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吉为什么被美国民众视作英雄,因为他替被骗许久的美国民众出了气!
如果一个人当街杀一个人,而被杀的人表面上看似乎也没有什么恶行,同样在舆论中还是被普遍归结为社会中的“成功人士”,但是杀人的人却被民众视为英雄?这件事情是不是和我们的人生常识大相径庭?可是,这件事就实实在在的发生了,而且是被一群“人”誉为“文明的灯塔”的美国。
在这个月的9号,一名叫路易吉·曼吉奥的美国青年枪杀了这个世界最大的保险公司——美国联合健康集团公司的CEO汤普森,枪杀发生后,美国人没有谴责这个枪手,反而把路易吉·曼吉奥视作美国英雄,这要是在中国,保管一帮子公知和媒体惊诧莫名的跳将出来说“这就是仇富”,可惜,灯塔国没有一个人这么说。
这个案件很具有一种传奇色彩的是,路易吉·曼吉奥把他的子弹壳上刻上了字,一般来说,这种情节的出现,都是具有某种象征意味才会这么做,就是想昭告世人,自己的行为是符合公义的,非一般意义上私人寻仇,这种寻仇的对象,要么就是为恶世间的存在,要么就是罪大恶极的凶徒,可是,正如前面所说的,被枪杀的人从表面看上去,似乎并没有这些方面,那么枪手路易吉·曼吉奥为什么要用这样的一种带有仪式感的方式去杀掉他呢?!
我们再看看这个汤普森所在的联合健康集团,从公开的资料来看,他毫无疑问是世界最大的保险公司,在世界五百强中排名第八位,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名震天下”的公司,却是在美国拒赔率最高的公司,高达百分之三十二。
这难道不是在狠狠抽打某些“人”的脸吗?那些把市场经济奉为天条的渣滓们怎么说的?不是市场经济导致优胜劣汰吗?一个在市场中相比其他如同无赖般存在的公司,却做到了世界第一,请问那只“看不见的手”被谁给打断了呢?!
说这家公司如同无赖般的存在,是路易吉·曼吉奥刻在他的子弹壳上的一个单词,并且,这不是路易吉的“原创”,而是美国人对于保险公司普遍的印象,臭名昭著保险公司的3个D:否认(deny)、辩护(defend)、废黜(depose)。啥意思,就是被保险人发生了需要保险公司赔付的事件后,保险公司总是会想方设法的否认,被保险人如果不放弃,好吧,那就法庭见,长脑子都知道当今的世界,法律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已经成为了有钱人对方穷人的最有效的手段,有钱人可以雇人打官司,而穷人既没有财力也没有精力去和有钱人打官司,即便是扛到最后,大概率都是输掉,所以最后赔付就被废掉了,按照中国语言来说,那就是保险公司有理有据地耍赖成功,显然,在今天这个世界的灯塔美国,法律并不站在公义一边,而是赤裸裸的站在金钱一边,这已经有无数的案例可以证明,包括这个世界最大的保险公司那冷冰冰的张着血盆大口的百分之三十二的拒赔率,可这,并不影响它是世界上最赚钱的保险公司!
美国人为什么把路易吉视作英雄,就因为美国民众中绝大多数苦保险久矣。然而,美国不是号称人人有枪吗?如此令美国民众深恶痛绝的行为,在这个号称“现代文明的制度”中都出现了几百年了。怎么才出来这么一个英雄呢?那些草莽英豪一般的西部牛仔群体,怎么就那么能忍受了呢?!
说起“现代文明”这个词,我就寻思,‘现代文明“是真好啊,这一干的大买卖无一例外的都在打着”为你好"“的旗号,而那些“为你好”的人都是越来越赚钱,而那些被“为你好”的人穷得裤子都快穿不上了,大多数美国人明明白白的知道就是欺骗,却无法摆脱,无法不被人当作猎物,今天那些“为你好”的保险公司们,有一家是赔钱的吗?哪家不是这个世界上的财富吞噬机器?
所谓的保险,就是资本主义典型思维的具体体现,即把人们未来的钱先期榨取了,说白了,就是一种欺骗思维,难道不是吗?给你一个预期的结果,你要为这个结果先付出自己的真金白银,而这个结果完全不能由付出真金白银的一方掌控,到了真正该付费一方要求回报的时候,那些已经把钱骗到了手的骗子们,会想方设法的减少自己的支出,直至操纵法律来为自己保驾护航,资本主义走到今天,这种先期获利的丑陋方式,坑了多少人,让多少人倾家荡产,不信你思考一下,今天人世间的多少丑恶不是这种思维的衍生和变种造成的?!这种手段,在中国传统思维中,不就是妥妥的骗术吗?
可就是这样,还要被畜类们冠以“文明”!可悲的是,即便是道理再明白,逻辑再清晰,事实再雄辩,可那些今天被“现代文明”洗脑的那些人们还是死不悔改,还在不知疲惫的为这种丑陋的制度唱赞歌,是谁扼杀的人们本应增长的智慧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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