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大理论创新

作者:张宇 来源:光明日报 2013-11-29 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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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总结和坚持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我国经济发展新的实际出发,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新部署,在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重大意义。

  对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地位作了新的阐述

  《决定》对基本经济制度的地位作了新的概括,强调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进一步明确和突出了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地位。

  马克思主义理论告诉我们,基本经济制度即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是一个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决定一个社会基本性质和发展方向的根本因素。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特别强调,所有制问题是社会主义运动的基本问题。我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当代的改革开放,都是以所有制的变革为中心而展开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确立了以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即不能搞私有化,不能搞单一公有制,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市场经济是资源配置的方式,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具有不同的特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新型市场经济,既体现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又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特别是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优点,又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具体来说,在所有制结构上,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分配制度上,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经济运行上,把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与宏观调控相结合;在对外开放上,把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同独立自主相结合;在经济发展上,把追求经济增长与坚持以人为本相结合。因此,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基。

  对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作了新的概括

  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前提下,《决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作用。十五大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重要理论明确了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方针,并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论断使非公有制经济从“公有制经济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上升为了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内容,十六大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原则,即必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决定》在以上认识的基础上,提出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的新论断,这一新的论断体现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比重不断变化。在我国,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和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发挥主导作用。这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而在国内生产总值和促进就业中,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经发挥了主要的作用,创造了70%以上的产值、80%以上的就业,毫无疑问,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更重要的是,这种情况并非是政策上的权宜之计或经济发展的偶然性现象,而是体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因此,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也要与时俱进,反映所有制结构的这种新变化。

  对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出了战略要求

  《决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也是理论和政策上的一个重要创新。十五大就已认识到,股份制是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十六届三中全会则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决定》坚持和发展党的十五大以来有关论述,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意义重大。一是进一步突出了混合所有制的重要性,股份制不仅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而且是包括非公有制经济在内的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二是进一步强调混合所有制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是新形势下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的一个有效途径和必然选择。三是提出了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新措施,要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对全面深化国有经济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

  《决定》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国有资本投资运营要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等。这些举措阐明了下一步国有经济改革的目标、路径和具体要求,澄清了关于国有经济改革发展中的一些重大是非认识。

  第一,明确国有经济改革的目的,绝不是要实行私有化,而是更好地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

  第二,明确国有经济改革的方向,绝不是要退出竞争领域,而是要更好地尊重市场规律和推进市场化,进一步实现与市场经济的有机融合。

  第三,明确国有经济的性质,绝不是与社会主义无关,而是属于全民所有,服务于国家的战略目标,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对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

  一是提出要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二是强调非公有制经济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三是明确提出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四是提出废除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五是提出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鼓励有条件的私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些措施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同时有利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自身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决定》关于基本经济制度的这些重要思想,在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政策上有新的突破,有力地澄清了一些关于基本制度认识上的误区,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坚定意志,必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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