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时期晋绥边区的“二流子”改造运动

作者:崔丽霞 来源: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 2023-05-25 1049

抗战时期晋绥边区的“二流子”改造运动

20世纪40年代初,中共领导的晋绥抗日根据地不仅经历了战争的苦难和灾荒的侵扰,而且也经历了一场史无前例的社会变革运动。在这场社会变革运动中,广大农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始向地主阶级发出挑战,充分展示出自身的力量。横行于乡村社会的地痞恶霸在这场社会变革运动中被打倒,并逐渐臣服于农民阶级的斗争威力,一大批游移于乡村社会边缘的“二流子”群体,亦在抗日根据地政府及中共干部的改造下重新走上积极健康的生活道路。那么,在这场社会变革运动中,中共基层干部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以往学术界对于“二流子”问题的研究,多注重宏观层面的论述,且研究区域多集中于陕甘宁地区,而对中共抗日根据地“二流子”改造过程中所隐含的政治生态及社会动员研究不足。鉴于此,笔者以晋绥边区“二流子”改造为切入点,以山西省档案馆所藏档案为依托,系统论述革命话语下晋绥边区“二流子”改造运动及其背后所蕴含的社会需求和政治关切,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二流子”改造过程中的范围界定与实践困境。

“二流子”改造运动的兴起

“二流子”,一个近乎家喻户晓的贬义词,其自近代产生以来,一直沿用至今。何为“二流子”?无论是学术界还是老百姓,对其概念的界定因时势与环境之不同而各有侧重。不过,无论时代如何变迁,“二流子”那副“游手好闲”的形象则烙印如新。全面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二流子”特指那些无正当职业而靠不良行为如盗窃、赌博为谋生手段,以及以阴阳先生、巫神、土娼等为职业者的统称,即那些“不务正业、游手好闲、沿门乞讨、抽大烟、耍赌博、当巫神”之类的人。如19436月,延安县委书记王丕年在谈及“二流子”的社会危害时指出:“因为农村里有了这种坏人,就免不了做坏事——抽洋烟、赌博、偷驴、盗马、勾结坏人、影响好人,拉了好人下水……以至勾结坏人,破坏社会秩序等。”

正是鉴于“二流子”群体的多样性及社会危害性,20世纪40年代初,中共在各抗日根据地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二流子”改造运动。中共之所以发起对“二流子”改造运动,一方面是抗战以来,中共抗日根据地处在一种非常特殊的地位,“国民党政府对于我们的军队,初则只给很少的一点饷,继则完全断绝,边区也被封锁,迫得我们不得不从事生产自给,维持抗战的需要”。因此,对“二流子”实行改造,不仅可以增加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促进生产发展,亦可帮助抗日根据地度过经济困难时期。另一方面,“二流子”不仅自己好吃懒做,不愿响应政府号召积极从事生产劳动,而且还影响到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们经常对农民说:“你们只生产自己一年食用的粮食就够了,多余的还不是被政府征收去了”,借此来打击农民的生产热情,甚至歧视和辱骂部分积极参加生产的农民。这不仅影响了生产,亦败坏了社会风气。 对“二流子”进行改造,还具有潜在的政治效益,即“二流子”转变后,“不被特务、土匪所利用,消除了边区乡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鉴于“二流子”在中共抗日根据地不在少数,如能对其进行社会改造,不仅能加强社会治理,净化社会风气,还可以增加生产,减轻普通民众的负担。

事实上,全面抗战时期,在晋绥边区,并非所有的“二流子”都无正当职业,也并非都靠那些不良行为谋生。那么,什么是“二流子”,他们产生的根源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1944年晋绥行署在《边区改造二流子的材料》中有颇为详细的界定:“二流子是旧社会里流氓的残余。在旧社会里,他们敲诈勒索,拐骗抢劫,以及帮助土劣欺压良善。而新社会将这些残存总称为二流子”。不过,这部分人“虽然妨碍生产,扰害社会,但与旧社会的流氓大不相同”,他们不过是好吃懒做,嫖风浪荡,顶多是串串门子、挑拨是非、偷盗而已。由此可见,晋绥边区的“二流子”,既是近代社会的产物,亦是旧日寄生意识的残余。

然而,晋绥行署也认识到,在改造“二流子”的社会实践中,“有个别地区扩大了二流子的界限”。因此,为了准确界定“二流子”的范围,行署将“二流子”划分为三种类型,即“二流子、半二流子、非二流子”。 所谓“二流子”,是指“完全无正当职业而靠不良行为(如偷人、嫁汉、招赌博、贩卖违禁品,拐骗、做巫神、当神婆、胡抓乱挖,只这些做生活手段,特务也干……)维持生活者”;所谓“半二流子”,是指“有正当职业又兼靠不良行为为生活手段者”;所谓“非二流子”,是指那些“完全靠正当职业为生活手段,却有不良嗜好、不良习惯的人。这类人虽有不良嗜好,但不靠卖违禁品为生活,耍赌博,但不靠招赌生活,既能积极生产,但又大吃大喝等。因而从严格意义上讲,他们并‘不算作二流子,而应算作有不良嗜好或者二流子习气的公民’”。

虽然晋绥边区政府认为“二流子”是传统社会中流氓意识的残余,但也认识到这些人与传统社会中的流氓地痞仍有很大程度的不同,他们的产生,更多烙刻着时代的印记。晋绥行署在《边区改造二流子的材料》中也指出:“在我边区说起来,是在阎锡山的黑暗统治下廿多年,籍以贩卖大烟,吸取民脂,致使民不聊生,因此在这种黑暗的旧社会里,一方面是上层阶级不劳而食的寄生生活,他们鄙视劳动,贪污腐化,投机取巧,欺骗鬼诈。另一方面是广大群众被剥夺了生存条件而流离失所,无衣无食,加之烟酒嫖赌等不良风习之传染,于是社会上便产生了一种流氓阶级,这些人受了旧统治阶级寄生生活的影响,脱离生产,以军阀阎锡山及土劣为首脑和依靠,本身生活是胡嫖乱赌,吸大烟,不务正业,对人拐骗盗窃,欺善助恶,他们大多数是黑暗社会制度下的牺牲品,反过来又成为社会的蛀虫和祸害。”事实上,“二流子”的来源,除了传统社会流氓意识的遗留外,还有一部分因战争、灾荒、瘟疫等逃至边区的移民和难民。这些移民和难民,90%以上没有粮食吃,如果抗日根据地政府不能给他们解决食粮问题,最终亦会沦为游民。如延安县的许多“二流子”,就是从米脂横山一带迁移而来的移民和难民。

虽然晋绥行署为了避免将“二流子”范围扩大化,依据“二流子”产生的原因,将其划分为三种类型,但在实践中,如何准确区分和界定他们的身份,本身就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问题。如在晋绥边区划分“二流子”的过程中,曾经将“是否参加劳动”“有无正当职业”作为划分是否为“二流子”的两个重要标准,以至于将部分赋闲在家的商人和地主也被划入“二流子”之列。兴县四区某村一个小商人,因兵荒马乱,生意萧条,又不懂种庄稼,闲居在家,但并无为非作歹之行为,只因未其参加劳动,就被认定为“二流子”而被强制参加变工组,吓得他整天东躲西藏。岚县五区的一个破落地主因未参加劳动而被强制参加变工组,后因受不了苦而自杀。事实上,这个标准本身就有很大问题,因为将所有不参加农业生产劳动或无传统正当职业的人,都划入“二流子”的范围,在实践中会发生很大的偏差。究其原因,第一,地主老财(除去破落地主“二流子”外),他们虽不亲自参加生产,但有“经常剥削别人的职业,而且对生产抓得很紧,别人生产的多,他们才能多剥削一些财富”,因此,他们无需亦无暇亲自参加劳动。第二,一部分小商人及农村工人也被认定为“二流子”。如兴县四区冯家沟的干部要求该村一个小商人也参加互助组,因其不愿参加而被认定为“二流子”。事实上,这类人虽不参加农业生产劳动,但依然劳累奔波,自食其力。第三,男女关系不好(男嫖女娼)也被认定为“二流子”。这类人大部分是因夫妻感情不合,而非靠此谋生,且他们各有职业,并无其他不良嗜好。第四,一些有技艺的人,如民间吹鼓手、唱戏的人。这些人除了参加各种红白喜事以获取报酬外,也参加农业生产,或做其他工作。此外,乞丐,以及老弱无能、孤独寡女、不能劳动者。这些人在1944年部分地区的“二流子”改造运动中,甚至一揽子都被定为“二流子”。“二流子”范围的扩大化,一方面对真正的“二流子”提供了掩护,另一方面亦影响了一部分有技艺者和有“二流子”习气的人的生产积极性。

由上所述,在晋绥边区“二流子”改造过程中,由于对“二流子”的区分和界定非常困难,所以中共区、乡干部在确定某人是不是“二流子”或“半二流子”时,往往犹豫难决,有时候甚至为了确定某人是不是“二流子”,是全“二流子”“半二流子”或“非二流子”时,还要经过长时间的讨论,甚至经常争论不断。即使这样,在具体实践中被误划为“二流子”的事仍屡见不鲜。事实上,“二流子”的改造既是一个“社会问题”,就其本身而言,也是一个“严重的思想问题”。因此,如何明确界定“二流子”,正确划定“二流子”“半二流子”和“非二流子”的范围,对顺利推进“二流子”改造这一基层社会治理工程显得尤为重要。

“二流子”改造的实践

由于各行各业都有“二流子”,且各有不同之处,如果仅仅依据单一的法令条例来推动对“二流子”的改造,似乎很难实现。因此,为了对不同形色的“二流子”进行分类改造,弄清其自身情况和具体特征,用适当的方法助其改造,无疑成为中共抗日根据地政府及其干部必须正确对待的重要议题。这一时期晋绥边区政府针对不同类型的“二流子”,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改造措施。

第一,对家境富裕者与无法维持生活者。由于富裕者不存在物质生活方面的困扰,被划为“二流子”,主要是这部分被改造者精神认识上存在误区,因而通过说服教育、发动群众互相监督的方式,就可以达到较好的改造效果。对于其中较为顽固者,亦采用罚苦役的方式,使其亲身体验劳动者的艰辛。而对那些无法维持生计者,则主要为其解决生活中的各种困难,使其具有生产基础,从而促其很快转变。如神府白杨乃、兴县温初儿等,都是在解决了生活困难后得以转变的。

第二,对有不良嗜好者。如吸食大烟者等,要根据其吸烟时间之长短,先戒除烟瘾,采取“一面戒一面生产”的办法对其进行改造。如偏关赵四吸食了20多年的大烟,其参与改造后,一面生产,一面戒瘾。这种戒烟法,既不损害身体,也不耽误生产。

第三,对知识分子。知识分子“二流子”比其他人懂的道理更多,改造时更须加强说服教育工作,同时也必须尊重他们的人格。

第四,对“女二流子”。改造“女二流子”,必须加强妇救会的工作,“注意她和男人的关系,不能随便发扬她做过的坏事,要顾她的面子”,最好能够为其分配工作,如参加纺纱织布等。

第五,对“老年二流子”。“老年二流子”是指一些有根深蒂固陋习的人,必须经过长期的锻炼和教育,否则不可能得到迅速改造。由于他们思想陈旧,不易接受新事物,因此不能抓得太紧,而多讲现实道理,使其逐渐转变并自愿接受改造。

第六,对乡村与城市中的“二流子”。乡村中的“二流子”大多数参加过劳动,他们的思想比较单纯,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指定适当的职业,促其劳动改造。而城市中的“二流子”则不同,他们见多识广,“心眼又多,见事就干,一个做什么,别的也想着做”。这就必须采用互相监督,专人负责领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的方法。

不可否认,“二流子”的改造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想让各地的“二流子”短时间内全都改造过来,几乎是不可能的。正如《延安县川口区六乡农业调查》所述:“大多数的二流子是政府抓得紧的时候,就劳动,一放松,就又不动弹了。好一阵,坏一阵,很难一下改好,必须下大的功夫。”为了加强对晋绥边区“二流子”的改造,晋绥边区政府指出:第一,改造“二流子”,不仅要慎重确定谁是“二流子”,不让真“二流子”漏掉,而且还要深入了解他们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弄清他们的问题在哪里?即从哪里着手改造。第二,改造“二流子”,“不仅是一般名号的转变,更要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个别谈话等方式,教育、劝导和感化”,使他们从思想上认识到改造的好处,自觉自愿地接受改造。第三,不仅在开始时要教育、规劝和帮助他们,而且要根据他们本身的具体需要,制定生产计划,“帮助其解决困难问题,经常督促检查”。第四,要发动“二流子”参加劳动,让其参加互助组织,在劳动互助中形成潜移默化的影响,进而促进“二流子”思想的转变。“对于那些特别难以改造的,可强制其参加扎工队,同时也要针对他们难以改造的原因,同情他们的不幸遭遇,以共情的态度来耐心的说服教育”。第五,要广泛发动群众。一方面利用各种宣传,加强对农村“二流子”的社会教育,另一面也要“发动地方上有威望的人士、劳动英雄及已转变的二流子,配合基层干部工作,使每一个二流子都有专人督促其改造”。第六,拟定处罚办法,如对于特别顽固的“二流子”,将其编入生产队、罚抗战勤务等惩罚性措施,但“给其家门上挂二流子牌子(因他个人是二流子,他家里其他人并不是二流子)、打骂过甚等方式,尽量以少采用或不采用为宜”。在此基础上,应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造进程的推进,不断提升 “二流子”改造的理念、内容、形式、方法和手段,做到有的放矢,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虽然晋绥边区政府制定了颇为缜密的“二流子”改造计划,但由于对“二流子”的区分和界定本身就是一个难以完全解决的问题,因此在“二流子”改造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出现了一些问题。正如时人所评论的:“头一年里,各地在改造二流子这个工作上,有许多好的经验,不少老少二流子、懒蛋,经过了干部、群众的耐心帮助教育之后,都转变成了好劳动者,有的还当选了组长,当了劳动模范。但也有些地方做的不大对头,发生了一些偏向”。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强迫编组。即将“二流子”强行编组到其他小组中去,结果是“一个老鼠混了一锅汤”;二是单一的说服教育。这种方法虽是改造“二流子”颇为有效的办法,但对“那些一辈子也不想好好生产的懒惰成性的滑屎蛋,光靠这种办法”是绝对不行的; 三是单纯的暴力改造。即以单纯的“吊”“打”“扣”等暴力手段,试图一下子就将“二流子”改造过来,其结果也是适得其反;四是单一的干部改造路线。即区、村干部只靠自身对“二流子”进行改造,没有充分发动群众的力量;五是单纯的物质帮助法。即对“二流子”改造,仅注重物质帮助而忽视思想教育。

晋绥边区在改造“二流子”的过程中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究其原因,一是没有从思想上认清改造“二流子”是社会革命的主要内容之一,且这种改造对支持抗战、加强农业生产、改善群众生活具有重要意义,而是仅仅将其当作一般性的社会治理工作;二是鉴于“二流子”人数较多,不愿意进行耐心教育,简单采取暴力强迫等手段,试图一下子将其改造过来,而结果却是将许多“二流子”逼到别处去;三是没有将“二流子”的具体情况调查清楚,没有分清“二流子”与“非二流子”,亦没有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适当的生产计划,只看表面转变,既不检查,也不监督,其结果可想而知;四是没有看哦广大群众监督的力量;五是只顾说服教育而忽视物质帮助,或只顾物质帮助而忽视说服教育。以上种种现象,都是晋绥边区“二流子”改造中没有完全实现预定目标的主要原因。

由上所述,全面抗战时期晋绥边区的“二流子”改造运动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部分“二流子”的坏习气很难从心底彻底清除,一遇困难即灰心失望,便极有可能再次蜕变到“二流子”状态,所以巩固已改造好的“二流子”就显得极为重要。为了做到改造与巩固同步进行,晋绥边区政府认为,首先要对已改造的“二流子”进行普查,了解他们在这一年内的具体情形,继续帮助和解决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直至他们能够自力更生、自食其力,并养成长期劳动的习惯。其次要防止新“二流子”的产生。虽然根据地内产生“二流子”的社会基础已基本不存在了,但传统社会的堕落意识的流毒并未彻底清除,新“二流子”的产生并非没有可能,因此要及时发现并给予纠正。

“二流子”改造的经验与反思

尽管晋绥抗日根据地在“二流子”改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边区政府在总结经验及教训的基础上,仍然继续推动“二流子”改造运动。晋绥边区 “二流子”改造工作自1943年开始,但初期并不普遍,只在神府、郫县等少数县域进行,并取得了一些经验。在1944年的生产运动中,为了进一步提高边区广大军民在生产运动中的热情和生产的质量,晋绥边区把改造“二流子”作为其中的一项主要工作来抓。1944年,晋绥边区的“二流子”改造工作已有广泛发展,并形成普遍性的群众运动,而且许多“二流子”经过说服教育,参加了生产劳动。1944年晋绥边区的“二流子”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保定全县有“二流子”740人,“半二流子”897人,经过改造,“二流子”转变好的146人,转变不彻底的300人,未转变的294人,转变的占全县“二流子”总数的60%以上。“半二流子”转变好的150人,转变不彻底的322人,未转变的425人,转变率占全县“半二流子”总数的52.6%。 其他各区“二流子”的改造亦取得了积极成效。从1944年太行区10县“二流子”的改造统计来看,除个别县外,大多数县都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然而,综观1944年晋绥边区“二流子”的改造运动,成绩虽然显著,但亦有一些经验和教训值得总结及反思。

第一,深入调查“二流子”的具体情况,分清“二流子”“半二流子”“非二流子”的界限。“二流子”在中国农村中已成为广大群众厌恶的对象,因此,要确定“二流子”,应该以其是否参加生产及其收入来源等,作为区别“二流子”“半二流子”“非二流子”的主要标准。同时在划定“二流子”时,一方面不能让真“二流子”漏掉,另一面也不能将好人认定为“二流子”。因为,改造“二流子”,必须分清“二流子”与“非二流子”,了解他们成为“二流子”的根源及现实生活状况,对症下药,才能有的放矢地进行教育,解决其困难,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帮助和改造之目的。然而,近代中国农村经济的凋敝和农民生活的穷困,不仅严重制约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也为“二流子”提供了生存土壤。因此,欲想从根本上改造“二流子”,就必须为他们找到生活的依托,让他们有活干、有饭吃。为此,在陕甘宁边区政府的倡导下,定边县在改造“二流子”的过程中,开始设立生产训练班,让他们白天生产,“晚上开讨论会”,如此一来,不仅学习了生产技能,而且培养了良好的生活习惯。陕甘宁边区的这一改造措施在晋绥边区及其他各根据地得到普遍推广。

第二,干部的领导教育与群众的监督、帮助相结合。1944年晋绥边区在“二流子”改造运动中,区、村干部大多能耐心劝导,让“二流子”好好生产,并帮助他们制定生产计划。 事实上,这一改造模式在中共抗日根据地普遍实施。如陕甘宁边区于1944年春耕前,将曾经触犯法律但经过教育已有所转变的“二流子”提前释放,让其在春耕时转入生产。“为了使他们恢复自由后,有正当业务,不再犯法,除被释者提出保证条件外,法院并酌量其具体情形,助其订出生产计划”。 边区群众对“二流子”改造工作十分支持,并积极参与改造工作。如兴县黑峪口镇是“二流子”较为集中之地,1944年春开始改造时,村干部经反复研究,决定首先从思想上对“二流子”给予说服教育,并由农会召开会议,分组进行说服教育。经过教育,许多“二流子”有所觉悟,对自己的过去感到羞耻,有的人还痛哭流涕。对此,村干部制定了各种办法,对其进行改造。各村还召开了村干部和群众参加的“二流子”改造经验交流会,针对“二流子”的具体问题提出切合实际的改造办法,并由“二流子”自己制定改造与生产计划,号召群众帮助他们改造。经过交流谈心,“二流子”当场交出30多支烟枪、宝盒牌等。当时许多群众也自愿提出帮助“二流子”进行改造,可见群众的积极性和信心都很高。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到1944年,晋绥边区许多地方都出现了成功改造“二流子”的典型范例。谢觉哉在视察边区后也感叹:“在改造二流子参加生产运动中,不少有烟瘾的二流子戒绝了,有的也改正做好了”。如神府盘踞镇的阮虞旦,“在旧社会里是个穷光蛋,土地革命时分了土地,恋爱到老婆,因和村里坏人一起混,几年把家产弄尽,而又被特务拉入泥坑,做起坏事来。区村干部与村中积极分子便对他再三说服教育,并帮助谷米二斗,农贷款千元,终于内心感动,即把自己的坏事情都坦白了”。转变后的阮虞旦由衷地感谢道:“共产党帮我两次翻身,这是没齿难忘的恩情!”群众也表示:“阮虞旦在共产党教育下,不但脱了二流子皮,现在生产拥军都好,够得上当劳动英雄了。”兴县孙家崖的马应回,“原是一个败家子,把家产破败后,就倒弄女人的衣裳、首饰等,换得大烟抽。在1944年的生产动员会上,政府决定改造他,并为其制定了生产计划,解决了籽种、口粮等。在会上,他满口答应,但会后仍是照旧。他婆姨看见他无法改造,便决心要和他离婚,马应回这才着了慌,请村干部为他说情”,并跪在岳母面前发誓说:“从今后我再不立骨头,那我就不算人了,今天村干部作保,我要再不好好劳动,她就马上离婚!”从此,他下定决心,改正了错误。保定三区的杨换成,“只爱赌博不劳动,自己有22垧地,因赌博押走了7顷,租种8垧,自种7垧,不仅每年的租子都交了赌账,自种地也荒芜产不下粮,生活饥饿不堪,老婆要离婚。后经干部说服教育,去年赎回地7垧,解决了当前的生活困难,于是决心改变,今年种熟地30垧,棉花3垧,开垦生荒3垧,现在村里已选他进坐春队”。对于这一时期“二流子”的改造,有报纸曾刊载一首诗,生动描述了“二流子”对原来堕落生活的痛恨和对新生活的向往:“人家种地把活干,我成天每日把门串,我去串门人家赶,送我外号‘二流蛋’。从前自觉是好汉,又会说来又能骗,游游逛逛多消闲,不种庄稼也吃饭。如今世道大转变,平分土地大生产,懒汉再也吃不开,大家督促批评得严。从今以后要改变,学种庄稼学种田。”

由上可见,晋绥边区对“二流子”的改造,不仅有利于扭转社会不良现象,净化社会风气,更重要的是,通过对“二流子”的改造,使其成为能参加生产劳动、自食其力、多打粮食、多交公粮的劳动者,甚至成为“劳动英雄”,让所有的“二流子都要受到改造,参加生产,变成好人”。正是按照这一目标,晋绥边区发动的 “二流子”改造运动,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取得了显著成绩,许多“二流子”确实从思想上得到改造,也有许多“二流子”迫于家庭和社会的压力,投入到生产自救之中。1944年,晋绥边区依靠广大群众改造“二流子”尤为成功,其方法就是利用农村积极分子与劳动模范的示范效应,对“二流子”进行劝导和帮助。一方面他们对“二流子”非常了解,容易劝导和监督;另一方面他们又是自愿或政府委托的帮助“二流子”改造的保证人。在他们帮助下,大量“二流子”得以转变。如兴县的温家栓帮助温初儿转变;贾怀强由“二流子”转变成劳动英雄,又帮助本村一个“二流子”贾二孩转变,还监督本村五六个“二流子”参加了变工组。很多基层干部认为,“如果没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加,只是靠我们干部去做,今年改造二流子工作,是不会有这样的收获”。据统计,1945年,晋绥边区仅岢岚、河曲、保德三县,为了改造2532名“二流子”,群众即代耕土地1140垧(每垧3亩),帮助人工1419个,畜工457个,互济粮35石,互济款33287元。

第三,感化、鼓励与强制劳动相结合。“二流子”改造既是一场政治性的改造运动,也是一场思想性的改造运动。20世纪40年代初,由于日伪的扫荡、国民党军的封锁、严重的自然灾害,使得华北农村经济濒临破产,广大农民挣扎于生死线上。为了维持生计,华北地区许多农村妇女被迫卖淫,甚至成为风气。据调查,武乡县某村自日伪建立据点后,娼妓较过去增加了5倍,占全村成年妇女的25%。上述现象的出现,不仅严重败坏了当地的社会风气,而且亦影响正常到的生产生活秩序。因此,对包括娼妓在内的“二流子”的改造,更须从思想教育着手,从思想上给予鼓励和感化,使之真正认识到“二流子”的耻辱而自觉改造。兴县某村早晨集体担水,可是某“二流子”不能早起,于是人们就先给某“二流子”家担水,这时某“二流子”的妻子就骂“二流子”说:“人家替你担上水来啦,看你怎起来!”偏关大庄召开全村会议时,“二流子”薛三壮被到会的儿童和群众称为“二流子”,使他甚感羞辱,决心改变,并保证说:“到会的叔叔、大爷、婶子、大娘们,大家叫我‘二流子’,我实在难受!凡人有个名誉,树有细皮,我以后要改正!”他当场宣布了当年的生产计划。神府县二区“二流子”向某,改造之前游手好闲,其妻要和他离婚,在乡干部和村里群众的诚恳劝说下,决心痛改前非。由此可见,感化、鼓励的改造方法在晋绥边区取得了一定的成功,正如的儿歌里所唱的:“二流子快回头,要当英雄也不愁,只要你加油!”

在“二流子”改造过程中,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如黑峪口“二流子”任长山,看到劳动模范坐花船是如此的光荣,心怀羡慕地称:“这是新社会的状元!”他想起自己为什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深感羞愧。1944年,他在村干部的帮助教育下,决心参加生产劳动。为了鼓励“二流子”们参加劳动,保德市政府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参加劳动,市长亲自担炭96斤,书记担炭92斤,“二流子”则只担50斤,“二流子”们感动地说:“市长都劳动,咱们还能好吃懒做吗?”于是都积极行动起来。当时神池县民间流传着这样的歌谣,以激励“二流子”赶快回头:“二大流呀快回头,老婆娃娃家中愁,你若还要不改正,老婆离婚儿子走。”正是在边区干部的有力帮助及社会舆论的强力鞭策下,1944年晋绥边区的“二流子”改造取得了显有成绩。为了进一步扩大改造成果,晋绥边区政府还经常组织召开劳模大会,举行鼓励性的仪式,通过让“二流子”参加这种仪式,增强荣誉感。如兴县的温初儿转变后,政府在群众会上就奖励他一条毛巾。

然而,对于一些顽固不化的“二流子”,感化、鼓励的方式显然无法奏效,而强制劳动则显得十分必要。不可否认,有些“二流子”邪气很深,很难改造,必须采取适当的强制与惩罚措施,同时舆论性的斗争仪式也成为边区政府改造“二流子”的重要方法。这种仪式给“二流子”带来极大的羞辱感,常常迫使“二流子”不得不寻求转变。如临县上西坡村“二流子”薛全旺,调皮捣蛋不愿改正,于是大家想了一个办法,即在开会时宣布,不愿改造的“二流子”要带牌子,这下他才着了急,第二天就找工会干事承认错误,并悔恨地说:“我错了,人家一定要给我带牌子,这丢尽人了,我没干的,没吃的,该怎么办哪!”工会干事看他有决心改变,就让他参加了变工组,“组里给他分了六垧地,二斗种子,又商量了两个月短工,现在已积极生产了”。保德市的12个“二流子”,因坏习气很深,又没有决心改造自己,虽经说服教育,但仍无成效,于是保德市政府针对他们的具体情形,不仅解决了粮食困难,而且将其中的瘾君子送进了“戒烟厅”,帮助他们改造。“二流子”郭二柿借了20斤莜麦后高兴地说:“新政权要我活人,还要帮我家里活人”。神府三区曾针对较难改造的“二流子”召开了一次展示会,在群众生产动员大会的一侧,陈列着“二流子”使用的烟枪、赌具、神案等,然后让“二流子”自己坦白,这些东西如何使自己倾家荡产。虽然这些强制措施只用于少数较为顽固的“二流子”,但也可以警示其他“二流子”,教育的效果非常显著。不可否认,传统的中国乡村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而熟人社会中的无形舆论,对身处乡土社会中的人影响尤大。晋绥边区政府正是利用这种社会舆论,成功营造了“劳动光荣,懒汉可耻”的舆论空间,使身处乡村社会的“二流子”承受莫大的心理压力,“这种社会道德力量,已成为农村中改造二流子的一个重要依靠”。纺织英雄王桃梅20多岁时因丈夫出外经商,不常回家,便从此堕落,名声不好,不仅村里的妇女对她进行孤立,而且亲戚朋友也不愿接近她,甚至连娘家人都不愿去她家,亲生的闺女也嫌她丢人。为此,她感到非常痛苦,于是下决心转变,后来成为纺织英雄、劳动模范。

第四,改造“二流子”既要发挥群众进行长期的说服教育,也要解决其具体的生活困难,更要积极督促和严格监督。离石县“二流子”李柏伴,1944年初群众劝他转变时,他不仅不听,反而偷跑到陕甘宁边区,但那里也在改造“二流子”,把他挤了回来。晋绥边区农会指导员抓住这一时机,耐心劝说,帮助他解决了荒地9亩、粮食2斗,使他深受感动,发誓要做一个好人。神府六区一个巫神“二流子”,听说要改造“二流子”,就逃到五区居住,不料该地也改造“二流子”,他又逃到七区,当地群众亦改造“二流子”,最后走投无路,不得不回来寻求帮助,自愿改造。然而,对一些积习很深的“二流子”,虽经改造,仍需加强监督,否则就有可能又恢复旧态。如兴县某村一个“二流子”,1944年改造好了,甚至还当选为县劳动模范,但到了冬天,又大吃大喝,到1945年初就断了粮。

的确,有很多“二流子”虽然愿意改变,但因生活浪荡,大多数已失去土地,缺乏生产工具、耕牛和种子等,家中又无粮食,找工作又没有门路,若不解决上述困难,改造实属不易。为此,岢岚县后会村在改造“二流子”时,不仅对“二流子”进行说服教育,“还帮助解决了9个二流子的种子和吃饭问题,又给他们租来土地,并给8个没耕牛的二流子调剂了43个牛工”,鼓励他们积极生产,而且把他们都编进了变工组。同时,晋绥边区的部分富农也愿意拿出自己的粮食来帮助“二流子”进行改造。如保德县富农议员李正清说:“我以前以为改造二流子难得很,现在才知道……拿出东西帮助就行。我今年花上几斗粮,也要改造个二流子”。

由此可见,改造“二流子”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全面抗战时期自上而下发动的一场以生产自救为主旨的社会改造运动,“其根本出发点是要减少寄生人口,增加生产性的农业劳动力”。因此,晋绥边区政府在推动“二流子”改造过程中,不仅对每个“二流子”的情况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调查,而且划分了“二流子”“半二流子”和“非二流子”的界限。在改造方法上,既采取说服教育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式,亦采用感动、鼓励与劳动强制相结合的方法,同时对部分确有困难且决心改变的“二流子”,也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亦因如此,晋绥边区政府在1944年的“二流子”改造运动中成绩斐然。

事实上,晋绥边区政府在对“二流子”的改造过程中亦存在“二流子”范围扩大化和改造形式化等问题,有的地方对“二流子”采取了简单粗暴的改造方式,甚至还有人对“二流子”改造运动提出质疑,称这些所谓的“二流子”,“昨日卖田胡闹,今日却又免费拿回。因不会生产,所以才家产卖尽,如今又得到外快,又与常年流血流汗的自耕农一样了”。甚至还有部分经过改造的“二流子”当上了“乡村里的什么长与什么员”。这些质疑显然透露出一些人对改造好了的原“二流子”的不信任,他们只看到“二流子”的过去,而没有看到通过对“二流子”的改造,许多原来的“败家子”获得了新生,已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有的人甚至当上了村干部和劳动模范。改造后的原“二流子”,已不是“败家子”,他们在干部的帮助和群众的监督下,已成为劳动群众中的一员。而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决不会放弃对这部分已决心改造的“二流子”的引导和帮助,这也是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在抗战的艰难岁月中长期坚持斗争,并与群众血肉相连的关键所在。

结语

“二流子”作为乡村社会的一个边缘群体,其存在有着深厚的经济和社会根源。“二流子”的存在不仅消耗抗日根据地的财富,增加政府的负担,而且危害社会的稳定和抗日根据地的巩固。全面抗战时期,晋绥边区政府发动的“二流子”改造运动不过是整个抗战时期中共加强抗日根据地基层政权建设的一个缩影。为了将“二流子”这一群体纳入抗战和抗日根据地建设的轨道,并从根本上铲除“二流子”产生的社会根源,晋绥边区政府采取了多种方法,甚至不惜借用传统的“乡约”形式,对“二流子”的恶习予以规范。如1944年甘泉四区四乡裴家湾村召开群众生产动员大会,宣布“二流子”公约:“一、保证不偷人、不赌钱、不串门子。二、参加变工到底,服从队长领导。三、遵守乡民公约,完成生产计划”。然而“二流子”究竟如何界定?将具有什么样行业背景和行为特征的人纳入“二流子”的群体,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仍在探索中前行。不可否认,中国共产党评价体系中的“二流子”与传统乡村中对游民的界定已有很大不同,晋绥边区政府对“二流子”的评断标准与身份识别,不仅包括乡民的角色认定,亦包括对“乡村危害性”及其“德行”的品评,同时更加注重于“有无正当职业”,这从一个侧面隐现出中国共产党开始“以国家的角色通过运动模式对乡村脱序者进行专项治理”,其改造的规模、力度、效果相较于传统社会中有限的“游民”治理,其结果自不可同日而语。不可否认,在晋绥边区的“二流子”改造过程中,如前所述还存在一些问题,以至于有人对改造好了的“二流子”仍持有偏见,甚至对中共抗日根据地“二流子”改造运动的成绩提出质疑。然而,任何社会变革都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但只要社会变革的方向正确,在经过不断探索和修正后,必将步入正常的运行轨道。

原文载于《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2022年第4期,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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