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人民公社的三大功能

作者:贺雪峰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13-05-02 471

贺雪峰:人民公社的三大功能


前几天《开放时代》在上海召开第四届论坛,讨论建国六十年中前三十年和后三十年的关系。笔者应邀参加了这届论坛,并以乡村治理的逻辑为题作了发言,其中涉及人民公社部分,以为正是人民公社为1980年代的分田到户提供了基础。若没有人民公社时期的积累,分田到户是不可想象的。一方面分田到户是正确的,今后相当长时期仍然应该坚持土地承包制度,另一方面,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因此认为人民公社搞错了。人民公社与承包制之间的关系,应是承接、互补的关系,而非对立的关系,是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下所采取的都有合理性成分的政策。

当然,这样来讲人民公社与承包制的关系,有些泛泛而论且也过于常识化了。站在今天中国农村的角度来看人民公社,我们可以归纳出人民公社的三大功能。这就比只是泛泛而论人民公社要更为具体一些。

一、

那么,人民公社有哪三大功能?一是温铁军常讲的,人民公社制度的安排是为了适应国家工业化战略的需要。中国是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国家,既不可能通过向外殖民来获取原始资本积累,又很难从轻纺工业开始来开展自己的工业化计划。虽然毛主席讲农轻重的关系,重在最后面,但实际上优先重工业是几乎所有后发现代化大国的必然选择。只有有了完整的重化工业,一个大国的经济军事实力才能强盛,国家的独立自主才有保障。而先发现代化国家则因为已经提供了可能的由低级到高级、由轻工业到重工业的发展模式,而可以让后发现代化国家模仿,从而较快地实现现代化。这也是毛主席讲大仁政与小仁政关系的核心。毛主席讲的大仁政是国家独立富强,小仁政是工人农民的生活改善。新中国成立后,工人农民生活的确要改善,但在现代化急行军的背景下,生产剩余的大部分不能用于改善生活条件,而是要投入到事关国家独立富强的工业化建设尤其是重化工业的建设中。所以,新中国一方面要逐步提高工人农民的生活水平,一方面又要将主要的生产剩余用于生产性投资。人民的生活改善了,但改善的不快,工业化的投入则快速增加。终于,到了1970年代末期,中国已经建立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工业化及作为工业基础的重化工业开始有能力反哺农业,典型是农机和化肥的大量增加。有人说到了1980年代,中国农民的生活水平较建国前相差不多,相当部分农民仍然没有解决温饱问题,因此建国前30年白干了。这不合事实。第一,到1980年代分田到户时,中国绝大多数农民的生活水准较建国前都已改善很多。从人均粮食,到人均寿命和人均受教育年限,都已是建国前的一倍到数倍。第二,到1980年代初,中国经济结构已由建国初期农业占60%以上而现代工业产值仅占3%,变成农业只占国民生产总值的不足30%,现代工业产值超过50%,中国已经初步由一个农业国变成了工业国。工业体系尤其是重化工业已经具备了强大的生产生活资料的能力。总是先有生产资料的改善,再有生活资料的增多。有了强大的工业生产能力,人民生活条件的改善就是迟早的事情。到1980年代初,中国工业的强大生产能力已经具备了,这是与建国初的最大的不同点。有了生产能力,还能生产不出生活资料?还能不改善生活水平?

如果说新中国选择强调重化工业,强调先提高生产能力再改善人民生活的大方向是不错的,是大仁政,则这个时候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从农村提取资料,来抑制社会的过快消费,就成为制度设计的关键。人民公社制度因为可以将小农组织起来,解决国家与分散小农的交易难题,而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大量的原始积累,从而使中国的工业化得以顺利完成。不过,即使如此,我们也不能说只是农民为中国的现代化作出了贡献或牺牲,潘维尤其不同意农民为国家提供了多少个亿的原始积累(通过剪刀差)的说法。潘维的意见也有道理,因为不仅是农民,而且城市的工人,而且各级官员和知识分子,也显然为国家工业化作出了贡献。尤其从改革开放以后官员和知识分子分别掌握有权力和知识,及权力和知识资本化所可能为官员及知识分子带来的巨大利益来看,人民公社时期,官员和知识分子所掌握权力和知识的资本化并不明显,官员和知识分子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受到抑制,从而在城乡之间,在官员、知识分子和工农之间的收入差距,远低于当前的差距。甚至可以说,人民公社时期,官员和知识分子所作牺牲较工农更大。

重化工业的特点是工业链条长,自我循环严重,建成完整的重化工业体系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并且在此期间只有投入没有产生。其好处是,一旦重化工业建成,其巨大的生产能力,可以数十倍成百倍地提高生产效率,彻底改变生产工具和生产能力。在重化工业尚未建成阶段,重化工业的投入就需要来自各方面的投入,即所谓“原始资本积累”。计划经济及人民公社制度都是要服务于这一目标。人民公社成功地为中国工业化提供了数千亿元的原始资本积累(虽然潘维不同意这个说法),从而加快了中国的工业化进程。

也就是说,人民公社制度是这样一个制度设计,即国家为了解决与分散小农交易的难题,从农民有限剩余中提取资源来建设暂时不能反哺农业的现代工业化体系,就必须要有人民公社的制度设计来充当提取资源的中间人。因为人民公社的本质是要从农村提取资源,且实际上完成了这样的提取任务,现在要谈人民公社效率低,是错误的制度设计,就是误置了问题的语境。人民公社效率是低的,但人民公社制度具有合理性,某种意义上讲是中国现代化战略选择及当时国际国内处境下的必然结果。我们不能因为人民公社效率低,而否定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的功夫在人民公社以外。这大致是温铁军的观点。也是毛主席说“满头乱发无法抓,编成辫子就好抓”的意思。

但是,温铁军对人民公社的估计还是太悲观了。据我们在全国农村调查,分田到户时,全国至少有1/3以上农民持相当疑虑的态度,而非如小岗村农民冒着坐牢的危险将地分掉。小岗村农民要分地,当然也非孤例,但是否全国农民都已强烈要求分地到了小岗村的程度,也大可怀疑。这个意义上讲,虽然国家通过人民公社制度向农民提取了大量资源,农民却并未因此强烈反对这一制度,这一制度本身有其内在的合理性。

论证人民公社内在合理性的有三种视角,一是资源禀赋的视角,典型如老田的讨论。老田认为,新中国一直以来是人多地少,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而新中国工业化的资源禀赋中,资本最少,劳动力很多。如何将劳动力组织起来,形成更多生产剩余,就是中国工业化能否成功的关键。人民公社恰好是一个可以将劳动力组织起来形成剩余的制度。人民公社组织劳动力的办法是扩大生产单位,将生产者之间的交易内部化为生产单位内部的管理问题。

正是人民公社成功地解决了生产者(小农)之间高昂的交易成本,而使农民可以组织起来获取更多生产性的收益,其中组织起来最大的收益是,几乎仅仅凭借劳动力投入,中国将耕地灌溉面积由建国初的18%扩大到1970年代末的46%以上,几乎整整扩大了两倍。可灌溉耕地面积的扩大是中国粮食增产的最大秘密。此外,人民公社时期还通过劳动力投入,进行了有效的农田基本建设,植树造林,环境建设,等等。

生产单位的扩大,虽然因为内部化了生产者之间的交易费用,却会产生管理成本。生产单位越大,内部的偷懒行为就越多,磨洋工屡禁不止,生产效率越来越低,从而出现了诸如小岗村一类破产村庄。

论证人民公社合理性的第二个视角是从管理角度进行的讨论。人民公社降低管理成本的办法有二,一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将生产核算单位降低到生产队,而生产队在很多地方往往是一个自然村落,是一个熟人社会,是有强有力内部人认同的群体,生产队建立在自然村落基础上,就使村庄的传统与生产队的建制有所契合,从而可以降低管理成本。这是张乐天在《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一书中着重讨论过的问题。二是工分制度。工分制度十分精巧,曹锦清等人在《当代浙北农村经济社会变迁》一书中有详细讨论。工分制的精巧之处在于通过扩大分母,来调动社员参加劳动的积极性。正是以工分制为基础,人民公社可以只花极少的代价办民办教育,办合作医疗,甚至办有一定专业水准的文工团。而正是民办教育、合作医疗和农村的文体活动,提高了农村的受教育水平,降低了死亡率,及丰富了农民的业余生活。离开人民公社的工分制度,民办教育和合作医疗等都很难维系下去。

论证人民公社内部合理性的第三个视角是意识形态的作用。“抓革命促生产”在人民公社时期并非全无道理。正是通过强有力的意识形态宣传,使农民对自己未来有一个期待,他们相信,自己的劳动是有意义的,是为子孙后代更幸福的生活提供可能的。参加生产劳动是光荣的,劳动人民自己当家作主人,将个人的劳动与国家的兴衰、民族的命运、人民的解放和子孙后代的幸福联系起来,至少在农村相当一部分人中具有真实性。不然,农民就不会表现出对那个时代的怀念了。革命意识形态加上恰当的革命文艺,第一次为中国农民提供了超出个人和家庭的无限意义。农民不只是通过子孙延续来获得生命的永恒意义,而且通过“为人民服务”来获得这种生命的意义。相反,当前农民对国家的一大不满足以前许诺人人平等的都可以分享的共同生产的财富,为何已被少数人占去了呢?

也正是通过以上三个方面:通过扩大生产单位,内部化生产者的交易成本;通过将生产队建立于自然村基础上及通过工分制度来降低管理成本;通过意识形态教育来提高农民的认同和调动农民的内在积极性,使得人民公社并非没有内在效率的制度,而是在为国家工业化作贡献的同时,也发展了农村的生产,和提高了农民的素质。这是与苏联集体农庄完全不相同的方面。虽然人民公社内部的确是有磨洋工和偷懒的问题,但我们不能因此说人民公社制度是无效率的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在短短20多年对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甚至对农民个人条件(教育、医疗、住房等等),都是极其巨大的。高默波曾写有《高家村》一书,从个案的角度提供了数据。黄宗智通过对上海市郊农村1970年代的考察,提供了一个区域的数据。实际上,我们完全可以从国家的统计年鉴上查找相应年代的粮食增长率、灌溉面积、教育年限、人均寿命等数据来说明人民公社是高效率的。

倒是今日农村,虽然已有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进入工商业,但在农业中,农村剩余劳动力因为不能组织起来,而致他们无法改善与自己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公共品的供给问题。一方面农村中农民大量的时间用于打麻将,一方面只要农民组织起来就可以建设的美好家园,却因为组织不起来,而破败不堪。这方面可供展开的内容很多。

三、

人民公社还有第三个功能,即人民公社为农民提供了生活和生产的意义系统,从而使农民可以从生产和生活中获得意义感。

我们往往习惯于单纯从经济上考虑农民的收益。齐美尔曾说,货币,市场经济的最大问题是消灭了那些不能用货币表达出来的弥足珍贵的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越来越关注货币收入,却忘记了人生的本来意义。

人民公社的意识形态宣传,不仅仅是降低了管理成本,而且的确使人们具有一定的理想主义,人生更加有目标和意义。人民公社内部的相对平等和以社区内部分工为基础的生产意义的系统,在大多数时候都是有效的。尤其是相对现在的农村,人民公社时期,人们觉得自己的生活更有价值、更有目标、更有尊严和体面感。“越穷越光荣”的说法,至少为穷人挺起胸膛做人提供了可能。无论如何,人们是自己看得起自己的,甚至村庄中最穷的人也是如此。

农民在人民公社内部组织起来,就可以开展各种有意义的文娱活动,就可以有超越经济目标的其他意义系统。比如当时奖状所具有的深刻的光荣感。个体的人不能产生价值,只有在人与人的交往中,人才可以获得超过动物的意义。人民公社正是提供了这样一种人与人交往的可能。人民公社时期,频繁的会议及社员对生产队事务的深度参与,都是今日中国农村所缺乏。甚至集体劳动不累人,有使不完的劲,而个体劳动就不能产出生这样的审美,从而容易让人厌倦。

人民公社解体以后,农民生活条件大为改善,但吃饱了,人却觉得生活没有劲了。这是意义系统出了问题,其要害一是市场经济将农民边缘化所致,二是农民不再能组织起来对抗取消农民意义的现代性。考察今日中国农村,最大的问题也许不在生产上和经济发展方面,而在文化上,在意义系统的解体上。梁漱溟讲中国的根本问题在于文化失调,他是从宏观上讲的。今日中国农村,农民传统及农村社会的瓦解,使得文化建设尤为急迫。而回想人民公社时期,人民公社因为将农民组织起来了,虽然经济条件尚差,很多农村温饱问题仍未解决,但人们仍然可以对未来有憧憬,对人生有期待,对集体有幻想,对荣誉有要求,对舆论有反应,对文娱有兴致,对生活有情趣。

我这样谈人民公社的文娱功能,当然不是指望现在通过回到人民公社来解决当前农村人际关系疏离和意义系统解体所带来的严重问题,而是说,只有失去了的东西,才会发现它存在的价值。到今日中国农村一看,才发现,人民公社在建立意义系统方面,在将人超越动物性方面,其实也具有价值。尤其要注意的是,人民公社这方面的价值,也是在现代性进入后,是在国家从农村提取资源的前提下生产出来的。

四、

记得有一位学者说过,看一个人是否诚实,只要看他对毛泽东时代的态度。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为了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作了卓绝的探索和不懈的努力。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国人民(包括农民,也包括知识分子)勒紧裤带,以冲天的热情改天换地,将中国建设成为了不仅能够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且可以在全世界产生巨大影响的国家,这是全国人民共同努力的伟大成就。这其中,全国人民付出的艰辛与汗水是无法统计的。每个个体在这个巨大的历史性变迁中,都可能因为各种原因而受点委屈。新中国成立很快就要六十年了,六十一甲子,在今天的中国,若我们因为自己受过委屈而满怀怨恨地看待历史,而一定要将建国前三十年与后三十年对立起来,恐怕就不是客观的态度。

2007年11月2日下午

于江西鹰潭上清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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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雪峰
贺雪峰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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