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遢道人:谢作诗院长是一条训练失败的狗
谢作诗院长是一条训练失败的狗
浙江财经学院经济与国际贸易学院院长谢作诗先生最近写了篇文章,题目是《公有制是一切罪恶来源》。很多网站进行了转载,用这个题目搜一下有数千个网页。作为比较经济制度方面的博士生导师些这样的文章是有资格的,他应该被称为经济体制研究方面的专家。不过,即使按照爱因斯坦“专家是一条训练有素的狗”这样调侃的判断,谢院长这个标题也是有问题的。因为爱因斯坦是指科学“训练”,科学一讲逻辑二讲事实。动辄逻辑讲不通所举与事实不符就不能算训练有素。
“公有制是一切罪恶来源”是全称判断。即“断定一类事物的全部都具有或不都具有某种属性的判断”。“公有制是一切罪恶来源”意味着 “一切罪恶源于公有制”。这句话比“私有制是万恶之源”要厉害。因为“万恶”是形容非常多的恶,不包括“一切罪恶”。即非常多的罪恶来自私有制,但不是全部罪恶来自私有制。也就是说,谢院长用了一个更狠的话来为私有制辩护。狠是够狠了,但这么狠的话要证明起来是需要用功的。这句话首先在逻辑上无法自洽。
几千年的人类社会存在非常多的罪恶现象,这一点谢院长估计会承认的。同时估计谢院长也会承认,所谓公有制只是在上世纪初才出现的,再早就要往原始社会找了。“公有制是一切罪恶之源”从逻辑上讲就把公有制作为罪恶的充分必要条件,即“没有公有制就没有罪恶,有了公有制才有罪恶”。那么,几千年没有公有制的时期,只能是没有罪恶。到苏联出现,才有了罪恶。如果谢院长承认几千年来人类存在罪恶,同时承认公有制是共产党才搞的,那么“公有制是一切罪恶之源”在逻辑上就不能自洽,自相矛盾。不知道谢院长学过形式逻辑没有。
就算是谢院长有些激动,对“私有制是万恶之源”的言论非常气愤,急不择言,本来的意思是“公有制也会造成罪恶”,但是谢院长的文章中列举的事实和逻辑问题依然很多。
谢院长开篇说:“‘菩提本非树’,世间本来就没有什么国有资产,谈什么国有资产流失呢?又谈什么国有资产保值与增值呢?”接着证明了国有资产从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上实际是国家官吏在支配和收益,老百姓并没收益。以此来证明公有制有罪恶。
贫道非常不解的是,谢院长的专业是比较经济制度,这个专业更接近政治经济学领域而不是单纯的经济学。因此,谢院长应该知道国有经济和公有制并不是完全相等的概念。国有经济从建立那天起,列宁就称之为“国家资本主义”,还说“只有国家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真正‘入口处’”。列宁并没有认为国有企业就是全民企业或者公有制企业,只能说国有企业有全民性质,并最终成为全民所有,但两者并不相等。完全意义的公有制在人类历史上只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存在过,因为那个时期没有国家,也没有真正意义的“官”。公有制的确立与国家消亡是同时发生的。这些理论和概念,作为比较经济制度领域,从读大学就要知道的。谢院长从头到尾批评国有企业,但标题和最后一句却说是在证明“公有制是一切罪恶的源泉”,在逻辑上叫“偷换概念”。不知道谢院长的博士生能否说说他们的导师是经常这样犯糊涂还是这次犯了糊涂。如果经常这样,用张维迎的话说,是“无知”。如果就是说这件事儿时才说这样的糊涂话,是“无耻”!
谢院长在证明国家所有实际是官僚所有时,用财产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来描述所有权,显得“训练有素”。但是,他在证明国有企业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与全民无关时,完全用比喻和举例方式,显得缺少科学训练或者叫训练失败。
他的基本证明是:“我们常常被名义迷惑了。其实名义的东西没有那样重要。你说我的老婆是你的老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陪我睡觉,给我生孩子,她事实上就是我的老婆。不要被国有企业的名义所迷惑,关键要看她在陪谁睡觉,给谁生孩子;或者,陪谁睡得多,为谁生的孩子多。中石化的茅台酒,你我喝到了吗?中石化的利润,你我分享了吗?没有吧。所以,亏损的时候,没酒可喝需要补贴的时候,它才是我们的;盈利的时候,有酒可喝的时候,就是他们的了。”
且不说谢院长把自己老婆看做财产并归他所有很不“普世”,就例子来讲举得也很不贴切。就算按谢院长的意思,结婚证本质上类似房产证,但如果疯僧说谢院长的老婆是疯僧的老婆,也是一定要拿出来这个证的。谢院长的意思是证不证的是小事,只要这个女人能被谢院长“使用”,出的成果管谢院长叫爹,谢院长愿意了还可以转让。但只要结婚证在疯僧手里,证上写着疯僧和这个娘儿们的名字,谢院长再得意也叫通奸,使用成果归谁很难讲,转让就不可能了。因此,这个比喻很不恰当。
如果说比较经济制度属于大学内容,那么比喻则属于小学语文。谢院长既然是博导,贫道只好用稍微严格点的修辞做些评价了。陈望道《修辞学发凡》中说:“要用比喻,约有两个重点必须留神:第一,比喻和被比喻的两个事物必须有一点极相似;第二,比喻和被比喻的两个事物必须在本质上极其不同。”显然,谢院长注意到了第二,忘记了第一。也就是财产所有权与婚姻关系“极不相似”。
按照谢院长的意思,由于他没喝到中石化的茅台酒,没分过中石化的利润,而且中石化还受过财政补贴,因此中石化就与他无关,属于“官有”了。当然,谢院长是学比较经济制度的,不是研究微观经济学的,而且可能平时不关心社会上的事。但是,谢院长这个例子还是举得有些唐突。
谢院长知道公司的茅台往往自己老板都喝不上,尤其是滴酒不沾的老板,大多进了客人肚里吗?如果谢院长是个酒鬼,而且有幸成为中石化的座上宾,这瓶茅台完全可能进院长肚里。就算谢院长与中石化没关系,难道谢院长没喝过其他企业的酒吗?
谢院长知道中石化是个上市公司吗?而且上市11年了。如果谢院长炒股票,而且恰好买了中石化的股份,不就有机会分到中石化的利润了吗?到2010年,中石化总计向股东分红累1040亿元,每年10亿多元,谢院长能说这些股民都是官员吗?同时,中石化10年累计向国家缴纳税费7402.45亿元,最近几年每年上千亿,这些钱都进了财政。难道谢院长的工资福利里就不包含这些钱吗?
中石化是公众公司,按理说财政不该给补贴。但是中石化是中国最大的成品油供应商,油价提价太猛经济运行受冲击太大,居民也不愿意。这才有了2006年那次。2004年,中石化采购进口原油到岸价平均为37.36美元/桶,而国家规定的成品油出厂价平均只有36.70美元/桶。2005年,中石化采购进口原油到岸价平均为50.31美元/桶,而国家规定的成品油出厂价平均为43.98美元/桶。两年中石化进口油19345万吨,造成严重亏损,不得不靠增加贷款维持头寸,资产负债率由2003年末的48%上升到60%。于是,财政在2006年一次性政策性补贴50亿元人民币,难道这个措施不合适吗?国家强制压低出厂价形成亏损,就必须给予相应解决方案。只要国家不限价,中石化只要提高油价就没事儿了。正是这次补贴受到谢院长群体的指责,国家才允许中石化根据国际市场油价浮动,油价才这么不断涨。谢院长能给指出条路吗?按谢院长的意思,中石化只有变成私企才行,连社会公司也不成。家族企业在这种情况下不也是如果政府限价就必须给补贴,如果不限价我不要补贴吗?
在囫囵吞枣地进行了比喻和举例后,谢院长说:“国有企业只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才是比较名副其实地存在……其实,即使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资产在很大程度上也仍然具有官有的性质。而一旦经济开始了自由化改革,国有资产的产权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就向着私人产权的方向走了去,向着官有的方向走了去。”
计划经济时期国有资产的“官有性质”怎么描述,谢院长只用“其实”就算了。算了就算了,可改革后国企产权性质变成了“私有”和“官有”,却很难理解究竟什么含义。官有和私有意思一样?如果不一样,形式上怎么分辨?谢院长都省略了。是不是私有了利润要给私人,官有了利润归官员?也不清楚。
谢院长颠三倒四地说了半天,究竟想说什么呢?很快,他告诉大家:国有资产流失是天经地义的事儿,“就我等老百姓来讲,国有资产不流失,它跟我等有什么关系吗?没有。国有资产流失呢,它跟我等还是没有关系。说不定别人拿了去经营好了,多交一点税,多吸纳一点就业,倒不失为一件万幸的事情呢!”谢院长是体制内的人,是院长而不是普通教师,用“我等老百姓”有些沾便宜。不过,谢院长终于把要说的话说出来了:老百姓不要对国有资产流失有什么不满,本来资产就与老百姓无关,谁拿走是谁的,流失了是“万幸的”好事。
可国有资产流失中,“我等”没什么,“老百姓”真还有什么。九十年代中后期进行国企和集体企业改制,大量国企和集体企业变成私企,短短4年,国有单位3000多万职工下岗,加上集体企业达到5000万。这些人中肯定不包括“我等谢院长”,而是“他们等老百姓”。这些人在国有资产流失过程中什么感受,谢院长体会不到,贫道也体会不到,但下岗者体会是刻骨铭心的。谢院长这么轻描淡写地糊弄人,文章发在网上可以,如果给下岗职工做个专题讲座,不挨揍就是好的。
一方面说现在国企职工工资福利过高,造成收入分配不公。一方面说做不做国企职工无所谓,“倒不失为一件万幸的事情呢”,谢院长不觉得逻辑有些矛盾吗?
如果也用个“其实”,其实,谢院长今天这个时候突然发飙,再次重复冰棍理论,无非是为“官们”,也就是他们说的“权贵”们再一次侵吞国有资产鸣锣开道罢了。只是这次他们的理由和方法不同而已。
谢院长最后很明白地告诉大家这次“国企改制”的途径:“多数处于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是要进行公司化改造的,但是公司化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国有股从经济中退出来,而断不是别的。”类似的话谁也说过呢?也是最近,《经济参考报》根据“天则所”的研究,提出“打破垄断不可简化为分拆或民营化”。先给大家放放风:这次不会和九十年代中后期那样做了。接着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邵宁最近撰文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向的思考》指出:“国有大企业不能简单地退给其他所有制企业,比较现实的办法是在国有体制下直接进行市场化改革,依托资本市场改制为公众公司,实现国有企业的多元化、市场化和国有资产的资本化。”也就是说,经过2009年春天以来上上下下的努力,连两会代表都认为国进民退,国企垄断,国企职工工资福利高造成分配不公,因此要对国企进行再一次改制了。改制的方法有所不同,这次是通过“公司化改造”,上市成为“公众公司”。
这个过程会不会让“他们等老百姓”吃亏?通过哪些途径会让少数人成为下一轮富翁?这些漏洞会是什么样子?用什么方法堵?“国有股从经济中退出来”,怎么退?该卖的股民都买了,剩下的退给谁?谢院长肯定不会说。贫道之所以敢这样预计,是因为他们上次就没说。但是贫道很清楚,已经第三次说了:根据此前国企上市的情况可以判断,这次国企上市将“制度性地”安排给极少数高官的亲友股份(按谢院长的话说是国有股退出)并让他们实际操作(因为本来他们就在操作),最终让国企通过这次改造变成四十大家族,四百大家族控股企业。那时三座大山就凑齐了。
必须说的不说,只说自己需要说的。这叫什么?这叫说瞎话,叫骗人。用张维迎的话说,叫无耻。这一点,连谢院长阵营里的明白人自己都看出来了。中国著名倡导自由主义的学者秋风先生,最近在《二十一世纪》杂志上说:“国有企业产权改革过程中,存在大量内部人私有化、权贵私有化现象。而对此,经济自由主义要承担一定责任,至少是理论上的责任。基于上面简单勾勒的信念,他们急于消解国有部门,就像着名的‘冰棍理论’ 所暗示的,尽快私有化,不管採取何种方式;而最快捷的私有化当然是权贵私有化。经济自由主义从经济系统整体效率改进的角度,对此予以默许,甚至给予一定的支持,因为这起码实现了私有化……当局迅速地实现了执政纲领的转型,于是有了胡温执政以后‘和谐社会’纲领的提出。相反,经济自由主义者相当迟钝,仍然按照自由市场经济学的逻辑进行自我辩解。但是,这种复杂的学理性辩解不可能说服公众。在大众眼中,经济自由主义声誉扫地。”也就是说,起码人家体制外的自由学派还要点脸,知道“他们老百姓”(贫道听到“我们老百姓呀,真呀么真高兴”的歌词就觉得别扭,况且贫道本来就是资本家,只能用“他们老百姓”)对国有资产流失实际是很在意的。但秋风先生还是只说到“流失”,没体验伴随流失的那些下岗人的感受。
对于谢先生后面关于法制、民主的段落,贫道这次就不再唠叨了。因为篇幅太长。最主要的是,这本来就不是谢院长的专业,那些文字就更没谱了。如果有时间再说吧。
谢院长是学专业的,被称作专家。大概是听说爱因斯坦说过那句话,不愿意被看做狗,于是故意显得训练失败。其实只要是条狗,无论是权贵的狗还是资本家的狗,无论外国资本的狗还是外国政治势力的狗,训练失败和训练有素都改不了吃屎的习惯。
贫道受孔和尚影响,这两天话有些糙,可理儿不糙。
附文:谢作诗原稿
公有制是一切罪恶的来源
公有制本质乃是官有制
“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是了,“菩提本非树”,世间本来就没有什么国有资产,谈什么国有资产流失呢?又谈什么国有资产保值与增值呢?
要知道,资源名义上可以国有,但因为交易费用的缘故,不可能让每个人都行使所有权的。中石化是国有企业了,名义上它属于13亿中国人,但能够让13亿人都来开会决定资产怎么用、收益怎么分吗?不能的,因为那样的话费用会高的得不偿失。13亿人拥有所有权等于人人都没有所有权。可是,无主的资产租值要消散,于是国有资产就不能不委托给政府职能部门的官员和董事长总经理们来管理:要他们才有权决定资产怎么用、收益怎么分。
以经济学的视角看事物,重要的可不是什么名义上的所有权,而是实际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什么国有企业,本质上乃是官有企业。倒不是说这些企业百分之百归属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官员和董事长总经理们,但主要归属于他们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产权不是抽象的,而是使用权、收益权、转让权权利束在人群中的实际配置,这种配置常常是非对称分布的。
我们常常被名义迷惑了。其实名义的东西没有那样重要。你说我的老婆是你的老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她陪我睡觉,给我生孩子,她事实上就是我的老婆。不要被国有企业的名义所迷惑,关键要看她在陪谁睡觉,给谁生孩子;或者,陪谁睡得多,为谁生的孩子多。中石化的茅台酒,你我喝到了吗?中石化的利润,你我分享了吗?没有吧。所以,亏损的时候,没酒可喝需要补贴的时候,它才是我们的;盈利的时候,有酒可喝的时候,就是他们的了。
严格来讲,国有企业只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才是比较名副其实地存在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经济自由,一切按计划行事,个人不能拥有生产资料,连消费品也要凭票供给。只有在此制度下,普通意义上的国有资产才是可能比较名副其实地存在。其实,即使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资产在很大程度上也仍然具有官有的性质。而一旦经济开始了自由化改革,国有资产的产权性质就发生了变化,就向着私人产权的方向走了去,向着官有的方向走了去。
千万不要以为改革开放深入到上世纪90年代才开始产权改革,要知道,整个经济自由化的过程就是产权改革的过程——全部的经济改革,归根结底体现在,也一定体现在产权的变革上。我们总讲什么国有资产流失,但我们没有搞清楚国有资产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失的。我们以为只是在现在开始产权改革的时候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这是极端肤浅的看法。
如果市场条件下真有什么国有资产的话,它能不流失吗?一定要流失的。国有经济里都是一些形形色色的代理人,国有经济的一切交易无可避免地带有自定价格交易的成分。除非是回到计划经济体制之下,不给当事人经济自由,否则,国有资产注定是要流失的。这就是为什么我反复强调国有企业的治理模式要回到计划体制那里去:企业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按计划生产,没有自主经营权,政企也不分离。自然,多数处于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是要进行公司化改造的,但是公司化的最终目的是要让国有股从经济中退出来,而断不是别的。
是巴泽尔的发现,任何的私产在边际上都具有公产的性质。反过来更是确定无疑,任何有价值的资源都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公有。不要相信公有制的寓言。就我等老百姓来讲,国有资产不流失,它跟我等有什么关系吗?没有。国有资产流失呢,它跟我等还是没有关系。说不定别人拿了去经营好了,多交一点税,多吸纳一点就业,倒不失为一件万幸的事情呢!我们需要清楚:国有资产是不可能保值增值的,能够保值增值的资产,已经不是国有资产了。
没有私有制,就没有法治、自由与民主
今天我们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可是法治不是呼之即来,我们想要法治就可以法治的。法治有条件。条件之一,是私有产权。只有在产权私有的社会里,法治才可能真正推行开来。
要知道,权利未经界定,在竞争下资源价值就会消散殆尽。这是著名的租值消散定理,是“公地悲剧”的含义。一块草地,如果任何人都可以随便使用,那么就会变成不毛之地。如果一个社会的所有资源都是如此,那么结果就决不只是一穷二白,社会成员根本就没有生存的可能性。所以,权利是需要界定的。可以将权利附着在物上面,通过物的所有权来界定权利。资源是我的,那么只有我可以使用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别人可不可以使用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呢?可以,但要有我的同意,或者要给我支付足够的价格,或者你长得漂亮我白送你也可以。资源也可以公有,但那样就必须要有论资排辈、等级制度等安排来界定权利了。
法治是要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以产权界定权利,法治于是可以推行;以人权界定权利,法治就很难推行。经济国有,法治是很难推行的。所以我们观察到毛泽东和他那一代领导人不重视法治。据说,毛泽东曾经讲:宪法是我主持制定的,但是我们主要不靠它解决问题,我们靠开会做决议解决问题。不要说毛泽东和他那一代领导人不重视法治,这可是公有产权约束下必然的选择。古代不是讲究“刑不上大夫”吗?“刑不上大夫”,不是不应该上大夫,而是人权不平等的社会里,刑是不可能真正上得了大夫的。事实上,在传统社会,人权就是不平等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能不亡”就是写照。人权不平等的社会,是不可能真正推行法治的。
今天,我们知道自由宝贵。没有自由,便不知道个人比较优势之所在,经济社会物质财富就会贫乏无比。而自由本身也是生命的重要含义之一。没有自由,生命便失去意义。
可是,没有产权及其相关的约束,自由同样不可推行。没有产权及其相关的约束,自由很可能带来的是非生产性的竞争,而不是生产性的竞争;很可能带来的是价值消散的竞争,而不是价值增值的竞争。那样,人类根本就无法生存。这也是“公地悲剧”的含义。
如果资产被界定为私有,又有自主签订合约进行交易的自由,交易费用又不是太高,那么经济就一定有效率。这是科斯定理给予我们的最重要的启示。反之,如果资产被界定为公有,那么社会一定会内生出诸多限制,以减低竞争下的价值消散。公有制下的很多限制,比如不能自由择业、论资排辈等等,正是避免价值消散的制度安排。在公有制下,是不可以给人们自由进行经济决策的权利的。不然的话,贪污腐化,各种引起价值消散的竞争就会蜂起。
那些无知的人们,主张要用公有制加民主政治来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这只会带来南辕北辙的后果,注定是要彻底失败的。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在城市郊区村民民主委选举矛盾重重,不可开交,但农村老家的村民民主选举却平稳进行。这不是个人素质可以解释的吧?
须知,虽然土地承包给了村民,但毕竟只是承包,还有集体所有的性质。在种地不怎么赚钱的今天,地处偏远山区的家乡的那些土地和山坡是不值几个钱的,因此公有资产几近于无。但是城郊村镇就不一样了。不仅土地很值钱,其它一些公有资产同样也价值不菲。
公产盛行,那么做官就有很高的租值。世界上没有有租值存在而没有人竞争攫取的。这就是为什么城郊村镇民主选举矛盾重重,不可开交的缘故。他们是在竞争那巨额的资产租值呢。我的老家,由于公有资产几近于无,村官们根本就捞不到什么大好处,无非是每年几千块的津贴收入。于是乎,年轻又能干的人压根就不愿意做村官了。他们或者外出打工,或者忙于自己的活计,他们外出打工或者忙于自己活计的收入大大超过了做村官的收入。
历久以来,我们总讲自己有官本位传统。但为什么有官本位传统呢?一定是因为公产盛行的缘故嘛,一定是因为私有产权没有保障的缘故嘛。公产盛行,或者私有产权没有保障,那么做官就有很高的租值,官本位就会流行开来。这里我要讲,公产盛行,或者私有产权没有保障,那么民主政治就要闹出矛盾重重,不可开交。民主是个好东西,但民主却不是没有条件的。民主需要在权利界定清楚的情况下才可以推行,公有制上是断不可以搞民主政治的!
公有制是一切罪恶的根源
研究计划经济的文献强调软预算约束。不过在我看来,计划经济的主要问题并不是救助体事后要对“亏损”的预算体实施救助,而是救助体根本就不知道谁是盈利的,谁是亏损的。
千万不要自作聪明,认定那些有正会计利润的工厂就是盈利的,有效率的,而那些负会计利润的工厂就是亏损的,无效率的。科斯定理讲得明白:私有产权是市场的前提。因此,私有产权也是价格的前提了。计划经济因为取消了私有产权,因而也就没有真正的价格。没有真正的价格,我们不知道成本,不知道收益,无法进行经济核算。没有真正的价格,我们不知道盈利,不知道亏损,无法判定效率与否。不知谁盈利,谁亏损;不知谁有效率,谁无效率,这才是救助体事后对“亏损”的预算体实施救助的根本原因,也即是计划经济体制软预算约束的根本原因。计划经济体制的失败不是别的失败,而是没有价格、没有信息的失败。
所以,价格决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也不是我们可以随意干预的东西。市场经济之所以做得好,是因为市场经济下有了价格,有了信息。尽管市场经济下信息未必就是充分的,但到底有了价格,有了信息。是的,假如信息是完全的,那么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就是等价的。今天我们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怎可以人为扭曲信息的表达和传递呢?而既然价格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不是我们可以随意干预的东西,那么私有产权也就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也就不是我们可以随意破坏的东西。今天我们要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又怎可以不搞私有制呢?
想想“文化大革命”。那是一个到处鼓吹“大公无私”的年代,“狠斗私字一闪念”,一闪念都是不可以的。结果怎样呢?人们吃不饱饭,穿不暖衣;货物单一、短缺和凭票购买、排队购买成为经济中的日常风景。小的时候,我家是要养鸡的,可是我没有吃过鸡蛋。鸡蛋是要拿去换钱买盐、火柴等日用品的。我吃的是鸟蛋。想吃蛋了,就上房去、上树上抓鸟蛋吃。不搞私有制,“大公无私”、“天下为公”的后果何止是民不聊生,连鸟儿都要跟着遭殃。
马克思要消灭私有制,消灭剥削。说来不容易相信,在私有制下其实是不可能有剥削的。
一个人应该得到多少收入,是由可能的替代性选择来决定的。老板之所以给你开3千块而不是2千块,是因为你在别处也能挣得3千块。你之所以要花10%的利率而不是8%的利率去借钱,是因为别人按照10%的利率照样可以把钱贷出去。你说这里收入低,那得别处收入高才成。但既然别处高,你为何选此处呢?因此,只要人身自由没有被限制,那么任何人得到的就总是他能得到的最高收益。只要人身自由没有被限制,马克思所说的剥削不可能发生。
没有自由,才有剥削的可能性。那是说,剥削不可能存在于私有制、市场经济体制下,因为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拥有择业的自由。剥削倒可能存在于公有制、计划经济体制下,因为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人们不仅没有择业的自由,而且好些其它方面的自由也被剥脱。一般认为,奴隶制下奴隶受着奴隶主的盘剥,过着凄苦的人生。但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福格尔教授的研究表明:美国奴隶并非人们想象的那样生活凄惨;奴隶制在当时是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奴隶当时生活并不差,奴隶们并不支持废除奴隶制。奴隶虽然没有自由,可奴隶是私有财产呀,你见过主人在自己的桌子板凳上划道子的没有?奴隶难道不比桌子板凳值钱吗?记不清谁说过,真正的奴隶制是人民公社,真正的奴隶是人民公社社员。值得思考呀!
剥削不可能发生在资本家处,倒可能出现在政府那里,因为面对政府,你没有替代选择。
而且社会道德沦丧,坑蒙拐骗盛行,也与产权得不到保障有关系。道理几千年前孟子就讲清楚了:“无恒产者无恒心。”产权得不到保障,人们势必不关心长期,而要做一锤子买卖。
这正是:数不尽,公有制度罪恶累累;揭不完,共产主义谎话篇篇。还是茅于轼老先生说得好:过去,搞公有制是因为无知;现在,继续搞就是无耻!让我们一起炮打无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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