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毛泽东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思想

作者:侯鲁梁 来源:求是理论网 2013-10-31 891

  内容提要: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党我军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是我国的基本军事制度,是党和国家重要的政治优势;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关系我军的性质和宗旨,关系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最终实现。毛泽东关于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思想内涵极为丰富,构成这一思想主体的有三个方面: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大力加强军队党的建设,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是这一思想的核心;大力加强军队党的建设,为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提供组织保证;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为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提供制度保证。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坚决抵制“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军队国家化”等错误思潮,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各项制度,确保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牢牢掌握军队,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党我军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是我国的基本军事制度。毛泽东在创建和领导人民军队建设发展的实践中,不仅确立并始终坚持了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原则,而且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刻阐明了坚持这一原则的重要性和绝对性,解决了如何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

  毛泽东关于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思想内涵极为丰富,构成这一思想主体的有三个方面: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大力加强军队党的建设,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是这一思想的核心;大力加强军队党的建设,为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提供组织保证;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为坚持党指挥枪的原则提供制度保证。

  一、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

  “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绝不容许枪指挥党。”这是毛泽东在党的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做总结时提出来的。“党指挥枪”,是就党与军队的关系而言的,是毛泽东对党与军队关系所做的形象概括,也是毛泽东关于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思想最精当、最形象的表述。这一概括性表述的实质是:军队的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属于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党从政治上、思想上和组织上对军队实施全面领导,军队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党的领导。

  政党是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是阶级利益的代表。在阶级社会里,军队作为维护阶级利益和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总是从属于一定的阶级的,超阶级的军队是不存在的。因此,军队接受政党的领导,为实现政党的政治目的服务,为本阶级的利益奋斗,在阶级社会中是普遍的和绝对的。无产阶级的军队是受无产阶级的政党——共产党绝对领导的。对于这一点,共产党人从不讳言。与资产阶级政党、军队截然不同的是,无产阶级的政党是无产阶级的最高组织形式,是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而不是少数剥削阶级利益的代表;无产阶级的军队,是维护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利益的工具,而不是维护少数剥削者利益的工具。无产阶级要推翻资产阶级的统治,建立起由人民当家做主的新型的社会制度和国家政权,就不能不建立并牢牢地掌握军队;无产阶级夺取国家政权并建立起新型社会制度后,为了保证国家永不改变颜色,为了有效抵御外敌的侵略和颠覆,也必须牢牢掌握军队。正如毛泽东所说:“从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学说的观点看来,军队是国家政权的主要成分。谁想夺取国家政权,并想保持它,谁就应有强大的军队。”

  旧中国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大国,农民占人口的90%以上。红军建立初期,广大官兵主要来源于农民和流氓无产者,因此不可避免地会给红军带来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秋收起义失败后,起义军转兵南下,一路艰苦战斗,官兵伤亡很大,疾病流行,缺医少药,不少伤病员死在路边,一些长官还存在着打骂士兵的旧军队的习气。部队当时的纪律很差,政治水平很低,指战员中有许多动摇分子,开小差的很多,如不及时整顿、教育,刚刚建立的革命武装就会解体,中国革命赋予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使命就不可能完成。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毛泽东充分认识到了党对军队实施绝对领导的极端重要性,认识到了用无产阶级思想纠正军队中存在的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的紧迫性。为把秋收起义保留下来的革命武装改造成党绝对领导的、用无产阶级思想武装起来的人民军队,毛泽东在率领起义部队上井冈山的途中,进行了著名的“三湾改编”,通过在军队中建立党的各级组织,使党对军队的政治、思想领导有了可靠保证。中国革命的实践证明,在红军的主要成分是农民、手工业者和流氓无产者的特殊条件下,如果不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如果不能用无产阶级思想去改造军队中存在的非无产阶级思想,是不可能真正建立起具有无产阶级性质的人民军队的。我们还要看到,在阶级社会中,军队的性质是可以改变的,要保证无产阶级军队的性质永不改变,要保证军队始终为无产阶级的政治目的服务,无产阶级政党就必须牢牢掌握军队的领导权和指挥权,对其实施绝对领导。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我军建军原则被确立并坚持下来,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经历了同各种反动势力和党内机会主义分子的不懈斗争。在我党、我军的历史上,既有过同张国焘阴谋分裂党、分裂中央,企图“以枪指挥党”的斗争,也有过同不愿接受共产党领导的新军阀主义的斗争,同放弃统一战线中无产阶级领导权倾向的斗争,还有过在国共合作中,同国民党取消我军政治委员制度的斗争,等等。在这些斗争中,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始终是我们党关注的核心问题。因为军队能否自觉地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为实现党的纲领而战斗,不仅反映了军队的性质,而且关系到中国革命的成败。因此,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党中央在同张国焘企图“以枪指挥党”的斗争中鲜明地指出:共产党不争个人的兵权,但要争党的兵权,要争人民的兵权;我们的原则是党指挥枪,而绝不容许枪指挥党。抗日战争初期,在同国民党妄图取消共产党兵权的斗争中,毛泽东多次强调要在红军及一切游击队中保持共产党的绝对独立领导权,要求共产党员不许可在这个问题上发生任何原则上的动摇,并领导我党、我军同新军阀主义作了坚决的斗争,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他在总结这段历史经验时说:“在八路军中,开始向新军阀主义倾向作斗争。这种倾向,表现在红军改编后某些个别分子不愿意严格地接受共产党的领导、发展个人英雄主义、以受国民党委任为荣耀(以做官为荣耀)等等现象上面。这个新军阀主义倾向虽然和表现在打人、骂人、破坏纪律等等现象上面的老的军阀主义倾向同其根源(把共产党降低到国民党),同其结果(脱离群众);然而它是在国共两党统一战线时期发生的,它带着特别大的危险性,所以特别值得注意,需要坚决地加以反对。因受国民党干涉而取消的政治委员制度,因受国民党干涉而改为政训处的政治部的名称,现在已经恢复了……坚持了共产党绝对领导八路军的原则。”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极其重要而又极其不易的。只有坚持不懈地同各种反对党领导军队的倾向作不调和的斗争,才能使“党指挥枪”的原则真正得到落实。

  二、在军队中建立健强的党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通过党在军队中的各级组织机构卓有成效的工作和广大党员的共同努力实现的。在军队中建立健强的党,是坚持和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组织基础。只有大力加强军队中党的建设,使党从组织上牢牢掌握军队,才能确保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实现。

  毛泽东在创建红军,指导中国革命的实践中,不仅深刻认识到了加强军队中党的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提出了“在军队中建立健强的党”的任务,而且找到了适合我国国情、军情的党建形式。著名的“三湾改编”,是毛泽东着手在军队中建立健强的党的初步尝试。在领导我军党建的长期实践中,毛泽东创立了一整套加强军队党的建设的基本制度和措施,这些制度和措施最主要的有以下四个方面。

  1.建立健全军队中党的各级组织机构。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通过军队中党的各级组织实现的。军队中党的各级组织健全、机构设置合理、工作制度科学,才能保证党的领导坚强有力。毛泽东在“三湾改编”中首创了支部建在连上,班、排建立党的小组,营、团设立党的委员会等一套完整的部队党的组织机构形式,后来又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了军队党的政治机关和政治工作制度,并将单一首长制改为双首长制,使军队中各级党的组织机构具有很强的领导力和组织力,从组织机制上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2.严格党员的入党条件。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党员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的肌体是否健康,直接影响着党的战斗力。严格党员入党条件,是保持党的队伍纯洁,增强党组织战斗力的重要措施。只有严格党员的入党条件,才能保证党始终是由在斗争中涌现出来的最优秀的分子所组成,从而保证党员能够以自己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群众为实现党的纲领而奋斗,使党更具有号召力和凝聚力。早在井冈山斗争时期,毛泽东就针对红四军党的组织建设中“党员加入太随便,许多不够党员资格的也拉了进来,特别是官长不要任何条件,一概拉进。因此党的质量就弄得很差了”的情况,提出了新分子入党的五个条件:①政治观念没有错误(包括阶级觉悟);②忠实;③有牺牲精神,能积极工作;④没有发洋财的观念;⑤不吃鸦片,不赌博。应该说,这五个条件就当时我军的具体情况说来,针对性是很强的。当时,我军官兵大多来自农民和旧军队,尽管他们因长期受剥削、受压迫而有着翻身求解放的愿望,但他们参加革命却并不是对革命的当前任务和最终目标有了明确认识之后的自觉行动,大多带有一定的自发性,有着不同的动机和目的。另外,一些人在参加革命队伍的同时,也把在旧社会、旧军队中染上的吃鸦片、赌博等恶习带了进来。这些负面因素,与执行革命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的性质、要求,是格格不入的。因此,当时必须要求每一个入党的官兵,具备以上五个条件。在井冈山斗争以后的各个历史时期,我军官兵入党的具体条件尽管不断有一些新的变化,但各个时期都把政治上合格,忠于党,不怕牺牲,在作战和工作中能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作为基本条件。这对于保持军队中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对于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对于保证我军有效履行历史使命,具有关键作用。

  3.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是抵制和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侵蚀,抗御各种错误政治观念冲击,保持党员思想纯洁的基本方法和途径,也是保证我军广大官兵从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环节。毛泽东指出:“红军党内最迫切的问题,要算是教育的问题。为了红军的健全与扩大,为了斗争任务之能够负荷,都要从党内教育做起。不提高党内的政治水平,不肃清党内各种偏向,便决然不能健全并扩大红军,更不能负担重大的斗争任务。因此,有计划地进行党内教育,纠正过去之无计划的听其自然的状态,是党的重要任务之一。”在我军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都把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强调大力加强军队的思想政治工作,运用各种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向军队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灌输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无产阶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广大官兵的政治思想水平,增强对各种错误思潮侵蚀的抵制力,保证了我军始终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为实现党的目标而奋斗。

  4.强化党的组织纪律观念。不断强化广大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严格党的组织纪律,是党团结统一、坚强有力的保证。根据不同时期革命斗争形势的需要和军队党内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搞好党的组织纪律教育,历来为我党所重视。在井冈山斗争时期,毛泽东针对红四军党内存在着的非组织观念指出:“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必须拥护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除必要时得在下一次会议再提出讨论外,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他还提出,要“严格的执行纪律,废止对纪律的敷衍现象”。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针对张国焘严重破坏纪律的行为,指出:“必须对党员进行有关党的纪律的教育,既使一般党员能遵守纪律,又使一般党员能监督党的领袖人物也一起遵守纪律,避免再发生张国焘事件。” 1937年,抗日军政大学发生黄克功枪杀女学员案后,毛泽东在给审判长雷经天的信中指出:“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一般平民更加严肃的纪律。”实践证明,只有不断对我军广大党员进行组织纪律教育,并严格执行纪律,才能强化广大党员的组织纪律观念,提高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才能使我军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紧密团结在党的旗帜之下。

  三、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必须有可靠的制度作保证。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领导我军建设的实践中,根据我军的实际和军队党建的需要,确立并不断完善了保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必须遵循的根本制度,这就是:实行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问题并做出决定。

  1948年9月,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了《关于健全党委制》的决定,提出:“今后从中央局至地委,从前委至旅委以及军区(军分会或领导小组)、政府党组、民众团体党组、通讯社和报社党组,都必须建立健全的党委会议制度。” 1954年,经毛泽东批准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草案)》中明确规定,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是党对军队的领导制度。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由四个要点构成:实行集体领导的领导方式;实行分工负责的执行方式;在作战和情况需要时,首长有临机处置权;党委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关系。

  1.关于集体领导。毛泽东指出:“各级党委是执行集中领导的机关。但是,党委的领导,是集体领导,不是第一书记个人独断”;“一切重要问题(当然不是无关重要的小问题或者已经会议讨论解决只待执行的问题)均须交委员会讨论,由到会委员充分发表意见,做出明确决定”;“大权独揽,小权分散”。毛泽东所说的重要问题,我们理解是指对全局能产生较大影响的问题,就军队来讲,主要应包括:部队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军队的条令条例和上级重要命令指示的贯彻执行;军队各级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干部的考核、培养、使用、奖惩;作战中的作战方针、基本任务、主要作战行动的决策;军队建设中的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工作的大政方针,各个时期部队的中心工作、主要任务的确定;等等。对于这些重大问题,必须“大权独揽”,由集体讨论决定。只有经过集体讨论,集中大家的智慧,才能避免决策失误,也才能防止个别野心家、阴谋家利用窃取的权力使军队背离党的绝对领导。

  2.关于分工负责。毛泽东指出:“党委决定,各方去办。办也有决,不离原则。”党委形成决议后,由分工主管的首长负责具体执行。属于军事方面的工作由军事主官负责执行,属于政治方面的工作由政治主官负责执行,军政主官共同向党委负责。对党委的决议,执行首长可以采取自己认为是最佳的方式、方法和途径去落实,但在执行过程中不得违背党委决议总的意图和原则。在这个前提下,分工负责的首长有权独自处理遇到的一切问题。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变党委原来的决议,只要时间及其他条件允许,就应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分工首长无权独自改变原决议。

  3.关于临机处置。毛泽东指出:“军队在作战时和情况需要时,首长有临机处置之权。”这是根据军队的特殊职能和军事行动的特殊性所确定的原则。时间就是军队,时间就是胜利。战争是充满盖然性的领域,战场上随时都可能出现意想不到的情况,要求指挥员必须迅速做出反应,否则就可能遭受重大损失或贻误战机。因此,在作战或遇有其他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委会集体讨论的情况下,首长有权根据党委的总意图和战场实际情况,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研究,临机处置。同时,首长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处置之后,一旦情况允许,就应立即向党委报告,以接受党委的检查和监督。如果经党委讨论认为应当改变当事首长的处置决策,当事首长应无条件服从,并应立即贯彻执行党委新的决议。

  4.关于平等关系。毛泽东指出,党委“第一书记同其他书记和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也就是说,在党委内部,各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讨论和研究问题,按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在各委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做出决定。民主集中制,是党委会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也是党委委员之间关系平等的保证。毛泽东曾严厉地批评过在党委委员之间关系上实际存在的不平等现象,指出:“重要问题的解决,不是由党委会议做决定,而是由个人做决定,党委委员等于虚设。委员间意见分歧的事亦无由解决,并且听任这些分歧长期地不加解决。党委委员间所保持的只是形式上的一致,而不是实质上的一致。此种情形必须加以改变。”党委委员间的平等关系,是保证党委集体领导不可或缺的条件。只有党委委员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他们才可能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会才能真正在民主的基础上将各种意见集中起来,形成正确的决策。如果党委委员之间的关系不是平等的,党委书记或少数人说了算,那就难以避免个人包办或个人决定重大事项,也难以有效避免个别人做出违背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错误决策。

  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临机处置、平等关系四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不应把它们割裂开来或对立起来。毛泽东指出:“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这样两个方面,不是互相对立的,而是互相结合的”;“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二者不可偏废”。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切实坚持了党委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使集体领导、分工负责、临机处置、平等关系四者有机融合为一体,才能真正实现党委的集体领导,真正实现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我军建军的根本原则,是我军永远不变的军魂,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党和国家重要的政治优势;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关系我军的性质和宗旨,关系我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和执政能力的提高,关系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社会主义事业的前途和命运,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最终实现。邓小平指出:“军队任何时候都要听中央的话,听党的话,选人也要选听党的话的人。”江泽民指出:“最根本的是保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胡锦涛指出:“听党指挥,是党和人民对人民军队的最高政治要求,是人民解放军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人民军队必须具有凝聚军心的神圣军魂。人民解放军铸就的军魂,就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习近平指出:“坚决听党指挥是强军之魂,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决听党的话、跟党走。”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深远历史意义和重大现实意义,不断增强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坚决抵制“军队非党化、非政治化”、“军队国家化”等错误政治观点,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的根本原则和各项制度,确保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牢牢掌握军队,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坚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作者单位:军事科学院军队建设研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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