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权力”是国家权力之魂,也是中国国家权力的短板!

作者:杨光斌 来源:《北京日报》2018年01月15日 2018-01-18 2110

“意识形态权力”是国家权力之魂,也是中国国家权力的短板!

杨光斌

“意识形态权力”是国家权力之魂,也是中国国家权力的短板!

在国家权力的组成结构中,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军事权力之间的密切关系早已为人们所熟知。就世界政治而言,世界政治其实是一种文化政治,尤其在“冷战”时期,世界政治变成了“观念的政治”,其中以自由主义民主为基础的美国文化霸权打赢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很多国家因此被颠覆,从而更彰显了意识形态权力的重要性。因此,需要上升到国家权力原理的高度去认识意识形态,即国家的第四种权力:意识形态权力。

何谓“意识形态权力”

“意识形态”是通过语言、文化学习、宗教而传播并影响人心的观念、学说。在官僚制形成之后的古代中国,尤其是“独尊儒术”之后,中国古代国家权力的基础并不是韦伯所谈的欧洲国家的两个支柱:军队和官僚制,而是儒学和官僚制,即国家的基本秩序并非是靠军队维系的,军队主要对外,国内则是一种基于“文教”的生活方式或自发秩序。无论是农民起义所取得的政权,还是其他形式的改朝换代,都传承了儒家思想,而官僚队伍也是依靠儒家学说组织起来进而运转的,其中最核心的统治思想就是民本。

意识形态之争是诱发冷战的根源,因此形成于冷战之中的思想、社会科学无不为意识形态权力服务,无不是追求以观念打败对手。两极对立的阵营是这样,在各自阵营内部也是如此,如哈耶克追求的就是“以观念打败观念”,即新自由主义打败凯恩斯主义。这其实是追求对意识形态的主导权。在观念战争中,不得不承认,西方国家做得更好,实现了在冷战中“打赢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就政治学而言,“自由”(财产权)与“民主”(平等权)被建构成“自由主义民主”,萨托利直言这是战后西方社会科学的最伟大的成就。

有研究指出,在学科意义上,从影响美国比较政治学20年的结构——功能主义,到1980年代建构起来的“转型学”,最终都是以研究范式之名而内嵌西方的观念、思想、制度,即所有发展中国家的政治制度最终都美国化。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西方中心主义了,而是西方制度模板的意识形态学。没有比这更有成就的意识形态建构了。遗憾的是,国内不少人居然视之为“政治科学”。

意识形态权力:国家权力之魂

首先,观念与政治权力的互动。

意识形态是政治制度之魂。中国历史上的封建制度(也可以称之为专制制度)运转得如此之长,长达两千年!其中的奥妙就在于中国古代官僚制的主体都完整系统地接受了儒家思想,科举制更是使思想与制度浑然一体。因此,晚清之前的中国社会秩序在很大意义上具有“自发性”,是一种自我维持、自我修复的状态。可以说,历史上还没有哪一个国家能像中国一样,在长达两千年的时间里,主要依靠一种信仰和规范而自我存续下来。比较而言,甚至连“自由主义故乡”英国的“自发秩序”都难以比拟。

其次,意识形态权力与经济权力的互动。

经济权力由工具(如运输方式)、组织(如企业)、制度(如产权制度、交易制度)和经济思想构成。在不同的经济思想支配下,工具、组织和制度的组合方式和运行机制是有区别的,结果也是不一样的。而经济思想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权力。

在世界近代史上,经济思想的竞争从未停止,或者说国家权力之间的较量很多时候也就是经济思想的较量。第一次将一种经济思想普遍化的工作便是斯密的《国富论》之“看不见的手”假说与德国李斯特的“国民政治经济学”。第二波的较量则是冷战时期凯恩斯主义与斯大林式社会主义即计划经济之争,前者陷入滞胀之中,后者导致经济体制的僵化。第三波则是兴盛于1980年代的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在经济权力上,中国的优势在于,尽管有学者认为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是受新制度经济学所支配,为什么没有变成学说中所期许的市场化与私有化?为何依然保留强大的国有企业?政府为何依然发挥强大的作用?奥妙就在于,其中既有文明基因的智慧,也有政治体制的作用。在文明基因意义上,和东亚地区的其他共同体一样,当其他国家放手于市场和私有化时,“以民为本”即民本思想决定了政府不可能放任不管,因此东亚创造的是“发展型国家”模式,而中国创造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再次,意识形态权力与军事权力的互动。

如果意识形态权力能直接影响到政治权力和经济权力,当然也能直接影响到军事权力,而且,受错误意识形态影响的军事权力,对于一个国家的国家安全和政权基础,危害性更大。军事权力由士气、武器和组织化程度构成,其中的“士气”直接关系到意识形态权力。人们常把军队比作国家的柱石、“国家长城”,显然“士气”与“爱国”直接关联。“国家”是何物?抽象的概念其实是特定语境下的象征物。保卫“祖国”之国家,包括对一个国家历史文明的认同、对大地的热爱以及对自己身份的确认;为“共和国”而战,指的是对自己国家的政治制度的自豪感,这里的政治制度就是国家。

需要指出的是,这三种组织化、制度化的“硬权力”的互动,或者单个领域内各自的作用,均离不开无形的、又无处不在的“弥散性权力”的牵引,成为这些权力的无形之魂,因此也自然是国家权力的灵魂。因此,人们才把意识形态视为“立国价值”“立国之本”。

中国国家权力的短板:意识形态权力

明白了“国家权力原理”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就可以理解中国国家权力的结构性问题及其短板。中国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将进一步提升其经济权力,党指挥枪的军事权力也无可匹敌,以党管干部为核心的政治权力有待完善,但其人民民主的优越性毋庸置疑,而意识形态权力即话语权,则与中国严重不匹配,这是意识形态权力现状。如果把国家权力比喻为一张桌面,支撑这张桌子的四条腿就分别是经济权力、军事权力、意识形态权力和政治权力,其中“短腿”无疑是意识形态权力。

意识形态权力曾经是建立新中国最重要的一支力量,宣传和组织被称为中共的“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事实上,在延安13年,中共有了独立的话语体系,其中包括哲学观、历史观、政体论、战略学等一整套深入人心的思想体系,其对“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极大作用无论怎么估计都不为过。

新中国的建立结束了一个世纪“挨打”的历史,改革开放解决了“挨饿”的问题,中国已经对人类文明作出了巨大贡献,无论是在科学技术还是脱贫的人权事业上,乃至在帮助其他国家建立工业体系和为世界生产主要是中下阶层所需要的用品上。也就是说,中国对于人类的贡献远远大于其他发展中国家,甚至远远高于很多西方发达国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因其政治制度不符合所谓“普世价值”而“挨骂”。问题是,一个又一个发展中国家变成了“普世价值俱乐部”一员,它们的治理变得更好了吗?如果中国也加入到这个俱乐部,中国的治理会更好吗?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治理上的优势是如此明显,是如此多“普世价值俱乐部”成员的模仿对象,可“普世价值论”硬是要否定中国的实践,这样的世界难道不是“精神的世界”?

话语权的短缺是综合性因素所决定的。社会科学的历史就在那儿,很多学者还没有从“注经运动”中走出来,而且把“洋经”视为“天则”,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只能以时间换空间。话语权是一项“世代工程”,在这个过程中,对中国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挑战来自体制性的,即市场经济导致的思想传播渠道的巨大分野,而这种现状又不是几个政策文件所能改变的。尽管来自内在体制性张力,中国的意识形态权力只能有赖于那些真正诠释中国经验的社会科学理论,即“中国学术”“中国话语”,最终成为主流思想,而且成为一种政治共识时,这样的意识形态权力才能匹配中国的地位,才能让中国的国家权力结构更均衡。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特聘教授,国际关系学院院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首席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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