调这个方针,十七大报告将“增长方式”重新改回到“发展方式”。我原来在八十年代也是讲的“发展模式”。今年春天,中央政治局专门开会研究转变发展方式这个问题。

生产力的内部矛盾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是有联系的。三十年的经验证明,发展方式转变会受到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一系列关系的制约。这就要从体制上解决。地方上片面追求GDP,与财政体制、考核制度等有关。如有的省份颁布县级领导考核指标,按GDP增幅给予奖金,还有些地方层层分解招商引资任务,这样地方怎么会不追求GDP呢?资源环境问题,和价格机制、竞争状况都有关系。这些都需要从体制上解决。

十、关于生产关系内部矛盾

生产关系内部的矛盾,也是千头万绪。这里只讲所有制和分配关系。这是我们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所有制和分配都是生产关系。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所有制决定分配。但是,人们常忽略了这个观点。在分析我国贫富差距扩大的原因时,举了很多原由,如城乡差别扩大,地区不平衡,行业垄断,腐败,公共产品供应不均、再分配调节落后等,不一而足。这些原由都能成立,但不是最主要的。造成收入分配不公的最根本原因被忽略了。

财产占有上的差别,是收入差别的最大的影响因素。连西方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萨缪尔逊都承认,“收入差别最主要的是拥有财富多寡造成的,和财产差别相比,个人能力的差别是微不足道的。”他又说,“财产所有权是收入差别的第一位原因,往下依次是个人能力、教育、培训、机会和健康。”(萨缪尔逊:《经济学》下卷,高鸿业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31页)三十年来我国贫富差距的扩大,除了上举的一系列原因外,跟所有制结构变化,跟“公”降“私”升和化公为私的过程,显然有关。这种关系,被某些学者在分析收入差距原因时,故意忽略掉了。

在调整收入分配差距关系、缩小贫富差距时,人们往往从分配关系入手,特别是从财政税收、转移支付等再分配领域入手,完善社会保障,改善低收入者的民生状况。这些措施都是完全必要的,我们现在也开始这样做了。但是,仅从分配和再分配领域着手是远远不够的,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贫富差距扩大的问题。

还需要从所有制结构,从财产制度上直面这一问题,从根本上阻止贫富差距扩大、两极分化的趋势。这就是邓小平所说的,“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邓小平文选》,第三卷,1993年版,第149页)

本文前面所讲的分配上的新综合,是以所有制上新综合为前提条件的。所有制发展上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毫不动摇地发展公、私两种经济,不能只片面强调一个毫不动摇;要延缓“公”降“私”升速度和程度,阻止化公为私的所有制结构转换过程。

十一、关于社会意识形态与社会存在的关系

社会存在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命题。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反过来,社会意识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先进的社会意识推动社会进步,落后腐朽的社会意识阻碍社会进步。三十年来,我们在这方面经历了不少风雨,最重要的莫过于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的关系了。
小平同志很好地解决了解放思想和改革开放二者的关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与小平同志的改革开放思想紧密相关。小平同志指出:“只有思想解放了,我们才能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解决新出现的一系列问题,正确地改革同生产力迅速发展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具体道路、方针、方法和措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1983年版,第140~152页)他所说的思想解放,是要正确地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解决我们前进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思想解放不能离开了这个根本。

我为什么要不厌其烦地引用小平同志的原话呢?因为现在某些人的思想解放早已离开了这一根本,却还在高举“邓小平的旗帜”,高调提倡“进一步思想解放”。他们称当前“新的思想解放”或“第三次思想解放”,“是从冲破姓‘社’姓‘资’,到冲破姓‘公’姓‘私’,概括起来就是冲破‘所有制崇拜’。”那就是不要公有制为主体,不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了。所谓“新的思想解放”实质就在这里,不要再问姓“社”姓“资”、姓“公”姓“私”,还有所指的批“所有制崇拜”。不用多解释都会明白,他们的思想解放就是要结束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从而结束社会主义。

去冬今春,南北各有一个关于思想解放的论坛,遥相呼应,某些人发言的精神实质,就是要把中央在十七大提出的解放思想,说成是“新”的思想解放,特别强调“三十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在意识形态领域始终贯穿着姓‘资’姓‘社’、姓‘公’姓‘私’的争论,而每次改革开放的突破都是以解放思想为先导的。”他们讲的“新”的思想解放,其“新”在何处呢?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就是,新在从姓“社”姓“资”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不要用社会主义的观念阻碍向资本主义前进。不要提姓“社”姓“资”,那就意味着不要再提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区别。我在前面讲了,这些同志完全曲解了小平同志的原意。小平同志明确地把社会主义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提,改革开放不能走向资本主义。他说,“我们实行改革开放,是怎样搞社会主义的问题,作为制度来说,没有社会主义这个前提,改革开放就会走向资本主义,比如说两极分化。”(1990年7月3日,邓小平同志视察北京市亚运会场馆等市政建设工程时指出:我们实行改革开放,这是怎样搞杜会主义的问题,作为制度来讲,没有社会主义这个前提,改革开放就会走向资本主义,比如说两极分化。见《邓小平年谱》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17页)

因此,所谓的“思想解放”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为指导的思想解放,这是促进我们的改革开放向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方向前进的;另一种是以新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为指导的思想解放,这将把我们的改革开放推到一个不是我们党所规划的方向。所以,不能天真地认为,凡是思想解放都能正确引导推动我们的改革开放,要警惕有人利用思想解放来误导改革开放。

当然,在社会存在、社会利益多元化以后,多种社会思潮的出现,以及非马克思主义、反社会主义思潮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历史经验证明,对于多种多样的社会思潮,放任自流不行,简单堵塞也不行。包容并蓄似乎是和谐社会应有之义。但一切事情都要有一个度、一个边,不能让一些非常错误的思潮把人们的思想搞得乱七八糟,六神无主,不能让这些错误思潮把我国的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引入歧途,像戈尔巴乔夫和雅可夫列夫导致灾难后果的“多元化”、“公开性”那样。所以,在实行多样化,包容一些非马克思主义、非社会主义思潮存在的同时,一定要强调“主旋律”,强调切实地而不是形式主义地宣传马克思主义,强调宣传科学社会主义,强调宣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用“主旋律”来教育人民,统一思想,筑牢社会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要给宣传正确思想、批判错误思想以更多的说话机会,或者话语权。批判与反批判从来就是追求科学真理的必由之路,各种思潮的和平共处并不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构,这一点并不是像某些天真的同志所幻想的那样。当然,要防止利用争鸣来制造社会不和谐的杂音。

三十年过去了,我们仍然要继续解放思想,要与时俱进,但要坚持小平同志所倡导的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就是要以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践相结合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解决过去积累以及新出现的问题,正确改革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传统社会主义思想当中不适应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东西,如社会主义与商品市场经济不相容,所有制结构只能是“一大二公”,不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存在等教条,必须加以破除,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观念。今后还要进一步扫除妨碍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意识形态,树立促进社会进步的新思想观念。但是,思想解放是有底限的,不是无边无际的胡思乱想,这个底限就是发展了的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忽视了社会主义的底限、突破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解放不是我们所需要的,也不是我们所希望看到的。
(本文由作著口述,桁林博士记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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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05-02 关键字:改革开放  解放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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