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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如何证明自己也算人--评电影《无人区》

  不知道我的读者里有没有律师。如果有,希望看到这个标题不要生气。这标题只是在描述电影《无人区》的主要剧情。

  宁浩这部作品被封禁了四年,一朝上演,十多天来豆瓣网上影评上千,评分高达8.3,但是在舆论界却没掀起多大的话题效应。我和小伙伴们都有一个共同感觉:一向喜欢宁浩的“自由”媒体和意见领袖们这次却相当沉默,很不正常。对比一下他们曾经怎样追捧同样被封杀过的汤唯吧。看完电影,我有点怀疑叫座不叫好的原因与律师题材有关。影片对律师的刻画可能让声势浩大的律师党和公知团都觉得不是滋味。

  我干脆剧透一下。影片取景于新疆荒漠,故事开始于一桩杀人案——猛警抓获盗猎分子,却在半路被悍匪老大撞死。徐峥扮演的律师潘肖一脸贱相登场了,在法庭上不紧不慢,以证据不足为由击败检方,把案情描述成普通车祸,成功帮助凶犯脱罪。编剧很懂行,至少也了解现代社会律师们的伎俩。证据不足,这正是美国律师团帮助杀人犯辛普森逍遥法外的办法。中国的律师党人也曾一起歌颂此案捍卫了美国律师的伟大程序正义。在电影里,潘肖准备回去写书炫耀此举,而辛普森真地就写了一本书,书名叫《假如真是我杀的》。

  走出法庭,悍匪对潘肖说:“你是个好律师。”

  

《无人区》里的潘肖律师

潘肖律师与杀手

  接下来轮到好律师倒霉了。

  走出法院,潘肖依然拿法律伎俩威胁杀人悍匪,要求对方以爱车抵押律师费。悍匪表面屈服了,实际设计了一个更险恶的阴谋,利用潘肖把盗猎珍禽运出去。在蛮荒之地,律师那套虚伪的礼仪全不管用。潘肖找随便吐痰的卡车司机较真,盛气凌人,立刻被对方尿了一车。很多网友说无人区里是丛林法则,缺少法律。在我看来,这样的说法是南辕北辙,在那里只是中产阶级的法则不管用了。影片仿佛在和律师开玩笑:对于文明社会已经拦不住的讼棍,只有更坏的人才能对付他们。而律师平时处处和国家体制为难,却又必须在国家权力覆盖的地方才能撒野,到无人区就完完。

  接下来是一连串跌宕起伏的遭遇,大体就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之类,看过宁浩、徐峥其他作品的读者都可想而知,十分精彩。潘律师一不小心撞死了人,眼看回大都市开新闻发布会上头条要泡汤了,就打算掩盖证据,毁尸灭迹。死去活来,死而复生,生不如死……几路人马凑在一起,却抵不住悍匪一路杀来人仰马翻。(演员挑得真好,真有人类气息)和潘肖起冲突的卡车司机一家几乎死绝。律师终于叩问自己:如果不是自己为悍匪辩护成功,他们都不会死。

  悍匪对潘肖说:“你和我一样,你要出书我要贩隼,都是坏人。”悍匪说这话才是死到临头了。小资毕竟有天底下最顽强的自尊心。猜猜看,悍匪激怒律师的是前半句还是后半句?

  潘律师狠狠地回答悍匪:“你和我不一样,你不是人!”

  接下来律师遇见了牺牲警察的同事。潘肖告诉警察要去救人,可是警察也玩起程序正义那一套向律师复仇,只讲表面证据,表面证据指示潘肖就是罪犯,他抓了潘肖就班师。看看,社会主义公检法机关如果真被片面的西方程序正义和媒体审判所侵蚀,后果就是这个样子。

  现在是律师拯救灵魂的时间。他弄翻了警车,不管警察死活,返身去救被歹徒抓走的女子(因为女子救过他)。接下来是肖申克附体,或者说是中产阶级一向颇为自负的智慧重新降临——他成功挑拨离间匪帮,造成他们火并。可悍匪还是没输,最后关头,他动用智慧和悍匪同归于尽。智慧来源于影片开始的一段“启蒙”回忆——小学老师曾告诉他,“猴子变成人不是因为放弃了自私,而是学会了用火。”他用原本准备毁尸灭迹的打火机点着了汽油。

  律师完成救赎了吗?或者,他证明自己是人了么?

  我们来回味一下。“你是个好律师!”这话悍匪至少对潘肖说了两遍。傻匪黄渤则对潘肖说:“你是个坏人啊!”听出来没有,一个经典伦理问题呼之欲出,法学骄子冯象教授十年前写下的著名文章《好律师能不能也是好人?》犹在眼前!

  大学时候就有师兄告诉我法律系的最坏。当时我不能接受,想着他们总是为了法律尊严而奋斗的族群。但师兄说因为他们懂法,也就最懂钻法律空子。这观点当然偏颇,可是近年来发生的种种公关事件却颇能对上号。悍匪周克华被击毙,检方指控其女友包庇,律师说谁能证明公安击毙的就是周克华?检方指控造谣者诋毁狼牙山五壮士挖民族精神的根,律师说检方凭什么说小学教材上的事情就是真的?还有各种所谓“死磕派”律师,呼啸纵横,看上去大义凛然的样子,谁质疑他们谁就是反对公平正义。却屡屡把当事人绑架到道德高地上去下不来,还冷不丁就爆出个分赃不均的大内讧。

  不得不说《无人区》颇有预见性。三年来,中国律师到处穷形尽相,几乎就要和美国接轨。好律师可以同时是好人吗?这几乎是当代的普世难题。部分律师和媒体联手共生,一切以胜负和名声为旨归,我赢了之后哪怕洪水滔天。哪里有腐臭去哪里,一方面也确实帮一些弱者出了头,但更多时候就像唐慧案那样翻来覆去左右开弓玩弄民众。律师党在每一处腐臭堆上插大旗,以简单二元对立的正义观念和抽象话语赢得名利,却遮蔽事件的一切具体复杂性。相比之下,潘肖还真算老实。今天的一些律师,哪怕没有腐臭事情出现也要通过造谣来制造腐臭,就像秃鹫一样离了腐肉就不能生存。即便丑闻曝光,巧舌如簧的律师们也有办法继续为自己辩护——方法和媒体糜烂者的自辩差不多——不能以扒粪来对付扒粪,要谅解律师的大粪!

  清醒的法律人不是没有,不过似乎难挽狂澜。为什么呢?

  冯象援引耶鲁法学院克朗曼教授的说法:早期独立自由的律师还具有超脱而节制的政治与伦理态度,但是在后工业社会,他们一面被资本利润驱动,一面有法律经济学等主流学院意识形态不断贬斥经验性智慧,于是律师越来越被金钱和各种权势绑架。

  冯象认为,中国的律师则有自己的堕落路线图——曾经“为人民服务”的律师是国家干部,有国家纪律约束,现在完全市场化,在“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与“尽职尽责为客户服务,包括替他保密”之间,实难两全。为了出人头地,可以全然不顾公义。何况还有日渐主流的法学不伦观念为他们撑腰,“精髓”如下:“律师为坏人效劳,实际是履行他的法制角色。他辩护越是成功,那法制就越发健全,越让人放心。例如,球星辛普森被控谋杀前妻及其男友一案,虽然律师团的辩护很可能开脱了凶手,有损公益道德,但他们‘完美’的法律服务没错……即使被告人真是凶手,律师团帮他胜诉获释,挫败正义,从法治或‘程序之治’的长远利益来看,也还是值得:失败了的正义可以在本案之外,在体制的层面抽象地促进法治……现代法治也可以看作是一门宗教。因为这形式主义伦理解说的逻辑,同末日救赎、来世回报之类的信仰异曲同工:正义在一个个具体案件中遭受的挫折,本是她修成正果之前先要经历的那九九八十一难。劫难尽头,法治在手,我们还得谢谢律师。”

  

冯象和克朗曼

  冯象(左)、克朗曼

  我们还得谢谢律师?!好在《无人区》里没有一个人需要感谢律师,连他自己都厌恶自己。

  冯象谈及,有进步法学家希望律师能跳出个人利益去参与进步事业,从事公共维权。今天确实有不少律师这样去做了,但是情况却并不乐观,因为他们再次把公共维权变成了一桩生意,变成了反体制的表演。比如把杀人小贩打扮成伟大反体制英雄,完全偏离伦常,绑架当事人,绑架舆论和司法。相比之下,电影里的潘肖还只是纯粹在业务上使“坏”,没有非把悍匪辩护成反体制英雄的意思。

  潘肖只是为一己之私,更严重的是今天部分法学家和律师党贬斥一切中国实践经验,以欧美为正朔,把想象当乌托邦,鼓吹推倒体制,排斥民众参与,实现律师党统治。法条主义者狂妄地以为那点法条理性就是统治世界的尺度。比如北大某著名缺少论文成果的法学教授就鼓吹应该建立法律人的统治,“最重要的力量恰好是法院所形成的那套老百姓都看不懂的专业化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程序。”老百姓早有共识:要法治不要人治。但现在才渐渐知道某些律师党要的法到底是什么法。

  那么《无人区》可以算作律师党的一个反思么?也未必。

  潘律师可没有说要做好人。当杀手称他是坏人,他以可杀不可辱的姿态反复强调的只是:“我和你不一样,你不是人!”这话的实际意思我来解释一下——“坏人也还是人啊,和你们不是人的一比较,我还是胜一筹。”这么说来,可能是律师应该感谢杀手了,因为非要遇到不是人的东西才能提醒自己多少还是个人。所以潘肖的牺牲也许只是律师党zhuangbility的升华而已——死活也要有人的面子。反正是在电影里牺牲,又不是真死,就好比在教堂里做忏悔,完了就可以卸下包袱继续去干坏事去。

  往深里说,坏人与非人的对立代替好人与坏人的对立,这可是触碰到了泛人道主义的命门。不过在这篇影评里先打住吧。顺带说一句,这真是一部好片子,从摄影到编剧都很有意味,还不只是一部痛快的娱乐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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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C 更新时间:2013-12-17 关键字:无人区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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