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鹏飞:请问今日中国,如何应对汉奸言行
前几天我写了一个帖子,分析为什么唯有中国盛产汉奸。我的结论是,中华文明的兼容与庞杂,中华民族的多元,中国历史的分分合合,中国现代国家意识觉醒晚近,中国知识分子近现代总体的文化不自信,帝国主义推行的以华制华与刻意培养高级华人的半殖民政策,日本军国主义长期占领中国并大力扶植汉奸势力,统治中国多年的国民党实际上是一个帝国主义培养的代理人集团,其反共亲日亲美态度,国家的衰弱人民的悲苦等,都是汉奸生发的土壤。
时代不同了,汉奸的表现形式也不同过往。战争时期,一个人是不是汉奸一望便知。现在呢?汉奸的脸上都没有写上汉奸两个字,相反,他们都拼命标榜自己深爱这个国家和这个国家的人民。为什么呢?因为汉奸主要的目的是卖国以利己,一个人要想卖国,一定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之一:要么他拥有某种巨大的公权力或公共资源,要么他具有巨大的公众影响力和话语权。这两者,在和平时代的今天,都需要假面具。假扮忧国忧民之士则是最佳的选择。
又要假装无比爱国,又要在物质或精神,言语或行动上卖国。汉奸就具有双重人格,所有的卖国行径,一定要带上爱国的高帽子,才好进行,否则没人跟从没人响应没人配合就卖不成国。卖国者,为外国人利益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的人,一定要说服大家甚至自己相信卖国是爱国的一种极端形式,是太爱这个国家的特殊表现形式。比如汪精卫和为汪精卫辩护的人,就把汉奸卖国行为称为“曲线救国”。又比如为西方国家打入中国能源市场摇旗呐喊的人,就会从放大雾霾恐慌,以无比无限关心人民健康和家人健康入手。
很多读者提出,国家极弱也是很多子民被迫和自愿走上汉奸道路的诱因。我认为说得对,没有帝国主义对贫弱中国的觊觎和掠夺,没有一百多年来西方列强刻意培养高级华人和亲西方精英,中国哪里会到今天汉奸、准汉奸还层出不穷。在这个意义上说,汉奸们也是不幸的一群同胞,也是祖国衰弱过程的悲剧人物。他们的卖国情结也不是从娘胎里带出来的,还不是有人后天灌输的?所以,对汉奸言行,我认为应该斗争,但也要讲究方式方法和合理合法。
汉奸的特殊经历阅历使他们成了汉奸。如果一降生我们和他们互换人生过程,悲剧也会降临在我们身上。对汉奸,应注重思想帮助和精神转化。香港有一个电视公知,发帖子说中国人对日本情绪燃点很低,什么都往历史上扯,还攻击中国大陆意识形态很强。我回击说,如果有人当面奸淫你的母亲和妻女,用刺刀挑起你的孩子始终不认账,你的燃点也不会高。你的意识形态一点也不弱,歌颂共产党毛泽东的电视片,在你当台长的电视台肯定一秒钟也不会播。
对这样信口开河的汉奸类言行,我不仅比较愤怒,也深深为这样受过外国系统高等教育的华人基本上没有中国人味而感到悲凉。其实,在那个英伦岛上的小瓦特托腮观察炊壶的壶盖在水沸腾时晃动时,整个地球人类的大屠杀、大洗牌、大变局的种子就种下了。中国就是因为在工业革命时期的落后,差一点亡国亡种。在信息化时代、高科技时代和后工业时代,如果中国不能始终站在世界的前列,保持与西方列强在一个等量级上,中国被欺凌、被奴役、被掠夺的命运还会重演。
所以,我认为,减少中国汉奸数量的最有效办法,还是保持国家的强大,营造人民的幸福,这两者如果数百年得到确立,在没有外国势力故意教唆的情况下,在中国事事处处都雄踞世界前列的情况下,同胞中间不会有人自动变成汉奸。其次,在现阶段,我认为对汉奸行为还是要坚决惩治,以杜绝仿效。对于汉奸类的言论,还是应该以言论回击为主,只要广大人民群众不被蒙蔽,汉奸言论没有市场就行了。过于激烈的处置方式我并不赞成。
什么是汉奸罪呢?它的要件是:一、个人从外方得到物质或精神利益;二、利用职务之便或公众影响力,故意损害国家、民族与公众利益,为外国、外国组织、外国人谋取精神或物质利益。比如合资中故意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比如将国家金融资产故意贱卖给外国入股者;比如拿国家外汇投入到外国行将倒闭的企业;比如为转基因食品狂开方面之门者,比如为了外国资本进入国家媒体、进入能源等战略安全领域制造舆论者,都脱不了汉奸罪的嫌疑。
考虑到中国的特殊国情,考虑到确实有很多汉奸处在国政与经管要津,考虑到确实有大量政治精英和知识分子存在汉奸情结,我认为,国家应该认真考虑汉奸罪列入刑法。坚决与吃里扒外、里通外国、出卖国家利益的犯罪行为展开斗争。汉奸罪上述要件已经表明,它与无心之失、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贪腐懒政等行为有本质区别,与叛国罪、间谍罪也有明显区别,这两者是私下直接出卖自己损害国家。汉奸罪的特征是,犯罪人以公开身份、貌似合法的手段故意、刻意、蓄意帮助外国、外国势力损害国家利益。这种现象在中国客观存在不能不治。
至于汉奸言论,情况要复杂的多。汉奸言论我认为是特指那些在国家对外关系的重要原则问题上,不顾原则、无视公理、颠倒黑白,混肴是非,故意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言论。发表汉奸言论的人,情况很复杂,有的确实是老汉奸,有的是公知故作惊人之语,有的确实是恨铁不成钢故意说反话,有的是一时糊涂被别人当枪使了,有的是变相发泄对现实和国内政治的不满等等,不能一概而论,故我主张可以进行言论辩驳,不宜对论者采取任何制裁手段。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点,绝对不能对那些善意的、建设性的、甚至尖锐批评党和政府的意见动不动扣上汉奸言论的帽子。我们应该记住,汉奸的产生,是西方列强文化侵略的结果,甚至今天中日之间的敌意,都是美国一手操纵的结果。彻底杜绝汉奸的滋生,还要依赖中国复兴,成为富强民主的世界霸主,慢慢让所有中国人都为自己的国家骄傲不已。当前,我们还不得不和汉奸言论做长期斗争,汉奸言论,我认为,主要还是集中在国际关系、国家主权方面,我列举几个典型例子,稍加辨析,作为参照,供大家擦亮眼睛之用。
疑似汉奸言论之一:人家日本半小时将东海舰队清零绝对不是开玩笑,人家日本F22在平流层别说丢炸弹,就是丢一块砖头,也能把一栋大楼击穿。大家只要注意清零这个词的感情色彩,大家还要注意到一块砖头从高空下来会焚烧不可能击穿高楼,就知道这说法是故意长敌人志气。其实中国的核武器也可以在半小时将日本全国清零,对吧?日本的武器比较精良这是事实,关键在于你怎么表达(疑似汉奸言论的一个特点,就是混淆了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的法则,故意在战略上制造恐慌情绪)。
疑似汉奸言论之二:中国的核心利益不是钓鱼岛、不是南海诸岛,甚至台湾也不是,中国的核心利益是保证中共执政,实现中华复兴,其他都不是核心利益。对此言论我多次仰天大笑,一个国家领土领海都可以放弃,这叫什么复兴?一个政党连这些领土领海都放弃,中国人民会让它执政?当年邓小平说香港如果不能收回,那中国人民就会说我们是李鸿章,说得多好啊,李鸿章党能够领导中华复兴?真是天大的笑话(疑似汉奸言论的第二个特点,就是把国家民族的利益空心化,把政党利益凌驾于国家民族利益至上)。
疑似汉奸言论之三:中国应该韬光养晦一百年,东海南海多做忍让能少了一点什么?不应该激怒和得罪美日,不应该武力相对,这才能赢得长期和平的建设时间。说这话的人根本不懂地球人生存的丛林法则,根本无视国际政治的你死我活性,完全不知道和平只是武力的分泌物。如果我们几百万解放军刀枪入库马放南山,边境巡逻全部取消,大家猜猜会是什么结果?周边国家一定是立即扑上来蚕食我们的领土。(疑似汉奸言论的第三个特点,就是鼓吹暂且偷生,忍辱负重,和平建设,曲线强国。他们不懂得懦弱换来的不是和平而是无休无止的欺辱,他们永远不理解毛泽东在朝鲜开打的伟大与远见)。
疑似汉奸言论之四:钓鱼岛就是几块石头,不产生GDP对任何国家都不产生影响,送给日本又如何,不应该因此影响中日关系大局;这是中国政府故意炒作,绑架民意。说这话的人真恶毒,估计应该是老牌汉奸类型。其实这问题反过来一问就清楚了,既然这样,那日本人为什么不主动放弃算了?而且钓鱼岛涉及周边200公里海域的开发权,不是不产生GDP而是会产生惊人的GDP。
且不说该岛涉及国家信誉,战后国际重要公约,人类国际基本政治原则,众多国家为小岛之争牵动举国神经不独中国如此,港澳台和大陆保钓民意长期居高不下,这哪里是中国政府炒作?说这话的人可谓瞎眼老狗啊(疑似汉奸言论的第四个特点,就是故意贬低国家资源的价值,污蔑政府坚守国家利益毫无意义,这就为出卖这部分国家利益扫清道路,你们回忆一下能源政策问题、转基因问题、国企改革问题、文化与新闻市场资本准入问题,金融与外国合资问题,有多少类似声音)。
疑似汉奸言论之五:国家强大与我们小老百姓有什么关系?为保卫领土争端打仗死人划得来吗?人的生命高于一切,为几个石头几个海岛让老百姓去送死。你们看看,把主权这个涉及到子孙后代,涉及到民族存亡的问题,与人的生命高于一切这个伦理、医学、人文的道理混为一谈,把国家维护中华民族永恒利益的行为,和国内国内治理众多问题混在一起,故意抹杀国家强大为每个中国人带来的安全与发展福利。
这样的胡说八道看上去振振有词,实际上狗屁不通。很多人怪吴老师写文章有时候骂人,我想弱弱地问一句,说这样话的人,算人吗(疑似汉奸言论的第五个特点,就是故意把大道理、中道理、小道理,把不同语境、不同领域的道理全部颠倒逻辑关系,搅成一锅粥。听上去句句都是道理,实际上全是歪理。确实有很多人被这些歪理邪说把脑子弄乱了。请大家回忆一个著名的颠倒道理的例子,地震来了,老师是应该救护学生还是应该自己逃跑?有人说,生命高于一切,自己的生命都不珍惜的人会珍惜他人吗?况且老师对家人还有一份责任不能放弃,老师的工作也没有要求他要对学生生命负责,故逃跑有理。一个社会这样的论证方式占了上风,实在可怕)。
疑似汉奸言论之六:一个地方,谁治理的好谁让老百姓幸福,主权就应该给谁。按照这样的说法,香港是否收回,台湾是否统一都成了问题。错在哪里?要知道主权是根据历史沿革、势力实力、生存需求、国际准则、大国约定、世界公认确认的地球资源占有权,是一项涉及民族繁衍,后代延续的压倒一切的权力。因此,世界各国对主权都高度珍惜,寸土不让。至于治理水平,那是第二层次的概念,何况什么叫幸福,谁来判定是一个没有统一标准的概念,不能用来衡量主权。(疑似汉奸言论的第六个特点,就是经常将治权、公民权、言论自由权、幸福生活权、人民有改变劣政的权力等有主权派生的权力于主权相提并论,甚至凌驾于主权至上,因此推导很多荒唐的结论,希望读者体会其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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