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干强:绝不能让诋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歪理邪说形成气候

作者:何干强 来源:红色文化网 2024-02-16 2826

决不允许庸俗经济学及其教条在经济学界死灰复燃

何干强

何干强:绝不能让诋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歪理邪说形成气候

最近,看到一篇题为“聚焦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理论创新——第二届价值理论专题研讨会综述”的报导。说会议宗旨是,“从民营经济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出发”,“旨在推进价值和分配论创新,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但是笔者读了会议综述引述的与会者发言,却认为,这场专题研讨会绝不是“推进”,而是十分傲慢地反对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不是认真地探讨如何认识和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十分关注的贫富差距拉大的分配关系问题,而是搬出历史上西方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要素价值论,为资本主义私有制必然产生的剥削关系作辩护。

在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已出现公有制经济丧失主体地位、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被突破底线的不良态势下,该会议竟公然违背我国宪法第六条,站在资产阶级右翼立场上,扬私抑公,打着发展壮大“民营经济”的幌子,为发展壮大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摇旗呐喊,为西方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翻案,反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的基本原理,反对走科学社会主义道路。

鉴于该报导所汇集的言论,不少是身处重点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教授、研究员的言论,这势必对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因而决不能等闲视之。事情已发展到广大劳动人民和马克思主义者不得不站出来公开批评的地步。下面,兹摘录该报导中若干有代表性的言论,并作必要的简评。

何干强:绝不能让诋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歪理邪说形成气候

一、所谓“民营经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期共存共荣具有必然性”论

中国社会科学研究生院原院长、“中国民营经济50人谈”执行主席刘迎秋研究员说,“民营经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期共存共荣共同发展具有内在逻辑一致性和客观必然性”,“壮大民营经济”,“需要我们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 。

从科学角度来看,民营经济本是一个争议颇大的概念,它完全撇开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也就完全离开了唯物史观的指导思想来说明经济的社会性质,因而是一个含混不清的概念。而此论所说的“民营经济”,稍加辨析,可知实质指的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外的非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因为论者把“民营经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提,否则,说“民营经济”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两者“共存共荣共同发展”,就变成同语反复了。而既然民营经济不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那就只能是非公有制经济了,在当代也就是指小私有制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包括引进的外资经济);而小私有制经济在现实中是弱小的,在历史上从来沒有占过统治地位,只处于从属地位,所以,所谓民营经济的主要含义,只能让人理解为主要指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那么,请问: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能够“几十代人”地长期共存么?这里的内在逻辑在哪里?

此论其实似是而非;论者以诡辩方法,把在一定历史阶段,在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坚持全民所有制性质的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的总前提下,“毫不动摇”地发展公私两种所有制经济的经济战略对策,修改为,公私两种所有制经济在理论上具有“长期共存共荣共同发展的必然性”,“壮大民营经济”,“需要甚至几十代人”的“努力奋斗”。

这种修改,把一定时期的“两个毫不动摇”,改为“两个永远毫不动摇”。那么请问,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和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之间,究竟是否存在矛盾?这种矛盾的性质是否存在客观的对抗性?如果不存在矛盾及其对抗性,为什么在現实中已发生的公有制经济在所有制结构中的主体地位,被私有制经济主要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所取代,这难道这不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削弱乃至吞噬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对抗性的表现么?

试问,如果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与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具有内在逻辑的一致性和共存共荣共同发展的必然性”,那么,还需要进行科学社会主义反对资本主义的革命吗?还需要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并进一步走向无产阶级发对资产阶级的无产阶级专政,实现两亇“彻底决裂”,向消灭一切私有制的共产主义社会过渡吗?

因此,此论实质上是用公私经济永久并存的虚伪的折中主义,欺骗人民群众,妄图巩固私有制经济已占主体地位的不良现状,鼓吹走资本主义道路。

何干强:绝不能让诋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歪理邪说形成气候

二、所谓“股份制积极扬弃私有制”论和“生产资料持有者的管理劳动也创造价值”论

该篇会议综述说,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教授“坚持认为《共产党宣言》的‘消灭私有制’应该翻译为‘扬弃私有制’,现代企业的股权联结、中国股市的设立便是一个很好的积极扬弃私有制的方式。”贾康教授并认为,“劳动价值论的适用范围也应有所突破,社会上占有生产资料的人,大多情况下同时也是劳动者——他的劳动可以称为指挥劳动、决策劳动或管理劳动,属于复杂劳动,其形成的价值量,是简单劳动的倍加。因此,生产资料持有者的劳动同科技人员的劳动一样,不应排除在价值创造之外”,“为此,需要对各种生产要素如何按贡献参与分配做出科学合理的阐释。”

近些年来,确实有些人提出,《共产党宣言》关于“消灭私有制”要改为“扬弃私有制”,但是,经过学术争议,目前这样说的人已经不多了。但是贾康教授却“坚持认为《共产党宣言》的‘消灭私有制’应该翻译为‘扬弃私有制’”。我们知道,中共中央编译局的德汉翻译专家已多次解释,从德语“aufheben”(扬弃)词义的使用方法和有关原著的上下文语义看,按照翻译的规则,把原著中的有关句子翻译为汉语的“消灭私有制”,是符合原义的,完全正确的。其实,除了《共产党宣言》,在《资本论》原著中,每当论述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时,马克思也总是从根本上否定私有制永恒存在的,強调私有制必然会被消灭的。贾康教授提出要把“消灭私有制”改为“扬弃私有制”,无非是要为私有制的永恒存在作辩护;其理由无非是,德语中的“扬弃”(aufheben),其语义既有肯定,又有否定的含义,而从肯定的含义来解释,就不能译为消灭私有制了。然而,他既然不懂翻译的规则,也就不懂,德语中的“扬弃”在此时此处,按照汉语,只能翻译为“消灭”。硬要坚持不能翻译为“消灭”,只能是强词夺理、蛮不讲理,者绝不等于坚持真理。

此论说,中国股份制是对私有制“积极的揚弃”,以此来证明私有制永恒存在的合理性。然而只要对照一下《资本论》原著,就很清楚地看出,贾康教授是用诡辩手法,篡改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股份制不是积极地而是“消极地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论述。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股份制扬弃私有制,恰恰是“消极”地扬弃,而不是所谓“积极”地扬弃。“积极”地扬弃,那指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工人自己出资组织的“合作工厂”,这种工厂内部已消灭了私有制,所以对私有制是“积极”扬弃;然而马克思同时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合作工厂仍处于资本主义经济环境的包围中,它们的生存依然困难重重。但是,由资人资本联合组成的股份公司,虽然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社会资本”,这对私人资本是一种扬弃,但是却保存着私有制,股份公司中仍保留着联合的私人资本对工人的剥削关系,所以,马克思指出,股份公司对资本主义私人企业进行的扬弃,是“消极”的扬弃。所谓“消极”,就是它保留并加强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但是贾康教授竟把马克思所说的“消极”扬弃资本主义私有制说成“积极”扬弃私有制。篡改马克思观点真是到了随心所欲的地步!

贾康教授为了证明资本家不是剥削者,把作为资本人格化的资本家,说成是“社会上占有生产资料的人”或“生产资料持有者”,由此把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的资本家所有者,同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所有者广大劳动人民混为一谈。贾康教授竟然把剥削者资本家,说成是从事“管理劳动、决策劳动、指挥劳动的复杂劳动者”;把资本家的剥削行为,说成是“简单劳动的倍加”的复杂劳动。贾康教授把资本家无偿占有雇佣劳动者剩余劳动的剥削行为,混淆为“管理劳动”;把资本家奴役直接生产者的剥削职能,说成是复杂劳动,这种观点的辩护性和欺骗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23章《利息和企业主收入》中,早已作过深刻的批判。建议有兴趣的读者不妨读一读原著,就不难识破贾康之论绝非“理论创新”,其论调无非是历史上西方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观点的沉渣泛起而已。

何干强:绝不能让诋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歪理邪说形成气候

三、所谓“重新定义剥削”论和“重新定义古典学派的科学成分与庸俗成分”论

该会议报导称,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教授“领导的团队所创立的广义价值论”,“对剥削重新加以定义:所谓剥削,就是在利用他人拥有的生产要素时所付报酬低于其贡献,其实质是对他人要素贡献的无偿占有。判断剥削与否的标准是报酬与贡献是否一致:如果一个人(及其所拥有的要素)的报酬低于其贡献,他就是被剥削了;如果其报酬高于其贡献,他就是剥削了别人;如果报酬与贡献一致,就是按贡献分配,其中既不存在剥削,也不存在被剥削。因此,以要素贡献为基础的非劳动收入不应再视为剥削,剥削与所有制没有必然联系:私有制未必产生剥削;公有制未必没有剥削。”“基于广义价值论的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为保护私有财产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科学依据。”

蔡继明教授及其研究团队的所谓“广义价值论”,无非指构成物质生产的土地、生产资料、科技、管理、劳动等“多种要素共同创造价值”,按此观点,马克思创立的劳动价值论和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剩余价值论就都不再是真理了。

其实,这种所谓“理论创新”,毫无新意,无非是历史上庸俗资产阶级经济学的“要素价值论”的翻版。这种所谓“要素价值论”,根本不懂只有生产商品的社会,才存在商品的价值;不懂商品价值的内容无非是“人类社会劳动一般”在生产商品的社会取得的社会形式,因而其中并不存在人类社会劳动之外的任何自然物质原子;此论根本不懂生产商品的劳动具有抽象人类劳动和具体有用劳动的二重性,前者创造价值,后者创造使用价值,实际上是用生产使用价值的具体有用劳动来取代价值创造的抽象人类劳动,以此来欺骗人们。

历史上的庸俗经济学正是用“要素价值论”来抹煞资本家阶级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关系的。今天蔡继明等教授对“要素价值论”加上“广义”两字,只是在错上增加错误份量而已。错上加错,岂是“创新”?

问题还在于蔡继明教授等人执迷不悟,坚持谬论,以至信口开河,用否定经济思想史的手法,为庸俗理论作辩护。蔡教授等人认为,“经济思想史上对古典学派价值理论的评价有待商榷。无论是配第的‘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的名言,还是重农学派作为自然恩赐的‘纯产品’理论,也无论是斯密的多要素价值模型以及马尔萨斯购买的劳动决定价值和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总体来看,古典学派的基本倾向是多要素生产费用价值论。”其实此论正是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所做科学贡献的严重曲解。

根据唯物史观,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以斯密、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家,站在反封建的立场,对商品价值和资本关系的本质,作过积极的探索,他们在不同程度上接近了真理,所以马克思恩格斯根据唯物史观,对他们的经济理论贡献,作过很高的评价。而古典经济学家的贡献恰恰在于,他们已经在相当程度上认识到,价值的内容是劳动(虽然他们不懂劳动的二重性,也不理解价值形式及其发展)。然而,蔡继明教授等人偏偏要否认古典经济学这种真正的科学贡献。他们为了张扬自己的庸俗观点,竟然硬把古典经济学的贡献曲解为所谓的“多要素价值论”。蔡教授等人提出,“应重新界定古典价值理论的‘科学成分’与‘庸俗成分’,如果确认斯密的价值理论是一元多要素供求价值论,前后是一贯的,并不存在相互矛盾和对立的方面,它本身作为相对真理,只有完善与不完善之别,而没有截然对立的科学与庸俗之分。”这样一来,斯密经济思想中就不再有庸俗成分,马尔萨斯、萨伊这些庸俗经济学家就被纳入了“古典学派”;资产阶级经济学就只有不完善和完善之分,而没有庸俗成分和科学成分之分了!

这里不惜冗长,引述了会议综述报导刊载的蔡继明教授的观点。这是因为,诡辩论似是而非,很有欺骗性。要让善良的人们不至于上当,就不得不把他们的原话详细引述出来。

在弄清蔡继明的“广义价值论”的庸俗经济学本来面目之后,他修改马克思主义剥削观的浅薄而荒谬的理由和狡猾手法,也就暴露出来。蔡继明等人犯错误的原因是,离开人类的生产劳动,离开生产劳动的社会关系,关键是离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剩余劳动,来判断是否存在人对人的剥削关系。蔡继明等人用“贡献”与“收入”的比较来判断是否存在剥削,这无非是用一亇人的“支出与收入的比较”,来偷换人与人之间“是否存在无偿地占有别人的剩余劳动的社会关系”。这种掩盖剥削关系本质的“理论创新”,真正拙劣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

会议综述报导强调了蔡继明教授提出的广义价值论,说“基于广义价值论的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理论为保护私有财产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科学依据”。这句话去掉“科学”两字,倒是说出了鼓吹“要素价值”论的目的,只不过还不完整,他们的真实目的,其实是要为私有制经济永恒存在提供理论基础。

其实,庸俗经济学的这些歪理,又怎能起维护现今历史阶段中国私有制经济的作用?在当今中国,只有坚持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和坚持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私有制经济才能处在国民经济的辅助地位,与公有制经济相辅相成,得到健康发展,并在发展中不断改造自己,朝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靠拢。离开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放纵私有制经济按其剥削本性盲目发展,它们必然走向内部盲目竞争,“大魚吃小鱼”,大资本剥夺中小资本,导致全社会经济走向无政府主义,产生周期性经济危机的混乱境地;还会在允许国际上的国家垄断资本性质的外资自由进出国门的条件下,拱手让外资凭借高新技术和先进管理占领我国市场,这将把国民经济引向殖民地、半殖民地经济的境地。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何干强:绝不能让诋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歪理邪说形成气候

四、有必要重温马克思对萨伊教条的深刻批判

就这次会议的综述报道来看,鼓吹历史上西方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要素价值论”是主要的言论。而萨伊教条又是“要素价值论”的代表。但是与会者再次吹捧萨伊教条,决不能说明这个教条本身包含任何真理性,更不能说明马克思当年对它的批判有任何失误。这里有必要介绍一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萨伊教条的深刻批判。

萨伊教条,是以经济学家萨伊名字命名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代表性观点,由于他的观点被资产阶级普遍采纳,所以马克思称之为教条。这个教条有极大的表面性,对工人阶级有极大的欺骗性,对资本主义制度有极大的辩护性,因而至今仍被現代资产阶级经济学所贯彻。这个教条的基本观点可以简述为“资本——(创造)利润、土地——(创造)地租、劳动——(创造)工资”。它把三亇公式人为地并列、综合在一起,把资本、土地和劳动统称为三种创造价值的要素,曲解为都能直接创造价值的源泉,所以马克思借用基督教中的“三位一体”这个术语,来比喻这个教条,指出这个教条是把经济假象神化的谎言。基督教认为耶稣是神的化身,它对上帝而言是圣子,对信徒而言是圣父,对教徒能获得灵感和启示而言又是圣灵,一身兼有圣子、圣父和圣灵三种地位,所以基督教称耶稣为“三位一体”。而萨伊的三个公式把资本、土地和劳动说成同为创造价值的源泉,所以马克思把萨伊教条讽刺为“三位一体公式”。

萨伊的“三位一体公式”对资本主义分配关系的假象,做了直观地表述,严重扭曲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的本质联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萨伊的“三位一体教条”,进行了深刻的批判。主要是:

——萨伊把抽象的、离开社会形式的土地、劳动要素,与具有资本主义社会历史形式的资本范畴,直接并列、综合在一起。

——萨伊把作为自然物质的土地,当作能直接创造价值的要素;把资本理解为一种物,把这种物的要素说成是创造利润(剩余价值)的源泉;把劳动说成是脱离社会关系的生产活动,而把雇佣工人的工资,说成是“劳动价格”,从而把资本包含的生产关系,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包含的土地私有权和私人经营权关系,资本主义的雇用劳动形式这些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社会历史形式,全部抹杀了。

——萨伊教条是反映资本主义经济表面形态的拜物教观念的理论化。它把物掩盖下的经济关系的社会属性,直接当作物的自然属性:明明是资本购买了劳动者的劳动力商品,耗费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即劳动,迫使雇佣劳动者创造出超过劳动力价值的剩余价值,才使购买劳动力商品的货币和生产中的生产资料具有了资本这种社会形式,形成了一种资本无偿占有剩余劳动从而剩余价值的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但是在社会关系的表面形态上,却被表现成背离本质的假象,即货币(金属物质)、生产资料这些称之为资本的物质本身天然就有创造利润的自然属性。

——萨伊教条掩盖了资本剥削性质,所以必定成为服务于资产阶级统治者欺骗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实施阶级剥削和政治压迫的工具。马克思深刻指出,“这个公式也是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的,因为它宣布统治阶级的收入源泉具有自然必然性和永恒的合理性,并把这个观点推崇为教条。”(《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41页)

萨伊“三位一体公式”是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集中表现。它把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假象神化了。可见,萨伊教条绝无科学性可言。既然如此,我国经济学界一些教授、研究员却颠倒黑白,将其奉为圭臬,这就耐人寻味,值得深究了!

何干强:绝不能让诋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歪理邪说形成气候

五、某些经济学教授们近年来吹捧萨伊教条等庸俗经济学说明了什么?

像萨伊教条这样鼓吹多种要素创造价值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代表性错误观点,居然近年来被我国某些重点高校和研究机构的教授、研究员们吹捧,这种現象的出现,决不是偶然的。它至少说明了如下几点:

其一,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一旦产生,作为维护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意识形态,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不会随着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失败、被推翻而消除。反而会作为已被推翻的剥削阶级实行反攻倒算的思想武器。因此,已经建立起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绝不可对庸俗经济学在思想领域的沉渣泛起,放松警惕。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坚持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持续批判和清除这些腐朽的剥削阶级意识形态,这本身就属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任务。

其二,只要私有制和剥削阶级仍然存在,就会产生其代言人。而这种代言人,首先会在思想理论界产生。这可能是因为,思想理论界的工作者出于从事专业研究的需要,需要接触各种思想资料,其中包括历史遗留的剥削阶级意识形态的资料。如果分辨不清,就难免成为剥削阶级思想的俘虏,甚至发展为剥削阶级的代言人。而这些代言人又会与我们党内某些屈服于帝国主义压力、接受资产阶级思想、掌握一定领导权的不坚定分子和思想腐败分子,相互串通,形成反对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思想的资产阶级右翼势力。它们在共产党领导的政治环境下,不能不搞两面派,嘴上跟着讲“马克思主义行”,实际上却大讲“庸俗资产阶级经济学行”;甚至还会相互支撑,把西方庸俗资产阶级的思想教条,改头换面地制定成经济政策,迫使各级干部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执行,由此势必造成私有化泛滥的严重后果。这种情况值得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警惕。

其三,经济相对落后国家的资产阶级学者,照搬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有其必然性。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曾指出,德国经济比英、法等国经济落后,当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想为发展本国资本主义经济进行研究时,已经不再可能像英、法等国早期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那样,“在资产阶级的视野之内进行不偏不倚地科学研究了”,因为这时德国的资产阶级已经处在与工人阶级的尖锐矛盾之中,所以德国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处于阶级本能,必然会站在剥削阶级立场,去搬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那些反对工人阶级利益,维护资产阶级利益,不讲科学的庸俗经济学。在当代中国,宪法“总纲”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属于人民范畴的多数爱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是拥护宪法规定的,因为在共产党领导的反帝反封建反对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中,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过程中,中国的爱国民族资产阶级已经认识到,服从工人阶级领导,走社会主义道路,才有光明的前途。但是,不能不看到,国际帝国主义对我国虎视眈眈,长期以来,他们通过种种手段在我国培育新的资本主义右翼势力,国内“私有化改制”中也产生了不少缺乏社会主义教育的站在资产阶级右翼立场的企业主,这股势力出现阶级的本性,会把宪法的规定视为“眼中钉、肉中刺”,他们为了反对宪法的规定,为了达到推翻工人阶级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为了维护自己的资产阶级利益,必然去寻求维护本阶级利益的思想理论,这就不能不把腐朽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视为圭臬。

其四,我国资产阶级右翼势力照搬外国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对中国经济学沿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轨道的科学理论创新,对于科学的改革开放实践,对于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都有极大的破坏性。这里的主要原因是,外国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善于把客观的经济假象理论化,似是而非,而普通的人们不容易弄清现象与本质的区别,很容易把他们的歪理当成“符合感觉”的真理。我们一定要认清,搬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绝对不是理论创新,相反,他们只会站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敌对立场,阻碍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结合社会主义实践的理论创新。由于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以资产阶级私人利益为理论前提,必然会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采取打压,乃至敌对的态度,想方设法进行摧残,已至造成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丧失主体地位,仍不罢休。是可忍,孰不可忍!

本文由“聚焦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理论创新——第二届价值理论专题研讨会综述”有感而发。越写越感到兹事体大,于是决定把文章标题定为:“决不允许庸俗经济学及其教条在经济学界死灰复燃”。

(本文作者系南京财经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中心常务理事、红色文化网学术委员会委员、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微信扫一扫|长按识别,进入读者交流群

何干强
何干强
教授、研究员
16
0
1
1
7
1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