邋遢道人:就算美国抓捕的郁伯仁是中国间谍,违反美国法律,又怎么了?
就算美国抓捕的郁伯仁是中国间谍,违反美国法律,又怎么了?
早晨起得晚,看到中国休斯顿副领事郁伯仁被美国警察抓捕的事情。网上很多评论,据青年二蛋说:“刚才看了下搜狐网的调查,70%的网民支持美国的抓捕行动,认为‘有制度必须执行,社会才会有秩序’”,疯僧更是写帖子说了三点,一是郁伯仁“如果违反美国法律,遭美国警察围捕就正常。”二是“如果郁伯仁没有违反美国法律,那外交部向美国交涉,必须公开道歉、赔偿”,三是“如果郁伯仁没有违法,美国政府又不道歉,那非常简单:中国警察也围捕一个美国驻华副领事”。并且对中国人可能有反美活动感到忧虑。金陵客当然这个时候要为美国说话。不明白的是,比较老道的上穷碧落网友也希望“澄清疑问”,质疑郁伯仁没有遵照美国法律行事。右派们这个时候都站出来说话,并不稀罕。而且他们把对这件事的评价引导到“是否遵守美国法律”上,用有可能没遵守美国法律来说明美国人做的是有道理的,也不稀罕。稀罕的是竟然大量跟帖也寻着右派们的思路来说话。还动辄国际法,或者说点狠话。
尤其是金陵客将这件事扯到俄罗斯炮击中国船上并以此做类比,很多网友也跟着替俄罗斯做解释。
贫道根本不想知道过程的细节。贫道只知道这样的道理:
外交官往往有间谍身份,这是公开的秘密。干得好的抓不住,或者让对方找不到口实。干不好的被人抓住把柄,就不是好特工。郁伯仁就算是个特工、间谍,干得不漂亮,被美国人抓住把柄了,怎么看待呢。如果这件事放在国外,比如郁伯仁是法国驻上海领事馆官员,美国驻广州领事馆官员,那么法国和美国普通人会怎么看呢?会不会70%的法国人、美国人会赞同中国政府做法呢?典型例子如俄罗斯特工竟然跑到英国暗杀了叛逃英国的前特工,以色列特工伪造英国护照跑到迪拜暗杀了哈马斯头目,而且都暴露痕迹。那么,是不是70%的俄罗斯人和70%的以色列人也都支持英国政府和迪拜当局的追查呢?或者俄罗斯当局干脆把干这活的特工交给英国呢?美国是否也会有个叫上穷碧落的网友指责政府网站说:“版主为何删掉武警冲进日本驻沈阳总领事馆抓人一句?”
这才是问题的本质。外交工作就是重大政治工作,是另一种战场。在政治上,在战场上一个人是什么立场和态度,是站在谁的角度说话的,恐怕比什么狗屁国际法角度重要的多。而俄罗斯炮击中国船的民事事件,能与这样的政治事件相比吗?
假如真的如青年二蛋说的中国网上调查70%的人支持美国警察的做法,贫道觉得中国也快了。记得右派们都很欣赏以色列人的团结,赞扬以色列人为了民族利益敢于牺牲的精神。疯僧更是对以色列人大肆屠杀阿拉伯人表示理解。对比右派在外国同类关系政治事务中的态度,什么都清楚了。
其实,如果我对疯僧或上穷碧落后面跟帖子,就说:“就算郁伯仁是中国特工,违反美国法律了,又怎么了?”
右派写帖子,别看话说的颠三倒四,语句都不怎么通顺,但有一点贫道还是很佩服的,甚至很多左派并不见得就是对手,就是引导对方犯错误。贫道给前面关于这件事的双方的帖子和跟帖打分,60比40,右派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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