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芹:为什么美国警察不被判罪?

作者:边芹 来源:四月网 2014-12-03 535

 解剖学系列之十六

  为什么美国警察不被判罪?

  ——西方国家的绝对权威躲在哪里

  某天我坐在公车上,上来两个对话中的男子,因为天晚了,车上没几个乘客,两个北方人说话声又响,我便清楚地听到他们正在谈某个国家的某个地方(没听到开头,不知哪个国家),估计不是个穷地方,否则说的那个人不会把所历所见全当作优点在谈。只听他说,那地方街上不让抽烟,店里香烟都不放在台面上卖,因为到处都不准抽,只有一个地点能抽:自己家里。因此满街地上不见烟头,如果你抽了,行人都会上前管的,若被警察撞见,那就不是罚款的问题,而是直接拘留。

  因他是用赞赏的口气在说,我便打量他,一副五大三粗北方蛮汉子的样子,这就让我好奇地想下去:若他在中国街头抽口烟就被警察带进局子,他接受不接受?是否会这么颐然?

  听到这番对话的那天正好是美国又爆发第N次黑人示威暴乱的日子,不相干的事就让我想了很多。这些天世人将目光集中在美国的弗格森(这是西方媒体接力配合的“功劳”,见本人拙作《独立的烟幕弹是如何制造的》便可看明白一部分来由),并且把视线聚焦于种族问题,于是全球几乎是众口一调地在谈论一件事。全世界一起谈论一件事,在西媒主导信息接力的今天,已经越来越不稀罕,但在涉及西方阴暗面的时候众口一调,西媒和他们经常当作攻击对象的那些国家的传媒进入“同一战壕”,到底还不那么理所当然。这种不管愿意不愿意都做了“话语战友”的感觉,是很能迷糊人的,让人不会去想为什么要“挖”这道让不同利益牵扯的人都能跳进去的“战壕”。如果说在世界不少地方,新闻还是受事件支配着;在西方,即便事件是偶然的,话语也不会是偶然的。引导的暗线往往是藏在看去无可争议的共同话语中。世人的目光一直就是这么被巧妙地牵着走的——热火朝天地炒热一件事,将人们的判断引向一个目标,实则悄悄地避开了问题的核心。对看明白的人,不得不击掌叫绝。

  黑白种族问题的确是美国社会的一个问题,但却不是弗格森事件的实质问题,只不过种族问题是西媒爱炒的话题,并且早已为民间习惯思维搭好了砖墙和门锁,这起警民冲突事件就又成功地被拖到种族问题——这一永远可以被巧妙运用的“伪靶心”上。我曾说过,西媒或者说西方统治集团的文化机器勇于揭露问题的关键,是有一个中国人一直没看明白的技巧——“伪靶心”技巧。这个技巧就是在真正的靶心附近稍稍偏一点的地方设一个伪靶心,此一技巧能瞒天过海地运作也有一关键,即必须射中真正靶心偏一丁点的地方(偏多了便前功尽弃,射中靶心需要神枪手,不偏不依地有意射中靶心偏一点的地方更须神枪手),才能引导“共识”,一举网罗大多数。我在以前的文章里写过西方在挖掘中国国民劣根性时,为达自己的目的,熟练地运用了这一技巧。种族问题是那种很容易就看到的问题,没人会说弗格森事件不是种族问题,因为有目共睹,虽然是“伪靶心”,但也击中了要害。但我们看世界终了是必须越过“有目共睹”的。二战以后为全力保护某少数族群,“种族歧视”成了政治正确的底线,这是一个必须接力的“底线”,这个“伪靶心”,保护了真正的权势。当然也有一些少数族裔因此而沾了光,比如黑人、吉普赛人。弗格森事件自然不会被放过地又被引到了这里。

  其实类似的警民冲突事件,在法国也经常发生,并且由于黑人、马格里布人(北非阿拉伯人)犯罪率高,警民冲突便更频繁地发生在白人警察和有色人种之间,也时常被媒体炒作到“种族问题”上,引得黑人、马格里布人经常上街打砸抢一番以泄忿。然而问题却从来得不到根本解决,犯事警察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不会被判罪,除非人赃俱在的滥杀无辜。我在法国这些年,眼见着年年都有大同小异的事件发生,次次一小闹,几年一大闹,比如2005年那次,差一点全法国陷入骚乱,巴黎“如火如荼”数日,仿佛世界末日,照样不了了之。试想如果问题的实质真是“种族问题”,以此问题半个多世纪以来的声名狼藉,怎么非但解决不了,还总是原地踏步?为什么闹得再凶,都是不了了之?因为问题的关键其实并非“种族问题”,它不过是代顶着罪名,本质问题不解决,它这罪名当然拿不掉。而本质问题是不可能的解决的,整个体制就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动摇根基难上加难。

  就在前不久法国又发生了一起较严重的警民冲突,在反对一座水坝建设的抗议示威中,一名年轻大学生被警察扔出的镇暴手榴弹炸死。事发后,各种游行示威此起彼伏,绿党议员也在议会频繁活动,但终了警察不但没为此戴罪,连究竟谁扔了那颗手榴弹都没追下去。游行示威闹了差不多一个月,祸水最后被十分技巧地引到手榴弹身上,内政部下令暂停使用这种武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因为发生在白人警察和白人大学生之间,实在扯不上“种族问题”,其时又正好是西媒大炒中国香港非法“占中”的当口,法国传媒自知理亏低调处理,西媒的“连襟兄弟们”也不接力放大,那起警察炸死青年学生的事就成了一桩偶然事故,而不像弗格森事件成了“国际大事”。

  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警察炸死一位从无前科的示威大学生,却连被追查究竟谁干的这关都能躲过,一如弗格森事件的那位白人警察能免于司法起诉(身中那么多枪的黑人手里并没武器)?因为这个社会的大多数接受这个!他们实际接受的是某种不具其名但具其实的绝对权威。这就进入了本文的主题:绝对权威真的随着进步的脚步消失了吗?

  西方国家——尤其那几个“民主”样板国,之所以能花枝招展地唱“民主自由”的“空城计”,就是成功地将“绝对权威”这个他们一直宣传的坏东西不动声色地转移了。在此我要先说清楚,“绝对权威”不是“绝对权力”,免得有人一看到“权”字再配上“绝对”就跳起来,维护“绝对权威”不代表被维护的人有“绝对权力”。

  自古绝对权威的化身都是政权的最高领袖,在进入“现代”以前,一直就是打下天下的国王或皇帝。不管我们接受了多少进步理念的教育,仔细想想一个社会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应某种绝对权威的,换句话说没有某种绝对权威,社会便不存在;没有社会,绝对权威则没有存在的土壤。二者如此紧密相关,是因为一个社会若没有某种绝对权威,必是天下大乱,甚至没有存在的理由,大家散伙就是了。昔日这种权威理所当然地由一国之君行使,国王、皇帝、领袖具有绝对的威严,那是说一不二的,反抗者不是人头落地便得落草为寇,没有存在的理由。细想想也有其逻辑,既然国围绕着君而立,则不忠君,国便不存。

  然而进入“现代”,“民主”的理念出现后,一家之主的绝对权威便一点点变得政治不正确了,国王的头或被砍掉或成摆设,皇帝也逊位了,连总统都变成了虚设——由百姓选、定时换、朝三暮四还能皆大欢喜,不成表演和游戏那才怪。世上的逻辑都是差不多的,不可能某个地方独有奇迹。可有人会说,不管怎么样,“现代”就是进步了,一家之主没有绝对权威了,总归向前迈了一大步。从大臣的头不会皇帝一句话就被砍掉这个角度去看,这么理解一点没错。人类一路前行,那些放在桌面上的血腥,一点点就被收藏或转移了。但也别太浪漫,绝对权威从一群人手里被褫夺了,是不是就真的无踪无影,再也不需要替代者了?

  当然没那等好事,因为人类社会至今还是缺不了绝对权威。什么叫绝对权威?说白了就是终极裁判权,也就是“最后谁说了算”。人类社会还没有进化到一个无须“最后谁说了算”的理想形态,事实上不管怎么“有选举权”,还得有人最后说了算,也就是说绝对权威从前门出去,还得从后门进来。那么由谁说了算?既然皇帝走了,国王也成了摆设,几年一换的首脑更不敢自说自话“由我说了算”,这个从后门悄悄又挤回来的绝对权威的体现者就落到了法律头上。但法律不像国王皇帝不加掩饰地整个儿拥有天下,谁不听话,天诛地灭,它虽然可以名正言顺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毕竟只是一些条款规则,让这些纸面上的条款规则拥有昔日皇家的威严之关键(没有威严,老百姓是不服从的,人性就是这么贱),就是必须让另外一群人分享绝对权威。这群人就是法官和他们的“打手”警察!法律法规的绝对权威靠谁来执行?靠警察!所以警察实质是分享了绝对权威,没有拿着枪的警察,法官的一纸判书怎么执行“最后由我说了算”?保证这种绝对权威的目的除了阻止和惩戒犯罪,最关键的是维持社会秩序,保证社会既有等级不被动摇,让普通人不敢从事够不上刑事犯罪的违规违章行为。本文开头乘车人讲述的那种秩序清明,并不都是生活其中的人自觉自愿的结果,严刑峻法才是最终解释。

  我也是在西方呆了相当长一段时间才看出门道的。在法国,人人怕警察,被警察盯上,任何辩解和顶撞都会罪加三等要倒霉的,冒犯国家执法人员这条罪无须证人,警察说了算。这种制度假设人人都是潜在的罪犯,人人都必须是知道法律的,情理中的“不知无过”或“情由可原”是不成立的。简而言之,没理可讲。我在法国某天莫名其妙收到邮局寄来的一张汽车超速罚单——莫名其妙是因为本人历来遵守交规,只见那数目不小的罚单上写着,我的车在某日某时某地比规定速度快了一公里。开过车的人都知道,那速度表盘上一公里的快慢根本是无法精确控制的。但你别去讲“理”,老老实实在规定时间里把支票寄出,至少得先交罚款再去叫冤,否则申述的结局将是那罚单上的数目滚成雪球。但也必须承认,虽然“无理可讲”的事会落到自己头上,可街头普遍无视交规的现象因此得到抑制,交通秩序普遍得到保障,自己也是这种来之不易的秩序的受益者。久而久之,法国土著(白种人)面对警察都是唯唯诺诺,连平时狂放不羁的艺术家也只敢背后搞搞警察,当着警察的面都夹起尾巴作人。事实上,这种“绝对权威”真正吓住的不是犯罪分子,那是任何社会哪怕死刑遍地都阻止不了的,而是大多数为自己利益总想着违规犯纪的良民。

  我观察下来,还就是黑人、马格里布人逼急了不买账,因为浑不怕死而且破罐破摔。犯罪率本来就超出其他族群,还胆子大、脾气拧、骨头硬,可不就是冲突的惯常发生对象。而精英阶层也乐得把“绝对权威”问题变成“种族问题”,那样才可以成天高叫“民主自由”,护了“人权”的牌坊,还让被管得服服贴贴的大多数心服口服。有时想想真乃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由此说来,美国警察的有恃无恐,与其说来自他的白皮不如说得自他惯有的绝对权威。有绝对权威,就有被滥用的时候。

  “民主”是有其代价和前提条件的,也即必须做好绝对权威的遗交。你要什么样的社会,其实取决于你愿意把绝对权威交到谁的手里。那些最高法院都判了还是不服要上告、然后说自己没有民主的人,是向往一个地球上尚不存在的理想国,若跑去西方,必吃尽苦头。一个社会总归要有“最后谁说了算”,连这个都不需要的奇迹,大概还无法在人类社会降临,因为人实在是不配。不是皇帝管,就是警察管,而没有“最后谁说了算”如何管得住?最怕的是没了皇帝,警察也管不了,没有人最后能说了算。香港那群 “占中”者,口口声声以香港为法制社会来排斥大陆,为什么香港法院判“占中”非法,却照做不误?就是因为他们已经把“最后谁说了算”交给了他们全心投靠的国外主子。我们这个民族总有摆脱不掉的遗憾,那就是我们在近现代惨痛的历史,使得时常那个站在对立面来和你谈“民主”的人,事先就已失去了谈的资格,哪个国家能和本国的汉奸谈民论主?!

  绝对权威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没 “理”可讲,人人可与之讲理的权威,就不是绝对权威了,因为人人心目中有他自己的“理”和“公正”标准,由之不是好东西的东西也有了存在理由。讲“理”的社会,不得不无休止地寻找平衡,最后落了个人人戳脊梁的把柄——不能以法治国。 凡事要讲“理”,绝对权威就立不起来了。由此美国的司法是不讲“理”的,不以“事实”为核心,其核心是“程序”。说实在话,以“理”为标尺,对弱者的利远大于强者,而“程序”公正从头到尾是对强者有利的。现代社会的强者自然不是孔武有力的疆场汉子而是有钱人。孰优孰劣,见仁见智,也看我们接受什么、需要什么。不过美国上层也明白总不讲“理”是不行的,所以搞了个民事法庭,实际就是没“理”可讲,但有“钱”可讲。

  为什么“绝对权威”并没有随着进步的脚步消失得无影无踪?是因为任何社会不管什么体制,要保证根基不被颠覆,都有退到最后不能再退的时候。这就是为什么在西方,警察内部虽然有法有规,但涉及警民冲突(主要是警察与下层民众的冲突),不管你怎么闹,怎么叫不公,惩戒警察都是万不得已不轻易动的,这条界一越,整个体制就要崩溃(缓缓地崩溃),动警察就是动了统治的权威。分辨绝对权威与普通权威的方法就在于,绝对权威是不能轻易动的,动一丁点都可能危及根本。这一点西方统治集团心里十分清楚,也知道不能硬捂着,必须让不满渲泄出来,于是就两害相权取其轻,设计了一个“伪靶心”。而忠心耿耿的传媒是最佳射手,完成超级神枪手任务的西媒,不但接力传播了捍卫某少数族裔的精神“洗涤灵”,还巩固了维护“人权”的牌坊,又保住了“独立”的节操,让全世界即便看了笑话,也还是觉得美国好。至于黑人上街烧几辆车、抢几家店,那都是在他们自己的区域里闹,无伤根本不跟他们住在一起的白人大多数,更动不了国之根本。何况西媒再煽风点火,都深知该停在哪里,决不会把火煽得太大。

  说到这里你才恍然大悟为什么好莱坞电影在攻击别国时,最喜欢挑的角度就是那国的警察如何多、如何无孔不入,“黑”中国的电影最经常布设的就是此类画面和细节。西方传媒也不例外,涉及中国的图像,想方设法要在画面里放个警察或武警。弄得赶“时髦”的中国媒体人和艺术家也依样画葫芦,以为学了什么“先进”概念。我在保留下来的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就看到这样一幅画,居然还被主办者选中。其实西方爱用这一手恰恰暴露的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心态,为不让别人发现自己深藏的本性,先咬一口把那玩艺掼到别人头上。我们中国人拍美国,即使想黑它,都不会从这个角度,因为我们自己实在算不上 “警察国家”,没这习惯思维。

  我们的传媒这次跟着接力弗格森事件,当然是打着黑 “美帝”面子的小算盘,但如果看不见“种族问题”下面的东西,则反过来又落入了西媒的接力链子,小骂大帮忙,在另一层面还是为他人做了嫁衣裳,这就叫魔高一尺,道高一仗。其实有些事情,“有目共睹”并不防碍你再问个逻辑上的问题,那就是像“种族歧视”这种战后早就臭名昭著的问题,在各方面都有了措施、保障、规定,为什么警察与黑人的问题绕来绕去绕不开圆点?这么一问,结论就不那么“有目共睹”了。以后还会有剧本略有差异的“弗格森事件”不断发生,黑人很难解决自己的问题,体制也逃不掉它那点精心收藏、从不具名的“原罪”,世上哪来完美的体系?

  至于美国警察动不动拔枪,原因也是“有目共睹”的,是美国社会枪支泛滥的结果。然而关于枪支泛滥,我们也得跳出美国精英集团时不时组织的讨论和批判,细想想为什么又是个无论怎么死人、传媒口诛笔伐也解决不了的问题。美国社会时常就枪支问题组织激烈的争论,反对的赞成的吵了很多年,不管死了多少冤鬼,永远不了了之。而且争论来争论去思路却是固定的(真佩服统治集团控制人思想的本领!),反对的抱怨军火商组成的游说集团势力太大;赞成的人则自作多情认为美国人民的自由不可剥夺。我在此也说点另类观点:永远解决不了,不是统治集团多么在乎人民的自由,他要想剥夺自由总找得出借口。看看“棱镜门”就知道了。他从根本上就没想解决,因为这是让这个民族维持尚武传统的好途径,美国是逃不脱不停打仗的命运的,尽管统治集团每次都像变魔术似地把没打赢或打不完的战争推到一位换届的总统头上,让本国人民乃至全世界相信从小布什换到奥巴马,战争的那一页就翻过了。但魔术毕竟只能改变幻觉,替代不了现实,而这现实就是帝国不得不把战争进行到底。成天打仗,除了需要钱,更需要崇尚武力的民众。试想想,不说从前就说美国战后这一场接一场几乎没歇火的战争,换到中国,人民还不怨声载道,十八个政权都被推翻了,可美国人民的抱怨多么微乎其微。从小就摸惯枪的人,上战场就算不上大事,给人民这样一本万利的“自由”,何乐而不为?更何况统治集团还能赚得脑满肠肥。

  我们看西方,永远都要对那只引领着你看月亮的手问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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