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处“精日”,让鬼蜮胆寒!

作者:佚名 来源:长安剑 2018-04-26 1939

惩处“精日”,让鬼蜮胆寒!

惩处“精日”,让鬼蜮胆寒!

阳光之下的角落,有时候隐藏着你无法想象的丑恶,比如“精日”。

“父母给我支那身,皇军赐我大和魂。”蹩脚的打油诗背后,是仿佛揭开了下水道盖子般的恶臭。妖氛无形,有人伤心欲绝,有人怒目而视,有人张口呵斥,有人掩鼻而走。

惩处“精日”,让鬼蜮胆寒!

但不久之后,我们就会装备法律“除臭剂”。就在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草案明确规定,将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对美化侵略战争的丑行加以惩处。

重剑出鞘,谁应丧胆,谁应鼓舞,谁应释然?

让鬼蜮胆寒

很少有一个亚文化词汇,能像“精日”一样由小圈子闯入全民视野。更绝少有一个亚文化词汇,能像“精日”一样遭到如此广泛而一致的痛斥。

“精日”的意义由使用赋予。有人用它指在激扬幻想的动漫展上,穿着IJN(旧日本帝国海军)军服趾高气昂的coser;有人用它指在樱花飞舞的校园里,穿着日本武士服与游客对峙的年轻人。他们是网上的一张张照片,一件件日军军装,以及虽然打了马赛克、仍然依稀能够看到癫狂的嘴脸。

惩处“精日”,让鬼蜮胆寒!

在今天,“精神日本人”这个原本模糊的词汇已经有了清晰的内涵:极端崇拜日本军国主义仇恨本民族,在精神上将自己视同军国主义日本人的非日籍人群。

国防部新闻发言人任国强称他们“数典忘祖、哗众取宠”。外交部长王毅则直指“精日”是“中国人的败类”。在互联网上的“骂战”中,“精日”往往已经成为对对方人格的最大侮辱。

惩处“精日”,让鬼蜮胆寒!

烈士英灵不容侮辱、民族伤痕不容玩笑、国家尊严不容损伤,面对“精日”虚无历史的无知与歹毒,法律必须做出最强有力的回击;面对激愤的舆论,法律必须发出最响亮的回应;面对不容伤害的民族情感和国家尊严,法律必须构建最坚实的保护!

是时候用法律决胜这场“精神抗战”了。当“精日”气急败坏地为恶行辩解时,我们可以用法律规定给予迎头一击:“亵渎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战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立法迈出了第一步,执法、司法便可紧随其后,变原则性的“严厉打击”为武装了牙齿的“依法打击”!

惩处“精日”,让鬼蜮胆寒!

便可以无愧于社会关切——除了拘留,还有更严厉的刑罚惩处,“精日”分子再也别想玩“休整几日,太君我再去扫荡马家河子”的把戏!

便可以不委屈民族情感——不再需要以“寻衅滋事”的名义去惩处,可以切中要害,直击痛点!

便可以不辜负法治精神——定性明确,概念清晰,罚当其罪!

法律将让一切鬼蜮丧胆!

给担忧以释然

法律的明文规定可以打掉嚣张的气焰,同时又给了另一些人以信心。这其中,就有“二次元”、“日剧粉”等日系文化的爱好者,他们曾动辄被“精日”连累而遭人肉和网络欺凌。

有不少年轻人甚至陷入了“身份困惑”。喜爱日本动漫,陶醉于绚烂的想象,喜爱日本剧集,感动于细腻的情感,喜爱日本料理,享受于舌尖绽放的每一点快慰,我也是“精日”吗?

惩处“精日”,让鬼蜮胆寒!

尽管他们与大多数人一样痛恨日本帝国主义,一样为自己的中国人身份而骄傲,尽管他们不过是有自己爱好的普通人。

法律为行为的属性划定了清晰的界限,真正赋予日系文化爱好者一片晴朗的自由空间。

改革开放四十年的历程证明,中国人不但已经习惯了享受来自世界各地的产品与服务,更吸收着、创造着一种属于全人类的文化交融。我们与各国一道保卫着全球化,抗击保护主义、孤立主义威胁。

我们在家乡为精彩的莎翁戏剧起立鼓掌,又在异国的孔子学院中传播东方先贤的智慧。在全球视野的法律框架下,相互尊重的有原则的交流不仅不会夺去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反而让她在欣欣向荣中焕发出五千年未有的光彩。

惩处“精日”,让鬼蜮胆寒!

中国开放的国门永远不会关闭,这是国家领袖面向世界发出的庄严承诺。而法律必将首当其冲成为兑现承诺的最好实践,让一切不必要的担忧释然!

予热爱以鼓舞

此次立法,是民族自信与国家尊严的宣示,是保护历史、维护正义的声明,顺应潮流势必鼓舞人心——

法律的严谨,将鼓舞热爱法治的人。

我们欣慰地看到,面对惩罚“精日”的迫切,立法机关仍然保持了一丝不苟的法治精神。从广泛征集代表意见、严密敲定法律用语,再到细致而周密的审读,都在紧密与有序中透露出感情与理性的统一。而这份法治思维,会通过立法凝结为法律,最终传导至执法与司法实践。

法律的张力,将鼓舞热爱祖国的人。

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教条,在它的每一行文字下,都涌动着对这片土地、这个民族最炽烈纯粹的感情;都饱含着对无数英烈无尽的缅怀和敬意以及对他们所代表的民族精神不容亵渎的坚定与信仰。

法律用它的语言再次说明,民族记忆不容涂抹,民族感情不容亵渎。民族尊严不容挑衅。

法律的价值,将鼓舞热爱和平的人。

放眼世界,美国法律对种族主义、德国法律对纳粹言论的限制,与本次中国立法蕴含着同一种价值:作为人类,我们是彼此命运与共的同胞,平等、和平、尊重、善意是各国人民共同追求的美好情感。中国将与世界各国一道,为抗击帝国主义、侵略主义,维护持久和平做出充分贡献。

73年前,我们用斗争战胜侵略,今天,我们用法律守护民族。我们有信心,中国法律将为先辈为之奋斗的事业承诺一个多彩而和谐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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