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庭华:毛泽东建军思想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丰富和发展
这个军队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所有参加这个军队的人,都具有自觉的纪律;他们不是为着少数人的或狭隘集团的私利,而是为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着民族的利益,而结合,而战斗的。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宗旨。 ——毛泽东
【编者按】在中国人民解放军88周年生日之际,我们深深怀念人民军队的伟大缔造者和英明领袖毛泽东主席,深深怀念为创立和建设人民军队立下不朽功勋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向所有的曾经或正在用自己的热血年华为人民军队增砖添瓦、增光添彩的老兵们、战友们和军属亲友们,致以最诚挚的节日祝贺!
今年,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的日子里庆祝八一建军节,有着特殊的意义。因为抗日战争时期,是我们党、也是我们军队进入历史成熟期的标志。为此,我们编发这篇曾刊于1993年第1期《军事历史》的老文,以供学习思考。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指出:“中国革命的胜利,主要是依靠我们党所领导的完全新型的与人民血肉相连的人民军队,通过长期人民战争战胜强大敌人取得的。没有这样一支人民军队,就不可能有人民的解放和国家的独立。”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中国革命战争的长期实践中,成功地解决了如何把一支以农民为主要成分的军队,建设成具有无产阶级性质的、具有严格纪律的、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新型人民军队的问题。抗日战争时期,是中国革命军事理论的繁荣时期,也是毛泽东军事思想逐步形成体系的时期。在抗日战争的伟大实践中,毛泽东提出了关于人民军队建设的一系列方针、原则,从而使毛泽东军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军队建设理论得到极大的丰富和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民军队思想。本文拟就此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党指挥枪,而不允许枪指挥党的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是建设一支无产阶级的新型人民军队的首要条件。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部队的最高领导机关是中共前敌委员会。在前委领导下,军、师建立中共党委,团和有的连队建立了党支部。毛泽东在领导秋收起义部队从“三湾改编”到“古田会议”前后这一段时间,通过“支部建在连上”,建立健全的党委领导,将这一建军思想,从认识上、组织体制上和领导制度上落到实处。1931年11月,在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影响下,中共苏区第一次党代会通过决议案,决定取消红军中各级党的委员会,党委制由此中断。1935年1月遵义会议后才逐渐得到恢复。西安事变以后,中共就合作抗日问题同国民党进行谈判。此时,国民党提出要取消共产党组织的独立,取消红军和革命根据地;在国共谈判红军改编问题时,国民党竭力压缩编制和人数,并借口统一,不让在三个师之上设总指挥部,只同意设政治训练处,并由国民党特务康泽任政训处副主任,还要向各师派出参谋长,师以下(至连)派副职,甚至荒谬地要求毛泽东、朱德到国民党中去“做事”或“出国留洋”。显然,国民党的企图就是要取消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领导,从根本上改变红军的性质。在共产党内,王明曾提出“一切经过统一战线,一切服从统一战线”的右倾投降主义的主张,要求和国民党政府建立统一的军队,主张“八路军也要统一受蒋指挥”,实行“统一指挥、统一编制、统一武装、统一纪律、统一待遇、统一作战计划、统一作战行动”。王明的主张无疑是自动放弃党对军队的领导,最后断送中国人民的革命事业。由于受王明右倾机会主义的影响,八路军中产生了削弱党的领导的现象,军阀主义、个人英雄主义有所抬头,还一度取消了政治委员制度,并将政治部改为政训处。
毛泽东及时提出统一战线中的独立自主思想,拒绝国民党派人到红军工作的要求,坚持共产党对八路军、新四军实行绝对领导的原则,并在军队内部开展了反对新军阀主义等错误倾向的斗争。1937年8月25日,中央军委在关于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的命令中强调:“各师改编为国民革命军后,必须加强党的领导,保持和发展十年斗争的光荣传统,坚决执行党中央与军委的命令,保证红军在改编后应完全成为共产党的党军,为党的路线及政策而斗争。”9月25日,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参加政府问题的决定》(草案)重申:“在原有红军中及一切游击队中,共产党绝对独立领导之保持,是完全必要的;共产党员不许可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任何原则上的动摇。”10月16日,中央军委作出决定,成立军委总政治部,任弼时为主任。根据朱德、彭德怀、任弼时的建议,中央军委于10月22日决定恢复因受国民党干涉一度取消的政治委员制度,先后任命各师、旅政治委员,并撤销各级政训处,恢复师、旅政治部和团政治处。11月12日,毛泽东在延安党的积极分子会议上作报告,总结抗战以来中共同取消党对军队领导的右倾倾向作斗争的情况时,指出:“因受国民党干涉而取消的政治委员制度,因受国民党干涉而改为政训处的政治部的名称,现在已经恢复了。提出了‘独立自主的山地游击战’这个新的战略原则,并坚持地执行之,因而基本上保证了八路军作战上和工作上的胜利。拒绝了国民党派遣他们的党员来当八路军干部的要求,坚持了共产党绝对领导八路军的原则。”(1)1938年11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六中全会上所作的结论报告中,反复强调共产党绝对领导军队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要坚持无产阶级的领导权,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坚持“共产党绝对领导八路军的原则”;全党全军应该不受国民党的种种限制,放手发动群众,放.手在日军占领区扩大解放区和扩大人民军队;“在中国,主要的斗争形式是战争,而主要的组织形式是军队。”(2)毛泽东总结中国近代革命史经验时说,蒋介石和一切军阀都“爱兵如命”,都看重“有军则有权”的原则。因此,处在这样社会环境中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兵权问题上患幼稚病,必定得不到一点东西。”(3)同时,鉴于张国煮分裂红军,另立中央的经验教训,毛泽东告诫全党:“共产党员不争个人的兵权(决不能争,再也不要学张国煮),但要争党的兵权,要争人民的兵权”,而且把这一原则通俗地解释为:“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决不容许枪指挥党。”(4)
此后,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根据战争形势的发展变化采取了许多措施来保证党对八路军、新四军的绝对领导。1942年9月1日,中央政治局做出的《关于统一抗日根据地党的领导及调整各组织间关系的决定》规定:军队除保持军队系统上下级隶属关系和接受本系统上级直接领导外,还要接受所在地区地方党委的一元化领导;中共中央代表机关(中央局、分局)及各级党委(区党委、地委)为各级地区的最高领导机关,各地军事政策与军事行动的大政方针,须交党委讨论,但具体军事行动由部队首长决定;分局、区党委、地委书记兼任军区、分区(师或旅)政委,另设副书记管理党务工作等。这一组织制度,是加强对军队领导的一项重大组织措施,并被沿用到新中国成立后。
二、第一次将“为人民服务”概括为人民军队的建军宗旨和原则,并发展了关于人民军队三大任务的思想
早在1927年秋,毛泽东就向秋收起义部队指出,工农群众的武装,要为工农群众打仗。1928年11月25日,毛泽东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说:由于红军废除了雇用制,使士兵“感觉不是为他人打仗,而是为自己为人民打仗。”经过政治教育,红军士兵“都知道是为了自己和工农阶级而作战。”(5)1929年1月,毛泽东率领红四军由井冈向赣南、闽西进军途中,在他起草的《红四军司令部布告》中,开宗明义地规定“红军宗旨,民权革命”(6),这就初步提出了共产党领导的军队是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这一思想到抗日战争时期有了重大发展。毛泽东在1939年12月21日《纪念白求恩》、1944年9月8日《为人民服务》等著作中,对人民军队的宗旨问题进行了深刻阐释。他指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人民军队本质的表现,也是人民军队区别于一切旧军队的根本标志。“我们的共产党和共产党所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是革命队伍、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他号召学习白求恩、张思德“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精神,时刻“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7),做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并提出了“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的生死观。1945年4月24日,毛泽东在中共“七大”所作的《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第一次从理论上明确地概括了人民军队的建军宗旨。他说:“这个军队之所以有力量,是因为所有参加这个军队的人,都具有自觉的纪律;他们不是为着少数人的或狭隘集团的私利,而是为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着民族的利益,而结合,而战斗的。紧紧地和中国人民站在一起,全心全意地为中国人民服务,就是这个军队的唯一宗旨。”这充分体现了人民军队无产阶级性质,是八路军、新四军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毛泽东在高度概括人民军队宗旨后,又进一步论述了由这一宗旨所决定的六大特征:即1、这个军队具有一往无前的精神,它要压倒一切敌人,而决不被敌人所屈服。2、有一个很好的内部和外部的团结。3、有一个正确的争取敌军官兵和处理俘虏的政策。4、形成了为人民战争所必需的一系列的战略战术。5、形成了为人民战争所必需的一系列的政治工作。6、部队利用战斗的训练的间隙从事粮食和生活用品的生产,改善军队生活和减轻人民负担。
朱德在中共“七大”所作的《论解放区战场》的军事报告中,把人民军队的宗旨进一步阐述概括为“三大特点一个原则”。他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军队“具备了民族的、人民的、民主的特点。它是民族的,因为它始终站在反对外国侵略者的立场,具有保卫祖国的至高无上的热情。它是人民的,因为它从人民当中来,始终是为人民的解放和幸福而奋斗。它是民主的,因为它是军民一致和官兵一致的;因为它一扫军阀制度,成为为人民的民主政治而奋斗的工具。它的战斗力,它的不可战胜,就是由于它具备了这三大特点。”“这三大特点,事实上也即是建军的三原则。而归根到底,一个总的原则,即是从人民出发,为人民服务。”(8)从此,为人民服务就成为人民解放军革命品格的最高要求和行动准则。
毛泽东还发展了人民军队“三大任务”的思想。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毛泽东提出红军要执行打仗消灭敌人、打土毫筹款子和做群众工作三大任务。抗日战争时期,为打破日伪军和国民党顽固派的封锁,毛泽东发出“积极生产,克服困难,亲自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要求军队一面打仗,一面生产,学会打仗、生产两套本领。“我们的军队有了这两套本领,再加上做群众工作一项本领,那末,我们就可以克服困难,把日本帝国主义打垮。”(9)这样,红军打土豪筹款子的任务,就发展为生产队的任务。到了解放战争时期,毛泽东又把人民解放军历来做群众工作的传统,表述为工作队,从而形成了人民军队执行战斗队、工作队和生产队三大任务的完整而简明的提法。
三、第一次将“军民一致、官兵一致和瓦解敌军”概括为政治工作的三大原则
红军创建初期,毛泽东先后提出了把官兵待遇一律平等、做民众工作和不虐待俘虏等作为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1937年9月29日,毛泽东在《国共合作成立后的迫切任务》一文中提出,要实行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以改造国民党的政府和军队,因为“现在国民党军队的制度还是老制度,要用这种制度的军队去战胜日本帝国主义是不可能的。……改变的原则就是实行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现在国民党军队的制度是基本上违反这两个原则的。”而改造的“中心任务是改变军队的政治精神和政治工作。”10月25日,毛泽东在《和英国记者贝特兰的谈话》中,完整地将人民军队政治工作概括规定为三大原则。他说:“八路军的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有三个,即:第一、官兵一致的原则,这就是在军队中肃清封建主义,废除打骂制度,建立自觉纪律,实行同甘共苦的生活,因此全军是团结一致的。第二、军民一致的原则,这就是秋毫无犯的民众纪律,宣传、组织和武装民众,减轻民众的经济负担,打击危害军民的汉奸卖国贼,因此军民团结一致,到处得到人民军事历史年第期的欢迎。第三、瓦解敌军和宽待俘虏的原则。我们的胜利不但是依靠我军的作战,而且依靠敌军的瓦解。”1944年4月11日,总政治部副主任、陕甘宁晋绥联防军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谭政,受中共中央、毛泽东委托,在西北局高干会议上作的《关于军队政治工作问题的报告》,对政治工作三大原则,从各方面进行了更加详尽的阐述,指出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方向是:用无产阶级思想加强对指战员的改造和教育,以“团结自己,战胜敌人”作为政治工作的总方针,认真倡导与实行军党之间、军政之间、官兵之间、军民之间、上下级之间、军事工作与政治工作之间以及各部分军队之间关系的真正一致。重申“政治工作是我们军队的生命线,无此则不是真正的革命军队。”朱德在《论解放区战场》的报告中,明确提出政治工作是八路军、新四军灵魂的论断,并将提高官兵的自觉性、团结本军和友军、团结军队与人民、从政治上心理上瓦解敌伪和巩固提高自身战斗力概括为政治工作的五个基本特点。根据政治工作三大原则的精神,各解放区的人民军队开展了“尊干爱兵”和“拥政爱民”等活动;抗日民主政府则开展了拥护军队、优待抗日军人家属的“拥军优属”活动。此后,“拥政爱民”和“拥军优属”活动相沿成习,形成制度。
建立民主制度与严格执行纪律,是建设人民军队的两项相辅相成的重要原则。因此,毛泽东在强调民主制度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军纪问题。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政治部根据中央军委和毛泽东的指示精神,对在红军初创时期提出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内容作了调整,将三大纪律改为:实行抗日救国纲领;服从上级指挥;不拿人民一针一线。八项注意改为:进出宣传;打扫清洁;讲话和气;买卖公平;借物送还;损物赔偿;不乱屙屎;不搜俘虏。各抗日根据地部队在执行时,又根据自己的情况有所变通。到1947年10月,为适应解放战争形势发展的需要,毛泽东起草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关于重新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要求全军“必须提高纪律性,坚决执行命令,执行政策,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民一致,军政一致,官兵一致,全军一致”,使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内容在全军得到统一。可见,毛泽东在制定军队实行民主制度和执行纪律时,都是以维护人民利益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为根本出发点,这是他建设人民军队的思想基础。
四、提出军队的发展规模必须和人民的负担能力相适应的建军思想
军队的发展规模必须和人民的负担能力相适应,这是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提出的一个重要建军原则。全国抗战爆发时,中国共产党直接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仅5万余人。在挺进敌后,组织、武装敌后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抗日游击战争的过程中,自身也得到较快发展。到1940年底,八路军、新四军发展到50万人,抗日根据地人口达1亿多。进入1941年后,由于日军的连续“扫荡”,国民党的经济封锁以及严重灾荒,敌后抗日根据地日趋困难,且逐渐缩小。这与已经有了较大发展的各根据地的军事机构和众多的非战斗人员形成了十分突出的矛盾。1941年11月7日,中央军委在关于抗日根据地军事建设的指示中提出:根据地的军事建设,必须适合新的客观环境,各根据地的军事机构应包括主力军、地方军、人民武装(即不脱离生产的自卫队、民兵)三个部分;目前军事建设的中心注意力,应放在地方军及人民武装的扩大与巩固上,主力军应采取适当的精兵主义,其工作重心是提高自己的政治、军事技术质量,缩编与充实编制;主力军与地方军的比例:山区为2:1,平原为1:1,在某些最困难的地区,应打消主力军与地方军的区别,全部武装地方化。毛泽东在论述实行精兵简政的必要性时,指出:“我们便决然不能还像过去那样地维持着庞大的机构。在目前,战争的机构和战争的情况之间已经发生了矛盾,我们必须克服这个矛盾。……假若我们缩小自己的机构,使兵精政简,我们的战争机构虽然小了,仍然是有力量的;而因克服了鱼大水小的矛盾,使我们的战争机构适合战争的情况,我们就将显得越发有力量”。“目前我们须得变一变,把我们的身体变得小些,但是变得更加扎实些,我们就会变成无敌的了。”(10)为此,毛泽东接受党外人士李鼎铭先生关于“精兵简政”的建议,从1941年12月起部署全党全军实行精兵简政。八路军、新四军的各级机构普遍实行了精简整编,缩小机关,充实连队,撤销各纵队的指挥机构、减少指挥层次,并将主力旅与军分区合并,加强地方部队。在简政方面,各抗日根据地切实整顿各级组织,紧缩机构和人员编制,加强基层,提高效能,节约人力物力;并规定各抗日根据地脱离生产的人员,只能占总人口的3%,其中军队系统人员占2%,党政民系统人员占1%。
与此同时,军队还进行大规模的生产运动,并发展以自给为目的的农工商业,机关人员也发展自给经济。由于实行精兵简政和开展大生产运动,不仅使各级军事指挥机构更加精干灵便,提高了部队战斗力,而且减轻了根据地人民的负担。朱德在中共“七大”上所作《论解放区战场》的报告中总结这一经验时说,必须“在不过分加重人民负担这一原则之下,去保养军队”,做到军民兼顾,不然,“军民之间就会发生矛盾,人民生活困难,军队生活也困难,就不能有力地对敌作战。”“在军队的扩大成为必要的时候,必须以不过分加重人民负担为条件来扩大军队。”显然,这种军队发展规模与民力相适应的建军思想,在今天仍有其重要的指导意义。
注释:
(1)《毛泽东选集》1991年版,第二卷第393页。
(2)同上书,第543页。
(3)同上书,第546页。
(4)同上书,第546、547页。
(5)《毛泽东选集》第一卷第63、64页。
(6)《毛泽东军事文选》(内部本)第7页。
(7)《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1005页。
(8)《朱德选集》第158页。
(9)《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928页。
(10)《毛泽东选集》第三卷第882、883页。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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