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长生侵吞国有资产的原罪应当彻底清算

作者:云泊天 来源:昆仑策 2018-08-18 943

长春长生侵吞国有资产的原罪应当彻底清算

云泊天

  长春长生疫苗造假一事,有了初步结果了。长春新区公安分局对长春长生董事长高俊芳等18人提请批捕。这是大快人心的事,然而这应当只是长春长生疫苗事件的第一步。查它个天翻地覆,整它个财尽人亡!方能解万众心头之恨。

  在这里,我们不能忘记的是,长春长生本是一家国有企业,它究竟是如何摇身一变成为一家私有企业的?这中间到底经历了什么?

  新浪财经对此有一个专门报道,《长生生物私有化涉嫌侵吞国资:涉长春高新和亚泰集团》

  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focus/2018-07-22/doc-ihfqtahi7781798.shtml

  这个文章详细的介绍了高俊芳是如何的左手卖右手买,使一家国有企业经过魔鬼般的交易,转换成了一家私人企业的。年收入8.4万的高董事长,就这样空手套白狼,轻松的建立了一个价值几百亿的疫苗王国。

  在这次交易中,我们需要知道的是,

  一:长春长生为长春高新核心优质资产。在2003年转制成为私有企业前的长生生物2001年度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003 万元 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3760 万元 净利润 1005 万元;2002 年度共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亿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9261 万元,净利润2634 万元。然而到了2003年,长生生物业绩离奇的大幅缩水。

长春长生侵吞国有资产的原罪应当彻底清算

  二:长春长生在改制为私有企业前,长春高新并不缺钱。当时长春高新称: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有利于公司尽快收回投资,所获得的转让款有助于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

  长春高新2003年10月27日发布的第三季度报告中发现该公司当期流动资产9.8亿,当期流动负债6.7亿,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不过8700万。实事上也证实长春高新并不缺钱。然而8000多万卖了长生生物,却拿这笔钱建了一家新公司:长春晨光药业有限公司。然后又在七年后,再以550万元把这家新公司给贱卖了!这是缺钱吗?

  三:交易时机蹊跷,改制之时正是长春长生重磅产品即将上市之前。其时长春长生正在研发的乙肝DNA疫苗已被列为科技部省市科技创新项目;人用狂犬病纯化疫苗被科技部、外贸部、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评为2002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改制之时正是这些产品研发完成即将上市的前夕,这是长春长生即将开始赚大钱的时候了,却在这个关键时候公司由国有魔改成了私有!这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这中间没有妖孽我是不相信的。

  在这个过程中,高俊芳的作用非常关键,自己决定把国家的好东西卖给自己,这可能就是高董事长一家发家致富的秘决之所在。我想这与艰苦奋头,努力拼搏应当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富了董事长一家,快乐千万人啊。

  然而侵吞国有资产,这是高俊芳一家绕不过去的原罪。

  国家在惩治高家的长春长生危害国民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不应当放过他们侵吞国有资产的恶行,同时也不应当放过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的腐败行为。这是得民心顺民意之大事,也是加强共产党执政基础的关键,民意不可违啊,等闲视之不等啊。

  更让国人不能接受的是,在国退民进,私有化中国的进程中,除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以外,与之相伴而生的腐败造成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滑坡,这是中国不能承受之重。私有资本侵吞国有资本,在成就中国一大批新贵的同时,也造成贫富二极分化,社会阶层矛盾尖锐,民间也是怨声载道。在过去网络不发达,民间的不满往往不能得以发声,今天国家应当认真倾听来自民间的声音才是。

  彻底清查高家侵吞国有资产的历史,这是万众瞩目之事。清算高家的资本原罪势在必行。

长春长生侵吞国有资产的原罪应当彻底清算

  所谓“原罪”是指一些私有资本“第一桶金”来路不明,或者利用国家资源在短期内积累起令人咋舌的巨额财富,或者利用不正当政府关系谋取不当得利或非法利益,或者就是如同高俊芳一家,直接或间接的侵吞国有资产。几乎没有人否认私有资本原罪的存在,连几位一向形象良好的知名企业家也自曝家丑,如柳传志承认联想早年曾经赖过账,走过私;新希望集团总裁刘永好承认自己赚过昧心钱;重庆力帆集团董事长尹明善则坦言,自己对普通工人抱有深深的负罪感,整日如芒刺在背。然而有些原罪是可以原谅的,有些原罪是不可以原谅的。比如高家这种鲸吞国有资产的行为,是绝不能放过的。

  我记得从2000年左右开始,我国媒体上就开始对私有资本的原罪进行了一大波辩论。当时正是我国私有资本起飞,全国大范围国退民进的高潮。在这个高潮的背后,就是各路诸侯大肆侵吞国有资产,损公肥私,伴生腐败横行。有人说这是改革的阵痛,然而这也是共产党执政基础的流失——民众失望却又无处可以诉说。

  从那起时,以天则研究所茅于四为代表的全盘私有化鼓吹手格外活跃。电视,报纸,广播,书籍,都是他们的言论。

  2006年时,茅于轼说:“在专制国家里犯法的不光是企业家而是全民性的,既然如此为什么大家不讨论自己犯没犯法?而眼睛只盯着少数人犯了红眼病看见企业家赚钱多于心不甘专门找他们的毛病呢?”他说:“不彻底放弃剩余价值理论我们的改革迟早会碰到障碍。”

  这是比烂,可问题是,咱小老百姓确实没有犯法啊。退一万步说,茅于四这不就是在肯定窃钩者诛窃国者王侯吗?放弃剩余价值理论,其实质不就是放弃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吗?高家把诺大一个企业轻巧的就变成了私有资产,我们老百姓能不愤怒吗?这与“红眼病”有什么关系?

  茅于四,张某迎,郭某生等人参加2011网易经济学家年会时说:中华民族复兴的希望已经从国营企业转到了民营企业身上。他们在鼓吹全盘西化的同时表示:“对于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原罪问题,……民营企业为中国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原罪的问题已经还完了。”

  可是他们绝不会告诉人们,他们在疯狂窃取国有资本的时候,造成了多少工人下岗。这些下岗的工人再到他们的私有资本办的企业里上班,又给他们带来了多少的盈利。这就如同强盗先让你一无所有,再让你给他作牛作马,他再给你一口饭吃,还要你感恩戴德。这是何等之无耻……

长春长生侵吞国有资产的原罪应当彻底清算

  茅于四之流的理论漏洞百出,然而在当时他们所到之处都是让人奉为贵宾。他们鼓吹全面私有化,那自然就需要为私有化进程中的罪恶洗地。要国家放过私有资本家们的创业原罪就是他们的目的之一。可悲的是,他们确实影响到了我们国家政策的制定。

  河北省政法委2004出台了《关于政法机关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良好环境的决定》,首次提出民营企业经营者创业初期的犯罪行为,超过追诉时效的,司法机关不得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在追诉期以内的,也要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后果、悔罪表现和所在企业在当前的经营状况及发展趋势,依法减轻、免除处罚或判处缓刑。这个红头文件的出台,被认为意味着政府将不再追究民营企业的“原罪”(《中国青年报》1月31日)。

  2004年2月1日,北京青年报《民营资本的“原罪”如何解决》一文就有说到:“大赦派”则担心,如果“总抓住一个人犯的错不放,他就可能犯更大的错误”,“现在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家惶惶不可终日,他们不仅想方设法在国外办绿卡,而且还在把资金转往国外”,因此主张正视资本存量形成与分布的客观现实,对民营企业家实施“税收特赦政策”,既往不咎,下不为例。此外还有“折中派”,呼吁“在有原则配套措施的前提下大赦”,云云。

  以上几种论调都是以天则所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派及其附庸的观念,这种观念在中国流毒甚广,时间很长扎根很深。然而有一个现实却是无可回避的,也就是这些西方经济学派的所谓学者,一直抓着共产党历史上的个别问题,甚至是在人为制造的问题,大肆攻击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在此时,我们是看不到他们有“大赦派”“折中派”之类的说法的。

  待人何以严也,责已何以宽也。

  他们根本无视中国民众对鲸吞国有资产的痛恨,他们根本无视中国民众对与之相伴生的腐败的愤怒,他们简单的把民众的不满归因于“红眼病”,真是用心可鄙之极!

  他们这种论调大肆横行于中国,并流毒至今。长春长生之所以从国企变成了私企,焉能没有这些鼓吹手的“功劳”?没有他们创造舆论氛围,高俊芳们焉敢如此肆无忌惮?

  他们曾经鼓吹私有资本有良心,有道德,现在长春长生疫苗案无情的扯下了他们的内裤!

  我是坚决不相信高俊芳的疫苗王国是她们勤劳俭朴,艰苦奋斗的成果的。如果这一次疫苗事件不能把长春长生过去的问题查清楚,并给大众一个交代,那无疑就是在嘲弄老百姓的智商。

  是时候清算长春长生的原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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