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价值”思潮的自我包装术

作者:郭榛树 来源:《红旗文稿》2015/03   2015-02-06 513

 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是在西方历史文化基础上形成的,反映着垄断资本的利益和意志,是为西方国家称霸全球服务的一套价值观念。

    一    

  西方这样一套价值观念是如何变成一些人所推崇的“普世价值”的呢?

  1.以“普世标准”掩盖多元标准。

  价值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世界上有多少个民族、有多少个国家,对自由、民主、人权就会有多少种不同的理解,甚至一个民族国家内的政治价值标准都不可能完全统一,如南方和北方、西部和东部都会产生差别。

  我们先来看一看大讲特讲“普世价值”的美国吧。

  如果纵向来看,也即从历史来看,其价值标准肯定是多元的,也就是说,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标准。美国今天所持的自由、民主、人权与历史上所持的自由、民主、人权标准也不一样。如美国历史上曾允许黑奴制的存在。从1619年首批黑人来到弗吉尼亚,到1861年9月林肯颁布《解放黑人奴隶宣言》,美国的黑奴制的存在时间长达170年。再如美国妇女的选举权,从1839年争取妇女投票权开始,到1869年怀俄明州成为美国第一个允许妇女投票的州,再到1920年8月26日一份赋予美国妇女投票权利的宣言的签订,历时81年。

  如果横向地看,也即对美国不同的州进行比较,各个州所持的自由、民主、人权标准很难统一。比如死刑,到目前为止,美国50个州中有23个州已废除了死刑。但是与此同时,美国还有23个州允许处死不到18岁的犯罪少年。再比如美国的税收,各个州的地税率有很大差别,甚至相邻的两个镇、两个村的税率都有差别,此外,还有5个州免税,新泽西则是部分地区免税。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历时性还是从共时性的角度来看,美国的自由、民主、人权的标准都是不一样的,都是多元的。

  可是,美国为什么要搞一套所谓的“普世价值”呢?这是因为,如果承认政治价值标准的多元化,美国就没有干预其他国家的“合法性”理由。它只有将自己的自由、民主、人权抽象化,上升为一种所谓“普世”标准,如果谁影响到美国的国家利益,它就可以祭起“人权”大旗,横加干涉。

  其实,美国虽然将自己的价值观上升到“普世价值”,但其中也暴露出一些不可克服和难以掩盖的弱点和漏洞。一是美国自己的自由、民主、人权等都是一步步实现的,那么对于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和地区,有何理由要求他们现在就一定要采取这种自由、民主、人权制度呢?二是美国说自己坚持的是“普世价值”、“普世”标准,但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自己的国家利益,怎么保证其对待所有国家是一样的标准?比如,在面对中东和北非国家的政治动荡时,美国对利比亚、叙利亚和对巴林、也门采取的政策就是自相矛盾的。三是把所谓的“普世价值”强加于其他民族、国家头上的同时,自己能做到这些吗?如果连自己都做不到,有什么理由要求其他国家做到呢?比如,美国一向标榜自己是最自由的国家,但是,斯诺登事件使其所谓的“自由”昭然若揭。这表明,美国的自由并不一定比其他国家做得好,只是它科技比较发达,已经不需要或较少需要采取一些传统的手段,如空间上的限制、身体上的限制,等等。美国虽然在空间上、身体上对人的管制少了,但对内对外的监控更广更深,对本国和他国公民自由的伤害也更大、更厉害。

  2.将价值性知识包装为真理性知识。

  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明明是价值标准,而价值标准一定是多元的,那么怎样才能将多元价值标准转化为所谓的“普世价值”呢?这就必须将“价值性知识”包装为“真理性知识”。

  我们知道,价值与真理都是反映主体与客体之间关系的范畴。但不同的是,价值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真理是人们对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真理原则侧重于客体性,表明人的活动中的客观制约性;价值原则侧重于主体性,主要表明人的活动中的目的性。

  在现实生活中,价值与真理的关系十分复杂。同一样东西对于有些人是有价值的,对其他人不一定有价值;而真理,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其价值,它都是真理。因此,我们一般不能将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东西强加于他人,但有权利也有义务让他人认识真理。比方说香烟,对于抽烟者来说是有一定价值的,如可以提神、打发时间等等;对于不抽烟的人则是毫无价值的,甚至是负价值。而不管你抽烟不抽烟,“吸烟危害身体健康”都是一条真理,这一点早已为科学所证明。因此,抽烟的人绝没有权利强迫不喜欢抽烟的人抽烟,否则就是反真理、反科学的;不抽烟的人则有权利要求吸烟者在公共场合禁止吸烟(如果不是公共场合,又另当别论),因为这是与真理、科学相符的。当然,有人可能会说,香烟有害健康,所以不可以强制他人。但对身体无害甚至有益的东西,是不是就可以强制他人呢?比如说,某种东西营养价值很高,但是你能要求所有人都必须吃这种东西吗?……

  很显然,持“普世价值论”的人是深谙这一哲学道理的。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等本都是一种价值性认识,根本没有权利强加于人。但为了实现自己的战略意图,就将自由、民主、人权等包装为“真理”,为的就是使这种价值获得一种普遍性。有了这种包装,对外推销起来就更为容易。这是因为,既然是“普遍真理”,对于推销者而言,即使采取强迫甚至暴力手段,也不会有失道义,至多只是方法问题;对于推销对象而言,如果你不接受“普世价值”,就等于不接受真理(而且是“普遍真理”!),就等于承认自己要么是无知,要么就是老顽固。

  从实际来看,这一手法已经起到了一定的效果。这最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普世价值”为美国发起对外战争提供了“合法性”基础。据统计,二战后美国发起的对外战争有数十次(占了二战后世界总战争数的98%),数百万人死于美军的炸弹下。这些战争大多打着维护“人权”等旗号,不仅得到一些西方国家的支持,还得到被入侵国的反政府力量的拥护,有时还会得到被入侵国家部分普通民众的肯定。但是,这种“合法性”是一种真理意义上的合法性吗?肯定不是,这种合法性后面包裹的实际上都是美国的国家利益。二是“普世价值”在发展中国家包括我国也有一定的影响。就在前几年,我国国内进行“普世价值”争论的时候,如果有学者批驳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揭示“普世价值”的实质,马上就有人指责文章的作者“连民主都不要了”。言下之意,就是说文章的作者连“普遍真理”都不要了。从理论上讲,存在着抽象意义上的“民主”概念,但我们在实践中所选择的一定是具体的民主,或社会主义民主,或资本主义民主,或其他性质的民主。正如在我们的头脑中一定存在着抽象的“苹果”概念,但在生活中,当我们拿起一只苹果来吃的时候,一定是一个具体的苹果,即一个有特定产地、特定颜色、特定大小、特定口味的苹果。但是,宣扬西方所谓“普世价值”的人总是力图回避价值的具体性,以期获得一种所谓“普遍真理性”。

  3.以人性分析取代科学分析。

  欲将价值性知识包装为真理性知识,就必须借助于学术论证。学术论证的方法很多,但是要将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包装成真理性知识,靠科学的分析是不可能的,因而他们只好求助于人性分析。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人性分析特别是人性假设,并不是毫无价值的,相反,它是一个历史悠久,且很管用的方法。比如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人之初,性本善”,就是一种人性假设,由此出发可以得出一套道德教化的理论与方法。再比如,西方经济学、管理学,往往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即认为人的行为在于追求本身的最大利益,工作的动机是为获得劳动报酬,由此出发形成了一套西方经济学或管理学理论。但是,对于人性,由于所持立场和方法的不同,所作出的假设往往也不相同。如中国古代有“人性善”(孟子)的假设,也有“人性恶”(荀子)的假设,还有“人性无所谓善恶”(郜子)的观点。在西方,则既有“经济人”假设,亦有“社会人”、“自我实现人”、“复杂人”等诸多假设。而不同的假设就会有不同的结论。因此,无论是中国的人性假设,还是西方的人性假设,都有无法克服的理论缺陷,并因而受到了很多人的质疑。

  从人性入手来论证“普世价值”的存在,同样是一个十分“好用”的方法。为了给“普世价值”奠定学术基础,要做的首要工作就是进行共同人性的设定,即在人性中努力寻求共通性的东西。在一些人看来,如果人性的共同点越多,则“普世价值”就越能站得住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人性进行不同的分类,如人性可分为自然性和社会性;也可分为抽象人性和具体人性。在各种各样的论证中,我们发现,在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中,“普世价值”论者一般喜欢从人的自然性出发去寻求人性的“共通性”。就人的自然性而言,不管是哪国人,共通性必然很多,如人都离不开空气、阳光和水,人都要吃饭、睡觉和运动,父母一般都会爱自己的子女,子女也会爱自己的父母,“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等等。在抽象人性和具体人性中,“普世价值”论者一般都会从抽象的人性中去寻求共通性,因为越是抽象,离现实生活就越远,受社会关系的制约就越少,就越容易寻求所谓的“共通性”。比如萨特认为,“人的本质是自由,因而进行自由自主的选择是人的基本权利”,就是一种抽象的人性观,因为这里的人,是脱离了一切社会关系的人,根本不考虑他处于哪个国家,也不考虑他处于哪个时代。再比如西方启蒙时代提出的“天赋人权”,其中的“天”是什么?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抽象,既然如此,由“天”所赋予的“人权”必然也是抽象的,如西方有人认为,人都是造物主创造的,任何人,不论肤色、性别、国籍,对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需要毫无二致;人对人权的需要,犹如生命需要水、空气和阳光一样的普遍和绝对;等等。

  然而,无论是从人的自然性还是从抽象的人性出发,所得出的“普世价值”并成不了真正的普遍真理。因为在人的自然性与社会性之间,人的真正本质在于其社会性,其价值追求不是其自然性的反映,而是其社会性的表现,因而此种共性一旦具体化,就会出现差异甚至对立。比如孟子所云“人皆有之”的恻隐、羞恶、是非、恭敬之心,一旦落实到具体人、具体场景,就不那么统一了。什么是可怜、什么人值得可怜、什么人能够去可怜等等,在存在着阶级利益对立的社会,根本无法统一。而至于人的本质问题,马克思强调:“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毛泽东也曾指出:“只有具体的人性,没有抽象的人性。在阶级社会里就是只有带着阶级性的人性,而没有什么超阶级的人性”。因此,从抽象人性出发,根本不可能得出普遍真理;而如果从具体人性出发,又肯定得不出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

  正因为“普世价值”并非普遍真理,因而西方自己都怀疑向发展中国家推销“普世价值”的“合法性”。如法国前外长韦德里纳与法国国际和战略关系研究所所长博尼法斯在《全球地图册》中,就谈到了这个问题。有人质疑韦德里纳是否“过于偏激”地放弃了自由、民主、人权等“普世价值”,他回答说:“我一直坚信和捍卫这些价值,但我不无伤感地告诉您,西方世界10亿人口在全球60亿人口中占少数,我们认定的‘普世价值’未必真的就是‘普世’的,现在我们没有理由也没有能力强迫别人接受我们的价值观。”

   

  “普世价值”思潮为什么要费尽心机包装自己?主要就是为了掩盖其特殊的政治目的。

  1.消解他国主流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在国际斗争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因为意识形态不仅决定于其经济基础和政治上层建设,而且对政治、经济具有巨大的反作用,在一定的条件下直接关系着人心的向背、社会的安定、经济的兴衰、政权的得失、国家的安危。无论是要维护或破坏一种社会制度,还是要巩固或推翻一个政权,都必须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

  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深谙意识形态之道,因而在冷战期间将意识形态战略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1953年,美国前国务卿杜勒斯首次提出“和平演变”的概念。和平演变战略涉及方方面面,其中之一就是“攻心”战略,即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思想文化渗透、诱导、催化。尼克松在《1999:不战而胜》一书中提出,应该制订一个在铁幕里面同社会主义国家进行“和平竞赛的战略”,开展“意识形态竞争”,打“攻心战”,扩散“自由和民主价值观”,打开社会主义国家的“和平变革之门”。美国总统奥巴马同样力挺“普世价值”。虽然他曾说,美国不能把它的价值强加给别国,但他又多次表示,“民主、法治、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是“普世价值”。而且,“这些价值至关重要,即便是在艰难时刻”。

  为了顺利推销自己的价值观,西方国家惯用的手法就是抬高自己的价值观,贬低和消解他人的价值观。一方面,“自由、民主、人权”不仅被他们视为“普世”、“至上”的真理,而且被他们视为解决一切社会问题的“良方”。他们努力掩盖自身在“自由、民主、人权”方面的丑行,把自己打扮成一个“自由、民主、人权”卫士。另一方面,着力矮化、丑化,甚至直接攻击社会主义国家的主流意识形态。他们把马克思主义视为“乌托邦”,将共产主义等同于“极权主义”,认为“苏联的极权主义、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扩展以及斯大林的偏执狂是冷战产生的根源”。当苏联解体时,西方有学者立即宣称,“共产主义失败了”,西方的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是“最后一种统治形式”。人类社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以自由民主制度为方向的人类普遍史”。

  然而,社会主义的发展并不如他们所想象的那样。当年,邓小平在苏东剧变后十分坚定地表示:“一些国家出现严重曲折,社会主义好像被削弱了,但人民经受锻炼,从中吸取教训,将促使社会主义向着更加健康的方向发展。因此,不要惊慌失措,不要认为马克思主义就消失了,没用了,失败了。哪有这回事!”事实也的确如此,中国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通过进一步的改革开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坚持反马克思主义的西方学者们不顾现实,粗暴地将理论与实践割裂开来,给马克思主义扣上“教条”、“僵化”、“独裁”、“专制”等种种帽子,指责中国搞社会主义是“离开甚至背离了人类近代文明的主流”,同时,他们还把中国改革开放所取得的一切成果归因于“普世价值”,认为“解放思想的核心目标就是要确立普世价值”,改革开放是向资本主义的“价值回归”,“以人为本”是“普世价值”的重要体现,等等。除此之外,他们大力推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制造价值观混乱,企图达到即使你不信仰“普世价值”,也要使你远离马克思主义的最低目标。他们之所以要这样做,是想以“所谓人类文明中一切美好的东西”就是“普世价值”为幌子,使西方的自由、民主、人权获得一种“至上性”和“主导性”的地位,最终将马克思主义驱逐出当代中国的话语语境。

  2.推销西方民主政治制度。

  “冷战”结束后,国际关系中意识形态斗争非但没有“终结”,反而进一步得到强化。自由、民主、人权等价值观成为西方国家用来掩人耳目,向东亚、东欧、中亚、非洲等地区输出美式价值观的一种策略和工具,更成为西方国家对其他国家进行所谓“民主化改造”的“正当性”理由。2006年9月美国推出的“普林斯顿计划”最具代表性。该计划把世界上的国家划分成“民主”和“非民主”两部分,要将全球的“民主国家”联合起来,对抗“非民主国家”的挑战。因为自感掌握了“普世”的民主价值,就可以将自己的制度模式强加到其他民族的头上,美国甚至不惜动用武力在全世界推行自己的意识形态和民主制度。伊拉克战争就是美国以武力输出“民主”的样板。美国还雄心勃勃地施行“阿拉伯民主化战略”,试图把伊拉克这一“民主样板”推广到中东的其他国家,在政治体制、价值观念、生活方式上逐步改造阿拉伯世界,建立西方式民主制度,建立、扶持亲美政权。

  中国更是美式民主推销的一个重点对象。美国《时代周刊》网站的一则报道就明确地说:“美国希望中国将发展成民主国家的这个观点,一直是美国对华政策的基础,是美国与一个不以为然的独裁政权保持密切联系的主要原因。”长期以来,美国的一些基金会和非政府组织一方面资助一些精英分子以学术的名义传播西方的价值观,论证西方制度的优越性,以及中国选择西方模式的必要性,另一方面频频资助中国的“民运”、“藏独”、“东突”等势力,从事各种反华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活动。2008年,就在我国集中精力筹办北京奥运会的时候,西方一些媒体和政要千方百计地将奥运议题政治化、意识形态化。中国政府制止“藏独”暴力活动的正当行为,成了他们攻击所谓中国人权状况的把柄;而捣乱奥运圣火传递的暴力举动,却得到一些西方政治势力的纵容。在他们看来,只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不管作出多少努力,取得多大成就,都是一个“极权主义政权”,人权状况都十分“糟糕”。近年来,西方一些国家更是拼命炒作贸易逆差、人民币汇率、能源、环境、拆迁、“有毒”食品、“危险”玩具、军费增长等问题,以此来“妖魔化”中国,掀起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所有这一切都十分清楚地表明,西方敌对势力是“唯恐中国不乱”,“中国不就范决不罢休”。

  3.谋取全球范围内的霸权地位。

  冷战结束20多年来,美国历任总统尽管采取了各自不同的、带有明显个人特征的对外政策,然而其一脉相承的是对美国全球霸权的追求和护持。冷战后美国全球战略不管怎样变化和调整,其基本的战略目标万变不离其宗,即始终围绕追逐全球霸权而展开。

  二战以前,全球霸权的争夺主要依靠军事力量。但是从20世纪末尤其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国际竞争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文化软实力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升,而核心价值观则是文化软实力最重要的方面。正因为如此,西方的政界和学界开始密集地使用“普世价值”表征其核心价值观。美国奥巴马政府每年的国情咨文,都将推行自由、民主、人权这些“普世价值”,视为美国的“国家战略”。

  美国之所以将推行“普世价值”作为其“国家战略”,是因为:首先,推广“普世价值”可以确保美国占据国际道义制高点,牢牢占据国际道义优势。其次,推广“普世价值”有利于美国掌握国际政治的话语权。美国不仅拼命宣传“普世价值”的存在,而且将普世价值与“自由、民主、人权”混在一起,直接划上等号,使得“自由”、“民主”“人权”在意识形态斗争中取得了明显的话语优势。再次,推广“普世价值”可以为其霸权主义行为披上合法的外衣。占据道义上的制高点、掌握世界政治话语权,最终目的则是为美国全球战略和霸权主义行径披上合法的外衣。如小布什政府指责“无赖国家”、“邪恶轴心”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构成了对人类和平与安全的重大威胁,从而以此为理由发动了伊拉克战争。克林顿时期,美国对南联盟进行了70多天的狂轰滥炸,其旗号是“人权高于主权”,宣称是为了保护波黑穆斯林免于遭到塞尔维亚族的种族屠杀。多年过去,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这两场战争的真实原因是美国为了夺取对中东和巴尔干的主导地位,维护自身在该地区的霸权。

  西方国家将所谓的“普世价值”主义化,以“自由”的名义开展思想渗透,以“民主”的借口实施离间分化,以“人权”的标签制造事端,目的就是要在全球范围内控制意识形态话语权,以谋求在全世界范围内发挥“领导作用”,建立符合其意愿的“世界新秩序”。大量事实证明,西方国家在全世界到处兜售所谓的“普世价值”,其根本目的不是为了使其他国家走上康庄大道,而是为了颠覆不符合其自身意愿和利益的他国政权,削弱这些主权国家的主导能力,进一步强化控制力,以获取巨大的军事战略利益和地区资源利益。“普世价值”并非什么客观真理,不管它如何包装,都无法掩盖其内在矛盾。西方模式不可能成为人类社会的唯一模式,西方价值观也不可能是什么“普世价值观”。

    (作者单位:中共南京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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