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的风:“裸官”中会存在“砸锅党”
记者刚刚从中组部获悉:根据中央决策部署,2014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裸官”管理监督。截至目前,结合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最近习总书记对意识形态工作发重要指示:要在重大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绝不允许与中央唱反调,绝不允许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要高度重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打好主动仗,防患于未然!
11月2日,中国红色文化研究会、中国政治学学会科学发展与政治和谐专业委员会在京举办掌握意识形态斗争主动权理论研讨会。
研讨会认为:要把庭院打扫干净。外敌强攻不可怕,木马计最可怕。掌握斗争主动权,首先要把自家垃圾清除出去。为此,绝不允许东食西宿、两头通吃的现象继续存在,必须明确告诫人们:跟谁走才有好处、有前途,跟谁走没有好处、没有前途。要让正派人,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和党一条心的人吃香,让和境外敌对势力眉来眼去、勾勾搭搭的人风光不再。在中国这块土地上,无论什么人,只要发议论,就不能违犯《宪法》,不能背离党的基本路线,不能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叫板。尤其是体制内的人,绝不允许吃共产党的饭,砸共产党的锅,而不管你资历多深、名声多大。在意识形态部门尸位素餐者,要调离岗位;砸共产党锅者,要收回共产党给他的饭碗。党报党刊党台党网、党政干部院校、大专院校绝不能再给拆共产党的台、坏老百姓的事的人提供招之摇之的市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发现多少,处理多少。
我突然把三种事物放在一起思考:“裸官”跟贪官跟“砸锅党”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按照二元组合,会有四种情况:
第一种,某些“裸官”就是贪官同时是“砸锅党”。因为他已经准备好了退路,有恃无恐,另外,假如他以后要逃,那么他要以他“砸锅”的成绩纳“入伙”的“投名状”。关于这一情况,以前就不用说了,即使是现在中国已经同有关国家就遣返贪官问题进行过一些谈判,但是如果那些因为贪腐而外逃的“裸官”給自己弄上某种政治色彩的话,相信会更容易得到接受国的所谓“政治庇护”。
第二种,某些“裸官”虽然是贪官,也有外逃的打算,但是他不一定“砸锅”,起码目前不“砸”,这种人往往比较老谋深算,而是表现出一种刚好相反的假像,让人们放松对他的警惕性,然后出其不意地一走了之。
第三种,某些“裸官”并不是贪官,但是他要“砸锅”,这是由其政治立场决定的。这种人有其所谓的“远大理想”,他首先让家人“撤退”了,没有了后顾之忧,就放心一搏,因为他们相信,有外部势力作为他们背后的大老虎,高层奈何他不得,万一扛不住了,他自己也有了退路。
第四种,某些“裸官”并不是贪官,也不要“砸锅”。这种人里面也许有两种情况:一是善于投机,“脚踩两只船”,“哪边有吃哪边向”,如果留在国内对他有好处,就呆久一点,如果觉得不顺心,就溜之大吉;二是一直有一种外国崇拜,认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裸”起来以后,方便在一旦有时机的时候,就可以圆自己的外国梦。
综上所述,“裸官”基本上属于一个危险性比较大的群体,尤其是那些在限入性岗位任职尤其是任重要职务的官员,一旦他们外逃,会給国家的政治、经济带来很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所以中组部的处理是非常必要的。的确不应该允许这种东食西宿、两头通吃的现象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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