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穷匕见,肆无忌惮!精日们已经站起来打了!

作者:坏土豆 来源:千尺青松 2024-01-04 891

日本地震之后,海南电视台一主持人说是“报应”,随后遭停职。

这种事情我估计日本人自己都不关心,反倒是中国人炸开了锅,又要反思了,说什么“不笑疾病、不笑天灾、不笑人祸”啥的,有些中国文化人如丧考妣,你们年年说我们“定体问”,怎么老百姓调侃日本就不行了么?

日本人自己都没意见,你倒肝肠寸断了。这些精日殖人忘了1937年南京城被日本人破了之后,屠戮殆尽,消息传到日本,举国欢腾,难道这就是不笑人祸吗,日本人的理解应该是赞美人祸吧。

这些精日的思维,青松我简直无法理解!

就比如前段时间的,网络上密集的出现公知大V带头反对34条的声音,一时之间无数人跟风叫好,喧嚣尘上,雀喧鸠聚,震耳欲聋......

他们出奇的一致,上千个大V发出了整齐划一的犬吠声,几乎都是通稿,而且阅读量点击量都非常高。

这个事情,是不是有组织、有预谋、有策划?大家自己去琢磨吧。

我说了声音出奇的一致,它们纷纷认为:

第一、“伤害中华民族情感”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每个人的理解不一样,无法判定执法的边界;

第二、如果34条落实,那么必然会造成执法过度,造成公权力对公民的迫害;

它们七嘴八舌叽叽喳喳锣鼓喧天,但是你即使看他们写的一千篇稿子,都是写这两个,万变不离其宗!

好好聊聊这两个问题,其实这些让我首先想到了香港的2019年修例风波。

事情的起源,是2018年2月,一对香港情侣去蛙岛旅行,结果在旅行途中,20岁的潘晓颖被其男友陈同佳谋杀。

之后,陈同佳旁若无人的返回香港,并从潘晓颖的银行卡中盗取了19000元港币。

陈同佳很快被抓捕归案,证据确凿,他自己也承认了这一罪行,但是法院最后却只判处陈同佳29个月刑期!

为啥?

因为陈同佳在蛙岛杀人,而香港法院对蛙岛谋杀案没有管辖权,无法以谋杀罪起诉;同时,香港和蛙岛也没有签署过引渡条约,所以香港警方没有办法把罪犯送到蛙岛去受审。

最后,香港警方只能以盗窃现金、手机等行为控告陈同佳,只判了29个月。

也就是说,香港的逃犯条例中存在着严重的法律漏洞。

2019年2月12日,潘晓颖的母亲召开记者会恳请香港政府尽快修订逃犯条例,于是,香港于2月13日正式启动修例程序。

看到这里,你是不是觉得很正常?

但是!

香港的大殖子们带头闹了起来,他们颠倒黑白胡说八道妖言惑众,说修订逃犯条例,是内地想迫害香港人,以后如果在香港犯罪就要移交到内地。

荒谬不荒谬?

我看到这样的言论就想说去TMD!

但是这样荒谬的言论就在大殖子们的裹挟之下,相当一部分的香港人就信了!

于是就一堆人闹腾了起来,这就是2019年香港事件的起因。

我说实话,香港因为饱受英国的殖民奴化教育,对内地搞“有罪推定”,某种程度上,我多少能有那么一点点点点的理解。

所谓有罪推定,就是无论你内地做啥,都是“总有刁民要害朕”,真是可悲又可笑!

但是我万万没想到,TMD这一幕居然出现在内地!九年教育义务制的内地!

这一次,是内地的大殖子们唱主角!

看到34条,你但凡是个正经人,你是不是拍手称快,是不是叫好,这些年来,穿日本军装恶心我们的人还少吗?

但是内地的大殖子说:国家搞这个法案,必然过度执法,是为了要迫害公民。

这TMD和香港的大殖子是不是如出一辙?

就是无论你要做啥,他们都说你是要害人,首先对你有罪推定,必然是总有刁民要害朕!

你以为内地人比香港人聪明?

嗯,我原来一直这么想的,但是很遗憾,我错了!

北京新闻广播,在微博上发了一个问卷调查,就是冒犯民族感情,该不该入罪入罚,结果让我大吃一惊。

因为大殖子们的疯狂蛊惑,在我看问卷的时候,有1.1万人反对36条,占比高达36%!

这可真是×××!

2022年,中国内地在教育上投入6.1万亿,也扛不住大殖子们几句妖言惑众。

接着我说第二点,大殖子们说“伤害中华民族情感”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每个人的理解不一样,无法判定执法的边界;

大殖子们说,啥叫伤害民族感情,你能给个界定,给个尺码吗?

我想说我可××××,我想问这帮人:

啥叫侮辱罪中的骂人?哪个字算骂人,哪些话不算,是不是法律条文要把所有骂人的话全部总结出来,要出个辞典?否则也会成口袋罪?

啥叫侮辱罪?是不是也要把所有的行为都列出来?我举中指算不算?

啥叫性侵罪?是不是也要写清楚行为,我把手放女员工肩膀上算不算?放1秒算还是放6秒算?我要抠到每个字眼?

恐吓怎么定罪?是不是要出个百科全书,把哪些字眼算恐吓信都明白无误的写出来?

按照大殖子们的观点,是不是所有无法量化的法律,都必须要从法律中剔除?

事实上,所有的法律条文,在颁布初期的时候,都是相对来说比较宽泛的,但这并不代表一直如此,因为后面有配套法律说明,有量刑指导意见,有相应的详细的司法解释,来不断地完善和修订法律,最终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任何一个法律条文的完善都需要一个过程,但没有开始,就永远没有过程,我相信所有司法界的人不是不知道。

但是它们在装糊涂,它们说这样搞就是故意模糊边界,为了过度执法!

它们不是不知道,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它们根本不想等后面的详细条文出来,反正就是不让你搞,就是想明目张胆的“伤害中华民族情感”。

我再说一点,法律不是数学,不可能所有的东西都做到精准无误,所以法院断案的时候,有时会出现根据常理分析,根据习惯分析......

啥叫根据常理分析,就是精日非要认日本做爹,平时穿和服也就罢了,我只能捏着鼻子认了,但是它故意到南京侵华日军遇难同胞纪念馆门口穿,故意在九一八事变的国家纪念日那一天穿,你说它是想干嘛?

连傻×都知道,它这是要找事!

什么算“伤害中华民族情感”,我相信大家都有基本的,一致认可的判断标准,而大殖子说:

你们要给尺度,给数据,做量化.......

否则,你们就是迫害......

大殖子们天生反骨,是无可救药的逆民族主义者,他们说这个话我一点都不奇怪,但居然有36%的人相信了,真是咄咄怪事!

我说了,但但凡是个正经人,都会拍手叫好,但大殖子们说,他们这样搞,有一天你穿阿迪耐克也会被抓起来。

这种蠢话也有人信?!我TM的今天终于明白了,为啥国家反诈APP发布了那么久,警察苦口婆心劝说无效,最后没办法只好去堵门,都这样了,还是有人给诈骗集团转钱。

拦都拦不住!

你要问我咋办,我说凉拌!

我就说了,日本真正的王牌,是在中国培养的知日派,每年拨款700到800亿日元,大部分使用在欧美。

能用在中国,收买汉奸的钱,我认为不超过2亿人民币,因为日本觉得精日太贱,没必要多给狗粮,但就这2亿人民币,让36%的受过9年义务教育的人相信了“总有刁民要害朕”。

这个钱,还真花刀刃上了!

关键是,现在精日已经卷起来了,能拿到皇军狗粮的人少得可怜,你要不是出类拔萃,连做汉奸的资格都没有。

更多的人是出于“情怀”,饿着肚子做汉奸,就好比刚在日本饿死的那位,也是名校的硕士,尼玛跪舔了几十年,最后饿死都没吃上狗粮,都没得到皇军的认可。

很多人让我写这个事,我最近家里确实好多事,就抽时间写这么多了。

多了我也不想说了,因为说了也没啥用,因为精日们都是有组织、有预谋、有资金、有策划的干活

你指望我们这些小自媒体单枪匹马凭一腔热血和他们干?

嗨......

精日们说:我就这么彪,为了我爹,为了我的精神母国,我要站起来和你们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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