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新城:改革的成败取决于指导思想和政治方向

作者:周新城 来源: 察网 2019-09-05 1268

 周新城:改革的成败取决于指导思想和政治方向

  

作者:  周新城

 

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四十年了,改革解放了生产力,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生活大大改善,这是举世公认的。总结我国改革的成功经验,根本原因在于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保证了我国的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开展。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改革方向,是意识形态领域一项艰巨而长远的任务,必须永远坚持下去

周新城:改革的成败取决于指导思想和政治方向 

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四十年了,改革解放了生产力,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生活大大改善。我国改革的成功,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一、围绕改革问题的分歧和争论,不是要不要改革,焦点是坚持什么样的指

导思想和政治方向

 

长期以来,改革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和斗争,这个分歧和斗争不是围绕着要不要改革展开的,斗争焦点是改革的指导思想、政治方向。世界上有各色各样的改革,有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改革,也有开历史倒车的改革。这取决于改革的指导思想,取决于改革的政治方向。指导思想错了,方向错了,改革会走上邪路,甚至导致亡党亡国的。

 

社会主义是存在矛盾的,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矛盾,推动社会主义向前发展,而且一个矛盾解决了,又会产生新的矛盾,又需要通过改革来解决。社会主义正是在不断出现矛盾,又不断通过改革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发展的。这就是改革只有“逗号”,没有“句号”,只有进行式,没有完成式的道理所在。不改革,矛盾就会积累下来,社会主义就会僵化起来、停滞下来。社会主义就没有活力。对于坚持什么样的改革方向,邓小平在1992年视察南方的谈话中是这样说的:

 

“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死路一条。”[1]370】

 

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背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有着沉痛的教训。苏联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改革就是一面镜子。

 

1985年戈尔巴乔夫担任苏联党政最高领导职务以后,逢会必讲改革,改革的口号喊得极其响亮,他俨然以改革家自居,苏联人民也对他的改革寄予很大希望。然而他推行的改革,指导思想、政治方向搞错了,酿成了严重后果。他提出,一百多年来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主航道—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是错误的,走错了道,要由他要来校正航向。他要用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取代马克思主义作为改革的指导思想,把民主社会主义作为改革的政治方向。他的改革就是以推翻社会主义为目标的。一切改革措施都是为了实现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即作若干改良的资本主义。他发明了一个新名词:“社会主义守灵人”,谁要是不赞成他的改革,他就扣上这顶帽子,强迫人们接受他的改革。他把改革引导到改旗易帜的邪路上去了。其后果,现在已经看得很清楚了:社会制度迅速向资本主义演变,经济大幅度下滑,物价飞涨,人民生活急剧下降,社会两极分化,犯罪率急剧上升,人均寿命大大缩短,国际地位由超级大国降到二流、甚至三流国家的位置。经过二十多年时间,至今刚刚有所恢复。总结苏联戈尔巴乔夫改革的教训,我们不能不承认,改革的指导思想、政治方向是极端重要的,一旦指导思想、政治方向搞错了,不仅经济会遭殃,而且会亡党亡国的。

 

改革存在着严重的分歧和斗争,这个分歧和斗争不是围绕着要不要改革展开的,斗争焦点是改革的指导思想、政治方向。邓小平总结1989年政治风波的教训时指出:

 

“肯定的一点是,不论工人也好,农民也好,知识分子也好,学生也好,还是希望改革的。这次什么口号都出来了,但是没有打倒改革的口号。不过,某些人所谓的改革,应该换个名字,叫作自由化,即资本主义化。他们‘改革’的中心是资本主义化。我们讲的改革与他们不同,这个问题还要继续争论的。”[1]296-297】

 

可见分歧不在于要不要改革,而在于改革的指导思想、政治方向。

 

江泽民在国庆四十周年的报告中明确指出:

 

“在改革开放问题上,实际上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主张。一种是党中央和邓小平同志一贯主张的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改革开放,即作为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改革开放。另一种是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要求中国‘全盘西化’的人所主张的同四项基本原则相割裂、相背离、相对立的‘改革开放’。这种所谓‘改革开放’的实质,就是资本主义化,就是把中国纳入西方资本主义体系。我们必须明确划清两者的根本界限。”[2]】

 

过了两年,他又重申这一点。他说:

 

“要划清两种改革开放观,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改革开放,同资产阶级自由化主张的实质上是资本主义化的‘改革开放’的根本界限。”[3]】

 

四十年来,我国在经济领域根据生产力发展的需要,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经济领域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措施大大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简要说来,经济领域的改革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一是调整了所有制结构,把单一的公有制改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相应地改革了分配制度,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相结合的分配格局;二是改革了经济运行机制,把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改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按照市场经济运行的要求,改革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和管理方法。

 

 

这两方面的改革确实是带有根本性的。用什么思想来指导改革,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还是以新自由主义为指导?朝什么方向进行改革,朝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方向进行改革,还是朝着颠覆社会主义、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方向进行改革?四十年来始终存在着尖锐、复杂的斗争。这种斗争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二、围绕调整所有制结构的斗争,焦点是坚持公有制为主体还是私有化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开展,个体所有制的农业、手工业以及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私营工商业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要求不相适应了。党中央及时提出了过渡时期总路线,对农业、手工业、私营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到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以后的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也为改革开放提供了前提条件。

 

但是,一段时期里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处于什么阶段,缺乏清醒的认识,实行了单一公有制,超越了社会发展阶段。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审视了我国国情,明确提出,我们是在半封建半殖民地基础上进入社会主义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需要一个相当长时间实现资本主义国家已经完成的工业化、社会化。我们正处在、并将在相当长时期内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个阶段,生产资料公有制所需要的具有社会性质的生产力,在许多地区、部门还不具备,按照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性质的规律,非公有制经济对经济的发展还具有积极作用。所以不能搞单一公有制,只能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党的十五大把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确定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并把这一点载入宪法。我们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必须坚持这一基本经济制度。

 

必须说明一点:我们主张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仅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存在,而且对它采取鼓励、支持的政策,并不是因为私有制(非公有制)经济是先进生产关系,也不是因为私有制经济符合人的自私本性(说人的本性是自私的,这本身就是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是反科学的)、是永恒的,而是由于生产力不够发达。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我们最终是要消灭私有制的。我们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是要彻底消灭私有制的,这一点,无需隐晦。我们是利用私有制,发展经济,为最终彻底消灭私有制创造物质条件,这是历史的辩证法。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是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决不能等闲视之。公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在公有制基础上组织生产,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在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情况下,正是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决定了我国社会的社会主义性质。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才使得我们有能力调控整个国民经济的运行,保证国民经济朝着预定目标发展,没有了国有经济,国民经济的运行就会陷入盲目的无政府状态;公有制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私有制只会导致剥 削和两极分化。没有了公有制,共同富裕就只是一句空话。习近平总书记形容“国有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顶梁柱”,这句话形象地说明了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是其主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在要不要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问题上,并没有多大分歧。斗争集中在要不要坚持并加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我们在调整所有制结构时,必须把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同公有制为主体统一起来,决不能有片面性。只讲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而不强调公有制为主体,不强调在城市做大做强做优国有经济,在农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改革就会走上邪路。

 

三、围绕经济运行机制改革的斗争,焦点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是建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在经济运行机制方面的改革一直是沿着不断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开展的,十四大明确地规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围绕着市场经济问题,也明显地存在着两种改革观的分歧和斗争。

 

按照邓小平理论,计划经济、市场经济都是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属于经济运行机制的范畴,而不是基本制度的范畴。它们是社会主义可以用、资本主义也可以用的东西。方法、手段,不可能独立存在,它们从属于基本制度。对于方法、手段来说,决定性的问题是谁来运用、为什么目的运用。同社会主义公有制相结合,在公有制基础上运用,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服务,那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同资本主义私有制相结合,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运用,为发展资本主义服务,那就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不能说市场经济没有姓“社”姓“资”的区别。关键是它同什么基本制度相结合。

 

江泽民指出:

 

“我们搞的市场经济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如果离开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就会走向资本主义。”“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这几个字是不能没有的,这并非多余,并非画蛇添足,而恰恰相反,这是画龙点睛。所谓‘点睛’,就是点明了我们的市场经济的性质。西方市场经济符合社会化生产、符合市场一般规律的东西,毫无疑义,我们要积极学习和借鉴,这是共同点。但西方市场经济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搞的,我们的市场经济是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搞的,这是不同点。而我们的创造性和特色也就体现在这里。”[4]】

 

江泽民这段话说明,市场经济是有社会制度属性的,市场经济不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结合,那就必然搞成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这是一个原则问题。

 

邓小平是把计划和市场都看作是发展生产的方法、调节经济的手段,既然是方法、手段,那么,运用哪种方法、手段,就应该视情况而定,在什么场合、什么时候,用什么方法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就用什么方法。不是只能用一种方法,完全排斥另一种方法。党的十四大在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候,明确指出,要注意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要把计划和市场结合起来。

 

实行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第一,可以在价值规律支配下,促使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物资消耗,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第二,可以在供求规律的支配下,把有限的社会资源配置到社会所需要的部门中去,做到产销对路;第三,可以在竞争规律的支配下,促使资源流向经济效益高的企业中去,优胜劣汰,从而提高整个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益。市场配置资源的这些优点,已被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所证明。

 

但是,我们在强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市场本身也有其弱点和不足之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市场调节具有短期性。市场通过价格的涨落所反映的社会需求是近期的社会需求,因而它不能进行长期的调节。第二,市场调节具有滞后性。只有某个部门出现了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的情况,才能促使企业退出或进入这个部门,这就不可避免地会造成资源的浪费。第三,市场调节具有不确定性。市场只能通过价格的涨落为企业指明社会需求的方向,价格涨落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因而容易造成生产的盲目性。第四,市场调节缺乏全局性。市场调节是受企业的局部利益驱动的,难以协调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此外,在有些领域,市场调节是无效的,这就是西方经济学中所说的“市场失灵区”。例如,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市场是难以调节的。

 

正是由于市场调节具有上述种种缺陷,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还必须由政府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正确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在确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时候,江泽民就明确指出:

 

“市场也有其自身的明显弱点和局限性。例如,市场不可能自动地实现宏观经济总量的稳定和平衡;市场难以对相当一部分公共设施和消费进行调节;在某些社会效益重于经济效益的环节,市场调节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社会目标;在一些垄断行业和规模经济显著的行业,市场调节也不可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因此,他说: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发挥计划调节的优势,来弥补和抑制市场调节的这些不足和消极作用,把宏观经济的平衡搞好,以保证整个经济全面发展。

他还指出:

 

“在那些市场调节所力不能及的若干环节中,也必须利用计划手段来配置资源。”[5]】

 

这一分析是符合实际的、科学的,至今对我们的实际工作仍有指导意义。

 

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既看到市场经济的长处又看到它的不足之处,在强调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的同时要求更好地发挥政府的职能,这恰恰是我们同完全迷信市场的自发作用、主张市场经济万能论的新自由主义根本区别之一。

 

回顾我国四十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历程,围绕着坚持和增强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还是私有化、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搞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马克思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展开了激烈的斗争。这种斗争,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四十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方向,改革才取得巨大成就。因此,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方向,仍然是意识形态领域一项艰巨而长远的任务,必须始终坚持下去。

 

参考文献: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618.

 

[3]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1649.

 

[4]江泽民.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202-203.

 

[5]江泽民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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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新城
周新城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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