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文稿》:警惕土地私有化思潮对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冲击

作者:彭海红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 2016-04-12 1641

    农村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各种利益相互纠结,各种声音相互交错,各种观点相互碰撞。近年来,国外与国内学者内外呼应,制造了一次次推动土地私有化改革的声势,冲击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折射出了农村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各阶层寻求自身利益代言人以及利益多元化的社会现实。

  土地私有化的观点和主张并非近年才出现。早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一些学者受西方经济学特别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影响,批判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提出了土地私有化的改革方案。

  主张土地私有化的学者大都针对当前的农村集体所有制度,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有学者错误地认为,土地集体所有制不仅忽视本国的历史教训和人类文明的制度成果,而且违反市场经济规律,是导致制度性排斥农村人口的外生型城市化的根源,对劳动工资、汇率调整和中国的比较优势产生了严重负面影响,严重阻碍资本市场的深化,日益加剧城乡间和地区间的收入差距,并对2020 年中国决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构成严重的挑战,所以第二次土地制度改革刻不容缓。

有学者就认为,无论是小产权房还是成都土地产权改革试点,都表明农村土地改革走向私有化的趋势是阻挡不住的,而且这种趋势是经济力量和制度动因一起推动的,具有必然性。

  其次,单纯以经济效率考察一个社会的土地制度不科学。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不仅是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存在,更是关系着社会公平和国家性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广大农民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制度保证,也是中国共产党在农村执政的制度基础。土地私有制主张者们在批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时,不仅不顾历史和现实大力美化土地私有制,而且无视实践中农村集体经济的多种成功模式。例如江苏华西村、河南刘庄、黑龙江兴十四村、天津毛家峪等集体经济实力雄厚的农村,不仅实现了村庄生产可持续发展,而且建立了完善的村级治理体系,真正实现了村民民主、农民生活富裕幸福。

  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大局,而且关系到中国广大农民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根本问题。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需要理论界的关注和研究,更需要中央政策的支持、地方政府的扶持以及广大农民的热情和投入。集体经济只有抓住各种历史机遇,凝聚各方合力,不断发展壮大自身实力,才能在改革和发展的征途上战胜各种困难险阻,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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