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如何打击投机、拯救市场的?

作者:罗宇凡 华晔迪 来源:新华网 2015-07-15 1054

  长期的战争破坏与国民党溃逃前的疯狂洗劫,使成立初期的新中国面临着极大的财政经济困难。在解放战争中取得了伟大胜利的中国共产党能否在短时间内控制经济局面,直接关系到新生的人民政权能否稳定。战场上的硝烟逐渐散尽,在经济领域的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拉开了帷幕。

     稳定物价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

  刚刚解放的中国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难,工厂倒闭,商店歇业;农田荒芜,灾害泛滥;交通梗塞,贸易阻滞;财政艰难,赤字剧升;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到处是失业的人群,到处是逃难的灾民。

  在严重而复杂的情况下,旧社会遗留下的投机资本开始乘机兴风作浪,投机倒把,囤积物资,哄抬物价,破坏金融,扰乱市场。1949年到1950年 间一连掀起了四次全国性的物价暴涨风。全国13个大城市的批发物价指数,如以1948年12月为100,1949年1月则上升为153,4月为287,7 月为1059,11月竟涨至5376,1950年2月又比1949年12月上涨了1倍。

  物价的恶性上涨,市场的剧烈波动,猛烈冲击着生产秩序,威胁着群众生活,使原本已经严峻的经济形势更加恶化。

  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对中国封锁禁运,国内的投机分子认为共产党在经济上注定无所作为,进步人士怀疑和担心共产党能否医治战争创伤,人民群众在 欢呼革命战争胜利的同时,更加渴望尽快摆脱生活的疾苦。在当时这种内外环境下,控制市场,稳定物价,已经不仅是一个严重的经济问题,更加成为一个尖锐的政 治问题。

     “银元之战”稳定人民币地位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和各级政府的逐渐建立,人民政府立即开始了控制市场、稳定物价的斗争。首先就是打击不法资本家的金融投机,展开“银元之战”。

  解放初期严重的通货膨胀源自国民党政府留下的烂摊子。1948年,坐镇上海的蒋经国严令市民交兑金银外汇,而把巨额的一钱不值的金圆券塞到市民 手中,造成物价飞涨。为扭转这一局面,上海人民政府刚刚成立就以10万金圆券兑换1元人民币的比例收兑金圆券,市民纷纷兑换人民币。但由于市民吃够了钞票 贬值之苦,一拿到人民币又去兑换银元。银元贩子趁机哄抬价格,原本一块银元值1000元人民币一个星期就涨到了1400元。人民币与银元的比价不断下跌, 物价则急剧上涨,上海解放后短短13天内,银元上涨1.9倍,物价上涨2.7倍。如此下去,只要不到一个月,人民币就会被赶出上海。

  为了控制银价,1949年6月5日,华东局财委首先向市场集中抛出10万块银元,同时,报刊、电台开展宣传,时任上海市长的陈毅也严正警告投机 奸商“赶快洗手不干,否则勿谓言之不预”。然而投机者并未罢手,10万块银元短时间内迅速被投机分子吞没,如再不果断打击,金融市场的投机活动将把整个经 济和物价引向失控。

  在党中央的直接指导下,各地政府开始对金融投机分子采取强硬措施。一方面以法令禁止金银计价流通与私相买卖;另一方面,直接出动武装力量对不法投机分子进行严厉打击。

  1949年6月10日,上海出动部队和公安人员包围、查封了金银投机大本营“证券大楼”,逮捕投机首恶分子250名。在人民政府强有力的打击 下,第二天银元便从2000元猛跌至1200元,大米价格也跌了一成。第三天,米价再跌一成,食用油价格跌一成半。“银元之战”成了人民政府与上海旧经济 势力交锋中取胜的第一个回合,初步稳定了人民币的地位,为控制市场创造了必要前提。

    “米棉之战”打击重要物资投机

  “银元之战”失败后,投机资本又开始将目标转向粮食、棉纱、煤炭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的投机。国民党特务在这个时候更是煽动道“只要控制了两白一黑(大米、棉纱、煤炭),就能置上海于死地”。

  投机分子大量囤积物资,哄抬物价,全国物价一日三涨。上海1949年6月23日到7月21日,一月之内米价又上涨4倍,纱价上涨1倍,从10月 上旬到11月下旬,米价又涨3倍,纱价涨3.8倍,布价涨3.5倍,其他物价也随之大幅度上涨。这给人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1949年7月,党中央派陈云同志到上海调查研究,制定对策。在此后的半年多时间里,在党中央的领导和支持下,陈云在全国范围内调集粮食、棉纱 等重要物资,经过周密部署和充分准备,在各大城市统一行动,趁市场高价时一齐抛售,几天之内就给了投机资本以毁灭性的打击。再经过几个回合的艰苦战斗,最 终彻底击垮了投机分子刮起的涨价风。

  进入1950年3月以后,全国市场物价趋向稳定。“米棉之战”的胜利,使中央不用政治力量,就在短期内控制了市场,稳定了狂涨的物价,解决了国民党统治时期长期无法解决的问题。

  为巩固经济战线的斗争成果,中央在“银元之战”“米棉之战”后,开始着手统一全国的财政收支,物资调度和现金管理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同时还采 取了诸如加强市场管理,惩治不法奸商;加强税收,发行公债,弥补赤字;吸收存款,回笼货币,紧缩银根等措施。并规定禁止一切部队机关参与商业活动,节省一 切可以节省的支出以减少办公杂务等费用,除特殊需要外一律暂停贷款并按约收回贷款,核定各级军政机关人员车辆马匹的编制,清理全国仓库物资等等措施。

  这些措施和规定,既能使党政机关“转移风气”,又可避免不法投机商有机可乘,从综合治理的角度,清除了物价上涨的隐患和漏洞,从而使危害人民十几年的通货膨胀物价飞涨得到了根除。(完)

      (原标题:没有硝烟的战争——解放初期控制市场稳定物价的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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